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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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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幕府山人 发表于 2023-12-29 00:00:00 浏览:  58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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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江
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神通”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于2023年12月27日对江苏神通主要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本次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培训工作
(一)本次培训的目的
本次培训旨在加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续督导期间相关法律
法规及信息披露要求的理解,增强规范运作意识,促进公司更为规范地开展资本运作。
(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与方式
2023年12月27日,国泰君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就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再融资及减持新规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解。
(三)本次培训工作的机构及培训人员情况
本次培训工作的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人员为徐开来先生、邱刘振先生、高瑞先生。
(四)本次接受培训的人员
1江苏神通主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五)本次培训对象按规定参与、配合培训工作的情况全体参加培训人员通过线上的方式加深了对持续督导期间工作规范及信息
披露要求的理解,并进一步强化了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认知。
二、培训人员勤勉尽责及培训效果的自我评估结论
本次培训有效促使江苏神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再融资及减持新规等相
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培训对象进一步理解上市公司工作规范和信息披露要求。此次培训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良好效果。
(以下无正文)2(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翼徐开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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