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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新材: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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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新材: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执念 发表于 2024-1-9 00:00:00 浏览:  58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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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2证券简称:伟星新材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金红阳先生保证向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长兼总经理金红阳先生提交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及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稳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金红阳先生于2024年1月8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董事长兼总经理金红阳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稳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3、增持方式:以自有资金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4、增持时间:2024年1月8日。
5、增持数量及比例:1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6%。
6、增持前后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数(股)持股比例股数(股)持股比例
金红阳165630131.04%175630131.10%
7、金红阳先生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金红阳先生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金红阳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及承诺函》。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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