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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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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公告

小渔儿 发表于 2024-1-11 00:00:00 浏览:  37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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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1证券简称:太阳能公告编号:2024-03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 G1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 G1
债券代码:148295 债券简称:23太阳 GK0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 GK02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20日签发的《关于核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45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2129409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81117981.67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
费用人民币11739783.69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9378197.98元。以上募集资金2022年7月18日到账,其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19日出具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2129409 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441)验证。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426781.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是否已截至2023年截至2023年预计达变更项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11月30日累11月30日投到可使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诺投资总额总额(1)计投入金额资进度(3)=用状态
分变更)(2)(2)/(1)时间中节能滨海太平镇300
2024年
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否110100.00110100.0051261.1546.56%
6月
目中节能敦煌30兆瓦并2022年否9800.009800.009799.4499.99%网光伏发电项目4月中节能贵溪流口 50MW
2022年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否18700.0018700.0016947.7590.63%
11月
目福泉市道坪镇农业光2024年否69000.0069000.0021116.7530.60%伏电站项目6月中节能太阳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玉门502023年否22400.0022400.0020993.6193.72%兆瓦风光互补发电项2月目荔波县甲良农业光伏2024年否69400.0069400.0042753.0761.60%电站项目6月中节能崇阳沙坪 98MW
2024年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否40000.0040000.0024885.5562.21%
10月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
2023年
荒湖农场 200MW渔光互 否 41700.00 41700.00 35732.92 85.69%
9月
补光伏电站二期 100MW建设项目
中节能永新芦溪 100MW
2024年
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否38900.0038900.0025179.0464.73%
8月

补充流动资金否178111.80178111.80178111.80100.00%不适用承诺投资项目合计-598111.80598111.80426781.07-
注:1.中节能崇阳沙坪 98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中节能永新芦溪 100MW 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12月;
2.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中含承销费846.38万元(不含税)。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上述募投项目中,中节能崇阳沙坪 98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中节能永新芦溪 10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因光伏区土地交付等原因,建设进度有所推迟,分别预计于2024年10月、2024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变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项目后续建设期间,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持续关注市场需求和内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此外,公司也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有助于确保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1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同意中节能崇阳沙坪 98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中节能永新芦溪 100MW 林光互
补光伏发电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分别调整为2024年10月、2024年8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因客观原因延期,除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外,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事项是根据客观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变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三)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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