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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光金铅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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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光金铅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版)

cc220607 发表于 2024-1-18 00:00:00 浏览:  69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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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股票简称:豫光金铅股票代码:60053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 F12 栋)
二〇二四年一月
7-1-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于2022年9月8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06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金铅”、“公司”或“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或“会计师”)对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所涉及的简称或释义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相同,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字体内容黑体反馈意见所列问题宋体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以及反馈意见回复的修订、补充,根楷体(加粗)据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的更新鉴于发行人于2023年7月29日披露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根据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对反馈意见进行回复,本反馈意见回复的报告期为: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6月。
7-1-2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目录
问题一...................................................4
问题二..................................................38
问题三..................................................58
问题四..................................................83
问题五.................................................131
问题六.................................................182
问题七.................................................192
问题八.................................................200
问题九.................................................202
问题十.................................................206
问题十一................................................218
问题十二................................................234
问题十三................................................239
问题十四................................................247
7-1-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问题一
1.关于募投项目。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14.70亿元,用于年产1万吨铜箔
项目、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材料项目、分布式光伏发
电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5个项目。请申请人:(1)说明本募项目与主营业务的区别与联系,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2)说明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预计进度安排及实施情况,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3)结合现有业务经营情况、市场空间、在手订单或意向合同等说明
本募项目效益测算过程及谨慎性,本次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及消化措施,主要销售地区、对象及模式。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说明本募项目与主营业务的区别与联系,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一)本募项目与主营业务的区别与联系
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2024年1月15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删减了“1万吨铜箔项目”,并相应的调减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规模和拟募集资金总规模。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规序号项目名称
资金规模(万元)模(万元)
11万吨铜箔项目53400.000.00
2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37600.0037600.00
3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材料项目8300.008300.00
4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900.003900.00
5补充流动资金43800.0021200.00
合计147000.0071000.00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偏重于冶炼环节,压延加工业务收入相对较少。发展精深加工是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前后设立了济源豫金靶材科技有限公司、铜箔研究院等专注于压延加工业务
7-1-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的分支机构,向下游产业链延伸,实现公司业务的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之战略目标。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主营业务的关系,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募投项目项目描述与现有主营业务关系本项目属于现有主营业务中
本项目为年处理量为54万吨的再生铅闭铅冶炼业务,是公司扩大再生再生铅闭合生产合生产线,包括废铅酸电池自动破碎分铅产能,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线项目离生产系统、年产能9万吨的低温熔铸合聚发展,推动再生资源规模金系统、塑料回收生产系统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的重要措施本项目属于现有主营业务中
本项目为年产200吨的新型电接触材料压延加工业务,为发行人现有年产200吨新型电项目,其中银镍电触头材料80吨,银锡产品(银锭等)延伸项目,有接触材料项目
电触头材料120吨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种类,提高产品附加值
(1)公司该项目发电全部自
发自用、就地消纳模式,充分利用公司厂房屋顶,利用清洁再生能源减少主营业务所需
的对外电力采购;(2)随着国家对于节能环保要求的提高,公司能够通过该项目的实施积极响应国家“碳中和、碳达峰”目标,减少公司对不可本项目利用公司生产区建筑物屋顶及闲
再生能源的消耗,使公司主营分布式光伏发电置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项目业务的开展顺应国家发展战
项目 建成后总装机容量为11.7MWp,项目发略方向;(3)公司通过该项
电采用自发自用,就地消纳模式目能够一定程度保障公司在用电高峰时期的主营业务生
产所需的电力供应,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生产过程的稳定性;
(4)公司该项目的度电成本低于公司对外采购电力的成本,能够一定程度降低主营业务成本,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降本增效。
用于公司的日常运营,以进一步降低公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快速扩张
补充流动资金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带来的资金需求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规划,能够与公司现有的相关业务构成良性循环,可有效调整公司产品结构、细化产品供给种类,提高产品附加值,进而促进公司生产体系由侧重于金属冶炼延伸到金属冶炼与精深加工的战略转型,最终实现公司经济效益增加的目标,有利于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7-1-5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同时亦是公司巩固市场地位、增强自身竞争优势、实现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
(二)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1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主体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豫光金铅41791.2337600.00
2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材料项目豫金靶材10875.108300.00
3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豫光金铅4914.003900.00
4补充流动资金豫光金铅21200.0021200.00
合计78780.3371000.00
1、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
(1)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41791.2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38595.0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3196.14万元,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
本募投项目的投资构成明细及占比、投资支出性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内容投资金额占投资比例
1工程费用35607.6385.20%
1-1建筑工程费8258.3719.76%
1-2设备购置费23242.8155.62%
1-3安装工程费4106.459.83%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30.705.34%
2-1其中:资本性支出2190.445.24%
2-2非资本性支出40.260.10%
3预备费756.771.81%
4建设期利息--
5铺底流动资金3196.147.65%
合计41791.23100.00%
7-1-6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本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7600.00万元,投向为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资本性支出部分。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本募投项目投资数额测算依据主要为《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河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和《河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等有关行业规范、规定、标准。
*建筑工程费建筑工程费根据当地的材料预算价格并参照同类型建构筑物近期竣工造价估算,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投资构成投资金额
1生产工艺系统4890.81
1-1备料车间2300.17
1-2自动分离车间1500.44
1-3熔铸合金车间1090.20
2公用辅助工程1558.33
2-1给排水系统212.50
2-2污酸污水处理系统625.00
2-3空压机房152.00
2-4环保设施568.83
3总图运输工程1809.23
3-1汽车衡15.00
3-2厂区道路及铺砌350.10
3-3厂区综合管网1078.00
3-4供配电系统366.13
*设备购置费
设备价格主要为向厂方询价计取,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数量(台、套)单价(万元/台、套)投资额(万元)
1预破碎机2572.901145.80
2破碎机21134.002268.00
7-1-7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3铅膏振动筛2386.00772.00
4铅膏刮板机21769.003538.00
5一级水动力分离器2348.00696.00
6聚丙烯输出螺旋输送机2169.00338.00
7铅栅提取螺旋输送机2156.00312.00
8二级水动力分离器2144.00288.00
9铅栅清洗螺旋输送机2238.00476.00
10重塑料脱水筛2318.00636.00
11聚丙烯分离螺旋输送机2118.00236.00
12铅膏搅拌储存罐2192.00384.00
13喷洒水搅拌储存罐2108.00216.00
14铅膏压滤机2116.00232.00
15烘干系统1106.80106.80
16直线铸锭机1307.00307.00
17玻璃钢喷淋塔1118.00118.00
18污酸污水处理系统12272.002272.00
19空压机房1549.00549.00
20环保设施12458.002458.00
21电信工程1398.00398.00
22厂区综合管网1324.00324.00
23供配电系统1366.13366.13
24其他设备(注)4806.08
总计23242.81
注:其他设备指单价低于100万元的设备。
*安装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根据行业及专门机构发布的安装工程定额、取费标准进行估算,金额为4106.45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是指从工程筹建起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整个建设期间,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以外的,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工程建设其它费用拟支出2230.70万元,大体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指固定资产其它费用,这
7-1-8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部分支出进行资本化处理;第二部分指其他资产费用,这部分支出进行费用化处理。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支出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支出项目支出金额测算依据
1一、固定资产其它费用2190.44
1-1业主管理费427.29工程费用的1.2%
1-2工程设计费534.11工程费用的1.5%
1-3招标代理费106.82工程费用的0.3%
1-4工程监理费712.15工程费用的2.0%
1-5在建工程保险费124.63工程费用的0.35%
1-6联合试运转补差232.43设备购置费1.0%
1-7其他
2二、其他资产费用40.26
2-1生产器具和工具购置费10.68工程费用的0.03%
2-2办公与生活用具购置费17.40每人600元
每人500元,按定员的60%提前
2-3职工提前进场费8.70
进场
按定员的60%进行培训,每人
2-4职工培训费3.48
200元
*预备费
项目预备费按建设工程费用(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之和的2%估算,合计为756.77万元。
*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是项目投产初期所需,为保证项目建成后进行试运转所必需的流动资金。铺底流动资金的计算综合考虑应收账款、存货等经营性流动资产及应付账款等经营性流动负债因素的影响,并参考公司报告期运营效率测算出经营性营运资金增加额,本项目中列入总投资的铺底流动资金为3196.14万元,按照项目正常年度流动资金10653.79万元的30%计算。
2、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材料项目
(1)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7-1-9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0875.1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8865.9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2009.14万元,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
本募投项目的投资构成明细及占比、投资支出性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内容投资金额占投资比例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工程费用8141.8474.87%
1-1建筑工程费1979.0018.20%是
1-2设备购置费5415.0049.79%是
1-3安装工程费747.846.88%是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0.285.06%
2-1其中:资本性支出542.744.99%是
2-2非资本性支出7.540.07%否
3预备费173.841.60%否
4建设期利息--
5铺底流动资金2009.1418.47%否
合计10875.10100.00%
本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8300.00万元,投向为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资本性支出部分。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本募投项目投资数额测算依据主要为《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河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和《河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等有关行业规范、规定、标准。
*建筑工程费建筑工程费根据当地的材料预算价格并参照同类型建构筑物近期竣工造价估算,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投资构成投资金额
1仓库及中转系统200.00
2制粉混粉车间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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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粉混粉车间除尘系统44.00
4压制烧结挤压车间300.00
5拉丝热处理车间800.00
6包装车间300.00
7实验室150.00
8空压机房15.00
9空调房15.00
10纯水室15.00
11走廊过道20.00
12厂区外围道路40.00
合计1979.00
*设备购置费
设备价格主要为向厂方询价计取,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名称数量(台、套)单价(万元/台、套)投资额(万元)号
1水雾化制粉炉2150.00300.00
2挤压机4450.001800.00
3水雾化制粉炉2150.00300.00
4干燥机530.00150.00
5混粉机540.00200.00
6氢气烧结炉340.00120.00
7退火炉440.00160.00
8熔炼炉430.00120.00
9粉末氧化炉1240.00480.00
10大气烧结炉940.00360.00
11轧机240.0080.00
12内氧化炉340.00120.00
13 EDX 荧光分析 1 80.00 80.00
14其他设备(注)1145.00
总计5415.00
注:其他设备指单价低于30万元的设备
*安装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根据行业及专门机构发布的安装工程定额、取费标准进行估算,
7-1-1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金额为747.84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是指从工程筹建起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整个建设期间,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以外的,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工程建设其它费用拟支出550.28万元,大体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指固定资产其它费用,这部分支出进行资本化处理;第二部分指其他资产费用,这部分支出进行费用化处理。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支出项目如下:
序号支出项目支出金额(万元)测算依据
1一、固定资产其它费用542.74
1-1业主管理费97.70工程费用的1.2%
1-2工程设计费122.13工程费用的1.5%
1-3招标代理费24.43工程费用的0.3%
1-4工程监理费162.84工程费用的2.0%
1-5在建工程保险费28.50工程费用的0.35%
1-6联合试运转补差54.15设备购置费1.0%
1-7其他52.99
2二、其他资产费用7.54
2-1生产器具和工具购置费2.44工程费用的0.03%
2-2办公与生活用具购置费3.00每人600元
每人500元,按定员的60%提前
2-3职工提前进场费1.50
进场
按定员的60%进行培训,每人
2-4职工培训费0.60
200元
*预备费
项目预备费按建设工程费用(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之和的2%估算,合计为173.84万元。
*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是项目投产初期所需,为保证项目建成后进行试运转所必需的流动资金。铺底流动资金的计算综合考虑应收账款、存货等经营性流动资产及应
7-1-12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付账款等经营性流动负债因素的影响,并参考公司报告期运营效率测算出经营性营运资金增加额,本项目中列入总投资的铺底流动资金为2009.14万元,按照项目正常年度流动资金6697.13万元的30%计算。
3、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4914.00万元,全部为建设投资,不存在铺底流动资金。
本募投项目的投资构成明细及占比、投资支出性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内容投资金额占投资比例
1玉川生产区2478.0050.43%
2柿槟生产区2436.0049.57%
合计4914.00100.00%
本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900.00万元。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本募投项目投资数额测算依据主要为《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河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和《河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等有关行业规范、规定、标准。
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内容投资金额占投资比例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建筑工程费372.007.57%是
2设备购置费3890.0079.16%是
3安装工程费490.009.97%是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2.003.30%是
合计4914.00100.00%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12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等募集资金使用不属于资本性支出。发行人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如下:
7-1-1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1)流动资金需求测算的基本假设
公司以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基础,结合公司各类产品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情况、公司各类产品产能情况、未来经营计划以及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对公司2023年至2025年营业收入进行估算。
在收入预计基础上,综合考虑各项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关系等因素,利用销售百分比法估算2023年至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所导致的相关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估算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
公司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计算公式如下:
新增流动资金缺口=2025年末营运资本金额-2022年末营运资本金额
营运资金=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经营性流动负债金额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应收账款金额+存货金额+应收票据金额(含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金额+其他应收款
经营性流动负债金额=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其他
流动负债+合同负债
假设公司2023年至2025年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与营业收
入保持较稳定的比例关系,选取2020年-2022年平均比例为依据,公司2025年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各年估算营业收入×2020年-2022年各
项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平均比重。
(2)流动资金缺口测算结果
单位: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项目 2020/12/31 2021/12/31 2022/12/31 (2020 年 2025E至2022年平均)
营业收入2023785.492689067.292711239.982953494.02
经营性应收票据508.222359.608402.080.14%4162.05
流动资应收账款26665.1520280.3421007.880.95%28024.81
产应收款项融资3108.397178.294174.670.19%5656.07
7-1-1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预付款项29575.2180040.72100455.152.71%80168.08
其他应收款21829.1213246.6719751.940.77%22641.10
存货592464.23624531.22612324.0825.03%739205.68
总计674150.32747636.84766115.8029.79%879857.78
应付票据18000.005779.0610103.000.49%14540.70
应付账款108642.6075802.2992067.793.86%114034.15
经营性应付职工薪酬7031.717894.718440.550.32%9375.92流动负
债其他流动负债782.841175.8717606.350.24%7204.49
合同负债5826.829189.0714754.500.29%8565.13
总计134457.1590651.93128217.695.20%145155.27
净经营性流动资产539693.17656984.91637898.11734702.52
营运资本缺口96804.41
注:上表中公司未来收入规模仅为根据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预测未来流动资金需求,不作为对公司盈利预测。
根据上述预计,公司未来三年的营运资本缺口为96804.41万元。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5.74%,公司对于未来三年的收入增长预计未考虑通货膨胀、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等因素影响,且预计的收入增长率为3.73%,显著低于报告期内的收入增长率水平,符合谨慎性原则。此外,考虑到公司未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渐达产,公司营运资本的缺口将进一步放大,公司还需要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自筹弥补。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预测谨慎,具备合理性。
(三)货币资金余额及使用安排与募集资金规模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82099.05万元、108393.86万元、
158868.06万元和178335.31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非受限货币资金77549.5766469.50108393.8682099.05
受限货币资金100785.7492398.5682046.8254759.76
合计178335.31158868.06190451.90136879.35
注:受限资金主要为票据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黄金租赁保证金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自由支配使用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82099.05万元、
108393.86万元、66469.50万元和77549.57万元,公司相关货币资金主要用于
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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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现金支出——满足日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1768999.922820149.142681933.782257765.28
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20768.2837271.6232726.6328647.77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26844.6866176.9975303.2846887.4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5516.9110924.6512244.165997.50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合计1822129.792934522.402802207.852339297.98
平均单月流出303688.30244543.53233517.32194941.50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2339297.98万元、2802207.85万元、2934522.40万元和1822129.79万元,平均单月流出分别为194941.50万元、233517.32万元、244543.53万元和303688.30万元。虽然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开展过程中会产生持续不断的现金流入,但公司非受限货币资金余额仅够满足未来1-2个星期(7-14天)左右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资金需求。因此,公司需要储备足够的货币资金以应对市场不利变化情况,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安全。
2、筹资活动现金支出——偿还短期借款等临时性资金需求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合计金额分别为
473271.94万元、522617.19万元、584035.42万元和630818.88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短期借款538444.29458696.10473423.97400931.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2374.59125339.3249193.2272340.21
合计630818.88584035.42522617.19473271.94
平均单月还款金额52568.2448669.6243551.4339439.3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来一年平均每月预计还款金额达到4亿元左右,虽然公司长期信用良好,能够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时获取贷款,但是公司必须储备一
7-1-16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定的货币资金以应对各月到期的银行借款。
3、投资活动现金支出需求——持续性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入
持续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入是公司保障未来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入金额分别为52301.39万元、
35371.08万元、37927.58万元和16600.57万元,平均单月投入金额为4358.45
万元、2947.59万元、3160.63万元和2766.76万元。公司需要储备一定的货币资金以保障持续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入投入。
综合公司经营活动、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的现金支出用途,在不考虑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下,公司货币资金储备天数情况如下: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平均单月整体付现支出359023.30296373.78280016.34238739.28全部货币资金储备天数(货币资金余额/平均单月整体付现支出14.9016.0820.4017.20*30)非受限货币资金储备天数(非受限货币资金余额/平均单月整体6.486.7311.6110.32付现支出*30)
由上可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虽然货币资金余额较大,但由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较大,公司必须储备一定的货币资金以应对公司日常资金需求、偿还短期借款的需求和持续性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入需求,相应的货币资金储备尚不足以支付公司一个月的平均付现支出。
综上,公司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余额未来将主要用于维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资金储备,具有明确的使用安排。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现有货币资金余额已无法有效满足公司未来业务扩张和新增募投项目导致的增量资金需求,因此,公司拟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拟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四)募集资金规模合理性量化分析
根据公司2022年财务数据测算,公司在现行运营规模下未来三年的总体资金缺口为123781.92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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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及衍生金融资产余额*190548.34
其中:受限资金*92398.56
可自由支配资金*=*-*98149.78
未来三年预计自身经营利润积累*136850.35
最低现金保有量*209336.23
已审议的投资项目资金需求*52641.41
未来三年新增营运资金需求*96804.41
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所需资金*-
总体资金需求合计*=*+*+*+*358782.05
总体资金缺口*=*-*-*123781.92
1、未来三年预计自身经营利润积累测算
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净利率分别为1.54%、1.48%和1.57%,2020年至2022年平均净利率为1.53%。假设未来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率为1.53%,则2023年至2025年预测净利润分别为44157.13万元、45597.80万元和47095.41万元,合计136850.35万元。
2、最低现金保有量测算
最低现金保有量系公司为维持其日常营运所需要的最低货币资金,根据最低现金保有量=年付现成本总额÷货币资金周转次数计算。货币资金周转次数(即“现金周转率”)主要受净营业周期(即“现金周转期”)影响,净营业周期系外购承担付款义务,到收回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应收款项的周期,故净营业周期主要受到存货周转期、应收款项周转期及应付款项周转期的影响。净营业周期的长短是决定公司现金需要量的重要因素,较短的净营业周期通常表明公司维持现有业务所需货币资金较少。
根据公司2022年财务数据测算,公司在现行运营规模下日常经营需要保有的最低货币资金为209336.23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最低现金保有量*=*/*209336.23
2022年度付现成本总额*=*+*-*2683567.42
2022年度营业成本*264498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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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期间费用总额*64484.92
2022年非付现成本总额*25904.71
货币资金周转次数*=360/*12.82
现金周转期(天)*=*+*-*28.08
存货周转期(天)*25.69
应收款项周转期(天)*16.52
应付款项周转期(天)*14.13
注1: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以及财务费用;
注2:非付现成本总额包括当期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以及使用权摊销;
注3:由于公司生产过程为连续生产,相应的在产品全部在整个生产流程过程中,且已经形成了长期持续营运资金,对于最低现金保有量的测算主要考虑原材料的采购的周转情况,因此存货周转期=360/原材料周转率;
注4:应收款项周转期=360*(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平均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平均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平均预付款项账面余额)/营业收入;
注5:应付款项周转期=360*(平均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平均应付票据账面余额+平均合同负债账面余额+平均预收款项账面余额)/营业成本。
注6:上表数据基于2022年年末情况进行预计。
3、未来三年新增营运资金需求
对于公司未来三来营运资金需求预测详见“问题一”之“一、说明本募项目与主营业务的区别与联系,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之“(二)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之“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根据上述预计,公司未来三年的营运资本缺口为96804.41万元。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5.74%,公司对于未来三年的收入增长预计未考虑通货膨胀、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等因素影响,且预计的收入增长率为3.73%,显著低于报告期内的收入增长率水平,符合谨慎性原则。此外,考虑到公司未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渐达产,公司营运资本的缺口将进一步放大,公司还需要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自筹弥补。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预测谨慎,具备合理性。
4、未来三年分红所需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每年进行了分红,但基于对未来资金需求预测的谨慎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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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公司未来三年均不进行分红。
5、已审议的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根据公司未来营运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公司到2025年的已审议的投资项目资金缺口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拟投入规模41791.23投资活动现金
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材料项目拟投入规模10875.10流预测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投入规模4914.00
合计57580.33
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4938.92
剩余项目资金缺口52641.41
注:上表数据基于2022年年末情况进行预计综上,公司拟募集资金规模为71000.00万元,低于公司到2025年的资金缺口123781.92亿元,拟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五)关于公司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关联交易的说明
公司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的产品及主要用途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产品名称主要用途
主要用于制造铅酸蓄电池、电缆包
衣、氧化铅和铅材。另外,电解铅铅膏、铅合金、铅
1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还用作设备内衬、轴承合金、低熔
