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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之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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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之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

枫叶 发表于 2023-12-28 00:00:00 浏览:  71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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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之密”、“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
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伊之密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伊之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
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3年12月19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伊之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内容
2023年12月19日,培训小组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
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通过现场培训和发送学习资料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近期资本市场政策及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股票交易规定及内幕交易防控相关法规和案例进行了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深了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股票交易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理解。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伊之密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
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员包括:于首祥(保荐代表人)、邓梓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为伊之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伊之密的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伊之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股票交易规定及内幕交易防
控的了解和认识。通过积极学习资本市场的新制度新规则,上述对象增强了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深了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股票交易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理解。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伊之密的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培训情况报告(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首祥袁琳翕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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