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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心脉医疗
股票代码:688016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MicroPort Endovascular CHINA Corp. Limited
5/F Manulife Place 348 Kwun Tong Road Kowloon
住所或通讯地址:
Hong Kong
信息披露义务人2:微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661号11幢
住所或通讯地址:
B 区 5 层 505 室
持股数量不变,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股份变动性质:
动稀释(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减少超过5%)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在心脉医疗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心脉医疗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释义....................................................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8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12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定义书签。
第七节备查文件..............................................13
附表...................................................16
3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心脉医疗、
指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MicroPort Endovascular CHINA Corp. Limited 及微创投资控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有限公司的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MicroPort Endovascular CHINA Corp. Limited
1或“香港心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微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或“微创投资”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11月7日出具《关于同意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本次发行指复》(证监许可﹝2023﹞250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因心脉医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心
本次权益变动指脉医疗股份被动稀释后,合计持股比例减少超过5%的变动行为本报告书、《简式《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指权益变动报告书》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名称 MicroPort Endovascular CHINA Corp. Limited
5/F Manulife Place 348 Kwun Tong Road Kowloon Hong
注册地址
Kong
已发行股本100港币,以及人民币3300万元香港心脉系投资控股公司,除持有心脉医疗股份外,未开展经营范围其他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11年6月30日
MicroPort Endovascular Corp.(以下简称“维尔京心脉”)持主要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
有其100%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香港心脉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姓名性别职位国籍长期居住地居留权
Jonathan男董事美国美国无
Chen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Jonathan Chen 在心脉医疗担任董事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名称微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 1661 号 11 幢 B 区 5 层注册地址
505室
法定代表人常兆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063778565Y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
(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所投资的企业经营范围
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
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
5督下,在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所投资企业提供
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
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
务,(五)承接母公司和关联公司以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物业管理,(七)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从事医疗科技领域内(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除外)的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餐饮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成立日期2013年4月9日经营期限2013年4月9日至2043年4月8日
MicroPort Scientific Corporation(以下简称“微创医疗”)持主要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
有100%的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微创投资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姓名性别职位国籍长期居住地居留权常兆华男董事中国中国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心脉不存在直接和间接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微创投资直接和间接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
1 688351.SH 微创投资直接持股 32.71%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微创医疗机器人
2 02252.HK 微创投资间接持股 50.47%(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香港心脉及微创投资均受微创医疗控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存在的股权关系如下:
香港心脉系维尔京心脉的全资子公司,维尔京心脉系微创医疗的全资子公司,微创医疗除通过其全资子公司维尔京心脉持有香港心脉全部权益之外,还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微创投资持有发行人0.63%股份,其中,微创投资系香港心脉的一致行动人,微创医疗合计间接持有公司46.34%股份。因此,维尔京心脉、微创医疗均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香港心脉仍将保持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的地位,维尔京心脉、微创医疗仍将保持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地位,且公司仍然无实际控制人。
7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心脉医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最终
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
二、未来12个月内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33352933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71978147股的46.3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33352933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82726253股的40.32%。
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无限售条件股
香港心脉3290293345.71%3290293339.77%份无限售条件股
微创投资4500000.63%4500000.54%份
合计-3335293346.34%3335293340.32%
注:上述表格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存在的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2023年11月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10748106股股份已于2023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1074810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的总股本由71978147股变为8272625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9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10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1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12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日期:2023年12月25日
13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日期:2023年12月25日
14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15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公路3399弄1号股票简称心脉医疗股票代码688016
5/F Manulife Place
MicroPort Endovascular 信息披露义务人 348 Kwun Tong信息披露义务人1名称
CHINA Corp. Limited 1 注册地址 Road Kowloon
Hong Kong中国(上海)自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贸易试验区张东路信息披露义务人2名称微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 1661 号 11 幢 B 区 5
层505室
增加□
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变化
其他□股份数量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是□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否□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选)继承□赠与□
其他□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33352933股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46.34%行股份比例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变动数量:0股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比例:-6.02%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后持股数量:33352933股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40.32%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23年12月22日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否□不适用□来源
16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是□否□其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续增持份的可能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是□否□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否□不适用□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是□否□不适用□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否□不适用□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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