栅、塑料
合金、焊料、活字合金、放射性和射线的防护层等。
电接触材料主要用于生产低压电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银基新型电接触
2器,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新源汽
材料项目材料
车、配电系统等行业领域。
3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用于公司自身生产
4补充流动资金--
1、原材料采购
公司募投项目所需的原材料及采购来源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原材料主要来源由公司进行废旧铅蓄电池回收采购
1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废旧铅蓄电池
或向废旧铅蓄电池回收企业采购
7-1-20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原材料主要来源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
2白银公司自主生产
材料项目外部采购工程施工服务和相关组件
3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设备
设备
公司关联方的业务范围及主营业务均不涉及阴极铜、白银生产,不涉及废旧铅蓄电池的生产及回收业务,因而上述项目投产后,公司不存在主要通过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情形。
2、产品销售
公司募投项目所生产的产品及主要客户类别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主要产品主要客户
铅栅、铅膏、铅合由公司生产铅锭,并主要销往铅蓄
1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
金电池生产企业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
2电接触材料主要为低压电器制造企业
材料项目
3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公司自用
公司关联方的业务范围及主营业务均不涉及铅蓄电池生产以及低压电器制造,因而上述项目投产后,公司不存在主要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情形。
综上,公司募投项目投产后,不存在主要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或销售产品的情形,从而不存在新增大额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说明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预计进度安排及实施情况,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一)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
本募投项目预计进度情况如下:
进度(月)项目名称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
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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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设备调试试车投产竣工验收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本募投项目已开始进行的工作是开展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相关工作。
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适时投入资金,预计在募投项目启动建设后的24个月内将项目资金基本使用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6月预计使7-12月预计13-18月预计19-24月预计
项目合计用资金使用资金使用资金使用资金再生铅闭合
3200.0011800.0014950.007650.0037600.00
生产线项目
本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37600.00万元,本募投项目在董事会前已投入
110.09万元,主要系其他工程费用,本募投项目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二)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材料项目
本募投项目预计进度情况如下:
进度(月)项目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
可研及环评报告初步设计设备招投标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试车投产进度(月)项目
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
可研及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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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设备招投标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试车投产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本募投项目已开始进行的工作是开展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相关工作。
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适时投入资金,预计在募投项目启动建设后的36个月内将项目资金基本使用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第一年预计使第二年预计使第三年预计使项目合计用资金用资金用资金年产200吨新型电
2700.003900.001700.008300.00
接触材料项目
本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8300.00万元,本募投项目在董事会前已投入
334.24万元,主要系前期建筑工程费和预付设备款,本募投项目不存在置换董事
会前投入的情形。
(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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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募投项目预计进度情况如下: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本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本募投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与计划投入金额相近,项目预期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生产经营能耗和保障公司电力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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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3900.00万元,本募投项目在董事会前已投入
947.15万元,主要系前期建筑工程费,本募投项目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三、结合现有业务经营情况、市场空间、在手订单或意向合同等说明本募项
目效益测算过程及谨慎性,本次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及消化措施,主要销售地区、对象及模式
(一)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
1、现有业务经营情况、市场空间、在手订单或意向合同
本募投项目所产出的产品主要是铅膏和铅合金,铅合金直接对外出售,铅膏可进入再生铅冶炼系统进行冶炼或进入原生铅冶炼系统(混合冶炼)。本募投项目可有效补充公司再生铅物料的供给能力,符合未来再生铅物料占比逐步提高的铅冶炼行业长期发展趋势。
注:方框内部分为本募投项目
公司铅产品主要包括电解铅和铅合金。报告期内,公司电解铅和铅合金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如下:
产品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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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利用率89.32%102.73%100.30%92.80%电解铅
产销率104.04%99.22%100.10%99.84%
产能利用率90.23%83.58%98.27%96.30%铅合金
产销率95.59%101.63%99.01%101.32%
报告期内,公司铅产品整体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产能利用率和产品产销率保持在较高水平,现有产能已成为公司经营规模扩张的主要限制因素。因此,公司亟需通过实施本次“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对公司现有产品的生产能力进行扩充。
自2018年以来,在面临锂电池冲击下,铅酸蓄电池依靠终端领域市场规模大、出口消费回暖等因素带动,产量依然保持增长,并且2021年增幅进一步扩大,2021年中国铅酸蓄电池产量同比增长10%以上。
中国铅酸电池生产量
公司自2000年成立以来一直扎根于铅冶炼的研发、生产、销售。经过多年持续生产经验的积累和不断的技术研发,公司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积累了大量优质铅金属下游客户资源,并得到下游客户对“豫光”品牌的认可。公司目前是柯锐世电池、风帆电池、天能电池、双登电池等主流铅酸电池生产厂家
的重要供应商,并且,双方有长期、顺畅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订长单形式稳固上下游的合作关系。公司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优质客户资源将为本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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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手订单方面,目前,公司已经与上海佰特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河南超威正融贸易有限公司、深圳中宝港湾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天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西恩迪超骏(上海)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济源豫光
集团矿产品有限公司、柯锐世电气有限公司、福建省闽华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厦
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签订的铅产品(包括电解铅和铅合金)预计金额超过
1亿元的长单销售数量超过39万吨,订单量已达到铅产品产能的65.61%,另外,
公司需要满足客户的零单采购需求和新增客户的采购需求。
公司已制定全面的产能消化措施,且具有规模较大的在手订单,未来在订单获取方面具有较强能力,能够充分保障项目产能予以消化,并促进公司整体收入规模的进一步增长,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2、项目效益测算过程及谨慎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投产后第一年、第二年投产率分别为60%和80%,
从第三年开始达产。项目投产后基本利润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投产期平均(T+1—T+2) 达产期平均(T+3—T+20)
一、营业收入286640.76409486.80
二、其他免税收入12272.7718852.14
三、营业成本及税金293842.02417955.85
其中:原材料成本270955.83387079.76
辅助材料成本13359.3619084.80
能源动力成本997.691425.27
职工薪酬930.37930.37
折旧摊销2031.791619.78
其他固定费用1924.922406.14
税金及附加1963.643016.34
四、利润总额5071.5110383.08
所得税费用1267.882595.77
五、净利润3803.637787.31
项目的主要指标测算如下:
(1)产量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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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完全达产后主要产品年产量如下表所示:
主要产品年产量(吨)
铅膏311850.00
铅合金91677.50
铅栅27757.00
塑料36450.00
废铅蓄电池所含有铅膏、铅栅、塑料的比重较为固定。
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的主要生产过程分为2步:
第1步:将废铅蓄电池进行拆解,拆解出铅栅、铅膏、塑料和废电解液;
第2步:将拆解出的大部分铅栅进行低温熔炼,同时添加锑、片碱等辅材,产出铅合金,由于低温熔铸及合金系统的处理产能为109943吨铅栅/年,剩余铅栅及铅膏送公司其它冶炼系统。
物料平衡情况如下:
废铅蓄电池所拆解出物料的重量比重及含铅量情况如下:
序号拆解出的物料重量(吨)重量比重含铅比重备注
计算含铅量时先剔除10%水
1铅膏31185057.75%37.42%分,剩余铅膏含铅量72%
2铅栅13770025.50%24.48%含铅量96%
3塑料36450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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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废电解液5400010.00%--
合计540000100.00%61.90%
公司本募投项目可实现同时对电动车、汽车、牵引车、电信设备、摩托车
等使用的铅蓄电池进行拆解及后续处理,各种电池含铅量略有差异,本募投项目所产出铅膏、铅栅等物料的比重系公司根据行业一般水平及公司生产经验进行预估。
根据公司预估数据,本募投项目拆解物料的含铅比重合计为61.90%,根据《电池工业》披露的废铅蓄电池含铅量约为62.5%,公司预估的数据与行业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2)价格测算
本项目产品测算价格系参考上海有色网(SMM)最近 2 年 1 号铅、铅合金、
塑料等产品报价情况,产品测算价格及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数据如下表所示:
最近2年上海有色网价格差异率(预测价格项目 预测价格(元/吨)(不含税) (SMM)日均价平均数-SMM 价格/ SMM 价格)(元/吨)(不含税)
铅膏7412.37412.30.00%
铅合金13734.913734.90.00%
铅栅12085.712085.70.00%
塑料6648.46648.40.00%
注:上海有色网(SMM)没有铅膏和铅栅的价格,公司按照上海有色网 1 号铅价格扣减对应加工费作为预测价格(按照含铅量折算)。最近2年为2020年和2021年。
(3)营业成本及税金主要项目测算
原材料成本测算:
价格差异率(预测价格-公司最近2主要原材预测价格(元/公司最近2年采购均年采购均价/公司最近2年采购均
料吨)(不含税)价(元/吨)(不含税)
价)废铅蓄电
7864.007863.760.00%

注:鉴于废铅蓄电池采购价受电池种类、采购区域、运输距离等因素影响较大,市场公开数据无法准确反应公司废铅酸蓄电池采购价格,故采用公司2020年和2021年实际采购平均价格与预测价格进行比较。
本募投项目的主要盈利模式是通过对收购的废铅蓄电池拆解产出铅膏、铅合
金、铅栅和塑料等有价物料,因此,本募投项目的效益主要是铅膏、铅栅等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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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价值与废铅蓄电池收购价的差额。报告期内,铅产品市场价格一直处于较为稳定的水平,因而使得该项目产出的铅膏、铅合金、铅栅、塑料等产品价格较为稳定。根据公司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产品、原材料价格主要根据2020年和2021年市场平均价格或公司实际采购平均价格进行预测,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相关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小,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1)销售价格截至2023年5月前3价格差异率(预测本募投项目预测价格年上海有色网项目 价格-SMM 价格)/
(元/吨)(不含税) (SMM)日均价平均
SMM 价格数(元/吨)(不含税)
铅膏7412.37446.19-0.46%
铅合金13734.914055.46-2.28%
铅栅12085.712050.870.29%
塑料6648.47149.57-7.01%
注:上海有色网(SMM)没有铅膏和铅栅的价格,公司按照上海有色网 1 号铅价格扣减对应加工费作为预测价格(按照含铅量折算)。
由上表可知,本募投项目相关产品预测价格与截至2023年5月前3年市场平均价格差异较小,收入测算具有合理性。
(2)原材料成本测算价格差异率(预测本募投项目预测价格公司最近3年采购均价格-公司最近3年项目
(元/吨)(不含税)价(元/吨)(不含税)采购均价)/公司最近3年采购均价
废铅蓄电池7864.008225.32-4.39%
注:鉴于废铅蓄电池采购价受电池种类、采购区域、运输距离等因素影响较大,市场公开数据无法准确反应公司废铅酸蓄电池采购价格,故采用公司最近3年实际采购平均价格与预测价格进行比较。
由上表可知,本募投项目废铅蓄电池采购预测价格与近3年公司实际采购平均价格差异较小,原材料采购价格预测具有合理性。
综上,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预计效益的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合理,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及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情况相符,具有谨慎性。
3、本次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及消化措施
7-1-30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1)本次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
*紧跟再生铅产业长期发展趋势,扩大公司废铅酸蓄电池处理能力近年来,在我国各项资源循环利用的政策推动下,我国再生铅产量虽然逐年提升,但铅冶炼仍以原生铅为主。2021年我国再生铅产量占全年铅产量的比重达到47%,但相较国外78%的比重还存在一定差距,欧美发达国家的再生铅占铅产量的比重超过90%,相比之下,我国的再生铅产业存在巨大的发展潜力。
*积极扩大产能,进一步巩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铅产品整体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产能利用率和产品产销率保持在较高水平,现有产能已成为公司经营规模扩张的主要限制因素。因此,公司亟需通过实施本次“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对公司现有产品的生产能力进行扩充。在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的政策导向下,公司将积极顺应国家再生铅行业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发展方向,充分利用自身积累的优势,通过本项目进一步提升废铅酸蓄电池处理能力,紧抓行业集中度提升的契机,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2)本次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为确保新增产能合理消化,公司已实施和拟实施的产能消化措施如下:
*充分发挥现有客户资源优势,加强新客户开发力度发行人成立20余年来,一直深耕于铅冶炼领域,形成了明显的专业化、规模化生产优势,质量管理、供应链管理及快速响应能力均较强,且本募投项目系公司现有业务的扩大产能,公司在该领域积累的生产和管理等优势可以快速推广到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新项目。
公司凭借卓越的产品质量、不断提升的技术工艺水平、良好的企业信誉、健
全的客户服务体系,在经营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并保持稳定的合作共赢关系,预计未来上述客户在铅产品领域仍存在大量的产品需求。公司将在保持和提升现有客户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客户资源,加强新客户的开发力度,推动募投项目产能的消化。
*持续提升产品质量
7-1-3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长期以来,公司坚守诚信,以优异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赢得顾客的信任,逐渐形成了优良的口碑及品牌效应。公司主导产品“豫光”牌电解铅多次获得“全国用户满意产品”称号,多次被中国有色金属协会授予有色金属产品实物质量金杯奖,多次荣获客户授予的“年度优质供应商”的奖牌。公司将持续提升产品质量,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强化研发,始终保持研发领先优势公司将继续深耕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始终注重冶炼工艺的改进。公司铅冶炼技术成果多次获得国家、河南省、济源市的奖项,其中,“氧气底吹氧化—鼓风炉还原炼铅新工艺工业化装置的研究与应用”和“铅高效清洁冶金及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与产业化”两项技术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对提高冶炼效率、降低冶炼成本作出重要贡献,引领了国内铅冶炼技术发展。
公司的技术、工艺、环保治理、装备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是国内首家采用非稳态制酸工艺回收烧结机烟气的铅冶炼企业,是全国第一家将富氧底吹氧化——鼓风炉还原炼铅工艺成功应用到工业生产中的企业,同时也是全国首家成功工业化应用液态高铅渣直接还原技术的企业。
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公司技术水平,持续保持行业领先优势。
4、主要销售地区、对象及模式
公司本募投项目所产的产品及最终产品主要销售地区、对象及模式如下:
项目主要内容
销售地区与目前公司铅产品销售地区一致,在全国范围内销售销售对象主要为下游铅酸电池生产厂家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
(二)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材料项目
1、现有业务经营情况、市场空间、在手订单或意向合同
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材料项目属于公司现有产品向下游产业链延伸的精
深加工业务,本项目的实施,可有效调整公司产品结构、细化产品供给种类,提
7-1-32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高产品附加值,进而促进公司生产体系由侧重于金属冶炼延伸到金属冶炼与精深加工的战略转型,最终实现公司经济效益增加的目标。
电接触材料广泛应用于家居低压电器用品、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电接触材料是家居低压电器用品主要零部件的关键构件。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家用电器、电动工具、消费类电子设备等家居用品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同时,智能电网、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等新兴行业的兴起及稳定发展,为电接触材料行业的持续增长提供有力保障。此外,电接触材料在航空、军工、5G 基站等新型领域的持续拓展,将为电接触材料行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新的驱动力。下游产业的迅速发展,将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
在手订单方面,截至目前,公司已取得一定数量的小批量订单,如温州汇丰合金科技有限公司、温州松本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松飞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东
莞市易星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广东舜银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周口银点电接触材料
有限公司、吴江市东风电工器材有限公司、中山市德牌电器有限公司和瑞安银
通电气有限公司等,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另外,温州银宇电工合金有限公司、常州银马电器有限公司等客户均处于试样阶段;意向客户方面,公司正在与浙江耐迩合金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因信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华诺合金有限公司和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客户洽谈合作事宜。公司以已经建成的试生产线为基础已经获取部分订单,截至2023年8月底,公司新型电接触材料在手订单约为 989.82kg,均为零星订单。2023 年 1-8 月,公司新型电接触材料已实现销售 9368.79kg,随着市场不断深入和客户群体扩大,公司将继续扩大销售规模。
2、项目效益测算过程及谨慎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投产后第一年投产率为60%,从第二年开始达产。
项目投产后基本利润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投产期(T+1) 达产期平均(T+2—T+19)
一、营业收入81719.15102148.94
二、营业成本及税金78428.9397810.93
其中:原材料成本76219.5995274.49
7-1-3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能源动力成本226.85283.56
职工薪酬364.46364.46
安全生产基金184.69230.86
折旧摊销512.95442.13
其他固定费用600.23750.28
税金及附加-64.94
四、利润总额3290.224338.01
所得税费用822.561084.50
五、净利润2467.673253.50
项目的主要指标测算如下:
(1)营业收入测算
*产量测算
本项目达产后主要产品年产量如下表所示:
主要产品年产量(吨)银镍电接触材料80银锡电接触材料120边角料52
*价格测算
主要产品预测价格(万元/吨)(不含税)
银镍电接触材料378.02
银锡电接触材料449.97
边角料343.97
新型电接触材料定价采用“成本+加工费”模式,价格测算如下:
新型电接触材料(银镍)和新型电接触材料(银锡)销售价格测算:
新型电接触材料(银镍)价格预测
成本+加工费(万元/吨)销售价格(万元/吨)重量产品型号(吨)银成本(含镍成本(含平均加工含税价格不含税价税)(1)税)(2)费(3)(4=1+2+3)格
银镍30203504.518.1372.60329.73
7-1-3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银镍20304003.018.1421.10372.65
银镍10304501.518.1469.60415.58
合计80427.16378.02
新型电接触材料(银锡)价格预测
成本+加工费(万元/吨)销售价格(万元/吨)重量
产品型号铟、锡成本
(吨)银成本(含平均加工含税价格不含税价(含税)税)(1)费(3)(4=1+2+3)格
(2)
银锡12604405.558.5504.00446.02
银锡10604504.4558.5512.95453.94
合计120508.48449.97
注:1、银镍30成分构成为1吨产品中预计约包含0.7吨银材料和0.3吨镍材料;银镍
20成分构成为1吨产品中预计约包含0.8吨银材料和0.2吨镍材料,银镍10成分构成为1
吨产品中预计约包含0.9吨银材料和0.1吨镍材料。
2、银锡12成分构成为1吨产品中预计约包含0.88吨银材料,0.024吨铟,0.096吨锡;
银锡10成分构成为1吨产品中预计约包含0.90吨银材料,0.01875吨铟,0.08125吨锡。
2、参考过去一年 SMM 1#银锭市场均价(508.53 万元/吨,含税)确定, SMM 1#电解
镍市场均价(15.29 万元/吨,含税),锡成本参考过去一年 SMM 1#锡市场均价(26.68 万元/吨,含税)确定,铟成本参考过去一年 SMM 粗铟市场均价(130.59 万元/吨,含税)确定。
价格测算时,银锭成本为500万元/吨(含税),镍粉成本为15万元/吨(含税),锡锭成本为
25万元/吨(含税),铟锭成本为129万元/吨(含税),差异较小。
鉴于难以获取电接触材料行业的加工费数据,公司电接触材料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如下:
项目温州宏丰毛利率(%)福达合金毛利率(%)豫光金铅毛利率(%)
2022年11.0310.59
2021年10.6210.00
5.76
2020年11.1612.26
平均值10.9410.95
注:福达合金毛利率取其工业产品毛利率数据
由于公司发展精深加工,对白银产品下游产业链进行延伸,与目前已上市公司在经验上、规模上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公司预测该项目的未来收益时,对于加工费的预计非常谨慎,因而该项目的毛利率的水平仅为5.76%,远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电接触材料2022年毛利率,同行业可比公司电接触材料毛利率水平较2021年略有提高,未发生重大变化。
同时,报告期内,白银价格自2020年7月上涨之后至今一直稳定在400-600元/吨(含税),波动较小。根据公司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
7-1-35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对于本项目主要原材料白银的价格预测为 500 元/吨(含税)。截至 2023 年 5 月底,根据上海有色网(SMM)过去 3 年白银价格数据统计,对比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5月前3价格差异率(预测本募投项目预测价格年上海有色网项目 价格-SMM 价格)/
(万元/吨)(含税) (SMM)日均价平均
SMM 价格数(万元/吨)(含税)
1#银锭500.00492.121.60%
由上表可知,本募投项目预测价格与截至2023年5月前3年市场平均价格差异较小,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综合上述分析,本募投项目预测的白银价格与市场价格差异较小,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公司本募投项目毛利率仍低于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且同行业可比公司电接触材料毛利率水平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本募投项目的效益预测较谨慎。
(2)营业成本及税金主要项目测算
本项目主要成本为原材料成本,原材料成本测算如下:
*采购量测算
主要原材料年采购量(吨)
银锭213.78
锡锭10.76
镍粉21.22
*采购价格测算2022年1-3月上海有色网价格差异率(预测预测价格(万元/主要原材料 (SMM)日均价平均数(万元/ 价格-SMM 价格/吨)(不含税)吨)(不含税) SMM 价格)
银锭442.48433.632.04%综上,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材料项目预计效益的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合理,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及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情况相符,具有谨慎性。
3、本次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及消化措施
(1)本次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
电接触材料广泛应用于家居低压电器用品、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电接触材料
7-1-36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是家居低压电器用品主要零部件的关键构件。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家用电器、电动工具、消费类电子设备等家居用品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同时,智能电网、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等新兴行业的兴起及稳定发展,为电接触材料行业的持续增长提供有力保障。此外,电接触材料在航空、军工、5G 基站等新型领域的持续拓展,将为电接触材料行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新的驱动力。
下游产业的迅速发展,将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
(2)本次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为确保新增产能合理消化,公司已实施和拟实施的产能消化措施如下:
*公司将进一步加快下游客户的产品认证进度
公司正积极与珠三角、浙江等地区下游低压电器生产厂家洽谈合作,凭借前期市场开拓工作,公司新型电接触材料产品已取得下游部分低压电器生产厂家的质量认可,并取得了小批量订单。
*公司将增强营销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营销团队建设,加强销售人才的培养和招聘,提升营销团队素质;并加强对销售人员产品知识的培训,凭借专业而有力的销售团队,推动公司募投项目产能的合理消化。
*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扩充研发人才队伍,使公司现有研发体系架构更加完善,研发人员队伍更加充沛,增强创新能力与研发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4、主要销售地区、对象及模式
公司本募投项目所产的产品主要销售地区、对象及模式如下:
项目主要内容
销售地区主要集中在我国低压电器生产厂家较集中的珠三角、浙江等地区销售对象低压电器生产厂家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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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预案等公告文件、募投项目的可行
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投资测算表,复核项目投资具体内容和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等内容;
2、查看并复核关于项目收益的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与公司现有业务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效益情况进行比较,核查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合理性;
3、调查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现有业务经营情况、市场空间、在手订单或意向合同、主要销售地区、对象及模式以及本次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及消化措施等相关事项。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1、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规划,能够与公司现有的相
关业务构成良性循环,有利于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同时亦是公司巩固市场地位、增强自身竞争优势、实现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数额测算遵守了国家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及公司实际情况,投资数额测算合理;
2、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公司不存在置换本次
可转换债券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募投项目已投入资金的情形;
3、公司关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过程方面,均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客观
行业数据以及国家相关政策作出,本项目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结合公司现有业务经营情况、市场空间、在手订单或意向合同等方面分析,公司本次新增产能规模具有合理性,产能消化措施具有可行性。
问题二
2.报告期各期末,申请人预付款项大幅增长,分别为37907.45万元、
29575.21万元、80040.72万元和122168.88万元,主要原因包括铜、银等
7-1-38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产品价格上涨增加采购导致国外进口原材料从付款到到港周期加长。请申请人:
(1)结合预付账款对应采购物资价格波动、采购周期、存货变动等说明报告期
内预付账款持续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2)列表说明申请人报告期内预付账款的明细情况,包括按控制权合并计算占比70%以上的预付款项对手方情况、支付背景、账龄结构、
期后结转等情况,与相关采购合同及采购周期是否对应,是否具有真实业务背景,相关款项的最终去向,是否存在支付给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情况,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情况,相关款项对手方是否与申请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结合预付账款对应采购物资价格波动、采购周期、存货变动等说明报
告期内预付账款持续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一)结合预付账款对应采购物资价格波动、采购周期、存货变动等说明
报告期内预付账款持续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
1、预付账款对应采购物资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预付账款主要由采购矿物原材料形成。公司矿物原材料采购主要包括铅精矿、铜精矿、金精矿和银精矿采购。铅精矿、铜精矿、金精矿和银精矿所包含的各类主要元素单独计价,定价方式通常为:参考铅锭、阴极铜、金锭、银锭的公开市场报价,扣除相应的市场加工费,并结合各批次矿物原材料相关金属的品位(进行化验得出的矿石中有用元素或它的化合物含量比率,品位越高通常冶炼难度越低,价格相对更高)进行定价。
因此,铅精矿、铜精矿、金精矿和银精矿等原材料价格虽然没有公开市场报价,但其价格与铅锭、阴极铜、金锭、银锭的价格变动情况密切相关。
报告期内,铜、金、银的市场价格走势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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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0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数据来源:上海有色金属网(SMM)
如上图所示,报告期内,阴极铜、金和银的价格整体呈现波动上涨的趋势,尤其是阴极铜价格涨幅非常大。自2020年3月之后,阴极铜市场价格从40000元/吨(含税)左右涨到了70000元/吨(含税)左右,使得铜精矿的价格也随之大幅上涨。
因此,公司预付账款的金额与其所采购的物资的价格变动密切相关,随着铜金、银产品价格上涨,公司采购各类矿粉原料所支付的预付款项也相应增加。
2、采购周期
从公司采购管理角度:公司的采购主要根据销售情况、生产情况、存货情况
以及市场行情等综合因素确定,不存在固定的采购周期。公司主要根据长期积累的生产经验,通常均会提前采购和备货,包括签订单笔采购合同和长单的形式。
从货物流转角度:在上游矿物原材料供应充足的情况下,国内采购过程中从签订合同到货物入库的周期通常为1个月,国外采购过程中从签订合同到货物入库的周期通常为2-3个月。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影响,国外采购到港周期有所延长,从而使得公司的预付账款占用金额提高。
3、存货变动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
别为594233.94万元、627951.82万、614807.65万元和761855.49万元,整体呈现增长的趋势,其主要原因为各类原材料价格上涨引起。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281091.3536.90182504.2329.68202992.1232.33216108.9236.37
在产品373891.1149.08322326.4152.43340773.9154.27311762.6252.46
库存商品106873.0414.03109977.0217.8984185.8013.4166362.4011.17
账面余额761855.49100.00614807.65100.00627951.82100.00594233.94100.00
存货跌价准备11283.182483.583420.60-176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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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账面价值750572.31612324.08624531.22-592464.23-
报告期内,铜、金、银等产品市场价格整体呈现上涨趋势,下游产品需求旺盛,上游原材料供给趋紧,行业景气度较高。在该背景下,公司铜、金、银等产品产能利用率整体有所提升,从而对原材料的需求有所提升。由上表可知,在铜、金、银等原材料价格上涨趋势下,公司存货规模整体较高,这与行业景气度和产品价格变动趋势相一致。在上游矿粉原材料供应趋紧和公司对于原材料需求增长的情况下,为了保障原材料供应,公司采用预付货款结算情形增加。
4、预付账款持续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29575.21万元、80040.72万元、
100455.15万元和70177.48万元。综合上述市场价格、采购周期及存货变动的分析,公司2021年预付账款较2020年大幅增加的原因为:
(1)铜产品、白银、黄金等产品价格在报告期内整体呈现上涨趋势,使得公司采购额大幅增加。
(2)由于有色金属行业景气度较高,公司对于原材料的需求增加,上游原材料供给趋紧。因此为了保障原材料供应,公司采用预付货款结算情形增加。
2022年,公司预付款项较2021年增长20414.43万元,增长率为25.51%,其主
要原因为:
(1)铜产品价格虽有所回落但仍然维持高位运行,黄金产品价格在本年度
整体呈现波动上升的趋势,使得公司采购额进一步有所增加。
(2)受国际政治环境影响,国外进口原材料从付款到到港周期加长,使得公司预付款占用金额加大。
(3)由于有色金属行业,尤其是铜原材料景气度仍然较高,上游原材料供给仍然趋紧。
2023年,公司预付款项较2022年末减少30277.67万元,降幅为-30.14%,
其主要原因为:(1)随着物流运输逐渐恢复正常,国外进口原材料从付款到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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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存货周期缩短,使得公司期末预付款有所减少,存货规模较大幅度提升;(2)基于与供应商的友好合作关系,公司采购原材料发生的应付账款金额较大幅度提高。
因此,公司预付款变动具有商业合理性。
5、说明支付预付款的流程
(1)供应商选择
业务部门需详细了解供应商综合实力和经营情况,符合公司要求的才能启动合同签订以及后续业务流程。对资信好、综合实力强、货源稳定、具备发货能力和发货条件的可以签订预付款合同。
(2)预付款前的准备工作
业务部门申请预付款前应明确以下内容:了解对方拟交付货物的状态、拟交
付货物的暂估价值、双方约定的准确发货时间、交通情况和运输车辆是否具备,是否有前批次预付账款大额未结清情况等事项。
(3)付款签批流程
预付款支付须按照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条款执行,由业务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按公司汇款签批流程签字完毕后,交财务部出纳进行付款。
(4)发货结算
预付货款支付到达供应商账户后,业务部门区域负责人或业务主管应积极组织联系发货事宜,保证按约定期限发货。供应商发货完毕后,业务人员应监督并及时办理完货物结算。
6、公司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的原因
公司预付账款主要由采购矿物原材料形成。公司矿物原材料采购主要包括铅精矿、铜精矿、金精矿和银精矿。铅精矿、铜精矿、金精矿和银精矿所包含的各类主要元素单独计价,定价方式通常为:参考铅锭、阴极铜、金锭、银锭的公开市场报价,扣除相应的市场加工费,并结合各批次矿物原材料相关金属的品位(进行化验得出的矿石中有用元素或它的化合物含量比率,品位越高通常冶炼难度越低,价格相对更高)进行定价。铅精矿、铜精矿、金精矿和银精矿等原材料价格
7-1-4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虽然没有公开市场报价,但其价格与铅锭、阴极铜、金锭、银锭的价格变动情况密切相关。
铅锭、阴极铜、金锭、银锭的市场价格变动将从两个方面影响行业及公司向
上游原材料供应商的预付款项金额:
(1)铅锭、阴极铜、金锭、银锭等产品市场价格走势通常是由于供需变动引起,当供给不足,需求旺盛时期,相关产品市场价格持续走高,上游原材料供应将更为紧俏,从而使得购买方需要支付预付款或提高预付款比例以保障原材料的供应。
(2)铅锭、阴极铜、金锭、银锭等产品市场价格的走高通常会使得铅精矿、铜精矿、金精矿和银精矿等原材料价格也持续走高,采购相同数量的原材料所需支付的价款也会提高,预付款也相应会有所提高。
报告期内,阴极铜产品市场价格大幅提升,从2020年3月份的不足4万元/吨上涨到2021年5月份的7万元/吨以上,金锭、银锭等产品的市场价格也有不同幅度的上涨,从而使得公司在报告期各期末支付预付款情况增加,期末预付款余额逐年有所增加。
7、公司向供应商、关联方支付预付款的比例及与其差异情况
(1)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的比例
公司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的比例系公司与供应商根据市场价格行情、原材料
供应紧张情况等因素协商确定。通常而言,由于公司预付款项主要系为了采购矿物原材料,合作时间较长的供应商对公司发货通常按照持续滚动发货,因而公司支付的预付款项的比例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占比70%以上的预付款项对手方的预付款比例情况如下:
*2023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单位名称支付背景账面余额预付比例占期末余
7-1-4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额比例
进口铅精矿、银精
美科公司9835.41100.0014.02矿
内蒙古都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铅精矿7263.1391.0810.35
采购铅、金、银精
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000.00100.007.12矿等
采购银铜精矿、铅
大连澜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4135.49100.005.89粉矿
嘉能可有限公司采购锌精矿、锌锭2548.85100.003.63
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采购铅精矿2367.47100.003.37
山金瑞鹏(天津)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铅粉矿1741.0490.052.48
安徽五彩石矿业有限公司采购铅精矿1613.6993.012.30
洛阳豫弘银业有限公司采购银锭1397.38100.001.99
辽宁鼎盛金属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铅粉矿1360.0877.601.94
上海曲如实业有限公司采购锌锭1245.29100.001.77
铜陵富同富物资有限公司采购铜灰1215.7532.221.73
汉源县德盛商贸有限公司采购铜灰1212.8879.221.73
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进口铜精矿1185.15100.001.69内蒙古盛达光彩金属材料有限
采购铅粉矿1110.1386.031.58公司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采购银锭962.73100.001.37
铜陵市润达科工贸有限公司采购金精矿951.59100.001.36
河南新昌电工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铜线836.70100.001.19扎兰屯市国森矿业有限责任公
采购铜灰788.29100.001.12司
贵州融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铜灰761.8796.471.09
宁波银泰永亨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铅粉矿750.74100.001.07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
采购废蓄电池750.50100.001.07南省分公司
赤峰杰沃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铅粉矿691.35100.000.99
合计49725.5270.86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占期末余单位名称支付背景账面余额预付比例额的比例
进口铅精矿、银
新加坡托克31974.0993.9531.83
精矿、铜精矿等
HECLA GREENS CREEK
进口铅精矿、铜10458.35100.0010.41
MINING COMPANY
7-1-45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精矿
采购铅、金、银
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700.0085.567.67精矿等
内蒙古都成矿业有限公司采购铅精矿6984.7997.016.95
进口铅精矿、银
鹏孚有限公司3910.8295.003.89
精矿、铜精矿等
美科公司进口铅精矿3304.50100.003.29
进口铅精矿、铜
MRI 资源公司 2692.14 95.00 2.68精矿
黑龙江宝山矿业有限公司采购金精矿2514.9298.142.50
进口铜精矿、银
美国奥信公司1679.9295.001.67精矿
合计71219.5370.90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占期末余单位名称支付背景账面余额预付比例额的比例
进口铅精矿、铜
MRI 资源公司 20762.22 95.00 25.94精矿
进口铅精矿、铜
法国川砂铭公司12962.77100.0016.20精矿TRAFIGURA PTE LTD(新 进口铅精矿、铜
12381.7199.2015.47加坡托克)精矿
内蒙古都成矿业有限公司采购铅精矿5500.0098.216.87
进口铅精矿、银
瑞士嘉能可亚洲能源公司3069.4390.003.83精矿安徽金寨金铜矿业有限责任公
采购铅精矿1673.6899.152.09司
合计56349.8170.40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占期末余单位名称支付背景账面余额预付比例额的比例
进口铜精矿、银
美国奥信公司6797.3595.0022.98精矿
天津银汇宝金属有限公司采购铅精矿3738.4264.5612.64
美科公司进口铅精矿2234.1393.907.55
7-1-46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河南帝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付设备款2095.0045.127.08付附属物及土
济源市玉川产业集聚区财政所1139.71100.003.85地补偿款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
采购银金矿1000.00100.003.38任公司
山西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采购金精矿894.4166.653.02
洛阳豫弘银业有限公司采购粗银等852.965.852.88
洛阳永宁有色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阳极泥等783.0519.202.65
灵宝市新凌铅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阳极泥等708.9224.102.40云南振兴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采购阳极泥等651.7620.302.20司
合计20895.7170.65
(2)向关联方支付预付款的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向关联方支付的预付款及预付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项目关联方名称预付预付预付预付金额金额金额金额比例比例比例比例济源豫光防腐安装有
------30.3176.85限公司预付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
------3.390.16款项限公司济源鑫光铝业有限公
----49.1998.38--司
2020年-2021年,公司向关联方支付的预付款金额较小。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6月30日,公司向关联方支付预付款的期末余额为0.00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也参考其他非关联方的交易模式,向关联方支付预付款,预付比例与向其他非关联方预付比例不存在重大差异。
8、公司预付款的期后结转情况及结转周期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占比70%以上的预付款项对手方的期后结转情况如下:
(1)2023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单位名称支付背景账面余额结转周期
美科公司进口铅精矿9835.411个月内
7-1-47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内蒙古都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铅精矿7263.131个月内
采购铅、金、银精矿
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000.00尚未结转等
大连澜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铅、银铜精矿4135.492个月内
嘉能可有限公司采购锌精矿、锌锭2548.851个月内
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采购铅精矿2367.471个月内
山金瑞鹏(天津)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金精矿1741.042个月内
安徽五彩石矿业有限公司采购铅精矿1613.692个月内
洛阳豫弘银业有限公司采购银锭1397.381个月内
辽宁鼎盛金属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铅精矿1360.081个月内
上海曲如实业有限公司采购锌锭1245.29尚未结转
铜陵富同富物资有限公司采购铅精矿1215.751个月内
汉源县德盛商贸有限公司采购粗铅1212.881个月内
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司采购铜精矿1185.151个月内
内蒙古盛达光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采购铅粉矿1110.132个月内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采购银锭962.731个月内
铜陵市润达科工贸有限公司采购金精矿951.591个月内
河南新昌电工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铜杆836.701个月内
扎兰屯市国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铅精矿788.292个月内
贵州融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粗铅761.871个月内
宁波银泰永亨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铅精矿750.741个月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
采购废蓄电池750.50部分结转分公司
赤峰杰沃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铅粉矿691.351个月内
合计49725.52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向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预付款由于该供应商自身原因一直无法交付货物而尚未结转;公司向上海曲如实业有限公司支付的预付款由于尚未结算开票而尚未结转;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河南省分公司支付的预付款已经结转144.18万元。
(2)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单位名称支付背景账面余额结转周期
进口铅精矿、银精
新加坡托克31974.091个月内
矿、铜精矿等
7-1-48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HECLA GREENS CREEK MINING
进口铅精矿、铜精矿10458.351个月内
COMPANY
采购铅、金、银精矿
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700.00尚未结转等
内蒙古都成矿业有限公司采购铅精矿6984.791个月内
进口铅精矿、银精
鹏孚有限公司3910.821个月内
矿、铜精矿等
美科公司进口铅精矿3304.502个月内
MRI 资源公司 进口铅精矿、铜精矿 2692.14 2 个月内
黑龙江宝山矿业有限公司采购金精矿2514.921个月内
美国奥信公司进口铜精矿、银精矿1679.921个月内
合计71219.53
(2)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单位名称支付背景账面余额结转周期
MRI 资源公司 进口铅精矿、铜精矿 20762.22 1 个月内
法国川砂铭公司进口铅精矿、铜精矿12962.771个月内TRAFIGURA PTE LTD(新加坡进口铅精矿、铜精矿12381.711个月内
托克)
内蒙古都成矿业有限公司采购铅精矿5500.002个月内
瑞士嘉能可亚洲能源公司进口铅精矿、银精矿3069.431个月内
安徽金寨金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铅精矿1673.681个月内
合计56349.81
(3)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单位名称支付背景账面余额结转周期
美国奥信公司进口铜精矿、银精矿6797.351个月内
天津银汇宝金属有限公司采购铅精矿3738.421个月内
美科公司进口铅精矿2234.131个月内
河南帝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付设备款2095.004个月内付附属物及土地补
济源市玉川产业集聚区财政所1139.71-偿款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
采购银金矿1000.004个月内司
7-1-49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山西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采购金精矿894.411个月内
洛阳豫弘银业有限公司采购粗银等852.961个月内
洛阳永宁有色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阳极泥等783.052个月内
灵宝市新凌铅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阳极泥等708.921个月内
云南振兴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阳极泥等651.761个月内
合计20895.71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向预付款项的主要对手方所支付的预付款通常在期后4个月内能够基本结转完毕。
(二)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预付账款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年复合
公司名称金额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增长率
恒邦股份7623.727329.110.627283.98-64.4020459.49-79.70-52.18%
白银有色171275.60172460.65-34.30262490.8866.43157717.0814.556.44%
云南铜业311916.82448181.9011.50401951.5248.62270463.9353.7217.77%
锌业股份75638.5060062.0837.8043585.08106.5221104.772.5845.06%
株冶集团35719.2517420.38-1.4417674.04-8.6919355.90201.8763.35%
豫光金铅70177.48100455.1525.5180040.72170.6329575.21-21.9819.24%
注:上表中复合增长率为各上市公司自2020年期初至2023年6月末的复合增长率。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预付账款也大多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其中,行业内可比上市公司云南铜业、锌业股份和株冶集团的预付账款年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17.77%、45.06%和63.35%。公司报告期内预付账款年复合增长率为19.24%,处于行业中等水平。公司预付账款增长情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整体变动趋势一致。
7-1-50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二、列表说明申请人报告期内预付账款的明细情况,包括按控制权合并计
算占比70%以上的预付款项对手方情况、支付背景、账龄结构、期后结转等情况,与相关采购合同及采购周期是否对应,是否具有真实业务背景,相关款项的最终去向,是否存在支付给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情况,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情况,相关款项对手方是否与申请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
(一)列表说明申请人报告期内预付账款的明细情况
1、2023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占期末余额账龄结构期后结转单位名称支付背景账面余额的比例情况情况
美科公司进口铅精矿9835.4114.02%1年以内9835.41内蒙古都成矿业股份有限
采购铅精矿7263.1310.35%1年以内7263.13公司
采购铅、金、
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000.007.12%1-2年尚未结转银精矿等
大连澜聚国际贸易有限公采购铅、银铜
4135.495.89%1年以内4135.49
司精矿
采购锌精矿、
嘉能可有限公司2548.853.63%1年以内2548.85锌锭
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采购铅精矿2367.473.37%1年以内2367.47
山金瑞鹏(天津)贸易有
采购金精矿1741.042.48%1年以内1741.04限公司
安徽五彩石矿业有限公司采购铅精矿1613.692.30%1年以内1613.69
洛阳豫弘银业有限公司采购银锭1397.381.99%1年以内1397.38辽宁鼎盛金属贸易有限公
采购铅精矿1360.081.94%1年以内1360.08司
上海曲如实业有限公司采购锌锭1245.291.77%1年以内尚未结转
铜陵富同富物资有限公司采购铅精矿1215.751.73%1年以内1215.75
汉源县德盛商贸有限公司采购粗铅1212.881.73%1年以内1212.88
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
采购铜精矿1185.151.69%1年以内1185.15司内蒙古盛达光彩金属材料
采购铅粉矿1110.131.58%1年以内1110.13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
采购银锭962.731.37%1年以内962.73公司铜陵市润达科工贸有限公
采购金精矿951.591.36%1年以内951.59司
河南新昌电工科技有限公采购铜杆836.701.19%1年以内836.70
7-1-5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司扎兰屯市国森矿业有限责
采购铅精矿788.291.12%1年以内788.29任公司贵州融晟环保科技有限公
采购粗铅761.871.09%1年以内761.87司宁波银泰永亨贸易有限公
采购铅精矿750.741.07%1年以内750.74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采购废蓄电
750.501.07%1年以内144.18
司河南省分公司池赤峰杰沃贸易有限责任公
采购铅粉矿691.350.99%1年以内691.35司
合计49725.5270.85%
注:期后结转为截至2023年8月31日的结转情况。
2、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占期末余账龄结构期后结转单位名称支付背景账面余额额的比例情况情况
进口铅精矿、银
新加坡托克31974.0931.83%1年以内31974.09
精矿、铜精矿等
HECLA GREENS CREEK 进口铅精矿、
10458.3510.41%1年以内10458.35
MINING COMPANY 铜精矿
采购铅、金、银
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700.007.67%1年以内尚未结转精矿等
内蒙古都成矿业有限公司采购铅精矿6984.796.95%1年以内6984.79
进口铅精矿、银
鹏孚有限公司3910.823.89%1年以内3910.82
精矿、铜精矿等
美科公司进口铅精矿3304.503.29%1年以内3304.50
进口铅精矿、
MRI 资源公司 2692.14 2.68% 1 年以内 2692.14铜精矿
黑龙江宝山矿业有限公司采购金精矿2514.922.50%1年以内2514.92
进口铜精矿、
美国奥信公司1679.921.67%1年以内1679.92银精矿
合计71219.5370.90%63519.53
注:期后结转为截至2023年8月31日的结转情况。
2、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占期末余账龄结构期后结转单位名称支付背景账面余额额的比例情况情况
进口铅精矿、
MRI 资源公司 20762.22 25.94% 1 年以内 20762.22铜精矿
7-1-52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进口铅精矿、
法国川砂铭公司12962.7716.20%1年以内12962.77铜精矿TRAFIGURA PTE LTD(新 进口铅精矿、
12381.7115.47%1年以内12381.71加坡托克)铜精矿
内蒙古都成矿业有限公司采购铅精矿5500.006.87%1年以内5500.00
进口铅精矿、
瑞士嘉能可亚洲能源公司3069.433.83%1年以内3069.43银精矿安徽金寨金铜矿业有限责任公
采购铅精矿1673.682.09%1年以内1673.68司
合计56349.8170.40%56349.81
注:期后结转为截至2023年8月31日的结转情况。
3、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占期末余账龄结构期后结转单位名称支付背景账面余额额的比例情况情况
进口铜精矿、
美国奥信公司6797.3522.98%1年以内6797.35银精矿
天津银汇宝金属有限公司采购铅精矿3738.4212.64%1年以内3738.42
美科公司进口铅精矿2234.137.55%1年以内2234.13
河南帝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付设备款2095.007.08%1年以内2095.00付附属物及土已转为其
济源市玉川产业集聚区财政所1139.713.85%5年以上地补偿款他应收款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
采购银金矿1000.003.38%1年以内1000.00任公司
山西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采购金精矿894.413.02%1年以内894.41
洛阳豫弘银业有限公司采购粗银等852.962.88%1年以内852.96
洛阳永宁有色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阳极泥等783.052.65%1年以内783.05
灵宝市新凌铅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阳极泥等708.922.40%1年以内708.92云南振兴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采购阳极泥等651.762.20%1年以内651.76司
合计20895.7170.65%-20895.71
注:期后结转为截至2023年8月31日的结转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铅精矿、铜精矿等矿粉原料,通过国内、国际市场采购,由于近年来国内外原料供应紧张,采购过程中预付款增大。在采购环节,公司根据国内外市场价格走势及库存结构,及时调整采购策略,规避原料采购风险。公司成立价格委员会,每周召开价格会议,集体决策判断预测公司产品价格走向及趋势,利用市场价格波动,在保证供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压缩采购成
7-1-5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本。
国内外原材料采购周期不同,进口原材料大约2-3个月,国内原材料到货周期大约1个月左右。公司参照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在预计原材料价格上涨时,考虑预订购货量及预付采购款。
由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占比70%以上的预付款项交易对手方主要为矿粉原材料供应商,预付款项余额主要为原料采购款。上述交易具有真实业务背景,相关款项均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原材料供应商,预付款项期后到货情况良好,与相关采购合同及采购周期一致。
(二)相关款项对手方是否与申请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
公司第一大股东控制的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与公司主要预付款项对手方
发生的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
公司名称支付背景2022年2021年2020年
1-6月
英国奥信公司进口锌精矿2323.35-
天津银汇宝金属有限公司采购锌精矿7513.1530872.1018932.95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
采购锌精矿1377.06975.48-任公司
MRI 资源公司 进口锌精矿 - 6997.74
法国川砂铭公司进口锌精矿1627.248282.132167.96
瑞士嘉能可亚洲能源公司进口锌精矿47707.4068224.527335.04-安徽金寨金铜矿业有限责任公
采购锌精矿2740.33--司
新加坡托克进口锌精矿3995.103092.4617194.32-
大连澜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锌精矿7532.279386.92
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采购锌精矿1563.285250.274622.343583.06
山金瑞鹏(天津)贸易有限公
采购锌精矿3230.714998.306463.96司
安徽五彩石矿业有限公司采购锌精矿5281.954809.761881.791332.39
河南新昌电工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铜排273.56136.90扎兰屯市国森矿业有限责任公
采购锌精矿10927.1742471.8335414.4418272.15司
宁波银泰永亨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锌精矿6066.172468.05
赤峰杰沃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锌精矿400.99
7-1-5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注:由于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为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控制的子公司,且纳入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因此,虽然公司与该两家公司均发生预付款项,但未统计该两家公司之间的往来。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锌冶炼业务,因而其与公司预付款项对手方之间发生的采购锌精矿主要是为了采购其业务开展所需的原材料,相关交易具有真实交易背景。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与公司预付款项对手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全部因采购原材料产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而且,上述交易的资金往来全部为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向供应商支付款项,不存在由上述供应商向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支付款项的情形,因而公司不存在通过预付款项向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支付款项的情形。
2019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制的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2019年
末预付款项对手方济源豫光集团矿产品有限公司发生的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单位名称支付背景2022年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济源豫光集团矿产品
往来款-借500.00有限公司济源豫光集团矿产品
往来款-还500.00有限公司
注:由于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均为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控制的公司,均纳入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因此,虽然公司与该三家公司均发生预付款项,但未统计该三家公司之间的往来。
济源豫光集团矿产品有限公司曾为豫光集团控制的子公司,主要从事矿产品贸易业务。2008年,根据《关于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产权制度改革方案的批复》(济国资[2008]1号),豫光集团将除发行人、中金黄金、豫光锌业股权以外的其他辅业主体(包括济源豫光集团矿产品有限公司)资产和债务全部
剥离划转至河南豫光金铅集团铅盐有限责任公司,然后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将河南豫光金铅集团铅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对外转让。此次产权改革实施后,济源豫光集团矿产品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019年,由于豫光集团内部借款履行相关内部审批程序需要一定时间,甘
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了应对临时性资金支付需求,与济源豫光集团矿产品有限公司发生一笔500.00万元的非经营性借款往来,且当天即已归还。因此,公司不存在通过预付款项向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款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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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往来之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的相关款项主要对手方与申请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
(三)是否存在支付给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情况、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情况
1、公司向关联方支付预付款项情况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预付款项主要系预付原料采购款产生,相关交易符合合同约定和行业惯例。根据上述主要预付款项明细表,报告期各期末,除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外,其余预付对象均为非关联方。公司向关联方支付预付款项,均为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和服务等,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有关,不属于资金占用。
公司向关联方预付款项账龄较短,均不存在长期挂账的情形,不构成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生交易具有连续性,公司于2020年末、2021年末向关联方所支付的预付款项所对应的货物于期后均
已完成交付结算。2022年末和2023年6月末,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支付预付款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与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等
关联方之间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相关决策程序合法、信息披露规范,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
2、公司向非关联方支付预付款项情况
公司向上述非关联方供应商采购铅精矿、铜精矿等矿物原材料均为正常开展
业务所需,交易具有合理的商业实质。公司外购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是按照产成品市场价格扣减市场加工费的方法确定;产成品市场价格主要参考上海有色金属
网、上海黄金交易所、华通白银网、伦敦金属交易所市场发布的铅、铜、金、银价来确定。
公司向上述非关联方供应商采购原材料所支付的预付款项均有真实的交易背景,而且相关预付款项账龄均在1年以内。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向上述非关联方供应商采购原材料所支付的预付款项均已完成结转,相关采购物资已经入库结算,相关交易具有真实性。2022年末和2023年6月末,公司向上述非
7-1-56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关联方供应商采购原材料所支付的预付款项已经大部分完成结转。
此外,结合公司主要预付款项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公司不存在通过向非关联方支付预付款项从而间接支付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的情形,因此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情形。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审阅了公司预付款项明细表,了解款项性质、预付内容、是否符
合合同条款;
2、对占比70%以上的预付款项进行了凭证抽查,同时抽查了部分采购合同,
以了解相关支付背景、合同交付结算约定等情况,确认是否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
3、核查期后采购入库情况,复核交易是否真实发生;
4、通过公开网站查询主要预付对象是否属于公司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并
询问管理层,了解相关供应商的背景,判断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
5、取得了公司主要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并进行了核对,确认除正常的经营活动外,相关款项不存在支付给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况;
6、取得并审阅了公司存货明细表,抽查了公司的出入库记录;
7、对管理层进行了访谈,了解公司采购周期、采购模式及结算模式等;
8、通过公开网络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分析公司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等;
9、取得了公司控股股东出具的相关承诺。
(二)核查意见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29575.21万元、80040.72万元、
100455.15万元和70177.48万元。综合上述市场价格、采购周期及存货变动的分析,公司2021年预付账款较2020年大幅增加的原因为:
(1)铜产品、白银、黄金等产品价格在报告期内整体呈现上涨趋势,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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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购额大幅增加。
(2)由于有色金属行业景气度较高,公司对于原材料的需求增加,上游原材料供给趋紧。因此为了保障原材料供应,公司采用预付货款结算情形增加。
2022年,公司预付款项较2021年增长20414.43万元,增长率为25.51%,其主
要原因为:
(1)铜产品价格虽有所回落但仍然维持高位运行,黄金产品价格在本年度
整体呈现波动上升的趋势,使得公司采购额进一步有所增加。
(2)受国际政治环境影响,国外进口原材料从付款到到港周期加长,使得公司预付款占用金额加大。
(3)由于有色金属行业,尤其是铜原材料景气度仍然较高,上游原材料供给仍然趋紧。
2023年6月末,公司预付款项较2022年末减少30277.67万元,降幅为
-30.14%,其主要原因为:(1)随着物流运输逐渐恢复正常,国外进口原材料从付款到结转存货周期缩短,使得公司期末预付款有所减少,存货规模较大幅度提升;(2)基于与供应商的友好合作关系,公司采购原材料发生的应付账款金额较大幅度提高。
因此,公司预付款变动具有商业合理性。
2、公司2019年末-2023年6月末预付账款年复合增长率为19.24%,处于行业中等水平。公司预付账款增长情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整体变动趋势一致。
3、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均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原材料供应商,预
付款项期后到货情况良好,与相关采购合同及采购周期一致,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存在商业合理性;公司不存在通过向非关联方支付预付款项从而间接支付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情况。
问题三
3.报告期各期末,申请人存货金额较大、在产品占比较高,且其存货周转率
明显低于可比公司。请申请人:(1)结合工艺流程、生产周期、产品类别等说明在产品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货结构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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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分析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及过程,主要参数确定依据及合理性,并结合会计政策、产品类别、库龄结构、期后销售、库存积压等说明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结合工艺流程、生产周期、产品类别等说明在产品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货结构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一)公司工艺流程与生产周期
1、电解铅生产工艺流程
公司电解铅生产工艺为富氧底吹氧化—液态高铅渣直接还原工艺,流程及简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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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阴极铜生产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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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炼渣渣精矿铜精矿石英石烟灰配料混合矿底吹熔炼烟气石英石铜锍残极或废杂铜熔炼渣余热锅炉余热发电底吹吹炼缓冷选矿烟灰烟气烟气粗铜吹炼渣(返配料)(返配料)电收尘余热锅炉阳极炉渣精矿尾矿(返配料)(外售)烟灰烟气烟灰烟气烟气阳极铜精炼渣(返配料)(送制酸)(返配料)(送脱硫)(返熔炼炉)电收尘圆盘浇铸阳极板
烟灰烟气(送电解)(返配料)(送制酸)
3、金、银生产工艺流程
(1)铅阳极泥火法处理新工艺
7-1-6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铅阳极泥混合配料圆盘给料还原熔炼一次烟灰一次渣贵铅转综回厂转综回厂分银炉底吹氧化合金二次烟灰二次渣精炼炉精炼渣贵铅炉还原合金板碲渣清合金渣烟灰二次渣贵铅渣炉渣转银电解转综回厂
(2)银电解及金萃取—还原工艺
7-1-62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合金板银电解残阳极析出银粉银电解泥废电解液熔铸银粉洗涤煮电泥洗液电解液净化烘干铸锭洗涤浸出液废气(返电解)银锭一次氯化分金净化渣(送转炉)一次氯化渣一次氯化液二次氯化分金废气吸收二次氯化渣二次氯化液排空碱吸收液(送转炉)(污水处理)萃取返一次氯化分金残液负载有机相洗涤金还原金还原后液金粉再生有机相金粉洗涤锌置换铂渣滤液烘干铸型碱中和金锭
废水(污水处理)
7-1-6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4、公司各类产品生产流程之间的关系
公司的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包括铅冶炼、铜冶炼、贵金属(金银)回收冶炼三大系统。公司该三大系统之间的主要关系如下:
铅精矿、银精矿等原铜精矿等原材料材料含铜物料铅冶炼系统等中间品铜冶炼系统阳极泥等中间品阳极泥等中间品铅锭阴极铜贵金属冶炼系统其他副产品其他副产品
金锭、银锭其他副产品
(1)铅冶炼系统:对于原生铅而言,公司通过向铅冶炼系统进行铅精矿、银精矿、金精矿等混合投料,经过完整工艺流程后生成电解铅,同时生成含铜物料、阳极泥(主要含金、银)、及工业尾气回收硫酸、氧化锌等副产品。
(2)铜冶炼系统:一方面,公司通过向铜冶炼系统进行铜精矿及其他原材
料混合投料,另一方面,公司铅冶炼系统生成的含铜物料进入铜冶炼系统进行处理。通过铜冶炼系统的完整工艺流程后,公司主要生成电解铜产品,同时产出阳极泥和工业尾气回收硫酸等副产品。
(3)贵金属冶炼系统:公司通过铅冶炼系统和铜冶炼系统产出的阳极泥进
入贵金属冶炼系统产出金锭、银锭及其他副产品。
公司产品较为丰富,生产工艺流程较长,尤其是金、银等贵金属从投料开始到最后产出的时间周期较长。
5、生产周期及产品类别
7-1-6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1)生产周期
公司以铅冶炼、铜冶炼为主,同时对铅、铜冶炼过程中的金、银贵金属和其他有价元素(锌、硫、锑、铋等)进行综合回收。
通过公司工艺流程及公司三大冶炼系统之间的流程关系可以看出,贵金属(金、银)元素贯穿于公司整个生产工艺流程。因此,根据公司生产经验和工艺流程,金、银等贵金属的生产周期较长,通常为2-3个月左右时间,铅冶炼、铜冶炼属于公司整体生产流程的前端环节,生产周期相对较短,通常为1-2个月左右时间。
步骤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第四步第五步第六步第七步第八步铅冶炼(合原料配粗铅熔粗铅除电解约铸锭约计约40天制(兑翻炼(矿粉铜约111天1天左右)料)约至粗铅)天
15天约12天铜冶炼(合矿粉到铜硫到粗铜到阳极板计大概37铜硫约5粗铜约3阳极板到阴极天左右)天天约4天铜约25天
贵金属冶炼矿粉至阳极泥贵铅至银电解银粉及煮电泥氯化、还洗涤、
(合计大概阳极泥至贵铅合金板至银粉铸锭约约2天原约4烘干、
70天左右)约40天约10天约5天约1天3天天铸品约
5天
注:上表为根据公司工艺流程的各个各环节分解步骤的大致理论天数。
(2)在产品的产品类别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中各类元素账面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铅34224.499.1550948.4715.8137353.0210.9631023.279.95
铜65329.1817.4766493.1320.6397798.8328.7068658.9422.02
黄金113463.8430.3589194.0327.6784835.6624.8985070.7627.29
白银153624.9241.09109010.4833.82118751.4734.85122286.9539.22
合计366642.4498.06315646.1097.93338738.9899.40307039.9298.49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中黄金、白银合计占比较高,符合公司生产工艺流程和各类产品的生产周期特征。同时,2020年-2021年,公司在
7-1-65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产品中铜的金额逐年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铜价格上涨引起,与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情况相一致。2023年6月末,由于黄金、白银价格整体呈现上涨趋势,盈利能力较强,使得公司2023年6月末在产品中的黄金、白银元素账面金额、数量及占比均有所提高。
(二)在产品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在产品占比较高与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生产周期特征相一致
2020年-2022年,公司具有电解铅产能40万吨、铜冶炼产能15万吨、黄金
产能10000千克和白银产能1500吨。根据公司产能和生产周期,为计算简便,按照铅冶炼1.5个月左右生产周期、铜冶炼1.5个月左右生产周期、黄金2.5个月左右生产周期、白银2.5个月左右生产周期(实际生产周期通常会比该周期更短),公司满负荷(100%)生产情况下,在产品中约包含5万吨铅、1.875万吨铜、2083千克黄金和312.5吨白银。报告期内,公司的产能利用率较高,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电解铅89.32%102.73%100.30%92.80%
阴极铜111.71%94.50%87.20%81.13%
黄金101.27%110.44%111.77%97.96%
白银89.29%94.11%93.12%80.29%
注:2023年公司电解铅产能扩大至56万吨/年,黄金产能扩大至15000千克,白银产能扩大至1800吨。
在相应的产能利用率下,公司的生产规模和生产周期决定了公司在产品规模较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中各类元素账面金额及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数量金额数量
铅34224.4924765.7850948.4737323.44
铜65329.1811693.3266493.1312687.88
黄金113463.842804.7989194.032456.68
7-1-66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白银153624.92344.92109010.48277.92
合计366642.44315646.10(续上表)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数量金额数量
铅37353.0227132.7131023.2725465.22
铜97798.8316660.9568658.9415800.72
黄金84835.662383.2385070.762279.39
白银118751.47278.04122286.95284.53
合计338738.98307039.92
注:1、上表中铅金属、铜金属、白银的数量单位为吨,黄金数量单位为千克。
2、上表中铅金属、铜金属、白银的平均单价的单位为“万元/吨”,黄金平均单价单位
为“万元/千克”,且相关价格均为不含税价。
由于近几年铜、金价格呈现整体上涨趋势,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公司赶工赶产以满足对下游客户的交货及时性,从而公司实际生产周期较理论生产周期更短,因而在产品的数量规模通常会低于根据理论生产周期所作的简单测算规模。同时,由于报告期内,铅产品盈利能力较弱(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6月,公司铅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01%、-1.96%、-4.52%和-6.67%),但黄金、白银的盈利能力较强,因此铅冶炼作为部分黄金、白银的前道工序环节,公司在控制铅产品整体生产规模基础上,为了提升黄金、白银的产量和产能利用率(产能利用率整体上升趋势),公司通过调节铅冶炼环节的各类金属占比(通过不同品位矿原料进行混合,实现降低混合矿物料中铅含量,提升金、银含量),压缩铅冶炼环节生产周期,从而使得各期末在产品中铅金属的数量规模明显低于按照理论生产周期所测算的平均在产品规模。
2、公司产品种类丰富,产业链较长,金、银等贵金属生产周期较长使得公
司在产品规模较大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铅产品、铜产品、金产品、银产品,公司拥有铅冶炼系统、铜冶炼系统、贵金属冶炼系统生产相关产品。三大系统之间,铅冶炼系统、铜冶炼系统产出的阳极泥均传输至贵金属冶炼系统生产黄金、白银。因而,金、银等贵金属从投料开始到最后产出的时间周期较长。报告期内,公司黄金产品销售收入规模分别为376649.06万元、416816.77万元、423028.49万元和276478.57
7-1-67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67%、15.56%、15.66%和16.83%,白银产品销售收入规模分别为486177.31万元、633178.73万元、582872.55万
元和385682.83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4.09%、23.64%、21.58%和23.47%。
由于黄金、白银的生产周期较长,而且黄金、白银的收入规模及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也比较大,使得公司的在产品规模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中黄金、白银合计占比分别为66.51%、58.88%、61.32%和72.85%。因此,公司在产品规模及占比较大符合公司的生产工艺流程特征和产品结构特征。
综上,公司在产品规模及占比较大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与公司的生产工艺流程特征、生产周期及产品类别特征相一致。
(三)存货结构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
公司名称分类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原材料19.1329.7445.8134.65
在产品51.9547.0733.3741.33锌业股份
库存商品27.5820.8019.3624.02
其他1.352.381.45-
原材料21.2339.9848.6746.63
在产品51.5532.9722.2722.42株冶集团
库存商品17.567.9311.6627.65
其他9.6619.1317.393.31
原材料39.3443.7238.9243.22
在产品57.8052.0658.2051.71云南铜业
库存商品2.864.232.885.06
其他---0.00
原材料26.6422.0920.9318.58
在产品40.0036.3147.5846.80恒邦股份
库存商品5.407.176.4314.60
其他27.9534.4325.0620.03
7-1-68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名称分类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原材料46.3262.7846.1341.69
在产品25.8521.1629.7633.81白银有色
库存商品24.5115.0722.3622.45
其他3.321.001.752.04
原材料36.9029.8132.5036.48
在产品49.0852.4454.2352.60豫光金铅
库存商品14.0317.7613.2710.93
其他----
由上表可知,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6月末,发行人在产品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52.60%、54.23%、52.44%和49.08%,与锌业股份、恒邦股份和云南铜业比较一致。在产品规模较大及占比较高属于公司所处行业的普遍特征。
二、量化分析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
的计提方法及过程,主要参数确定依据及合理性,并结合会计政策、产品类别、库龄结构、期后销售、库存积压等说明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一)量化分析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单位:次
可比上市公司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锌业股份3.026.057.674.94
株冶集团4.5713.9614.5813.43
云南铜业7.1311.9910.586.61
恒邦股份3.415.364.464.22
白银有色2.996.205.745.26
平均4.238.718.616.89
豫光金铅2.294.264.223.39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6月,公司各年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39次、4.22次、4.26次和2.29次,整体保持平稳且逐渐有所提升。但是,公
7-1-69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司存货周转率明显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
(1)可比公司锌业股份、云南铜业、白银有色、恒邦股份等均存在较大规
模的有色金属贸易收入,贸易业务存货周转非常快。
上述可比公司的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可比上市公司主要产品2022年2021年2020年锌及锌合金(锌产品)65.4357.5447.06
阴极铜52.3570.7342.05
有色金属贸易47.3377.024.17锌业股份
其他21.4623.1516.06
合计186.57228.44109.34
贸易业务收入占比25.37%33.72%3.81%
锌及锌合金(锌产品)123.08113.5482.80
有色金属贸易20.8640.0854.53
株冶集团其他10.019.577.26
合计155.96163.20144.59
贸易业务收入占比13.38%24.56%37.71%
阴极铜1014.23958.11652.79
贵金属(金银)110.22109.1299.47
其他224.70203.34130.12云南铜业
合计1349.151270.57882.38
其中:贸易收入395.90278.23170.85
贸易业务收入占比29.34%21.90%19.36%
电解铜119.83120.1163.36
贵金属215.43187.60204.45
铅14.8911.9412.12
恒邦股份有色金属贸易132.3564.0955.85
其他17.9730.0924.75
合计500.47413.83360.53
贸易业务收入占比26.45%15.49%15.49%
阴极铜467.89301.20305.53白银有色
贵金属(金银)50.3539.3856.36
7-1-70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可比上市公司主要产品2022年2021年2020年锌147.8182.4977.34
其他198.38293.93172.90
合计864.43717.00612.13
其中:贸易收入519.49454.16421.80
贸易业务收入占比60.10%63.34%68.91%
注:1、根据云南铜业和白银有色的年度报告,其全部收入(含贸易收入)根据产品名称进行分类,部分产品收入中包含贸易收入和非贸易业务收入。
2、根据锌业股份年度报告,其产品收入中包括黄金、白银等贵金属产品,但未列报具体明细。
(2)除了上述因素外,由于株冶集团产品主要为锌及锌合金,单位价格较
高的金、银等贵金属收入规模较少,其存货规模较小,存货周转率明显高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从而拉高了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平均值。
根据上表可知,株冶集团产品类别与其他上市公司相比更为单一和集中,锌产品收入占比非常高,而其他可比上市公司同时包含金、银等贵金属等各类产品,该两类产品主要在矿粉冶炼过程中的综合回收环节(后端)进行生产,整体生产周期更长,因而株冶集团存货周转率明显高于其他可比上市公司。
上述原因对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存货周转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次
公司名称口径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整体3.026.057.674.94锌业股份
剔除贸易业务2.184.474.992.64
整体4.5713.9614.5813.43株冶集团
剔除贸易业务未披露12.0310.898.21
整体7.1311.9910.586.61云南铜业
剔除贸易业务4.758.308.175.26
整体3.415.364.464.22恒邦股份
剔除贸易业务2.373.893.744.22
整体2.996.205.745.26白银有色
剔除贸易业务未披露2.361.961.51
整体4.238.738.616.89平均
剔除贸易业务3.106.215.954.37
7-1-7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平均(剔除株冶集团)剔除贸易业务3.104.754.723.41
豫光金铅2.294.264.223.39
注:株冶集团及白银有色于2023年半年报中未披露贸易业务成本情况,因此未计算该两家2023年1-6月剔除贸易业务情况下的的存货周转率。
由上表可知,在剔除可比上市公司贸易业务及株冶集团后,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与可比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及过程,主要参数确定依据及合理性,并
结合会计政策、产品类别、库龄结构、期后销售、库存积压等说明报告期内存
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及过程,主要参数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为:报告期各期末,对于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如库存商品),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相关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如原材料、在产品),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相
关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据此公司将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具体方式为:各期期末,公司排查是否存在销售价格下跌等原因导致的产品售价低于结存成本的情况,对于产品售价低于结存成本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可变现净值低于结存单位成本之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估计售价以接近资产负债表日
的上海有色金属网、上海黄金交易所、华通白银网、伦敦金属交易所市场发布的
铅、铜、金、银价来确定;原材料、在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以产品估计售价减去至
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加工费用)、估计的销售相关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来确定。
2、存货库龄分布情况
(1)2023年6月30日,公司存货的库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期末余额1年以内1年以上
7-1-72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281091.35279188.4399.32103.020.04
在产品373891.11373678.3899.94212.720.06
库存商品106873.04105152.1798.391720.871.61
小计761855.49758018.9899.502036.620.27
(2)2022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的库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年以内1年以上
项目期末余额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182504.23182382.1099.93122.120.07
在产品322326.41322166.1999.95160.210.05
库存商品109977.02109743.7099.79233.310.21
小计614807.65614292.0099.92515.650.08
(3)2021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的库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年以内1年以上
项目期末余额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202992.12202928.9999.9763.130.03
在产品340773.91340772.95100.000.960.00
库存商品84185.8081540.0296.862645.783.14
小计627951.82625241.9599.572709.880.43
(4)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的库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年以内1年以上
项目期末余额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216108.92215930.4499.92178.480.08
在产品311762.62311761.66100.000.960.00
库存商品66362.4062932.8094.833429.615.17
小计594233.94590624.8999.393609.050.61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在1年以内的存货占存货账面余额比例均在99%以上,库龄结构正常;库龄1年以上的存货主要为精铋、金银饰品等,
7-1-7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总体金额和占比均较小。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公司已按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差额计提了跌价准备。
3、期后销售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期后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库存商品期末余额106873.04109977.0284185.8066362.40期后1年内销售
100357.56109053.4983828.9363716.62
结转成本金额
期后1年内销售比例93.90%99.16%99.58%96.01%
期后1年内未销售比例6.10%0.84%0.42%3.99%
注:期后数据统计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其中2022年12月31日、2023年6月30日的库存商品期后数据统计至2023年8月31日。
资产负债表日结存的库存商品大部分在期后1年内完成销售,部分产品将在
1年后逐步实现销售。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6月末,期后
实现销售的库存商品占比分别为96.01%、99.58%、99.16%和93.9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1年以上库龄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已充分计提。
4、是否存在库存积压
公司定期对存货实施盘点,了解存货状态,对存货库龄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对积压存货进行处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以上存货占比较小、期后销售情况良好、并已按照存货跌价计提政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存在重大库存积压情况。
5、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具体情况
(1)原材料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铅精矿、铜精矿、银精矿、废旧铅蓄电池等各类矿物原料,经公司生产加工后产生铅锭、阴极铜、黄金、白银、氧化锌系列、硫酸及其他各类有价元素产品。铅精矿、铜精矿、银精矿、废旧铅蓄电池等包含各类有价元素,公司整个生产过程系将各类矿物原料及废旧材料进行冶炼,将各类有价元素进行分离,最终形成产成品的过程,整个生产过程具有非常强的综合性,
7-1-7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而且原材料内的各类元素无法单独出售。因此,公司主要原材料铅精矿、铜精矿、银精矿、废旧铅蓄电池的减值测试需综合考虑未来各主要元素的产品的整体可变现净值。
2023年6月30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跌价测试如下:
账面成本(万单位可变现可变现净值产品名称及种类数量单位成本
元)净值(万元)
铅40425.4552191.3812910.5311729.7647418.08
铜16573.9787249.7352642.6357263.2494907.92
金非加工贸易816.5234104.49417681.47441983.1736088.77
加工贸易229.279269.33404295.83449256.9410300.16
银非加工贸易50163.5622070.014399.614670.0123426.42
加工贸易90070.9645865.635092.175190.2746749.23
合计250750.57258890.58可变现净值是否高于账面成本是
2022年末,公司主要原材料的跌价测试如下:
账面成本(万单位可变现可变现净值产品名称及种类数量单位成本
元)净值(万元)
铅37718.3048384.2212827.7812219.2846089.05
铜10398.7852376.4350367.8656154.1758393.42
金非加工贸易657.4224209.02368242.83406478.5626722.75
加工贸易74.162525.26340515.10406167.743012.18
银非加工贸易41649.3016354.023926.604622.2619251.37
加工贸易28258.6311798.454175.175100.3214412.80
合计155647.40167881.59可变现净值是否高于账面成本是
2021年末,公司主要原材料的跌价测试如下:
账面成本(万单位可变现可变现净值产品名称及种类数量单位成本
元)净值(万元)
铅59421.8678490.4413209.0212236.6072712.15
铜4951.4026988.6254507.0959381.5229402.15
金非加工贸易397.6213438.63337975.85368417.2614649.04
7-1-75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加工贸易191.8926464.07336859.96366706.457036.80
银非加工贸易49172.6119687.994003.854120.4420261.28
加工贸易59380.3025894.114360.724581.1127202.77
合计170963.87171264.20可变现净值是否高于账面成本是
2020年末,公司主要原材料的跌价测试如下:
账面成本单位可变现可变现净值产品名称及种类数量单位成本(万元)净值(万元)
铅61300.9569437.0511327.2411883.3472846.02
铜10756.7648066.1144684.5649538.0453286.89
非加工贸易936.0434080.41364091.41389330.8536442.92金
加工贸易74.902579.67344414.69394354.582953.72
非加工贸易89568.7138210.594266.064698.6642085.26银
加工贸易21192.829732.244592.2449538.0411427.26
合计202106.07219042.07可变现净值是否高于账面成本是
注:1、铅、铜金属元素数量单位为吨,金、银元素数量单位为千克,相对应,铅、铜单位成本和单位可变现净值的单位为元/吨,金、银单位成本和单位可变现净值的单位为元/千克。
2、铅、铜的 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可变现净值为根据 SMM 铅、铜当年 12月11日至次年1月10日期间的平均价格扣除公司当年度铅、铜产品的平均加工成本确定。
铅、铜的 2023 年 6 月末可变现净值为根据 SMM 铅、铜 6 月 5日至 7 月 4日期间的平均价格
扣除公司当期铅、铜产品的平均加工成本确定。
3、对于加工贸易的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金、银可变现净值根据伦敦交易
所当年12月11日至次年1月10日的平均价格扣除公司当年金、银产品的平均加工成本确定。对于加工贸易的2023年6月末金、银可变现净值根据伦敦交易所6月5日至7月4日的平均价格扣除公司当期金、银产品的平均加工成本确定。
4、对于非加工贸易的各年年末金可变现净值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当年12月11日至次
年1月10日的平均价格扣除公司当年年金产品的平均加工成本确定。对于非加工贸易的
2023年6月末金可变现净值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6月5日至7月4日的平均价格扣除公司
当期金产品的平均加工成本确定。
5、对于非加工贸易的各年年末银可变现净值根据华通白银网当年12月11日至次年1月10日的平均价格扣除公司当年银产品的平均加工成本确定。对于非加工贸易的2023年6月末银可变现净值根据华通白银网6月5日至7月4日的平均价格扣除公司当期银产品的平均加工成本确定。
公司生产过程系将铅精矿、铜精矿、金精矿和银精矿等原材料进行混合后投料,生产铅锭、阴极铜,并对金、银、锌、硫、锑、铋等元素进行综合回收。
7-1-76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因此,公司对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时,通常按照所有矿粉的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之和与各类元素成本进行比较,判断是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0年-2022年,公司所实现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93%、3.97%和
2.31%,均处于盈利状态。因此,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各类
矿粉原料的可变现净值之和均高于其账面成本,公司各类主要产品的价格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且考虑到公司原材料中的锌、硫及锑、铋等小金属元素具有较强盈利能力,因此公司未对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
2023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4.66%,仍然具有较强盈利能力,但
基于以下因素,公司于2023年6月末对于矿粉原料中的铅金属元素单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铅冶炼加工费持续低位运行,2023年1-6月铅产品毛利率进一步下降
至-6.67%,铅产品盈利能力提升尚无明确迹象;
(2)锌锭价格自2023年以来从高位持续下行使得公司锌系列产品的盈利能力有所下降;
(3)硫酸产品是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通过尾气回收加工产生,既具有相应
的价值属性,也是公司环保控制的必需。但是,硫酸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使得公司硫酸产品盈利能力大幅下降。
因此,基于上述因素和谨慎性原则,公司在2023年6月末对铅金属元素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773.30万元。
(2)在产品
公司在产品系将矿物原材料进行冶炼,将各元素进行分离的过程。在在产品环节,公司各类金属元素开始逐步分离,因而公司对各类金属元素分别单独计价和减值测试。
2023年6月末,公司主要在产品的跌价测试如下:
资产减值金账面成本单位成本单位可变现价差
产品名称及种类数量(1)额(万元)(万元)(2)(3=1/2)净值(4)(5=4-3)
(6=5*1)
7-1-77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铅24765.7834224.4913819.2712700.83-1118.44-2769.90
铜11693.3265329.1855868.8158675.972807.17-
非加工贸易2498.58101853.85407647.58447638.9939991.41-金
加工贸易306.2111610.00379146.48449297.6970151.21-
非加工贸易165665.6969425.754190.714839.39648.67-银
加工贸易179254.0984199.174697.205378.51681.32-
合计366642.44-2769.90
2022年末,公司主要在产品的跌价测试如下:
资产减值账面成本单位成本单位可变现价差
产品名称及种类数量(1)金额(万(万元)(2)(3=1/2)净值(4)(5=4-3)
元)(6=5*1)
铅37323.4450948.4713650.5313315.99-334.54-1248.61
铜12687.8866493.1352406.8357713.275306.45-
非加工贸易1963.5371792.21365629.01406476.8640847.85-金
加工贸易493.1617401.82352864.92406166.0453301.12-
非加工贸易165441.4061061.383690.824633.49942.67-银
加工贸易112482.8947949.104262.795111.55848.76-
合计315646.10-1248.61
2021年末,公司主要在产品的跌价测试如下:
资产减值账面成本单位成本单位可变现价差金额(万产品名称及种类数量(1)(万元)(2)(3=1/2)净值(4)(5=4-3)元)
(6=5*1)
铅27132.7137353.0213766.7813167.01-599.77-1627.33
铜铜16660.9597798.8358699.4360961.782262.35-
非加工贸易1948.1269658.22357566.52368417.2610850.74-金
加工贸易435.1215177.44348812.78366706.4517893.67-
非加工贸易199902.0182851.844144.624134.02-10.60-211.99银
加工贸易78136.3735899.634594.484568.48-26.01-203.21
合计338738.98-2042.53
2020年末,公司主要在产品的跌价测试如下:
产品名称及种类数量(1)账面成本(万单位成本单位可变现价差(5=4-3)资产减值金
7-1-78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元)(2)(3=1/2)净值(4)额(万元)
(6=5*1)
非指定套期14012.1417355.5312386.0712685.52299.45-铅
指定套期11453.0813667.74----
非指定套期13806.7458421.0542313.4450964.948651.51-铜
指定套期1993.9810237.89----
非加工贸易2035.0575459.21370797.16389330.8518533.69-金
加工贸易244.349611.55393367.95389571.30-3796.65-92.77
非加工贸易236486.5499775.644219.084698.66479.57-银
加工贸易48041.7622511.314685.784677.17-8.61-41.35
合计307039.92-134.12
注:1、被指定套期的存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套期会计》处理,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铅、铜的 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可变现净值为根据 SMM 铅当年 12 月 11日至次年1月10日期间的平均价格扣除公司铅、铜在产品的当年剩余平均加工成本确定。
铅、铜的 2023 年 6 月末可变现净值为根据 SMM 铅 6 月 5 日至 7月 4 日期间的平均价格扣除
公司铅、铜在产品的当期剩余平均加工成本确定。
3、对于加工贸易的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金、银可变现净值根据伦敦交易
所当年12月11日至次年1月10日的平均价格扣除公司当年金、银产品的剩余平均加工成本确定。对于加工贸易2023年6月末金、银可变现净值根据伦敦交易所6月5日至7月4日的平均价格扣除公司当期金、银产品的剩余平均加工成本确定。
4、对于非加工贸易的各年年末金可变现净值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当年12月11日至次
年1月10日的平均价格扣除公司当年年金产品的剩余平均加工成本确定。对于非加工贸易的2023年6月末金可变现净值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6月5日至7月4日的平均价格扣除公司当期金产品的剩余平均加工成本确定。
5、对于非加工贸易的各年年末银可变现净值根据华通白银网当年12月11日至次年1月10日的平均价格扣除公当年银产品的剩余平均加工成本确定。对于非加工贸易的2023年6月末银可变现净值根据华通白银网6月5日至7月4日的平均价格扣除公当期银产品的剩余平均加工成本确定。
(3)库存商品
2023年6月末,公司主要库存商品跌价测试如下:
资产减值金账面成本单位成本单位可变现价差
产品名称及种类数量(1)额(万元)(万元)(2)(3=1/2)净值(4)(5=4-3)
6=5*1)
铅锭5869.398307.0814153.2313346.54-806.69-473.48
阴极铜3036.3217898.7458948.7860336.281387.50
黄金非加工贸易616.1125482.79413608.48448906.7435298.26
7-1-79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加工贸易1.3835.68259284.80450506.97191222.18
非加工贸易41067.5619092.834649.134883.35234.23白银
加工贸易1400.27641.964584.505422.22837.72
硫酸-917.02----1696.62其他元素(锑、钯、-2178.18----砷锡铋等)
合计74554.27-2170.10
2022年末,公司主要库存商品跌价测试如下:
账面成本资产减值金单位成本单位可变现价差
产品名称及种类数量(1)(万元)额(万元)
(3=1/2)净值(4)(5=4-3)
(2)6=5*1)
铅锭15394.5821976.9314275.7613762.12-513.65-790.74
阴极铜5295.9329459.7955627.2658410.882783.62
非加工贸易402.8714924.62370460.21408330.0037869.79黄金
加工贸易1.1331.71279861.72408019.18128157.46
非加工贸易41727.5216832.334033.874667.55633.68白银
加工贸易688.65338.084909.275145.61236.34
硫酸-420.01----76.03其他元素(锑、钯、-1393.19----254.61砷锡铋等)
合计85376.66-1121.37
2021年末,公司主要库存商品跌价测试如下:
账面成本资产减值金单位成本单位可变现价差
产品名称及种类数量(1)(万元)额(万元)
(3=1/2)净值(4)(5=4-3)
(2)(6=5*1)
铅锭14985.4020873.6013929.2913302.10-627.19-939.87
阴极铜2871.8017063.2159416.4761655.092238.62-
非加工贸易188.006820.81362809.12370172.007362.88-黄金
加工贸易------
非加工贸易22624.839238.534083.364152.5769.21-白银
加工贸易3139.871464.064662.814622.37-40.44-12.70
硫酸-229.31----其他元素(锑、钯、-5282.28----砷锡铋等)
7-1-80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合计60971.81-952.57
2020年末,公司主要库存商品跌价测试如下:
账面成本资产减值金单位成本单位可变现价差
产品名称及种类数量(1)(万元)额(万元)
(3=1/2)净值(4)(5=4-3)
(2)(6=5*1)
铅锭13889.1816726.4412042.7812851.40808.62-79.52
阴极铜2707.1112651.3346733.7451699.564965.82-
非加工贸易181.566877.50378800.64391000.0012199.36-黄金
加工贸易0.4216.40390559.93395156.764596.83-
非加工贸易20617.869085.264406.504739.92333.42
白银-
加工贸易448.90200.474465.695433.31967.61-5.61
硫酸-386.07----47.46其他元素(锑、钯、-5281.98----1165.38砷锡铋等)
合计51225.44-1297.97
注:1、上表中各类产品各年末单位可变现净值均根据 SMM、伦敦交易所及华通白银的当年12月11日至次年1月10日的均价确定。各类产品2023年6月末单位可变现净值根据 SMM、伦敦交易所及华通白银的 6月 5 日至 7月 4 日的均价确定。
2、硫酸和其他元素种类较多,但各类产品金额较小,各类产品各年末均按照当年12月平均对外销售价格确认单位可变现净值,2023年6月末按照当年6月平均对外销售价格确认单位可变现净值。
6、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存货余额761855.49614807.65627951.82594233.94
存货跌价准备11283.182483.583420.601769.71
存货账面价值750572.31612324.08624531.22592464.23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1.480.400.540.3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7-1-8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单位:%项目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锌业股份0.751.341.460.89
株冶集团0.250.200.050.78
云南铜业0.670.751.550.31
恒邦股份1.551.171.030.47
白银有色2.811.720.651.08
平均1.211.040.950.71
豫光金铅1.480.400.540.30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
如上表所示,公司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末存货跌价计提比例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由于业务结构不同导致的。公司是以冶炼加工为主的企业,主要产品为电解铅、阴极铜、白银、黄金等,同行业上市公司与公司经营有色金属的品种有较大差异,锌业股份和株冶集团主要产品以锌为主,铅产量较低;云南铜业主要产品以铜为主,恒邦股份主要产品以黄金、白银为主,白银有色主要产品以铜、锌、铅、金、银为主,业务结构的差异导致其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略有差异。2023年6月末,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本期末对铅金属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多。
综上,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严格遵循会计政策,与存货周转率、库龄分布及占比、期后价格变动情况相匹配。计提比例及其变动趋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具有充分性。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了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否一贯地执行;
2、计算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
进行对比,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7-1-82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3、获取并查阅了公司期末存货库龄情况说明和期末库存商品平均成本、期
后销售情况,并执行了分析性程序;
4、对公司财务人员、存货管理负责人等进行了访谈,了解了公司存货管理
控制流程、存货会计核算方法;
5、对公司生产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访谈,了解公司的生产过程和工艺流程、生产周期等,并对比分析了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一致性;
6、获取了公司存货-原材料科目明细表、存货-产成品明细表、制造费用明
细表、辅助材料明细表、人工费用明细表、生产成本明细表(汇总)及各个分厂
的生产成本明细表,并进行加计复核是否正确;
7、以存货明细表为基础对公司进行了抽盘,编制了盘点记录;
8、查阅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比对分析公司在产品情
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产品情况。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中在产品占比较高与公司的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周期
和产品类别情况相一致,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及产能利用率等生产情况。公司的存货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对存货进行了跌价测试,报告期内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及其变动趋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具有充分性。
问题四
4.报告期内,申请人关联交易金额较大。请申请人说明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
内容、背景、合理性和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是否与向第三方均价是否存在差异及合理性,总体关联交易对应的收入、成本费用或利润总额占申请人相应指标的比例,结合第三方价格代入关联交易模拟测算对申请人财务报告的具体影响,是
7-1-8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否对申请人的独立经营能力构成重大影响。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说明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内容、背景、合理性和必要性
(一)关联采购
1、关联采购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内容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采购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采购铅矿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
粉、铅渣、30907.7636781.4921378.628255.92限责任公司金精矿等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餐饮服务费
10.0227.2436.90
限责任公司等采购银精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粉、铅渣、
23673.0739670.0139441.5031061.36
司铜渣、银浮选渣等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
采购锌锭-68957.0991734.8037241.79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
采购电费49.57148.541.521209.75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
采购铟锭12.0816.580.75司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
接受劳务1860.515138.208909.687534.78司济源市豫光冶金建筑
接受劳务1435.203363.63942.852011.39工程有限公司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
采购锌锭-46965.6448129.5013769.42限公司济源市太行建材有限
接受劳务-61.811598.54公司济源豫光防腐安装有
接受劳务-166.3538.61限公司河南豫光供应链管理采购铅粉矿
-1134.71有限公司等
7-1-8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关联方采购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豫光(成都)科技有采购铅粉矿
-358.7311882.794445.10限公司等江西省豫光矿业有限采购铅粉矿
208.267716.474755.06
责任公司等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采购铜精矿
12746.249217.141840.52
限公司等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
采购镍带-2.04司济源市茂成商砼有限
接受劳务1589.94公司济源豫光源丽电子化
采购精制酸6.43学品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
采购镉锭0.04司
合计70909.20220119.12229154.88108262.76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4.50%8.32%8.88%5.63%
扣除锌锭贸易业务后,关联采购额
4.50%3.94%3.46%2.98%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根据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明细按照产品类别进行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采购内容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铅粉矿、铜精矿、铅渣等矿
167535.3493743.8679298.4844897.09
粉原料
其中:铅粉矿含铅11854.2920833.1718722.618234.11
铅粉矿含银18713.5331973.0231280.8122065.53
氧化锌浸出渣含铅5390.468565.5112069.345684.12铜矿(含铜灰)含铜22801.6122582.8710594.836460.95
2锌锭-贸易业务-115922.74139864.3051011.20
3接受劳务3295.7110258.129952.9511144.71
其中:物流服务1860.515138.208909.687534.78
工程劳务1435.205119.921043.273609.93
4采购电费49.57148.541.521209.75
5其他28.5745.8637.64-
合计70909.20220119.12229154.88108262.76
注:(1)矿粉原料包括可以用于冶炼的各类精矿及冶炼渣(含铅量较高)。由于行业内对于矿粉原料采购的定价方式为“对各类元素单独计价”,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矿粉原料中包含的主要元素为铅、银、铜,具体主要包括铅粉矿含铅、铅粉矿含银、氧化锌浸出渣含铅、
7-1-85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铜矿(含铜灰)含铜四大类。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锌锭采购全部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从事贸易业务发生的采购。公司从事的有色金属贸易业务按照净额法进行核算,因此公司锌锭采购金额不计入公司的营业成本。
2、关联采购的背景、合理性和必要性
序号采购内容关联交易背景、合理性及必要性
1铅粉矿、铜精矿、铅渣等矿粉原料
其中:铅粉矿含铅第一、公司控股股东豫光集团下属子公司甘洛
县尔呷地吉铅锌矿业有限公司、甘肃洛坝有色铅粉矿含银
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等拥有自有铅锌矿矿山,从事铅锌矿开采、采选业务,由豫光集团统一销售给公司。
第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从事有色
金属矿的贸易业务,且经营时间较长,在全国铜矿含铜各地拥有广泛的客户、供应商资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能够充分借助控股股东的供应链优势,提高公司的采购效率。
因此,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矿粉原料符合商业逻辑,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豫光锌业主要从事锌冶炼,锌矿中含有一定的铅、银等元素,从而在冶炼过程中会形成含铅量较高的冶炼渣。
氧化锌浸出渣含铅为了避免同业竞争,豫光锌业不得生产铅产品,因而没有相应的铅冶炼系统,因此公司向其采购氧化锌浸出渣进行冶炼,该交易符合商业逻辑,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豫光锌业从事锌冶炼业务,生产锌锭产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从事有色金属贸易业务。上海豫光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对于客户的锌锭需求,结合上游供应
2锌锭-贸易业务商供应情况选择从豫光锌业购买锌锭,因此公
司向关联方采购锌锭符合商业逻辑,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为了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
2023年1-6月不再发生向关联方采购锌锭情形。
3接受劳务
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无论是采购、销售均涉及到大量的货物运输。公司关联方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系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济源)当地
其中:物流服务
物流公司,与公司地理位置较近,公司向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采购物流服务有利于提高
货物运输的效率。因此,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物
7-1-86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序号采购内容关联交易背景、合理性及必要性
流服务符合商业逻辑,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关联方济源市豫光冶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
要从事冶金建筑工程业务,济源市太行建材有限公司和济源豫光防腐安装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冶金建筑工程相关的建材和防腐工程。公司工程劳务需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生产线进行监测和维修,并且公司每年对固定资产有所投入,因而公司向其采购工程劳务具有相应的交易背景,符合商业逻辑,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为保障公司与锌业公司双方电网稳定运行及
供用电安全,双方在一方线路出现问题时,可通过 110KV 莲冶线相互供电,110kV 莲冶线
4采购电费为双方互备用。
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互供电有利于保障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符合符合商业逻辑,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主要是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向关联方采购
5其他
的铟锭、镍带、餐饮服务等,采购金额很小。
综上,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各项内容均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均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形成的,具有相应的商业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关联销售
1、关联销售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内容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
关联方销售内容2022年2021年2020年
1-6月
销售氧化锌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17388.9637639.7826931.7614009.58系列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销售精铋4.893.994.19销售三氧化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6.3722.6117.2622.21二锑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销售白银668.831625.362081.461790.55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销售粗镉285.76298.65156.91172.71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销售氧气62.98119.20154.8275.58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销售银工艺0.570.23
7-1-87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品销售非标设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103.08350.8546.39备等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销售电费等1720.19290.19381.59435.73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销售铅锭357.45672.06652.82172.73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销售液氩0.561.501.031.17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销售铝锭733.76495.48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销售锡锭1.72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代购服务费141.3794.9464.36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销售锌精粉1272.92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销售阴极铜264.14259.1887.04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销售渣488.88437.13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化验费103.33192.26139.26155.02
济源市茂成商砼有限公司化验费0.330.660.990.33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
提供劳务50.12公司
济源鑫光铝业有限公司销售银制品1.371.860.710.18
济源鑫光铝业有限公司化验费0.890.28
济源鑫光铝业有限公司销售铝锭818.43325.26豫光(天津)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阴极铜228.699443.091219.16豫光(天津)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铅锭18397.056949.78销售银工艺豫光(天津)科技有限公司0.500.64品
济源市锦华置业有限公司销售银制品0.0829.47甘洛县尔呷地吉铅锌矿业有
销售银制品0.53限公司
甘肃中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银制品0.740.561.53销售铅精粉
甘肃中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80.14等
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银制品10.270.8024.121.44副产品氧化
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479.806896.8710099.03157.43锌
济源市太行建材有限公司化验费5.289.303.68
济源市太行建材有限公司销售银制品0.84济源市豫光冶金建筑工程有
销售水电5.270.821.76限公司
济源市豫光冶金建筑工程有销售材料0.050.090.05
7-1-88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限公司
济源豫光防腐安装有限公司销售水电0.12济源中豫金属新材料有限公
销售阴极铜4.86司阿鲁科尔沁旗龙钰矿业有限
销售银制品0.50公司
沽源富安矿业有限公司技术服务费0.94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电解铜箔299.80149.45济源豫光新能源材料有限公
标书费0.05司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设计费5.66
合计25538.6568564.8759036.3420235.11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54%2.53%2.20%1.00%
根据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明细按照产品类别进行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序
销售内容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号
1氧化锌系列21868.7644536.6537030.7914167.01
2铅锭357.4519069.117602.60172.73
3银锭668.831625.362081.461790.55
4阴极铜0.00492.839702.271306.21
5铝锭-贸易业务0.001552.19820.740.00
销售锌精粉-贸易
60.000.000.001272.92
业务
7电费1720.19290.19381.59435.73
8渣0.000.00488.88437.13
9销售非标设备等103.33192.26350.8546.39
10其他820.10806.28577.17606.43
合计25538.6568564.8759036.3420235.11
2、关联销售的背景、合理性和必要性
序号销售内容关联交易背景、合理性及必要性
由于铅矿、铜矿、银矿等矿物原材料中含有锌元素,公司氧化锌系列产品为公司进行铅、铜冶炼过程中
1氧化锌系列
产生的副产品,是公司冶炼过程中产生含锌量比较高的渣。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从事锌冶炼,为
7-1-89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序号销售内容关联交易背景、合理性及必要性
了避免同业竞争,公司将氧化锌系列副产品销售给关联方,由关联方进行锌冶炼,生产锌锭产品。因此,该类交易符合商业逻辑,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2铅锭铅锭、银锭、阴极铜均为公司自主生产的产品,公
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主要背景、合理性及必要性
3银锭
如下:
(1)银锭系豫光锌业进行锌冶炼电解过程中阳极板耗材之一。
(2)铅锭、阴极铜系豫光集团从事有色金属矿物贸阴极铜易过程中以及豫光锌业销售锌锭过程中的客户具有4
相应的铅锭、阴极铜需求,从而向公司采购铅锭、阴极铜。
因此,该类交易符合商业逻辑,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1)银泰盛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报告期内
5铝锭-贸易历史关联方。公司向其销售锌锭系2019年公司参股
子公司银泰盛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提供供应
链管理服务而形成。2020年至今,公司与其未发生关联交易。
(2)公司向豫光锌业销售铝锭系豫光锌业用于电解极板材料及生产合金产品需求。公司向济源鑫光铝业有限公司销售铝锭系其从事铝型材及铝制品的加工和销售。
6锌精粉-贸易
(3)豫光锌业从事锌冶炼业务,锌精粉系其主要原材料,对该原材料具有相应的采购需求。而公司子公司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从事有色金属贸易,具有相应物资的上游供应商资源。
因此,该类交易符合商业逻辑,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为保障公司与锌业公司双方电网稳定运行及供用电安全,双方在一方线路出现问题时,可通过 110KV莲冶线相互供电,110kV 莲冶线为双方互备用。
7电费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互供电有利于保障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符合符合商业逻辑,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在冶炼过程中烟气净化产生的酸泥包含硒、汞
等元素较高的酸泥,具有较高经济价值。但公司无
8渣提炼回收硒、汞的相关生产线,而豫光锌业具有硒、汞提炼回收的生产线和资质。因此,公司向其销售酸泥渣符合商业逻辑,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子公司河南豫光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从事冶
9非标设备
金成套设备、冶金非标设备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
7-1-90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序号销售内容关联交易背景、合理性及必要性而豫光锌业从事锌冶炼业务过程中存在对于剥锌机
等设备及组件的需求。因此,公司向其销售剥锌机等非标设备符合商业逻辑,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主要为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产品成分化验服务收取
的化验费,销售液氩、液氧、精铋、三氧化二锑等
10其他
副产品作为锌冶炼过程中的辅助材料。该类交易金额较小。
综上,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各项内容均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均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形成的,具有相应的商业合理性和必要性。
(三)关联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租赁均为向关联方出租办公楼,不存在作为承租人向关联方租入资产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豫光集团办公楼23.3346.6746.6746.67
豫光锌业办公楼35.0070.0070.0070.00
豫光物流办公楼--1.033.09济源市农业
综合开发有土地租赁96.13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租赁场地面积较小,年租赁金额较小。豫光集团、豫光锌业、豫光物流租赁公司办公楼主要用于作为其办公场所,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与济源市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租赁系由于国家对于冶炼
行业的卫生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公司与济源市圣皇岭农林生态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济源市克开镇首多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协议(公司作为承租方),该部分土地由公司与济源市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合作经营(种植苗木),济源市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和承担部分承包费,因而该项关联交易系执行国家对于卫生安全防护距离要求和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7-1-9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四)与关联方共同增资
2021年9月9日,公司关联方济源市萃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增资,
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加至5500万元,各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同一价格增资。
该事项形成关联交易,公司认缴并实缴增资750万元。
由于近几年国家对于环保相关鼓励支持政策不断加大,对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环保要求日益提高,公司看好参股公司济源市萃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长期发展,因而与其他股东共同决策将其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加至5500万元,该交易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五)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担保的目的是为了应对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日益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获取外部融资,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因而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六)股权转让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济源市泰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济源市泰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给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转让事宜涉及的济源市泰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2]第11053号),转让价格确定为
4291.24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济源市泰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
2022年11月11日,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完成股权转让款项的支付。2022年11月25日,济源市泰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将济源市泰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减少财务性投资,集中资源发展公司主营业务,该交易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7-1-92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七)设备转让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牵头单位组织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有色金属冶炼烟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2017YFC0210500),其中课题一《铅冶炼烟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是针对有色金属铅冶炼烟气开展多污染物
协同控制技术的研究,以实现颗粒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重金属等典型污染物的特别排放,为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提供先进绿色控制技术。上述研究和示范化工程项目可直接应用于公司直炼厂、熔炼厂等单位的尾气治理项目,为公司满足特排要求提供直接支撑,上述研究和示范化工程项目已开发完成并通过验收。
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此,公司向控股股东豫光集团购买上述项目所建设的尾气脱硝设备、烟气脱硝设备、尾气颗粒物治理设备、烟气颗粒物治理设备、尾气深度治理设备等,以保证公司的绿色环保运行,该项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是否与向第三方均价是否存在差异及合理性
(一)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采购定价方式情况如下:
序号采购内容关联采购定价及第三方比价说明
铅粉矿、铜精矿、铅渣等矿粉原料
其中:铅粉矿含铅公司同时存在向关联方和向独立第三方采购矿粉原料的情形。
铅粉矿含银
矿粉原料的定价方式总体原则为:各类金属元素分别计价,根据最终产品市场价格,扣除加工费之后,结合矿粉化验单的品位结果(金属元素含量)乘以
一定折价系数,最终确定各类金属元素的采购价格。根据该定价原则,矿粉原料的定价及向独立第三方采购价格呈现以下特征:
铜矿(含铜灰)含铜1、各类金属元素的最终产品(铅锭、阴极铜、银锭、黄金等)具有公开市场报价,且价格波动频繁。
报告期内,各类产品价格均存在较大幅度的波动。
因此,在同一年度内,向同一供应商采购的同一类别、同一品位矿粉也会因为采购时间的不同而产生较大差异。
7-1-9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序号采购内容关联采购定价及第三方比价说明
2、由于矿粉为非标准产品,不同国家或地区、矿
山的矿粉所含有的金属元素存在一定差异,而且品位差异较大。因此,即使在同一个月或同一天,向同一供应商采购的矿粉也会因为矿粉品位的差异
而产生较大差异。在同一个月,公司向独立第三方采购的矿粉的价格也存在差异超过20%以上的情形。如果在同一年内,该差异会因为最终产品市场价格的波动而加剧。
因此,为了提高公司与独立第三方采购均价之间的可比性,公司针对每一笔采购交易记录,选取当月(缩小时间范围)品位差异相近(缩小品位差异)同一金属元素的独立第三方采购价格进行对比分析。
为了避免同业竞争,而且氧化锌浸出渣中所含金属元素具有较高价值,因此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氧化锌浸出渣。公司不存在向独立外部第三方采购氧化锌浸出渣的情形。
氧化锌浸出渣含铅公司采购氧化锌浸出渣定价原则为参考同期铅产
品市场价格和市场加工费,对氧化锌浸出渣的铅金属含量等进行检测,在检测结果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铅金属含量、其他金属含量及回收难度等因素进行
协商定价,定价方式具有公允性。
公司同时存在向关联方和向独立第三方采购锌锭的情形。
由于锌锭产品为标准化产品,因此公司从事贸易业务所采购的锌锭均参考公开市场报价进行定价。由于锌锭产品存在公开市场报价且价格波动频繁,在
2锌锭-贸易业务
同一年度内,向同一供应商采购的锌锭也会因为采购时间的不同而产生较大差异。
因此,为了提高公司与独立第三方采购均价之间的可比性,公司按月(缩小时间范围)采购均价进行对比分析。
3接受劳务
物流服务主要为公司采购、销售过程中的产品运输服务。由于国内国外运输差异、运输距离差异以及运输货物的差异等因素,每一批次货物运输费用单价差异非常大,因此无法与第三方价格进行对比。
其中:物流服务
为了保障公司采购物流运输服务价格的公允性,公司引入投标机制,根据物流公司报价和物流公司服务水平等多方面因素,择优选择物流公司。因此,公司采购物流服务的定价具有公允性。
工程劳务公司采购工程服务主要是为了公司固定资产建设
7-1-9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序号采购内容关联采购定价及第三方比价说明
投入和维修,具体服务内容具有独特性,因而不存
在向第三方采购内容相同的工程劳务情形。
为了保障公司采购工程劳务价格的公允性,公司引入投标机制,根据工程劳务公司报价、工程建设经验等多方面因素,择优选择工程劳务公司。因此,公司采购工程劳务的定价具有公允性。
公司与豫光锌业互供电量双方相互计量,以供电方4采购电费计量装置为准,价格按《河南省电网直供峰谷分时电价表》尖、峰、平、谷各时段电量及单价计算。
公司采购的其他内容交易金额非常小,对公司经营
5其他
状况不产生影响。
基于上述说明,公司对于关联采购的主要产品类别交易价格与向独立第三方采购价格进行对比分析情况如下:
1、铅粉矿含铅
当月非关交易记录采购数量单价采购金额联方交易差异额序号差异率
-凭证号(吨)(元/吨)(万元)可比价格(万元)(元/吨)
2020年
1转账0714213.6711625.31248.4011425.341.75%-4.27
2转账0960604.8110812.49653.9510925.78-1.04%6.85
3转账0961360.2611029.33397.3511125.75-0.87%3.47
4转账0825144.889871.47143.0211144.40-11.42%18.44
5转账0948118.2110099.83119.3910195.09-0.93%1.13
6转账0375339.8210960.30372.4510990.11-0.27%1.01
7转账0947249.7011146.68278.3411160.54-0.12%0.35
8转账0945120.8810397.15125.6810387.570.09%-0.12
9转账0438180.8310450.29188.9710374.350.73%-1.37
10转账1318339.2310446.35354.3710413.580.31%-1.11
11转账0530575.1010342.29594.7810374.24-0.31%1.84
12转账1136274.6510496.59288.2910498.73-0.02%0.06
13转账1204342.5211325.74387.9311209.911.03%-3.97
14转账0620430.6311135.10479.5111142.62-0.07%0.32
15转账0554279.1310639.35296.9810637.870.01%-0.04
7-1-95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16转账1044950.2211580.701100.4211679.42-0.85%9.38
17转账1033490.2311873.98582.0911817.450.48%-2.77
18转账1035180.8111808.36213.5111815.77-0.06%0.13
19转账061870.3212544.3188.2112436.070.87%-0.76
20转账0496272.3310534.68286.8910551.86-0.16%0.47
21转账1260621.6411119.48691.2311128.53-0.08%0.56
22转账0556290.1011801.36342.3511793.290.07%-0.23
2020年合计7449.978234.1129.37
2021年
1转账0675214.869110.02195.749069.000.45%-0.88
2转账0678437.4411107.87485.9011119.32-0.10%0.50
3转账0674198.2411214.84222.3211225.74-0.10%0.22
4转账12342163.9112153.442629.8911551.095.21%-130.34
5转账12331204.098968.241079.868777.192.18%-23.00
6转账05031320.7611051.031459.5711025.860.23%-3.32
7转账0296769.2011255.03865.7411247.940.06%-0.55
8转账1177669.028818.78590.009117.19-3.27%19.96
9转账0930315.1411157.43351.6211231.30-0.66%2.33
10转账0739245.7111473.88281.9311458.020.14%-0.39
11转账0736160.0311600.14185.6411611.83-0.10%0.19
12转账0600268.7011768.29316.2211816.13-0.40%1.29
13转账059787.7412521.77109.8712511.490.08%-0.09
14转账0596208.8812622.00263.6412621.610.00%-0.01
15转账0659339.7411925.63405.1611905.790.17%-0.67
16转账117658.2711886.2169.2611905.79-0.16%0.11
17转账0647212.3713259.88281.6013248.610.09%-0.24
18转账064941.4612651.6252.4612660.85-0.07%0.04
19转账1179587.5811912.47699.9511905.790.06%-0.39
20转账1181375.6912468.61468.4312466.720.02%-0.07
21转账1365697.3712692.34885.1212675.680.13%-1.16
22转账043067.7713246.2089.7713200.500.35%-0.31
23转账0424166.4713127.17218.5313164.28-0.28%0.62
24转账0423477.2312193.62581.9212159.740.28%-1.62
25转账0697347.5512258.43426.0512303.90-0.37%1.58
7-1-96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26转账1273747.5312399.23926.8812419.24-0.16%1.50
27转账1001215.5212441.85268.1512419.240.18%-0.49
28转账0565285.6713106.74374.4213184.58-0.59%2.22
29转账1649293.4813122.02385.1013184.58-0.47%1.84
30转账0589331.9511690.62388.0711670.900.17%-0.65
31转账0569102.6112602.65129.3112613.41-0.09%0.11
32转账1647271.3112403.21336.5112393.790.08%-0.26
33转账165187.2012824.19111.8212826.51-0.02%0.02
34转账178142.039359.5939.339941.68-5.85%2.45
35转账1777697.4112408.56865.3812386.770.18%-1.52
36转账1775757.9912831.23972.5912840.18-0.07%0.68
37转账1360457.8813119.81600.7313109.630.08%-0.47
38转账137783.7612909.16108.1312908.510.01%-0.01
2021年合计16009.5518722.61-130.78
2022年
1转账0442100.9111453.91115.5911522.15-0.59%0.69
2转账0438213.3213133.21280.1513147.00-0.10%0.29
3转账0283556.4811958.98665.4912127.22-1.39%9.36
4转账028466.399023.0259.909127.50-1.14%0.69
5转账0565295.9313374.64395.7913324.500.38%-1.48
6转账0969370.1812936.60478.8912951.60-0.12%0.56
7转账0197141.1712406.13175.1412476.89-0.57%1.00
8转账028538.6712958.2850.1112964.81-0.05%0.03
9转账0937161.8311646.45188.4811597.740.42%-0.79
10转账0377109.3512930.71141.4012910.870.15%-0.22
11转账0378254.8612483.37318.1512508.87-0.20%0.65
12转账0941597.2113271.10792.5713237.120.26%-2.03
13转账03692094.2213321.772789.8713319.330.02%-0.51
14转账0595444.0212862.10571.1112862.180.00%0.00
15转账034241.4613197.3854.7113178.190.15%-0.08
16转账0344542.3512955.81702.6512979.33-0.18%1.28
17转账111711.7312326.5014.4612331.16-0.04%0.01
18转账1118139.9412326.50172.4912331.16-0.04%0.07
19转账1120414.1012793.19529.7712792.970.00%-0.01
7-1-97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20转账1121154.0312976.91199.8812979.33-0.02%0.04
21转账1158485.3712934.09627.7812979.33-0.35%2.20
22转账057683.4612390.10103.4012423.29-0.27%0.28
23转账0582240.1813329.21320.1413324.500.04%-0.11
24转账1027188.7512241.94231.0612311.73-0.57%1.32
25转账1035582.4013422.30781.7113324.500.73%-5.70
26转账1037530.9012870.59683.2912889.09-0.14%0.98
27转账103823.7912808.5730.4812821.14-0.10%0.03
28转账1254146.7612072.66177.1812063.340.08%-0.14
29转账1340178.7411897.39212.6511755.671.21%-2.53
30转账1341333.9613048.11435.7513037.410.08%-0.36
31转账134261.5213038.7080.2213037.410.01%-0.01
32转账134338.5412641.3648.7212649.01-0.06%0.03
33转账1437352.4712597.05444.0012583.460.11%-0.48
34转账1171306.1212979.22397.3212976.710.02%0.08
35转账0540378.2712568.17475.4212571.95-0.03%-0.14
36转账0874286.9311299.68324.2211189.190.99%3.17
37转账0989198.2312520.91248.2012524.87-0.03%-0.08
38转账0465599.5512992.73778.9712912.230.62%4.83
39转账0492545.4913005.82709.4512950.160.43%-3.04
40转账0495359.3512643.17454.3312651.21-0.06%0.29
41转账0496465.6612598.33586.6612594.560.03%-0.18
42转账0497102.4712981.65133.0212950.160.24%-0.32
43转账049888.7912709.17112.8512707.410.01%-0.02
44转账0462289.3612575.91363.9012566.710.07%-0.27
45转账046389.9812203.56109.8012181.610.18%-0.20
46转账0465885.2812958.391147.1812975.87-0.13%1.55
47转账046757.8712579.8472.8012588.60-0.07%0.05
48转账0468530.2012628.60669.5612620.540.06%-0.43
49转账0469148.7412836.55190.9312874.55-0.30%0.57
50转账0841130.3112149.05158.3212147.640.01%-0.02
51转账0842147.1012125.63178.3712147.64-0.18%0.32
52转账0843336.1213194.99443.5013201.54-0.05%0.22
53转账051232.749873.7632.3311344.05-12.96%4.81
7-1-98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54转账0826171.3412009.62205.7711986.630.19%-0.39
55转账0485134.3212455.05167.2912454.180.01%-0.01
2022年合计16279.20-20833.1715.86
2023年1-6月
1转账0833383.6912939.79496.4812929.220.08%-0.41
2转账0834441.2612770.00563.4812787.99-0.14%0.79
3转账083764.3213193.1584.8613159.200.26%-0.22
4转账02949.9412491.9612.4112472.560.16%-0.02
5转账0885397.9313533.75538.5413522.680.08%-0.44
6转账0401120.4413111.42157.9113144.73-0.25%0.40
7转账0402491.9013181.39648.3913178.160.02%-0.16
8转账0699179.2412738.24228.3212735.950.02%-0.04
9转账0700255.9012915.00330.4912936.90-0.17%0.56
10转账0711622.6612914.53804.1412936.90-0.17%1.39
11转账07121021.8713265.611355.5713316.52-0.38%5.20
12转账0713289.9912747.97369.6712735.950.09%-0.35
13转账056879.9113236.50105.7713193.860.32%-0.34
14转账05739.729832.969.569005.979.18%-0.80
15转账0574406.2912923.21525.0612907.380.12%-0.64
16转账0576130.1812726.77165.6712729.46-0.02%0.04
17转账0821307.1412755.10391.7612749.940.04%-0.16
18转账0676445.6613208.21588.6413153.440.42%-2.44
19转账0677340.8212903.01439.7512901.730.01%-0.04
20转账0679275.0512804.12352.1812806.21-0.02%0.06
21转账0697382.4112835.83490.8612838.71-0.02%0.11
22转账028313.0312547.0216.3512558.50-0.09%0.01
23转账08801186.7813547.191607.7513522.680.18%-2.91
24转账08811044.8213260.081385.4413264.32-0.03%0.44
25转账0696103.7112976.65134.5812985.35-0.07%0.09
26转账058539.0412972.3050.6512985.35-0.10%0.05
2023年1-6月合
9043.6711854.290.18

注:差异额为代入第三方可比价格后对采购金额的影响额。
公司报告期内向关联方采购的铅粉矿含铅价格与第三方可比价格之间的差
7-1-99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异主要为公司采购的铅粉矿品位和采购时间存在差异引起,该差异具有合理性。
由上表可知,公司报告期内向关联方采购的铅粉矿含铅价格与第三方可比价格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关联采购价格具有公允性。
2、铅粉矿含银
当月非关交易记录采购数量单价采购金额联方交易差异额序号差异率
-凭证号 (Kg) (元/Kg) (万元) 可比价格 (万元)(元/Kg)
2020年
1转账0714107.932734.5129.512923.09-6.45%2.04
2转账10563495.153170.011107.973238.54-2.12%23.95
3转账03454090.233327.531361.043308.610.57%-7.74
4转账0961202.302740.4055.442856.51-4.06%2.35
5转账0960315.342833.9589.362856.51-0.79%0.71
6转账08294264.693301.151407.843285.530.48%-6.66
7转账082587.682390.5620.962721.85-12.17%2.90
8转账11613696.003037.311122.593036.650.02%-0.24
9转账0945201.792709.2954.672770.56-2.21%1.24
10转账094856.742416.1913.712461.34-1.83%0.26
11转账0375562.993211.81180.823189.710.69%-1.24
12转账0947392.163105.78121.793093.370.40%-0.49
13转账10524286.272762.841184.232770.56-0.28%3.31
14转账0438197.032694.6653.092739.27-1.63%0.88
15转账12682308.553000.43692.662984.930.52%-3.58
16转账10893679.892938.721081.412934.270.15%-1.64
17转账0530292.562640.1577.242705.46-2.41%1.91
18转账1136400.892738.34109.782716.940.79%-0.86
19转账1318189.772818.6453.492830.60-0.42%0.23
20转账11443701.083282.521214.893294.81-0.37%4.55
21转账13614132.813401.651405.843408.88-0.21%2.99
22转账1204471.763397.20160.273348.181.46%-2.31
23转账12103735.104551.031699.854582.20-0.68%11.64
24转账0554411.292992.18123.063005.82-0.45%0.56
7-1-100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25转账0620235.183184.6374.903176.110.27%-0.20
26转账1033297.224014.23119.313973.481.03%-1.21
27转账1035613.234353.65266.984363.38-0.22%0.60
28转账10441386.483696.89512.573717.43-0.55%2.85
29转账13385253.824582.202407.404582.320.00%0.06
30转账061895.804549.4643.584560.45-0.24%0.11
31转账11635503.733973.482186.903978.87-0.14%2.96
32转账0627840.844471.52375.984471.700.00%0.02
33转账0496151.423396.0751.423489.95-2.69%1.42
34转账0556453.284187.77189.824149.980.91%-1.71
35转账12601019.003832.77390.563837.54-0.12%0.49
36转账12115115.333957.902024.603960.67-0.07%1.42
2020年合计62245.2922065.5341.54
2021年
1转账067497.603473.6433.903500.00-0.75%0.26
2转账06781468.734187.24614.994184.440.07%-0.41
3转账13444408.673848.061696.483852.63-0.12%2.02
4转账0675347.233903.37135.543940.06-0.93%1.27
5转账06924114.204181.291720.274177.280.10%-1.65
6转账0503628.493527.51221.703565.91-1.08%2.41
7转账12332051.003846.83788.983872.30-0.66%5.22
8转账12345088.554276.952176.354278.92-0.05%1.00
9转账12364570.224217.341927.424217.83-0.01%0.22
10转账0297779.703921.10305.734017.13-2.39%7.49
11转账02961250.233943.25493.004017.13-1.84%9.24
12转账09313955.834217.831668.504219.97-0.05%0.85
13转账11744867.864051.001971.973997.211.35%-26.18
14转账11771159.693690.45427.983689.330.03%-0.13
15转账0930181.963507.7463.833804.24-7.79%5.40
16转账0739411.233953.89162.603922.800.79%-1.28
17转账0736595.364453.78265.164444.140.22%-0.57
18转账0596164.984326.1371.374284.010.98%-0.69
19转账14043812.424351.531658.994393.35-0.95%15.94
20转账14073903.544308.421681.814284.010.57%-9.53
7-1-10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21转账0600432.473973.80171.853993.98-0.51%0.87
22转账0597103.344261.0244.034263.32-0.05%0.02
23转账0649188.865298.49100.075007.745.81%-5.49
24转账1179331.923739.37124.123922.38-4.67%6.07
25转账117663.984033.0225.804047.51-0.36%0.09
26转账1181600.134244.41254.724258.68-0.34%0.86
27转账13651160.364053.92470.404047.510.16%-0.74
28转账13644163.934160.011732.204157.180.07%-1.18
29转账06591812.054304.71780.044305.86-0.03%0.21
30转账0647159.064135.6765.784135.330.01%-0.01
31转账04221635.104056.71663.314078.01-0.52%3.48
32转账04231203.474147.79499.174132.500.37%-1.84
33转账11334162.914010.801669.664004.160.17%-2.77
34转账0430195.684182.3281.844185.70-0.08%0.07
35转账0424435.354343.75189.104347.07-0.08%0.14
36转账0697198.083369.9666.753350.620.58%-0.38
37转账10123959.563933.421557.463923.410.25%-3.96
38转账12731178.153752.38442.093744.690.21%-0.91
39转账1001382.953851.34147.493857.29-0.15%0.23
40转账0589178.313284.9058.573372.50-2.60%1.56
41转账0565638.994333.90276.934305.420.66%-1.82
42转账16453846.793744.691440.503739.720.13%-1.91
43转账1649747.334014.61300.024010.520.10%-0.31
44转账1651285.704159.94118.854162.76-0.07%0.08
45转账1647888.293959.97351.763962.62-0.07%0.24
46转账0569260.534479.72116.714480.32-0.01%0.02
47转账137770.503517.6124.803572.40-1.53%0.39
48转账1376616.893726.28229.873750.10-0.64%1.47
49转账1781543.653740.93203.383750.10-0.24%0.50
50转账17751137.493686.61419.353678.370.22%-0.94
51转账1777344.693322.17114.513319.810.07%-0.08
52转账13601161.213902.24453.133901.160.03%-0.13
2021年合计76945.1831280.814.72
2022年
7-1-102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1转账118744.282064.659.142093.90-1.40%0.13
2转账0442740.694141.67306.774150.77-0.22%0.67
3转账0438417.673979.31166.203984.20-0.12%0.20
4转账11847069.643766.432662.733764.460.05%-1.40
5转账0197356.784027.27143.684007.340.50%-0.71
6转账02831458.013917.07571.113903.810.34%-1.93
7转账08673762.833664.801379.003672.90-0.22%3.05
8转账0969724.793861.86279.903858.290.09%-0.26
9转账0284827.193820.69316.043817.420.09%-0.27
10转账028593.383568.2933.323569.24-0.03%0.01
11转账0565302.053758.99113.543758.690.01%-0.01
12转账0378124.253266.4840.593361.69-2.83%1.18
13转账1133367.742093.9077.002136.97-2.02%1.58
14转账0370192.623533.7168.073549.85-0.45%0.31
15转账0937377.103554.80134.053549.850.14%-0.19
16转账11344279.613734.811598.363729.870.13%-2.12
17转账0377205.023646.1674.753641.940.12%-0.09
18转账03695304.733841.392037.753843.89-0.06%1.33
19转账09411526.953845.77587.233843.890.05%-0.29
20转账0595643.843509.89225.983509.750.00%-0.01
21转账034234.613509.8912.153514.08-0.12%0.01
22转账0344229.383379.6777.523403.91-0.71%0.56
23转账05592721.863906.461063.283907.33-0.02%0.24
24转账1120619.863639.99225.633630.710.26%-0.58
25转账1121893.644123.66368.514146.71-0.56%2.06
26转账11581086.833677.57399.693683.52-0.16%0.65
27转账0576465.284266.52198.514251.880.34%-0.68
28转账0582635.494033.58256.334047.95-0.35%0.91
29转账10271088.944026.44438.454007.420.47%-2.07
30转账10303081.773959.651220.273977.74-0.45%5.57
31转账10351583.334061.79643.114057.340.11%-0.70
32转账10361159.093721.18431.323739.58-0.49%2.13
33转账1037773.503845.43297.443843.740.04%-0.13
34转账103830.563838.9911.733835.580.09%-0.01
7-1-10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35转账05303391.653739.581268.333753.85-0.38%4.84
36转账1341902.503798.10342.783836.64-1.00%3.48
37转账134275.983838.9929.173836.640.06%-0.02
38转账134377.973672.8828.643677.14-0.12%0.03
39转账1437505.573589.42181.473589.420.00%-0.00
40转账1171870.333730.00324.633725.070.13%-0.43
41转账11733357.103655.911227.333638.140.49%-5.97
42转账0540514.543525.05181.383523.000.06%-0.11
43转账0541403.733541.83142.993554.25-0.35%0.50
44转账0874823.153944.50324.693926.680.45%-1.47
45转账0989119.962949.5835.383215.79-8.28%3.19
46转账13923460.133342.821156.663319.290.71%-8.14
47转账04651648.423355.15553.073356.62-0.04%0.24
48转账10784535.303362.311524.913356.620.17%-2.58
49转账0491255.543157.2380.683117.671.27%-1.01
50转账04921482.683496.06518.353499.97-0.11%0.58
51转账0495557.643334.28185.933331.880.07%-0.13
52转账0496733.033209.22235.253235.84-0.82%1.95
53转账049793.423601.5033.653605.71-0.12%0.04
54转账0498149.053244.5548.363250.92-0.20%0.10
55转账0499328.573322.10109.163320.920.04%-0.04
56转账0460357.573339.91119.423333.830.18%-0.22
57转账0462257.533195.6782.303210.90-0.47%0.39
58转账0463304.313485.98106.083492.08-0.17%0.19
59转账04652395.693467.55830.723467.070.01%-0.12
60转账046768.823303.9622.743325.83-0.66%0.15
61转账0468987.853391.02334.983393.35-0.07%0.23
62转账0469506.523484.82176.513479.110.16%-0.29
63转账0841449.743543.30159.363543.300.00%-0.00
64转账0842474.063453.78163.733446.360.22%-0.35
65转账0843896.273582.67321.113593.28-0.30%0.95
66转账051215.812442.623.862768.62-11.77%0.52
67转账0826258.343396.8787.753401.90-0.15%0.13
68转账10854149.423311.961374.273319.14-0.22%2.98
7-1-10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69转账08364281.833423.051465.693401.900.62%-9.06
70转账16094527.833640.361648.293641.73-0.04%0.62
71转账0485206.173600.1174.223605.71-0.16%0.12
2022年合计87647.3331973.020.43
2023年1-6月
1转账0833542.143664.60198.673654.240.28%-0.56
2转账0834693.533427.35237.703399.290.83%-1.95
3转账0835285.983720.64106.403716.770.10%-0.11
4转账0836281.323443.2596.873470.80-0.79%0.78
5转账0837171.783582.6761.543560.130.63%-0.39
6转账02946.703696.442.473701.10-0.13%0.00
7转账08851056.084204.71444.054175.090.71%-3.13
8转账0401141.913973.6856.393984.43-0.27%0.15
9转账0402789.634054.34320.144035.870.46%-1.46
10转账0403299.414025.31120.524024.200.03%-0.03
11转账0699312.963826.39119.753812.970.35%-0.42
12转账0700394.984021.57158.843998.040.59%-0.93
13转账0711748.703654.24273.593658.26-0.11%0.30
14转账07122776.554115.371142.654119.65-0.10%1.19
15转账0713341.553385.82115.643365.110.62%-0.71
16转账056870.803804.5926.943804.280.01%-0.00
17转账0573369.684082.97150.944086.44-0.08%0.13
18转账0574486.573965.18192.933974.52-0.24%0.45
19转账0576159.023755.4659.723739.290.43%-0.26
20转账0820405.923882.54157.603863.520.49%-0.77
21转账0821453.643827.63173.643813.830.36%-0.63
22转账06761273.634024.36512.554012.130.30%-1.56
23转账0677391.133965.18155.093981.23-0.40%0.63
24转账0678320.563996.02128.093987.350.22%-0.28
25转账0679350.463781.38132.523781.69-0.01%0.01
26转账0697573.954270.78245.124277.03-0.15%0.36
27转账1044604.912310.28139.752124.568.74%-11.23
28转账10464459.683940.871757.503902.320.99%-17.19
29转账12794972.214086.092031.694086.210.00%0.06
7-1-105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30转账1282537.332305.34123.872310.28-0.21%0.27
31转账14094692.853911.161835.453914.35-0.08%1.50
32转账1411517.532183.41113.002305.34-5.29%6.31
33转账11734582.743805.881744.133812.97-0.19%3.25
34转账1174613.602211.80135.722183.411.30%-1.74
35转账16794309.744208.491813.754197.140.27%-4.89
36转账1681572.812456.59140.722211.7911.07%-14.02
37转账12205054.944332.732190.174306.640.61%-13.19
38转账1221621.622420.34150.452456.59-1.48%2.25
39转账0283120.083404.9140.883419.97-0.44%0.18
40转账08801633.453552.54580.293566.70-0.40%2.31
41转账08811270.833746.46476.113733.670.34%-1.62
42转账069699.773953.6839.453956.49-0.07%0.03
43转账058527.483715.8110.213705.140.29%-0.03
2023年1-6月合
48390.1418713.53-56.93

注:差异额为代入第三方可比价格后对采购金额的影响额。
公司报告期内向关联方采购的铅粉矿含银价格与第三方可比价格之间的差
异主要为公司采购的铅粉矿的银品位和采购时间存在差异引起,该差异具有合理性。而且,由上表可知,公司报告期内采购的铅粉矿含银价格与第三方可比价格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关联采购价格具有公允性。
3、铜矿含铜
当月非关联
序交易记录-采购数量单价采购金额差异额方交易可比差异率
号凭证号(吨)(元/吨)(万元)(万元)价格(元/吨)
2020年
1转账1057122.6036043.04441.8936355.84-0.86%3.83
2转账0343183.7337099.48681.6137080.130.05%-0.36
3转账0828229.0235183.74805.7835240.32-0.16%1.30
4转账1160233.6232536.71760.1132486.120.16%-1.18
5转账1053207.3029369.12608.8231841.09-7.76%51.24
6转账1087151.9431839.65483.7832018.02-0.56%2.71
7-1-106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7转账1143141.0434026.62479.9134139.91-0.33%1.60
8转账1359130.9637787.03494.8537452.210.89%-4.38
9转账120988.5539390.16348.8039200.400.48%-1.68
10转账133799.8039764.20396.8539838.78-0.19%0.74
11转账116493.4239366.04367.7439812.78-1.12%4.17
12转账1209148.0739902.32590.8339859.620.11%-0.63
2020年合计1830.036460.9557.37
2021年
1转账1345141.4744172.30624.9244460.77-0.65%4.08
2转账128854.2246031.71249.6046015.730.03%-0.09
3转账0691104.7045893.99480.5345873.040.05%-0.22
4转账1237140.8046110.38649.2446007.240.22%-1.45
5转账0932125.1753086.48664.4952929.820.30%-1.96
6转账126515.6452945.6182.7952929.820.03%-0.02
7转账1175119.3252646.49628.1952708.73-0.12%0.74
8转账018917.5259681.86104.5659841.60-0.27%0.28
9转账0897133.8456874.59761.1857057.63-0.32%2.45
10转账140689.1158182.69518.4658090.550.16%-0.82
11转账089571.4155214.61394.2855281.73-0.12%0.48
12转账1403116.3957104.11664.6557057.680.08%-0.54
13转账1350125.1954521.80682.5754575.43-0.10%0.67
14转账1134144.8655939.75810.3755788.720.27%-2.19
15转账025955.6656066.42312.0456105.70-0.07%0.22
16转账1004175.9355470.09975.8955770.37-0.54%5.28
17转账127837.9856849.22215.9456895.76-0.08%0.18
18转账1646175.2756895.76997.2357058.23-0.28%2.85
19转账154196.7357547.02556.6457470.910.13%-0.74
20转账139638.3457716.92221.2657732.39-0.03%0.06
2021年合计1979.5610594.839.26
2022年
1转账1185347.4156596.161966.1856645.42-0.09%1.71
2转账106085.3557629.48491.8757549.580.14%-0.68
3转账0868125.4156017.45702.5155978.130.07%-0.49
4转账117714.5058138.6484.3257808.440.57%-0.48
7-1-107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5转账117933.3758122.03193.9557808.440.54%-1.05
6转账117557.8358585.34338.8258813.27-0.39%1.32
7转账0602115.5757234.73661.4657121.860.20%-1.30
8转账1135147.8356784.94839.4656866.40-0.14%1.20
9转账021041.2457902.37238.7657769.910.23%-0.55
10转账0560153.0657593.06881.5257587.060.01%-0.09
11转账078044.1660176.43265.7360230.93-0.09%0.24
12转账08136.7459105.3639.8459022.830.14%-0.06
13转账125121.7659246.16128.9459396.71-0.25%0.33
14转账125759.0959277.53350.2959396.71-0.20%0.70
15转账036044.4559996.86266.6659883.680.19%-0.50
16转账0361135.5858841.16797.7458915.14-0.13%1.00
17转账05869.8961298.4060.5960637.711.09%-0.65
18转账1028158.5159396.71941.4759305.440.15%-1.45
19转账12857.6858310.4644.8058420.18-0.19%0.08
20转账128816.0060306.6596.4660230.930.13%-0.12
21转账1289166.2360984.491013.7560637.710.57%-5.76
22转账0531194.0258420.181133.4758479.85-0.10%1.16
23转账11569.9458386.2858.0558479.85-0.16%0.09
24转账1157136.2359339.21808.3559144.090.33%-2.66
25转账1159241.7558784.111421.1158840.39-0.10%1.36
26转账129512.1058520.8670.8058479.850.07%-0.05
27转账0503136.7657192.39782.1457126.800.11%-0.90
28转账050467.3653419.74359.8153343.230.14%-0.52
29转账050527.2257150.12155.5657126.800.04%-0.06
30转账114823.4350908.14119.3050595.180.62%-0.73
31转账1172137.0357644.31789.9157669.20-0.04%0.34
32转账032784.0358162.00488.7257334.831.44%-6.95
33转账1395135.2247734.69645.4447535.790.42%-2.69
34转账033339.3049052.05192.7649387.61-0.68%1.32
35转账046898.3250099.17492.6050104.73-0.01%0.05
36转账068220.0449485.9399.1549387.610.20%-0.20
37转账094619.5247512.1692.7647600.93-0.19%0.17
38转账094823.2549997.90116.2749972.960.05%-0.06
7-1-108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39转账1079185.6847301.17878.2747304.85-0.01%0.07
40转账105743.5149112.40213.7048703.750.84%-1.78
41转账052827.2550570.13137.8250880.03-0.61%0.84
42转账034691.8550166.29460.8050231.53-0.13%0.60
43转账1084168.5049387.61832.1649576.08-0.38%3.18
44转账0834157.0649827.31782.6049816.000.02%-0.18
45转账1607180.1751800.52933.3052075.50-0.53%4.95
46转账034521.4352688.11112.8952736.90-0.09%0.10
2022年合计4072.6422582.87-9.14
2023年1-6月
1转账070219.5149556.0096.6849716.53-0.32%0.31
2转账070355.3752501.09290.6852567.10-0.13%0.37
3转账0705227.2052832.961200.3852736.900.18%-2.18
4转账0854589.5052775.993111.1252736.900.07%-2.30
5转账075028.1652020.22146.5052697.48-1.29%1.91
6转账075144.3452626.27233.3452697.48-0.14%0.32
7转账139043.8052994.97232.1052971.830.04%-0.10
8转账139110.5350946.2953.6551162.45-0.42%0.23
9转账0428158.1152654.80832.5452612.280.08%-0.67
10转账042940.7154860.97223.3154838.610.04%-0.09
11转账068519.5855399.78108.4855772.43-0.67%0.73
12转账120518.0755110.9299.5754996.010.21%-0.21
13转账0229109.7855154.08605.4955092.210.11%-0.68
14转账0230383.3554077.412073.0754028.370.09%-1.88
15转账034411.7652318.9861.5352278.580.08%-0.05
16转账0345192.6354659.561052.9154578.090.15%-1.57
17转账112525.2055042.02138.7255092.21-0.09%0.13
18转账03093.7152387.1319.4652193.430.37%-0.07
19转账031039.1955209.76216.3855114.400.17%-0.37
20转账0311120.2054579.25656.0254518.970.11%-0.72
21转账0312102.2854589.84558.3654518.970.13%-0.72
22转账130831.7055280.08175.2355114.400.30%-0.53
23转账0299103.8253582.46556.2953629.32-0.09%0.49
24转账030137.1953543.43199.1453629.32-0.16%0.32
7-1-109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25转账03037.0854120.2738.3154240.60-0.22%0.09
26转账037937.8851684.31195.7951843.92-0.31%0.60
27转账0380173.8753434.80929.0553419.220.03%-0.27
28转账1045161.9752238.43846.0852384.48-0.28%2.37
29转账1281188.0453363.891003.4653512.05-0.28%2.79
30转账1408191.4654771.581048.6654838.61-0.12%1.28
31转账1176177.1654838.61971.5054817.140.04%-0.38
32转账1680181.8355093.311001.7755092.210.00%-0.02
33转账1219157.2452943.12832.4952903.670.07%-0.62
34转账057239.5852261.75206.8552697.48-0.83%1.72
35转账0426260.3654926.931430.0954927.830.00%0.02
36转账0427235.3152264.751229.8652612.28-0.66%8.18
37转账069512.3533909.6941.8931769.326.74%-2.64
38转账081911.4832772.3037.6135754.14-8.34%3.42
39转账067414.0833574.3447.2635754.14-6.10%3.07
2023年1-6月合
4265.3722801.6112.24

注:差异额为代入第三方可比价格后对采购金额的影响额。
公司报告期向关联方内采购的铜矿含铜价格与第三方可比价格之间的差异
主要为公司采购的矿粉中铜品位和采购时间存在差异引起,该差异具有合理性。
而且,由上表可知,公司报告期内向关联方采购的铜矿含铜价格与第三方可比价格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关联采购价格具有公允性。
4、氧化锌浸出渣含铅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氧化锌浸出渣(含铅)情况如下:
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采购量(吨)5704.488714.4313355.357463.07金额(万元)5390.468206.7612069.345684.12单价(元/吨)9449.529417.449037.087616.33氧化锌浸出渣系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从事锌冶炼业务过程中产生的含铅量较高的残渣。为了避免同业竞争,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仅从事锌冶炼业务,发行人从事铅金属的回收和冶炼,因而公司从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采购锌冶炼
7-1-110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氧化锌浸出渣,公司未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采购氧化锌浸出渣。
氧化锌浸出渣无公开市场报价。
公司向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采购氧化锌浸出渣主要参考同期铅产品市场
价格和市场加工费,对氧化锌浸出渣的铅金属含量等进行检测,在检测结果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铅金属含量、其他金属含量、回收难度等因素进行协商定价。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氧化锌浸出渣的定价方式具有公允性。
5、锌锭-贸易业务
2020年度
差异额
项目数量(吨)金额(万元)单价(元/吨)差异率(万元)
1月15814.0225617.48
非关联方15203.5624635.0616203.48
甘肃宝徽610.46982.4316093.26-0.68%6.73
豫光锌业--
2月41508.6861087.61-
非关联方30550.6445095.9714761.05
甘肃宝徽2506.523555.3014184.19-3.91%144.59
豫光锌业8451.5112436.3514714.94-0.31%38.97
3月102493.47139028.50-
非关联方89632.54121163.2013517.77
甘肃宝徽1700.002106.1912389.38-8.35%191.83
豫光锌业11160.9315759.1014119.884.45%-672.01
5月69418.30104113.68
非关联方68417.50102652.3515003.81
甘肃宝徽--
豫光锌业1000.801461.3414601.77-2.68%40.24
6月60212.5389155.84
非关联方55088.3981570.8414807.27
甘肃宝徽--
豫光锌业5124.147585.0014802.48-0.03%2.45
7月79780.39125308.65
非关联方78695.58123300.7715668.07
7-1-11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甘肃宝徽1084.812007.8818509.0118.13%-308.19
豫光锌业--
9月88561.39155929.07
非关联方88327.37155520.2517607.25
甘肃宝徽234.02408.8217469.80-0.78%3.22
豫光锌业--
10月96657.18168041.98-
非关联方96082.29167055.8017386.74
甘肃宝徽574.89986.1817154.22-1.34%13.37
豫光锌业--
11月146181.52265615.72-
非关联方145171.96263819.8718172.92
甘肃宝徽1009.561795.8517788.38-2.12%38.82
豫光锌业--
12月80078.78151742.47-
非关联方79054.69149815.6918950.89
甘肃宝徽1024.091926.7718814.56-0.72%13.96
豫光锌业--
2021年度
差异额
项目数量(吨)金额(万元)单价(元/吨)差异率(万元)
2月39885.2174493.61-
非关联方29262.1054403.7818591.90
甘肃宝徽3619.186605.3218250.85-1.83%123.43
豫光锌业7003.9313484.5119252.773.55%-462.87
3月127355.75243081.16-
非关联方124127.09236869.3519082.81
甘肃宝徽229.32443.3119331.861.31%-5.71
豫光锌业2999.345768.5019232.580.78%-44.92
4月123794.16237477.64-
非关联方116860.89224072.1619174.26
甘肃宝徽933.271825.8319563.922.03%-36.37
豫光锌业6000.0011579.6519299.410.65%-75.09
5月103407.10206429.38-
7-1-112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非关联方97399.73194065.5819924.65
甘肃宝徽1507.373378.9022415.9012.50%-375.52
豫光锌业4500.008984.9019966.440.21%-18.81
6月102445.13203738.56-
非关联方95546.86189967.4319882.12
甘肃宝徽2841.665613.1019752.90-0.65%36.72
豫光锌业4056.628158.0320110.421.15%-92.61
7月96909.93192138.44-
非关联方91849.51182012.7719816.41
甘肃宝徽2560.435114.1619973.880.79%-40.32
豫光锌业2500.005011.5020046.021.16%-57.40
8月99178.58198094.53-
非关联方91271.20182260.3019969.09
甘肃宝徽2080.574191.7920147.340.89%-37.09
豫光锌业5826.8211642.4419980.780.06%-6.81
9月92701.51186950.08-
非关联方84252.77169866.9620161.59
甘肃宝徽2507.845126.5020441.861.39%-70.29
豫光锌业5940.9011956.6220125.94-0.18%21.18
10月75441.90163072.13-
非关联方71630.89155027.1221642.50
甘肃宝徽1811.013842.1421215.46-1.97%77.34
豫光锌业2000.004202.8821014.38-2.90%125.62
11月81966.53168521.79-
非关联方75977.53155923.9020522.37
甘肃宝徽2659.005720.0421512.024.82%-263.15
豫光锌业3330.006877.8420654.180.64%-43.89
12月62635.58130090.52-
非关联方57689.69119754.1620758.33
甘肃宝徽2981.986268.4121020.951.27%-78.31
豫光锌业1963.914067.9420713.46-0.22%8.81
2022年度
差异额
项目数量(吨)金额(万元)单价(元/吨)差异率(万元)
7-1-11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1月51730.62113023.75
非关联方45692.1199837.4121850.03
甘肃宝徽2107.404627.7521959.490.50%-23.07
豫光锌业3931.118558.5921771.44-0.36%30.89
2月49829.16110599.74-
非关联方37806.3983911.7022195.11
甘肃宝徽4122.378984.9421795.58-1.80%164.70
豫光锌业7900.4117703.1122407.850.96%-168.07
3月69514.34158556.87-
非关联方55480.04126640.4522826.31
甘肃宝徽1653.513868.6023396.332.50%-94.25
豫光锌业12380.7928047.8222654.31-0.75%212.95
4月45922.32112223.31
非关联方41418.13101289.8824455.45
甘肃宝徽1931.834807.2424884.351.75%-82.86
豫光锌业2572.366126.1923815.47-2.62%164.63
5月59668.33136877.99
非关联方57368.33131658.5622949.69
甘肃宝徽2300.005219.4222693.15-1.12%59.00
豫光锌业-
6月32517.3273330.25
非关联方26787.2060568.5222610.99
甘肃宝徽2675.005718.9821379.37-5.45%329.46
豫光锌业3055.127042.7523052.291.95%-134.82
7月36927.2977904.76
非关联方33450.9170941.3921207.61
甘肃宝徽2760.005484.7319872.23-6.30%368.56
豫光锌业716.381478.6420640.54-2.67%40.62
8月49895.73112294.28
非关联方47076.67106097.4822537.17
甘肃宝徽2013.964372.9121712.96-3.66%165.99
豫光锌业805.101823.8922654.200.52%-9.42
9月66637.46142555.72
非关联方65837.46140.840.3221392.12
7-1-11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甘肃宝徽800.001715.4021442.480.24%-4.03豫光锌业
10月45091.0599149.18
非关联方44975.1098807.4121969.36
甘肃宝徽115.95341.7729476.0034.17%-86.81豫光锌业公司报告期内向关联方采购锌锭价格与第三方可比价格之间的差异主要为
锌锭价格每天均存在波动、点价交易及暂估调整引起。而且,由上表可知,公司报告期内向关联方采购锌锭价格与当月第三方平均价格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关联采购价格具有公允性。
6、接受劳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接受劳务主要包括物流服务、工程建设服务等。
物流服务主要为公司采购、销售过程中的产品运输服务。由于国内国外运输差异、运输距离差异以及运输货物的差异等因素,每一批次货物运输费用单价差异非常大,因此无法与第三方价格进行对比。为了保障公司采购物流运输服务价格的公允性,公司引入投标机制,根据物流公司报价和物流公司服务水平等多方面因素,择优选择物流公司。因此,公司采购物流服务的定价具有公允性。
公司采购工程服务主要是为了公司固定资产建设投入和维修,具体服务内容具有独特性,因而不存在向第三方采购内容相同的工程劳务情形。为了保障公司采购工程劳务价格的公允性,公司引入投标机制,根据工程劳务公司报价、工程建设经验等多方面因素,择优选择工程劳务公司。因此,公司采购工程劳务的定价具有公允性。
7、电费
为保障公司与锌业公司双方电网稳定运行及供用电安全,双方在一方线路出现问题时,可通过 110KV 莲冶线相互供电,110kV 莲冶线为双方互备用。
公司与豫光锌业互供电量双方相互计量,以供电方计量装置为准,价格参考《河南省电网直供峰谷分时电价表》尖、峰、平、谷各时段电量及单价计算。因此,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电费定价具有公允性。
7-1-115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二)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销售定价方式情况如下:
序号销售内容关联销售定价及第三方比价说明公司同时存在向关联方和向独立第三方销售氧化锌系列产品的情形。
氧化锌系列产品为公司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含锌量较高的副产品,为非标准产品,公司主要根据锌锭市场价格扣除加工费后,根据相应的锌含量乘以一定折价系数。根据该原则,氧化锌系列产品的销售价格存在以下特征:
1、锌锭产品具有公开市场报价,且价格波动频繁。报告期内,
锌锭价格整体呈上涨趋势。因此,在同一年度内,向同一客户销售氧化锌系列产品的价格存在较大差异。
2、由于氧化锌系列产品为非标准产品,公司冶炼过程中产生
相应产品的锌含量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公司向客户销售的
1氧化锌系列
价格因各批次锌含量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
3、公司向外部独立第三方销售氧化锌系列产品规模较小,按
年平均价的可比性比较低。
4、公司销售氧化锌系列产品的客户主要为化工类企业。客户
采购氧化锌系列产品用途不同,对于锌含量的要求和标准存在差异,使得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氧化锌系列产品与向独立第三方销售的价格存在一定差异。
因此,为了提高公司与独立第三方采购均价之间的可比性,公司将氧化锌系列产品区分为表冷灰、淋水灰、布袋灰、锅
炉灰及纳米氧化锌,并分别各类产品按月与独立第三方销售价格进行对比分析。
2铅锭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和向独立第三方均发生铅锭、银锭、阴极铜的销售交易。
3银锭
铅锭、银锭、阴极铜均为公司所生产的标准化产品,主要参考上海有色金属网(SMM)、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
交易市场等发布的铅、铜、金、银价确定。
由于铅锭、银锭和阴极铜产品均为标准化产品,相关产品存
4阴极铜在公开市场报价且价格波动频繁,在同一年度内,向同一客
户销售的产品也会因为采购时间的不同而产生较大差异。
因此,为了提高公司与独立第三方采购均价之间的可比性,公司按月(缩小时间范围)采购均价进行对比分析。
7-1-116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序号销售内容关联销售定价及第三方比价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和向独立第三方均发生锌锭、铝锭的销售交易。
由于锌锭、铝锭均为标准化产品,相关产品存在公开市场报
5铝锭-贸易价且价格波动频繁,在同一年度内,向同一客户销售的产品
也会因为采购时间的不同而产生较大差异。
因此,为了提高公司与独立第三方采购均价之间的可比性,公司按月(缩小时间范围)采购均价进行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和向独立第三方均发生锌精矿、锌精粉含锌的销售交易。
锌精矿、锌精粉为锌冶炼主要原材料,其定价方式与公司采购的铅精矿、铜精矿相同。锌精矿、锌精粉与其他矿粉原料锌精矿、锌精粉-贸
6一样在全年度不同时间发生交易会使得交易价格存在较大差
易异,不同品位的矿粉原料价格差异也会比较大。但是由于公司对外销售锌精粉、锌精矿的交易记录非常少(2020年全年共13笔交易,其中向关联方销售交易记录4笔,向非关联方交易记录9笔),因此直接按年度交易均价进行比对分析。
公司与豫光锌业互供电量双方相互计量,以供电方计量装置
7电费为准,价格按《河南省电网直供峰谷分时电价表》尖、峰、平、谷各时段电量及单价计算。
公司在冶炼过程中烟气净化产生的酸泥包含硒、汞等元素较
高的酸泥,具有较高经济价值。该类产品为非标准品,公司于2019年-2021年向关联方销售酸泥渣,相应期间不存在向
8渣(酸泥)
外部独立第三方销售情形。公司销售酸泥的定价方式为根据酸泥中硒、汞的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加工费,再根据回收率、品位因素乘以相应的系数确定,定价方式具有公允性。
公司子公司河南豫光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从事冶金成套设
备、冶金非标设备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而豫光锌业从事锌冶炼业务过程中存在对于剥锌机等设备及组件的需求。相
9非标设备关产品均非标准设备,产品定价由双方协商定价,且不存在
向独立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可比交易价格。由于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非标设备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情况不产生重大影响。
主要为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产品成分化验服务收取的化验
10其他费,销售液氩、液氧、精铋、三氧化二锑等副产品作为锌冶
炼过程中的辅助材料。该类交易金额较小。
基于上述说明,公司对于关联销售的主要产品类别交易价格与向独立第三方销售价格进行对比分析情况如下:
1、氧化锌系列
(1)2020年
7-1-117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非关联方月关联销售关联交易金额关联交易月差异额时间差异率均价(元/吨)数量(吨)(元)均价(元/吨)(万元)
副产品氧化锌(表冷灰)
1月5446.15609.183769330.546187.5513.61%-45.16
副产品氧化锌(布袋灰)
3月4778.762052.4410275048.075006.264.76%-46.69
4月4830.091934.1410197346.575272.299.16%-85.53
5月5309.272485.1414086193.685668.176.76%-89.19
6月5364.311726.189900214.725735.336.92%-64.04
10月7903.232115.8016068253.217594.41-3.91%65.34
11月8031.48610.504975077.328149.181.47%-7.19
12月8891.882114.9418241851.068625.23-3.00%56.39
副产品氧化锌(淋水灰)
12月7373.0446.92359498.557661.953.92%-1.36
纳米氧化锌
1月12920.35105.381369846.7412999.120.61%-0.83
2月12389.38163.902045831.9412482.200.75%-1.52
3月11671.5472.19793131.7310986.73-5.87%4.94
5月12461.1374.89882575.3411784.96-5.43%5.06
6月12586.9575.22886863.7711790.27-6.33%5.99
7月12949.6257.90713912.1212330.09-4.78%3.59
8月13913.8437.00491903.5413294.69-4.45%2.29
9月13805.6946.54639327.8113737.17-0.50%0.32
10月13611.3261.29824865.7713458.41-1.12%0.94
11月14363.3482.571155980.0014000.00-2.53%3.00
12月14778.76166.212459908.0014800.000.14%-0.35
合计-194.00
(2)2021年非关联方可比关联销售关联交易金额关联交易价差异差异额时间价格(元/吨)数量(吨)(元)格(元/吨)率(万元)
副产品氧化锌(布袋灰)
1月8641.692080.7417202518.338267.50-4.33%77.86
2月8304.442307.4218798281.598146.88-1.90%36.35
3月8988.942591.0822520023.258691.37-3.31%77.11
7-1-118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非关联方可比关联销售关联交易金额关联交易价差异差异额时间价格(元/吨)数量(吨)(元)格(元/吨)率(万元)
4月8918.291815.7215830620.158718.65-2.24%36.25
5月9473.462580.3024398186.869455.56-0.19%4.62
6月9742.012269.4621442452.309448.26-3.02%66.67
7月9499.173707.7934883754.559408.23-0.96%33.72
8月9841.583373.0932458290.309622.72-2.22%73.83
9月9813.281604.2315439893.159624.49-1.92%30.29
10月9780.354810.4550576894.1710513.967.50%-352.90
12月9588.484196.4242343298.8210090.345.23%-210.60
副产品氧化锌(锅炉灰)
5月8694.77199.961634894.198176.11-5.97%10.37
7月8169.03499.164096645.888207.080.47%-1.90
9月8584.58901.008852923.019825.6614.46%-111.82
纳米氧化锌
1月14426.17240.434086701.3116997.4717.82%-61.82
2月13982.30163.912317513.3314138.941.12%-2.57
10月15951.33101.471674607.2516503.473.46%-5.60
合计-300.16
(3)2022年
2022年,公司所产出的副产品氧化锌、纳米氧化锌产品均未向外部无关联关
系第三方销售。
(4)2023年1-6月非关联方可比关联销售关联交易金额关联交易价差异额时间差异率价格(元/吨)数量(吨)(元)格(元/吨)(万元)副产品氧化锌
1月11606.384392.2646511755.9010589.48-8.76%446.65
2月9936.232444.8923694920.789691.61-2.46%59.81
3月10019.372918.6530402244.4410416.543.96%-115.92
4月9256.761323.2013203683.089978.607.80%-95.51
5月8700.192115.7220057653.299480.308.97%-165.05
6月8842.671790.7914298761.477984.61-9.70%153.66
纳米氧化锌
7-1-119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非关联方可比关联销售关联交易金额关联交易价差异额时间差异率价格(元/吨)数量(吨)(元)格(元/吨)(万元)
2月16565.5888.441422941.5116089.34-2.87%4.21
4月15741.5956.02861270.3215374.34-2.33%2.06
合计289.90
根据上述比价分析,公司向关联方和非关联方销售纳米氧化锌产品的价格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向关联方和非关联方销售的副产品氧化锌(表冷灰、锅炉灰、淋水灰、布袋灰)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为:(1)公司各批次副产品氧化锌为非标准品,与公司各阶段所冶炼的矿粉原料锌含量密切相关,使得副产品氧化锌中的锌含量存在较大差异;(2)由于公司关联方采购副产品氧化锌是为了进
行锌冶炼和进一步提纯,为了降低冶炼成本对于锌含量要求比较高,通常采购锌含量较高的副产品氧化锌,而其他非关联方客户主要为化工类企业,主要用于生产硫酸锌等其他产品,对于锌含量的要求相对较低。
2、铅锭
(1)向豫光(天津)销售铅锭非关联方可关联交易关联销售数关联交易金差异额时间比价格(元/价格(元/差异率量(吨)额(万元)(万元)吨)吨)
2021年
2021年3月13384.37201.00264.4113154.87-1.71%4.61
2021年4月13222.77589.00774.7313153.23-0.53%4.10
2021年5月13378.53542.95722.3013303.25-0.56%4.09
2021年6月13431.28501.05669.3413358.78-0.54%3.63
2021年7月13818.18302.98410.3113542.25-2.00%8.36
2021年8月13657.34862.671172.0313586.16-0.52%6.14
2021年9月13087.80634.13820.5112939.16-1.14%9.43
2021年10月13184.33635.40857.3713493.482.34%-19.64
2021年11月13625.44299.85395.7313197.79-3.14%12.82
2021年12月13341.10643.47863.0413412.360.53%-4.59
2021年合计5212.496949.78--28.95
2022年
2022年1月13495.04302.42405.2713400.61-0.70%2.86
7-1-120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非关联方可关联交易关联销售数关联交易金差异额时间比价格(元/价格(元/差异率量(吨)额(万元)(万元)吨)吨)
2022年3月13391.601335.921790.6813404.130.09%-1.67
2022年4月13577.02738.261000.5113552.42-0.18%1.82
2022年5月13319.58921.361222.3113266.32-0.40%4.91
2022年6月13130.971816.012387.9713149.530.14%-3.37
2022年7月13173.341687.572219.1613150.07-0.18%3.93
2022年8月13256.12953.171251.8113133.15-0.93%11.72
2022年9月13135.842100.872748.0613080.58-0.42%11.61
2022年10月13240.951269.111687.9913300.580.45%-7.57
2022年11月13449.691295.511739.8313429.76-0.15%2.58
2022年12月13653.081429.321943.4613597.06-0.41%8.01
2022年合计13849.5218397.0534.83
(2)向豫光锌业销售铅锭关联交易非关联方可比金额(万差异额时间数量(吨)价格(元/差异率价格(元/吨)元)(万元)
吨)
2020年10月13114.1066.0086.4413097.35-0.13%0.11
2020年12月13025.4965.0086.2813274.341.91%-1.62
2020年合计131.00172.73---1.51
2021年1月13203.3866.0090.5313716.813.89%-3.39
2021年4月13222.7766.0087.6113274.340.39%-0.34
2021年5月13378.5360.0082.3013716.812.53%-2.03
2021年6月13431.2860.0082.3013716.812.13%-1.71
2021年7月13818.1866.0090.5313716.81-0.73%0.67
2021年9月13087.8066.0088.6613433.632.64%-2.28
2021年11月13625.4466.0090.5313716.810.67%-0.60
2021年12月13341.1030.0040.3513451.330.83%-0.33
2021年合计480.00652.82-10.02
2022年1月13495.0466.0088.7813451.33-0.32%0.29
2022年3月13391.6066.0090.5313716.812.43%-2.15
2022年4月13577.0291.00126.0713853.932.04%-2.52
2022年6月13130.9766.0087.6113274.341.09%-0.95
2022年7月13173.3466.0088.7813451.332.11%-1.83
7-1-12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关联交易非关联方可比金额(万差异额时间数量(吨)价格(元/差异率价格(元/吨)元)(万元)
吨)
2022年10月13240.9575.00100.5513407.081.25%-1.25
2022年11月13449.6965.0089.7313805.312.64%-2.31
2022年合计495.00672.06-10.72
2023年1月13589.8166.0091.1213805.311.59%-1.42
2023年3月13395.3466.0089.3613539.821.08%-0.95
2023年4月13384.7447.06963.3113451.330.50%-0.31
2023年5月13383.0018.9325.4613451.330.51%-0.13
2023年6月13351.4566.0088.1913362.830.09%-0.08
2023年1-6月合计264.00357.45-2.89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铅锭价格与独立第三方之间的销售价格之所存在的差异
主要是由于交易时间差异和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具有合理性。由上表可知,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铅锭的价格与当月向独立第三方销售价格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关联销售价格具有公允性。
根据上表数据,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铅锭产品,经代入第三方可比价格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收入的影响金额为:
单位:万元
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豫光(天津)-34.8328.95-
豫光锌业-2.89-10.72-10.02-1.51
合计-2.8924.1118.93-1.51
3、阴极铜(铜产品)
(1)向豫光(天津)销售阴极铜关联交易非关联方可比金额差异差异额
时间数量(吨)价格(元/价格(元/吨)(万元)率(万元)
吨)
2020年7月44700.72265.431219.1645931.472.75%-32.67
2020年小计265.431219.16-32.67
2021年5月64159.70200.321352.5867520.855.24%-67.33
2021年7月61587.0263.94408.6763911.503.77%-14.86
7-1-122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1年8月61952.25535.163324.6062123.150.28%-9.15
2021年9月61473.92569.293513.0161708.670.38%-13.36
2021年10月63251.25133.54844.2463218.97-0.05%0.43
2021年小计1502.269443.09-104.27
2022年4月65656.1534.73228.6965847.710.29%-0.67
2022年小计34.73228.69-0.67
(2)向豫光锌业销售阴极铜关联交易非关联方可比金额差异差异额
时间数量(吨)价格(元/价格(元/吨)(万元)率(万元)
吨)
2020年4月35745.700.200.7737814.145.79%-0.04
2020年8月45234.530.602.6644654.87-1.28%0.03
2020年11月46421.733.1915.1247345.131.99%-0.29
2020年12月50496.4413.3168.5051474.731.94%-1.30
2020年小计17.3087.04-1.60
2021年3月57273.6410.1459.3158486.732.12%-1.23
2021年6月64077.1310.1065.1764522.120.69%-0.45
2021年9月61473.9210.1062.3361725.660.41%-0.25
2021年11月63415.2611.6472.3762150.44-1.99%1.47
2021年小计41.98259.18-0.46
2022年
2022年1月62364.1410.7267.3962858.410.79%-0.53
2022年3月64603.2610.1663.9962991.15-2.50%1.64
2022年5月63754.6120.82132.7663783.190.04%-0.06
2022年合计41.69264.141.05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阴极铜价格与独立第三方之间的销售价格之所存在的差
异主要是由于交易时间差异和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具有合理性。由上表可知,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阴极铜的价格与当月向独立第三方销售价格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关联销售价格具有公允性。
根据上表数据,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阴极铜产品,经代入第三方可比价格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收入的影响金额为:
单位:万元
7-1-12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豫光(天津)--0.67-104.27-32.67
豫光锌业-1.05-0.46-1.60
合计0.000.38-104.73-34.27
4、银产品(银锭)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银产品(银锭)全部为向豫光锌业进行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非关联方可比金额差异额
时间 数量(kg) 价格(元 差异率价格(元/kg) (万元) (万元)/kg)
2020年1月3674.921498.46551.233678.640.10%-0.56
2020年6月3679.631504.15569.023782.962.81%-15.54
2020年11月4382.131505.08670.304453.601.63%-10.76
2020年小计4507.701790.55-26.86
2021年5月4697.961124.96542.414821.572.63%-13.91
2021年7月4923.051494.29706.174725.79-4.01%29.48
2021年11月4365.661498.58657.444387.090.49%-3.21
2021年12月4214.74422.15175.444155.83-1.40%2.49
2021年小计4539.982081.4614.85
2022年4月4517.501498.58672.944490.50-0.60%4.05
2022年7月4098.721498.64556.533713.53-9.40%57.73
2022年12月4527.38851.92395.894647.112.64%-10.20
2022年小计3849.141625.3651.58
2023年3月4415.101502.95668.834450.130.79%-5.26
2023年1-6月小计1502.95668.83-5.26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银锭价格与独立第三方之间的销售价格之所存在的差异
主要是由于交易时间差异和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具有合理性。由上表可知,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银锭的价格与当月向独立第三方销售价格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关联销售价格具有公允性。
5、铝锭销售
时间非关联方可比数量(吨)金额关联交易价差异率差异额
7-1-12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价格(元/吨)(万元)格(元/吨)(万元)
2021年9月20960.65133.78262.2319601.94-6.48%18.18
2021年10月20178.06132.95273.9420604.982.12%-5.68
2021年11月17616.53101.62170.2716755.92-4.89%8.75
2021年12月16921.4067.70114.2916882.30-0.23%0.26
2021年小计436.05820.7421.51
2022年1月18605.7366.19125.9519028.322.27%-2.80
2022年3月19950.21133.48270.5320267.791.59%-4.24
2022年4月19704.3668.78135.9219761.530.29%-0.39
2022年5月17997.2868.93127.2518460.182.57%-3.19
2022年6月17978.27157.99280.8817778.20-1.11%3.16
2022年7月15952.4633.9656.0116495.583.40%-1.84
2022年8月16213.93200.82331.0616484.901.67%-5.44
2022年9月17197.46102.09171.0816758.29-2.55%4.48
2022年10月16469.5231.7753.5116843.812.27%-1.19
2022年小计834.011552.19-11.45
6、锌精矿、锌精粉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锌精粉和锌精矿全部发生于2020年。锌精矿、锌精粉与其他矿粉原料一样在全年度不同时间发生交易会使得交易价格存在较大差异。但是由于公司对外销售锌精粉、锌精矿的交易记录非常少(全年共13笔交易,其中向关联方销售交易记录4笔,向非关联方交易记录9笔),因此直接按年度交易均价进行比对分析如下:
非关联方可比金额关联交易价差异额
时间数量(吨)差异率价格(元/吨)(万元)格(元/吨)(万元)
锌精矿10343.76417.747465.9711154.417.84%-33.86
锌精粉含锌11514.74704.01802.6711401.39-0.98%7.98
合计1121.7591268.64-25.89
注: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锌精粉中含银有54.2kg,计价金额约为4.28万元,由于锌精粉含银不存在向独立第三方销售情形,且金额较小,未进行对比分析。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锌精矿价格与独立第三方之间的销售价格之所存在的差
异主要是由于交易时间差异和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具有合理性。公司销售锌精粉含锌全部发生于2020年9月,因此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锌精粉含锌的价格与向独
7-1-125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立第三方销售价格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关联销售价格具有公允性。
7、电费
为保障公司与锌业公司双方电网稳定运行及供用电安全,双方在一方线路出现问题时,可通过 110KV 莲冶线相互供电,110kV 莲冶线为双方互备用。
公司与豫光锌业互供电量双方相互计量,以供电方计量装置为准,价格按《河南省电网直供峰谷分时电价表》尖、峰、平、谷各时段电量及单价计算。因此,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电费定价具有公允性。
8、渣
公司在冶炼过程中产生含硒、汞等元素较高的酸泥,具有较高经济价值。但公司无提炼回收硒、汞的相关生产线,而豫光锌业能够进行硒、汞的提炼回收。
因此,公司向豫光锌业销售酸泥渣。
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销售金额(万元)--488.88437.13销量(吨)--103.4598.52价格(元/吨)--47257.9844369.91
公司于2020年-2021年向关联方销售酸泥渣,相应期间不存在向外部独立第三方销售情形。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酸泥渣的定价方法为:根据酸泥中硒、汞的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加工费,再根据回收率、品位因素乘以相应的系数确定,定价方式具有公允性。
9、非标设备
公司子公司河南豫光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从事冶金成套设备、冶金非标设
备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而豫光锌业从事锌冶炼业务过程中存在对于剥锌机等
设备及组件的需求,因此公司向其销售剥锌机等非标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其他第三方销售剥锌机等非标设备的情形。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非标设备的金额较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7-1-126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三)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租赁均为向关联方出租办公楼,不存在作为承租人向关联方租入资产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度2020年度
豫光集团办公楼23.3346.6746.6746.67
豫光锌业办公楼35.0070.0070.0070.00
豫光物流办公楼--1.033.09济源市农业
综合开发有土地租赁96.13---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其他外部第三方租赁办公楼和土地的情形,公司向关联方出租办公楼和土地的价格根据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向关联方出租办公楼场地和土地,年租赁金额较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与关联方共同出资
2021年9月9日,公司关联方济源市萃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增资,
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加至5500万元,各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同一价格增资。
该事项形成关联交易,公司认缴并实缴增资750万元。本次增资系各方股东按照同一价格、原持股比例对济源市萃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增资,增资完成后,各方持有该公司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五)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担保的目的是为了应对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日益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获取外部融资,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担保均不需支付相应对价,对于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六)股权转让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7-1-127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于转让子公司济源市泰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济源市泰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给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转让事宜涉及的济源市泰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2]第11053号),转让价格确定为
4291.24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济源市泰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
公司该关联交易参考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
估报告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七)设备转让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牵头单位组织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有色金属冶炼烟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2017YFC0210500),其中课题一《铅冶炼烟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是针对有色金属铅冶炼烟气开展多污染物
协同控制技术的研究,以实现颗粒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重金属等典型污染物的特别排放,为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提供先进绿色控制技术。上述研究和示范化工程项目可直接应用于公司直炼厂、熔炼厂等单位的尾气治理项目,为公司满足特排要求提供直接支撑,目前上述研究和示范化工程项目已开发完成并通过验收。因此,公司向控股股东豫光集团购买上述项目所建设的尾气脱硝设备、烟气脱硝设备、尾气颗粒物治理设备、烟气颗粒物治理设备、尾气深度治理设备等,以保证公司的绿色环保运行。
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年12月15日,河南阳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器设备转让资产评估报告》(豫阳评报字[2022]第149号),相关设备的评估值为
2786.10万元。本次交易价格按照评估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7-1-128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三、总体关联交易对应的收入、成本费用或利润总额占申请人相应指标的比例,结合第三方价格代入关联交易模拟测算对申请人财务报告的具体影响,是否对申请人的独立经营能力构成重大影响
(一)总体关联交易对应的收入、成本费用或利润总额占申请人相应指标的比例
单位:万元
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关联销售金额25538.6568564.8759036.3420235.11
其中:贸易业务-1552.19820.741272.92扣除贸易业务外的关联销售
25538.6567012.6858215.6118962.18
金额关联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
1.54%2.53%2.20%1.00%
比例扣除贸易业务后关联销售金
1.54%2.47%2.16%0.94%
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关联采购金额70909.20220119.12229154.88108262.76
其中:贸易业务-115922.74139864.3051011.20扣除贸易业务外的关联采购
70909.20104196.3889290.5857251.56
金额关联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的
4.50%8.32%8.88%5.63%
比例扣除贸易业务后关联采购金
4.50%3.94%3.46%2.98%
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公司子公司从事有色金属贸易业务按照净额法进行核算,因此相应的销售、采购金额不计入公司营业收入。由上表可知,扣除贸易业务后,公司对关联方销售金额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94%、2.16%、2.47%和1.54%,公司对关联方采购金额占其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98%、3.46%、3.94%和4.50%,占比均非常低,对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代入第三方交易价格,公司总体关联交易对公司报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序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号
1收入影响数(1=2+3)281.75-868.85966.45203.50
其中:收入影响数-2关联销售(非281.7576.07-371.11-256.64贸易业务)
7-1-129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收入影响数-
30.00-944.921337.56460.14
贸易业务
4成本影响数-44.517.15-116.8128.28
利润总额影响数
5326.26-876.001083.2575.22
(5=1-4)净利润影响数(6=5*
6244.70-657.00812.4456.42
(1-税率))收入影响数占收入的
70.02%-0.03%0.04%0.01%
比例成本影响数占营业成
80.00%0.00%0.00%0.01%
本的比例利润总额影响数占利
90.73%-2.04%2.33%0.24%
润总额的比例净利润影响数占净利
100.67%-1.55%2.04%0.18%
润的比例
由上表可知,对于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采购、关联销售,代入第三方可比价格后对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以及净利润的影响金额较小,占相应指标的比例均比较低,对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审阅公司报告期内审计报告、定期报告和公司公告,取得关联方
清单和关联交易信息,通过企查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进行关联方核查;
2、获取并审阅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相关制度文件;
3、获取并审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所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文件;
4、对发行人主要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以及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5、访谈主要管理层,查阅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核查关联交
易发生的背景原因、具体内容、定价方式等情况,并核查了合同的履行情况;
6、获取了公司销售明细表、采购明细表,对各项关联交易价格与非关联方
交易价格进行对比,核查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7-1-130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因公司业务开展产生,均具有相应的
真实交易背景,符合商业逻辑,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2、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具有公允性,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
交易定价与无关联关系第三方可比价格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3、公司子公司从事有色金属贸易业务按照净额法进行核算,因此相应的销
售、采购金额不计入公司营业收入。扣除贸易业务后,公司对关联方销售金额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94%、2.16%、2.47%和1.54%,公司对关联方采购金额占其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98%、3.46%、3.94%和4.50%,占比均非常低,对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4、代入第三方可比价格后,公司关联交易对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
润总额以及净利润的影响金额较小,占相应指标的比例均比较低,对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依赖于关联方的情形。
问题五
5.报告期内,申请人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对净利润影响较大,套保损
益金额分别为859.05万元、-21323.31万元、-2060.48万元、-6720.35万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164亿元、3.125亿元、3.999亿元、0.836亿元。请申请人:(1)说明衍生金融业务的主要目标、相关组织机构设置、投资人员配
备及专业胜任能力,套期保值的具体投资决策程序,是否建立健全了相关内控制度、是否能够有效执行;(2)衍生金融业务的投资收益情况,是否能够平抑市场风险及主要依据,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规模的匹配情况,报告期内损益波动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脱离初衷进行高风险期货投资的情形,衍生金融业务相关会计处理及财务报表列报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7-1-13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一、说明衍生金融业务的主要目标、相关组织机构设置、投资人员配备及专
业胜任能力,套期保值的具体投资决策程序,是否建立健全了相关内控制度、是否能够有效执行;
(一)衍生金融业务的主要目标
为了降低铅、铜、金、银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效益的影响,公司对部分铅、铜、金、银等通过期货市场或远期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交易。
(二)相关组织机构设置
公司设置了期货业务部。设置合规经理一名,监督公司期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设期货交易岗、风险管理岗和资金结算调拨岗,每个岗位设专人负责。同时,在财务部门设置专门的期货业务会计核算岗位,并设专人负责。具体情况如下:
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现货交易情况拟定具体保值方案,报董事长及风险管理人员。
交易岗位2、根据董事长指示向期货业务代理机构发出指令(含网上下单)。
3、填写成交明细表,送达风险管理人员和结算人员。
4、每日向董事长反馈保值品种价格走势、市场信息及头寸状况等。
1、制定公司期货业务相关风险制度和管理工作程序。
2、对期货头寸的风险状况进行监控和评估。
3、按程序处理风险事故。
4、审核交易人员所做的套保计划。
风险管理岗位5、审核交易人员填写的成交明细表,并向期货经纪机构、结算人员发送交易确认。
6、管理期货业务相关档案,做好档案的保管工作。
7、综合资金结算调拨人员通报内容等资料,每月向主管领导和董
事长书面报告期货业务相关情况。
1、根据保证金收付和持仓情况,及时确定期货交易的最大头寸,
并通知交易人员。
2、编制结算盈亏表。
资金结算调拨岗位3、将确认的成交情况通知会计核算人员。
4、根据交易情况拟定资金收付申请单,经董事长批准后,通知期
货代理机构、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相应的资金收付。
5、每日向财务总监和董事长报告结算盈亏情况,并告知风险管理
7-1-132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人员。
1、负责有关期货业务资金收付的账务处理。
2、根据结算人员递交的已签字确认的成交明细表对期货业务核
期货业务会计核算岗位算,并进行账务处理。
3、每月向财务负责人报告资金收付情况、结算盈亏状况等。
(三)投资人员配备及专业胜任能力
期货业务部共有4名人员,均取得了《期货从业资格证书》。期货部人员具有长期从事期货业务经历,拥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上述人员均系在公司工作多年的员工,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四)套期保值的具体投资决策程序
公司套期保值的投资决策程序如下:
序号决策层级决策内容
通过董事会审议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确定当年度保值品种、工具、
1管理层数量等内容。
期货业务部根据公司决策层批准的年度套期保值计划和风险管理
2经营层
人员的意见,制订每季度的具体保值方案,报董事长审批。
期货业务部按照批准后的保值方案,具体执行。同时,期货业务部及其他相关业务部门每两周一次周例会,研究未来价格走势,沟通
3期货业务部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在保值方案范围内动态调整交易策略。
(五)是否建立健全了相关内控制度、是否能够有效执行;
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从组织机构、套期保值计划、业务流程、风险管理、报告制度、期货保密、合规检查等方面对套期保值业务进
行规范与内部控制。报告期内,期货业务部门运作正常,内控制度能够有效执行。
二、衍生金融业务的投资收益情况,是否能够平抑市场风险及主要依据,衍
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规模的匹配情况,报告期内损益波动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脱离初衷进行高风险期货投资的情形,衍生金融业务相关会计处理及财务报表列报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衍生金融业务的投资收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科目明细如下:
7-1-13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32.52124.18327.92343.1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40.4323.7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
30.0034.5034.5019.50
股利收入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2.06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48.50-280.44
处置衍生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7777.1124633.7111211.20-577.61处置交易性金融负债取得的投资收益
-688.43-1075.43-984.89-1541.87(黄金租赁)
处置衍生金融负债取得的投资收益-21885.4929817.92-19546.89-8669.58
其他-22.83
合计-14797.2653620.12-8934.45-10146.02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交易性金融资产70.67
交易性金融负债-3193.65-3970.79-2073.0215400.00
衍生金融资产18979.572580.731851.16-19565.41
衍生金融负债6746.19-4209.246230.12-7496.94
被套期项目-865.71485.06
合计22602.78-5599.306873.97-11177.29
公司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由四部分内容组成:
1、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
报告期内,公司因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形成的投资收益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收益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32.52124.18327.92343.1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40.4323.7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
30.0034.5034.5019.50
收入
7-1-13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2.06
2、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报告期内,公司因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70.67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48.50-280.44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形成的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较小。
3、从事黄金租赁业务及相应黄金远期合约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黄金租赁业务是指公司从银行租入黄金、到期归还并交付黄金租赁费,公司拥有黄金在租赁期间的处置权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用。为了避免黄金价格波动对公司黄金租赁业务带来的风险,公司在租入黄金的同时购入相应头寸的黄金远期合约。
因此,由于黄金价格变动,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和黄金远期合约的公允价值会发生变动,并因处置产生相应的投资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因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投资损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193.65-3970.79-2073.0215400.00处置交易性金融负债取得的投资收益
-688.43-1075.43-984.89-1541.87(黄金租赁)
黄金期货合约公允价值变动3228.903795.401975.04-15132.14
合计-653.17-1250.82-1082.87-1274.01
(4)套期保值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黄金远期合约除外)产生的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如下:
7-1-135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衍生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5750.67-0.881851.16-19565.41
衍生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746.19-5423.034255.087635.20
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65.71485.06处置衍生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
7777.1124633.7111211.20-577.61
益处置衍生金融负债取得的投资收
-21885.4929817.92-19546.89-8669.58益
合计8388.4849027.72-1363.74-20692.34
注:上表中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不包括因黄金租赁业务购买的黄金远期合约。
上述黄金租赁及黄金远期合约、套期保值业务均为公司衍生金融业务,所形成的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收益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处置衍生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7777.1124633.7111211.20-577.61处置交易性金融负债取得的投资收
-688.43-1075.43-984.89-1541.87益(黄金租赁)
处置衍生金融负债取得的投资收益-21885.4929817.92-19546.89-8669.58
小计-14796.8153376.20-9320.58-10789.0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交易性金融负债-3193.65-3970.79-2073.0215400.00
衍生金融资产15750.672580.731851.16-19565.41
衍生金融负债6746.19-4209.246230.12-7496.94
被套期项目--865.71485.06
小计19303.21-5599.306873.97-11177.29
合计4506.4047776.90-2446.61-21966.35
(二)是否能够平抑市场风险及主要依据,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规模的
匹配情况,报告期内损益波动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脱离初衷进行高风险期货投资的情形
1、黄金租赁业务与黄金远期合约
黄金租赁业务是指公司从银行租入黄金、到期归还并交付黄金租赁费,公司拥有黄金在租赁期间的处置权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用。为了避免黄金价格
7-1-136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波动对公司黄金租赁业务带来的风险,公司在租入黄金的同时购入相应头寸的黄金远期合约。
对于黄金租赁业务,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为黄金市场价格上涨的风险。当黄金价格上涨时,公司未来向银行归还黄金时从外部购买黄金所支付的对价越高,因此公司购买黄金远期合约(多头头寸)平抑市场价格上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的黄金远期合约头寸与租入黄金数量基本一致,与黄金租赁业务规模完全匹配,具体情况如下:
净头寸(多头以正数列示,空头以日期 租赁数量(kg)负数列示)(kg)
2020年1月31日31503150
2020年2月29日28102810
2020年3月31日31103110
2020年4月30日22742274
2020年5月31日20402040
2020年6月30日20402040
2020年7月31日20402040
2020年8月31日29872987
2020年9月30日26372637
2020年10月31日27682768
2020年11月30日33683368
2020年12月31日22892289
2021年1月31日21592159
2021年2月28日28022802
2021年3月31日28022802
2021年4月30日28022802
2021年5月31日25402540
2021年6月30日27902790
2021年7月31日25632563
2021年8月31日23432343
2021年9月30日23432343
2021年10月31日22832283
2021年11月30日25382538
7-1-137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1年12月31日25382538
2022年1月31日24912491
2022年2月28日25462546
2022年3月31日25462546
2022年4月30日25462546
2022年5月31日25462546
2022年6月30日22962296
2022年7月31日22962296
2022年8月31日20462046
2022年9月30日20462046
2022年10月31日16961696
2022年11月30日16661666
2022年12月31日16661666
2023年1月31日16061606
2023年2月28日14871487
2023年3月31日14871487
2023年4月30日14871487
2023年5月31日14871487
2023年6月30日14871487因此,公司通过黄金远期合约能够完全平抑租入黄金所面临的价格上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因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投资损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193.65-3970.79-2073.0215400.00处置交易性金融负债取得的投资收益
-688.43-1075.43-984.89-1541.87(黄金租赁)
黄金远期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228.903795.401975.04-15132.14
合计-653.17-1250.82-1082.87-1274.01
由上表可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租入黄金)与黄金远期合约所产生的投资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之和分别为-1274.01万元、-1082.87万元、-1250.82
万元和-653.17万元。该损益形成的主要原因为公司黄金租赁业务所产生的手续费。
7-1-138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综上,公司黄金租赁业务与黄金远期合约的规模完全匹配一致,不存在脱离初衷进行高风险期货投资的情形,因而衍生品交易能够完全平抑租入黄金所面临的价格上涨风险,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黄金远期合约所产生的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能够基本抵消,损益变动主要源于黄金租赁业务所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2、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从铅、铜、金、银等矿物原材料的采购到最终产品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加工周期,而铅、铜、金、银等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幅度的波动,从而使得公司在采购和销售环节面临以下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
(1)原材料采购所面临的市场价格大幅上涨的风险:
原材料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根本,而且公司的原材料全部从外部采购。如果公司拟采购的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则公司未来相关产品的生产成本则会大幅提高,而当公司最终产品生产出来后市场价格无法覆盖公司的采购成本,则公司将面临亏损的风险。所以,公司将通过采购谈判、存货管理以及衍生金融工具等方式对公司原材料采购的价格风险进行管理。对于采购而言,公司对冲价格上涨风险的衍生金融工具通常为期货或远期协议的多头头寸。
但是,由于以下原因,该种风险对于生产而言,风险相对较小:
第一、原材料价格的上涨,通常是由于最终产品市场价格上涨引起的,二者
基本是同向波动关系,通常只是上涨或下跌幅度不同。
第二、原材料价格风险面向的是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计划,在采购阶段,公司并没有相应的实物风险敞口。
第三、对于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除了套期保值外,公司应对措施较多,
如可以适当减少生产计划、使用库存原材料等多种方式。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净头寸为多头的情形较少,且多头头寸远远小于公司对于原材料的采购量。
(2)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7-1-139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自采购原材料后,公司存货中的原材料、在产品以及库存商品等价格(或成本)已经确定,此时如果铅、金、铜、银等最终产品的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面临大幅下滑的风险。对于该风险,公司只能通过套期保值方式进行风险管理和对冲。由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公司所采购的在途货物虽然尚未入库,但相关原材料的采购价格通常已经确定,则该部分在途货物也同样面临市场价格下跌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594233.94万元、627951.82万元、614807.65万元和761855.49万元,金额较大,所面临的市场价格下跌风险较大。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期货或远期交易协议等衍生金融工具对冲市场价格下跌风险。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空头头寸对冲公司相关存货或在途商品面临的市场价格下跌风险,通过多头头寸对冲公司原材料采购面临的市场价格上涨风险。整体而言,公司面临原材料采购面临的市场价格上涨风险相对较小,因而公司更多采用空头头寸方式进行市场价格变动风险对冲。
同时,公司结合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分析公司所面临的风险状况,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自主动态决定公司的衍生工具头寸和套保比例。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铅、金、铜、银)的衍生金融工具头寸(主要为期货头寸)、存货数量、
套保比例及净风险敞口情况如下:
(1)铅产品
单位:吨净头寸(多头以正数列示,次2个月采套期保日期存货净风险敞口空头以负数购量值比例
列示)
2020年1月31日-26430.0090489.4018093.9329.21%64059.40
2020年2月29日-10975.0075672.9822855.2314.50%64697.98
2020年3月31日-9185.0063780.1128249.8314.40%54595.11
2020年4月30日-1220.0064762.2534753.031.88%63542.25
2020年5月31日5980.0072461.7544153.0313.54%78441.75
2020年6月30日1000.0077682.5850721.231.97%78682.58
7-1-140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0年7月31日-1000.0093188.6157013.361.07%92188.61
2020年8月31日-1000.0095916.7254086.481.04%94916.72
2020年9月30日-1000.00104182.1753520.170.96%103182.17
2020年10月31日1500.00106994.6847598.873.15%108494.68
2020年11月30日-20850.00108375.6535014.4119.24%87525.65
2020年12月31日-17350.0087812.8131413.2119.76%70462.81
2021年1月31日-12105.0083234.5338053.4414.54%71129.53
2021年2月28日-15225.0082169.4439072.6018.53%66944.44
2021年3月31日-4500.0081155.9640872.855.54%76655.96
2021年4月30日-4750.0076451.3653857.576.21%71701.36
2021年5月31日-8500.0085039.9647876.9910.00%76539.96
2021年6月30日-11000.0083692.6745337.6213.14%72692.67
2021年7月31日-12700.0083444.8350245.9015.22%70744.83
2021年8月31日-1700.0081217.7553531.352.09%79517.75
2021年9月30日9500.0081040.8567324.6314.11%90540.85
2021年10月31日-3035.0085795.9456492.083.54%82760.94
2021年11月30日-2500.0099306.5930987.012.52%96806.59
2021年12月31日-5000.0099055.0536704.215.05%94055.05
2022年1月31日-7000.0095115.2338944.127.36%88115.23
2022年2月28日-10500.00107664.6235436.989.75%97164.62
2022年3月31日-5500.0092765.1436210.375.93%87265.14
2022年4月30日-3500.0096487.9832428.763.63%92987.98
2022年5月31日3000.00101124.7627140.9011.05%104124.76
2022年6月30日1000.0097566.7644049.072.27%98566.76
2022年7月31日-6625.0084295.5653645.527.86%77670.56
2022年8月31日1575.0090306.2639580.753.98%91881.26
2022年9月30日10000.0093585.5942762.3023.39%103585.59
2022年10月31日-10410.0091980.2354297.1711.32%81570.23
2022年11月30日-16860.0092692.1451668.1818.19%75832.14
2022年12月31日-24605.0090470.4448628.3927.20%65865.44
2023年1月31日-17100.0092184.1846608.7118.55%75084.18
2023年2月28日-5600.0070141.0948514.057.98%64541.09
2023年3月31日-5600.0064625.8150894.568.67%59025.81
2023年4月30日-7100.0063189.0351423.2211.24%56089.03
7-1-14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3年5月31日-500.0076939.4543126.680.65%76439.45
2023年6月30日-3600.0070528.1737345.485.10%66928.17
注:风险敞口=净头寸+存货规模;当净头寸为多头时,主要对未来2个月内采购进行套期保值,套保比例=净头寸/次2个月原材料采购量;当净头寸为空头时,主要对公司现有存货进行套期保值,套保比例=净头寸/存货规模。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铅产品整体仓位比例较低,且套保比例均低于
100%,衍生工具业务规模小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存在脱离套期保值初衷进
行高风险投资的情形。
(2)银产品
单位:kg净头寸(多头以次2个月采套期保净风险敞
时间正数列示,空头存货购量值比例口以负数列示)
2020年1月31日-91162.00326187.9674744.8627.95%235025.96
2020年2月29日-102757.00296613.0691630.5334.64%193856.06
2020年3月31日-84268.00325860.1695694.2725.86%241592.16
2020年4月30日-53909.00351401.71106852.7915.34%297492.71
2020年5月31日-44547.00310495.29165253.6814.35%265948.29
2020年6月30日-26648.00350630.55179549.187.60%323982.55
2020年7月31日-1017.00416474.10154799.770.24%415457.10
2020年8月31日-13895.00442559.32148414.593.14%428664.32
2020年9月30日7333.00455473.21157465.024.66%462806.21
2020年10月31日32604.00443035.34126506.3925.77%475639.34
2020年11月30日-43455.00490303.97137197.798.86%446848.97
2020年12月31日-52266.00408603.92165528.8712.79%356337.92
2021年1月31日-50704.00441880.98150817.6711.47%391176.98
2021年2月28日-25971.00437904.42136450.465.93%411933.42
2021年3月31日-2361.00408109.95142276.270.58%405748.95
2021年4月30日-6415.00396165.58170660.441.62%389750.58
2021年5月31日-7225.00380956.08210248.711.90%373731.08
2021年6月30日35614.00389157.28212424.1616.77%424771.28
2021年7月31日25159.00465016.11163460.4615.39%490175.11
2021年8月31日32960.00501402.56161945.9920.35%534362.56
2021年9月30日33912.00514209.12219373.5515.46%548121.12
7-1-142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1年10月31日32272.00482368.94200669.0716.08%514640.94
2021年11月30日43453.00477399.36131348.8533.08%520852.36
2021年12月31日55651.00412739.25132538.5541.99%468390.25
2022年1月31日40877.00413536.34123098.6733.21%454413.34
2022年2月28日-5758.00401975.56137787.001.43%396217.56
2022年3月31日-37917.00364143.51161718.5510.41%326226.51
2022年4月30日-21787.00348218.50137683.686.26%326431.50
2022年5月31日1659.00348306.47124359.861.33%349965.47
2022年6月30日33897.00362700.93156547.2310.17%396597.93
2022年7月31日53337.00360387.83191386.4527.87%413724.83
2022年8月31日62417.00369449.03168041.2537.14%431866.03
2022年9月30日65121.00404609.44161611.7440.29%469730.44
2022年10月31日68483.00371976.95187230.0336.58%440459.95
2022年11月30日23514.00398925.92195344.1312.04%422439.92
2022年12月31日-11970.00389573.97190199.253.07%377603.97
2023年1月31日-26174.00413814.81206414.286.33%387640.81
2023年2月28日-2205.00433249.76235848.240.51%431044.76
2023年3月31日-23748.00434730.99261027.515.46%410982.99
2023年4月30日-40066.00495226.21245675.768.09%455160.21
2023年5月31日-23845.00529458.43185291.074.50%505613.43
2023年6月30日-12676.00528024.64168113.062.40%515348.64
注:1、风险敞口=净头寸+存货规模;当净头寸为多头时,主要对未来2个月内采购进行套期保值,套保比例=净头寸/次2个月原材料采购量;当净头寸为空头时,主要对公司现有存货进行套期保值,套保比例=净头寸/存货规模。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银产品整体仓位比例较低(个别月份较高),套保比例均低于100%,衍生工具业务规模小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存在脱离套期保值初衷进行高风险投资的情形。
(3)金产品
单位:kg净头寸(多头以次2个月套期保值净风险敞
日期正数列示,空头存货采购量比例口以负数列示)
2020年1月31日-933.102266.71852.3941.17%1333.61
2020年2月29日-782.101883.87945.4341.52%1101.77
7-1-14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0年3月31日-917.001706.91830.4353.72%789.91
2020年4月30日-946.001484.16891.2463.74%538.16
2020年5月31日-712.001700.611209.6141.87%988.61
2020年6月30日-253.002297.561386.1711.01%2044.56
2020年7月31日-3.902593.721877.800.15%2589.82
2020年8月31日-54.502968.931774.871.84%2914.43
2020年9月30日168.903396.701584.2710.66%3565.60
2020年10月31日289.603273.461644.2917.61%3563.06
2020年11月30日91.703698.212023.494.53%3789.91
2020年12月31日-0.603475.662299.460.02%3475.06
2021年1月31日192.704293.881919.1710.04%4486.58
2021年2月28日893.504883.691464.5061.01%5777.19
2021年3月31日928.004680.491327.3569.91%5608.49
2021年4月30日799.404650.451473.7954.24%5449.85
2021年5月31日-598.904558.211639.0113.14%3959.31
2021年6月30日190.004389.171927.419.86%4579.17
2021年7月31日-141.704560.661540.323.11%4418.96
2021年8月31日-87.204993.381240.321.75%4906.18
2021年9月30日196.904823.251531.0612.86%5020.15
2021年10月31日-404.804383.921404.409.23%3979.12
2021年11月30日-299.404226.321377.387.08%3926.92
2021年12月31日-205.703141.471214.916.55%2935.77
2022年1月31日-205.703007.411221.236.84%2801.71
2022年2月28日-318.002870.881829.1811.08%2552.88
2022年3月31日-492.402932.441978.0316.79%2440.04
2022年4月30日-584.002986.001790.5219.56%2402.00
2022年5月31日-245.003047.521591.868.04%2802.52
2022年6月30日-245.003281.971585.367.47%3036.97
2022年7月31日-250.002868.912149.478.71%2618.91
2022年8月31日-420.002731.421873.5615.38%2311.42
2022年9月30日-113.003099.951339.993.65%2986.95
2022年10月31日-31.002986.531814.851.04%2955.53
2022年11月30日-490.003179.781962.6915.41%2689.78
2022年12月31日-124.003605.611929.033.44%3481.61
7-1-14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3年1月31日-400.003237.051911.5612.36%2837.05
2023年2月28日-65.003865.782336.791.68%3800.78
2023年3月31日-1018.803250.632751.4031.34%2231.83
2023年4月30日-959.103977.382402.3924.11%3018.28
2023年5月31日-960.404332.592487.0422.17%3372.19
2023年6月30日-810.204468.072455.1518.13%3657.87
注:1、风险敞口=净头寸+存货规模;当净头寸为多头时,主要对未来2个月内采购进行套期保值,套保比例=净头寸/次2个月原材料采购量;当净头寸为空头时,主要对公司现有存货进行套期保值,套保比例=净头寸/存货规模。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黄金产品整体仓位比例较低(个别月份较高),套保比例均低于100%,衍生工具业务规模小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存在脱离套期保值初衷进行高风险投资的情形。
(4)铜产品
单位:吨净头寸(多头以正数列示,次2个月采套期保时间存货风险敞口空头以负数列购量值比例
示)
2020年1月31日-11765.0027295.7416408.6643.10%15530.74
2020年2月29日-5710.0037268.7612129.8315.32%31558.76
2020年3月31日-1760.0037786.6614550.894.66%36026.66
2020年4月30日-220.0042012.9610358.790.52%41792.96
2020年5月31日3650.0043370.0311973.9130.48%47020.03
2020年6月30日-10575.0040759.3013897.9625.94%30184.30
2020年7月31日-16575.0035770.3817607.7846.34%19195.38
2020年8月31日-15935.0037118.6414332.0842.93%21183.64
2020年9月30日-9550.0033999.6210277.2428.09%24449.62
2020年10月31日-20300.0030911.9213157.3665.67%10611.92
2020年11月30日-22575.0026395.5017781.7885.53%3820.50
2020年12月31日-7255.0027934.7120152.5825.97%20679.71
2021年1月31日-7555.0035479.5917279.9221.29%27924.59
2021年2月28日-16200.0038337.488837.0342.26%22137.48
2021年3月31日-55.0035182.906651.350.16%35127.90
2021年4月30日-6175.0031434.676616.4919.64%25259.67
7-1-145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1年5月31日-16835.0029650.8513274.6456.78%12815.85
2021年6月30日-14760.0028783.6018611.0051.28%14023.60
2021年7月31日-17165.0035211.2915148.4048.75%18046.29
2021年8月31日-18220.0034538.8614992.7152.75%16318.86
2021年9月30日-16510.0031140.3315952.7753.02%14630.33
2021年10月31日-22055.0031613.2315699.8069.77%9558.23
2021年11月30日-16110.0028112.3119744.2657.31%12002.31
2021年12月31日-18205.0025448.5717193.1871.54%7243.57
2022年1月31日-22060.0030638.9911899.1772.00%8578.99
2022年2月28日-23850.0025061.0114996.2495.17%1211.01
2022年3月31日-28975.0023763.5118135.75121.93%-
2022年4月30日-23475.0022548.9318844.16104.11%-
2022年5月31日-18000.0022315.2815561.7080.66%4315.28
2022年6月30日-19000.0023486.1314501.8080.90%4486.13
2022年7月31日-22780.0016987.6322892.84134.10%-
2022年8月31日-22785.0014850.9516332.07153.42%-
2022年9月30日-16160.0027052.086278.8459.74%10892.08
2022年10月31日-14660.0024685.8314026.1159.39%10025.83
2022年11月30日-14185.0025559.7415650.1555.50%11374.74
2022年12月31日-14735.0029059.0817824.0050.71%14324.08
2023年1月31日-18735.0031312.8520292.6159.83%12577.85
2023年2月28日-16235.0028593.8218841.6556.78%12358.82
2023年3月31日-11235.0027917.5427573.2040.24%16682.54
2023年4月30日-10235.0028737.4224688.5135.62%18502.42
2023年5月31日-7235.0034234.2721580.5721.13%26999.27
2023年6月30日-11235.0031303.6120114.5435.89%20068.61
注:风险敞口=净头寸+存货规模;当净头寸为多头时,主要对未来2个月内采购进行套期保值,套保比例=净头寸/次2个月原材料采购量;当净头寸为空头时,主要对公司现有存货进行套期保值,套保比例=净头寸/存货规模。
报告期内,除2022年3月、4月、7月和8月外,公司铜产品套保比例均低于100%,衍生工具业务规模小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存在脱离套期保值初衷进行高风险投资的情形,公司铜产品套期保值未全部平抑相应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7-1-146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2年3月、4月、7月和8月公司铜产品套保比例已经超过100%,其主
要原因为:
(1)2022年3月,由于镍期货青松事件影响,瑞士嘉能可或利用伦镍交易
逼仓青山控股,事件社会影响较大,对现货市场价格、期货价格及情绪(预期)扰动较大,铜产品价格走势不确定加大。
(2)自2020年以来,铜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上涨,且到了2022年维持在高位运行。公司认为我国铜价已处于历史较高位置震荡,价格下行风险加大,同时,
2022年6开始,铜产品市场价格有所下降,因此公司开立了较高比例和规模的空仓头寸。
报告期内,铜产品市场行情持续走势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上海有色金属网(SMM)
(3)公司套期保值的对象不仅为已入库或已投入生产的存货,同时也包括
一部分已实际下单但仍在海运过程中的在途商品。由于海运周期一般较长,因此会出现一定的错配情况,即公司会为尚在运输途中,但仍未入库的在途商品进行套期保值。
因此,出于对价格下行风险的考量,公司对一部分在途商品也进行了套期保值,再加上已有的对存货的较高比例的套期保值,使得公司于2022年3月、4月、7月和8月开出的空仓头寸略高于期末存货的账面数量。公司2022年3月、
4月、7月和8月较大的货运合同及发票如下:
7-1-147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提单数量(矿对应铜金属财务账面入空头建立期供应商合同号提单日靠港日
石量)量账期间间
MA8500144308.BHP 11225.27 吨 2743.13 吨 2022.2.22 2022.3.26 2022 年 4 月 2022 年 3 月
007
S.21.CUCN.MRI 10997.10 吨 3369.23 吨 2022.3.15 2022.5.10 2022 年 5 月 2022 年 3 月
MT36150.012
合计6112.36吨
MA8500144308.BHP 11220.00 吨 2876.36 吨 2022.4.23 2022.6.1 2022 年 6 月 2022 年 4 月
008
合计2876.36吨
Oyu Tolgoi 40073392.007 4528.19 吨 945.61 吨 2022.7.13 2022.07.13 2022 年 8 月 2022 年 7 月
S_HT22CUCON
Hartree 5146.93 吨 1059.56 吨 2022.7.9 2022.7.09 2022 年 8 月 2022 年 7 月
CS_0145.001
S_HT22CUCON
Hartree 5143.08 吨 1061.48 吨 2022.7.18 2022.7.18 2022 年 8 月 2022 年 7 月
CS_0145.002
杰拉德10-1730.0015205.51吨956.46吨2022.8.42022.8.42022年8月2022年7月杰拉德10-1730.0025179.16吨955.97吨2022.8.192022.8.192022年9月2022年7月TTSA-HY-CU-FR
川砂铭 AME2020.010 5182.06 吨 1072.17 吨 2022.8.19 2022.8.19 2022 年 9 月 2022 年 7 月
(CU 400/03)
合计6051.25吨
杰拉德10-1730.0025179.16吨955.97吨2022.8.192022.8.192022年9月2022年8月TTSA-HY-CU-FR
川砂铭 AME2020.010 5182.06 吨 1072.17 吨 2022.8.19 2022.8.19 2022 年 9 月 2022 年 8 月
(CU 400/03)
303-20-652665-S.
托克3466.50吨599.70吨2022.8.272022.10.82022年9月2022年8月
18.1
303-20-652665-S.
托克8088.50吨1399.31吨2022.8.272022.10.82022年9月2022年8月
18.1
MA8500144308.0
BHP 9500.00 吨 2420.41 吨 2022.8.23 2022.10.2 2022 年 9 月 2022 年 8 月
10
MA8500144308.0
BHP 1723.00 吨 438.99 吨 2022.8.23 2022.10.2 2022 年 9 月 2022 年 8 月
10
303-20-652665-S.
托克11982.98吨1582.00吨2022.8.302022.11.72022年9月2022年8月
19.1
合计8468.55吨
除上述主要合同外,公司还有其余约2000吨左右的铜金属仍在途中。因此,公司于2022年3月、4月、7月和8月铜产品的净头寸数量虽然超出了公司存货数量,但考虑到公司在途货物因素,公司铜产品净头寸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
7-1-148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套保比例均低于100%,不存在投机情况。
综上,公司铅、铜、金、银套期保值的净头寸规模均没有超过公司的采购量或公司存货和在途采购商品的合计数量,公司的衍生金融业务符合公司的业务规模,不存在投机性交易行为,不存在脱离初衷进行高风险期货投资的情形。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需要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情况、产品价格走势等多方面因素对公司所面临的价格变动风险进行研判,在公司未来采购规模、存货规模和在途货物规模范围内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套期保值比例和衍生金
融工具头寸进行主动管理决策。经套期保值业务对冲部分风险后,公司各类产品的仍留有一定规模风险敞口,公司没有通过衍生金融工具对冲所有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损益波动较大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内衍生金融工具头寸变动及各类产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引起。
(三)衍生金融业务相关会计处理及财务报表列报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主要产品有电解铅、黄金、白银、电解铜等。公司采用库存套保的业务模式,包括产成品、在产品和原材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衍生工具的相关准则要求,公司将黄金、白银、铜、铅的期货合约、远期商品合约及延期交易合约分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财务报表列报为衍生金融资产或者衍生金融负债,将黄金租赁的套保业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财务报表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将远期结售汇业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财务报表列报为为衍生金融资产或衍生金融负债。以上套期产品和衍生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分别对其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衍生金融资产或者衍生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原则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持有的黄金、白银、铜、铅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国内合约依据上海黄
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相应合约的结算价确定,国外合约依据伦敦金属交易
7-1-149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所、伦敦贵金属交易所当天结算价确定;黄金租赁的套保业务在资产负债表日的
公允价值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当天的加权平均价确定,远期结售汇业务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根据银行系统的查询结果确定,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已交割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将未交割部分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司衍生金融业务相关会计处理及财务列报情况,在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各类金融资产/负债的分类
(1)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主要核算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到期归还所租赁黄金的公允价值。
(2)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公司衍生金融资产/负债主要核算各类期货、远期交易合约、外汇套期保值、指定套期保值以及延迟定价等金融衍生工具。
公司会于各月末根据每一个衍生工具投资产品的成本与公允价值变动之和,判断其归属于衍生金融资产或衍生金融负债,期末若成本与公允价值变动之和大于0,则归类为衍生金融资产;期末若成本与公允价值变动之和小于0,则归类入衍生金融负债。
对于有保证金户的产品,由于在发生公允价值损失时,投资平台会要求公司增加保证金(投资成本),因此该类产品的成本与公允价值变动之和始终大于
0,因此于各期末始终归类入衍生金融资产。
对于无需保证金的产品,如远期合约、延迟定价等非标准化产品,由于成本较小(一般以信用担保,无需保证金),因此各期末会因为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而使得成本与公允价值变动之和小于0的情形,在此情况下,会将该产品归类入衍生金融负债。
2、会计核算方法
7-1-150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1)交易性金融负债
*租入黄金及变现融资
公司与银行签署黄金租赁协议,通常约定租入的黄金数量,租赁价格,租赁期间等。公司在租入黄金后通过黄金市场进行变现融资,租赁期满后,公司再通过黄金市场购入相同数量的黄金并归还银行。为了规避租赁期间黄金价格的大幅波动风险,公司通常会购入相同数量的黄金远期交易合约,约定相应的远期交易价格。
因此,为便于理解,不考虑手续费和汇兑损益等影响下,假设2022年2月2日,公司从银行租入305公斤黄金,租赁期间为2月2日至次年1月22日,
租赁价格为388.47元/克,黄金远期交易合约(套期保值业务)约定的远期价格为384.06元/克,市场价为377.95元/克。
因此:
公司租入黄金的租赁本金=租入黄金数量*租赁价格
=305*388470=118483350.00 元(A);
公司租入后通过黄金市场价格变现融资额=黄金市场价格*租入黄金数量
=305*377950=115274750.000 元(B)。
会计分录如下:
1)租入黄金
借:其他应收款—期货保证金/延期交易 118483350.00 元(A)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成本 118483350.00 元(A)
其中其他应收款—期货保证金/延期交易为过渡科目。
2)黄金租赁变现融资
借:其他应收款—黄金租赁 115274750.000 元(B)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3208600.00 元(A-B)
7-1-15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贷:其他应收款—期货保证金/延期交易 118483350.00 元(A)其中,其他应收款—黄金租赁为过渡科目
3)将取得的变现款入账
借:银行存款 115274750.000 元(B)
贷:其他应收款—黄金租赁 115274750.000 元(B)
上述操作合并后,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15274750.000 元(B)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3208600.00 元(A-B)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成本 118483350.00 元(A)此时,公司买入的黄金远期交易合约公允价值变动为0元,因此不做会计处理。
*期间黄金价格变动影响
假设当年2月末,黄金价格有所下降,变为369.44元/克,此时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和黄金远期合约公允价值均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黄金远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369.44-384.06)*305000=-4459100.00元
(C)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369.44-388.47)*305000=-5804150.00
元(D)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黄金远期工具:
借: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4459100.00 元(C)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衍生金融工具 -4459100.00 元(C)
2)交易性金融负债:
7-1-152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5804150.00 元(-D)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负债 5804150.00 元(-D)
*期末黄金价格变动影响
假设当年12月末,黄金价格有所上涨,变为372.70元/克,此时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和黄金远期合约公允价值均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黄金远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372.70-369.44)*305000=994300.00 元(E)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372.70-369.44)*305000=994300.00 元(F)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黄金远期工具:
借: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994300.00 元(E)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衍生金融工具 994300.00 元(E)
2)交易性金融负债: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994300.00 元(-F)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负债 -994300.00 元(-F)
*到期偿还黄金
假定2023年1月22日到期,公司需偿还银行黄金,因此公司履行远期合约,以384.06元/克购买黄金,并向银行偿还。
买入黄金支付金额=384.06*305000=117138300.00 元(G)
远期的公允价值变动合计=-4459100.00 元(C)+994300.00 元(E)
=-3464800.00 元(H)
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合计=-5804150.00 元(D)+994300.00 元(E)
=-4809850.00 元(I)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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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履行远期合约购入黄金
借:其他应收款—黄金租赁 117138300.00 元(G)
贷:银行存款 117138300.00 元(G)其中,其他应收款—黄金租赁为过渡科目。
2)远期合约平仓:
借: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3464800.00 元(-H)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黄金租赁 3464800.00 元(-H)
远期合约交易至结束时,公允价值变动合计发生额为0,转入投资收益的金额为0。
3)偿还黄金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成本 118483350.00 元(A)
贷:其他应收款—黄金租赁 117138300.00 元(G)
投资收益 1345050.00 元(A-G)
4)结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负债)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4809850.00 元(I)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负债 -4809850.00 元(I)
综合上述交易会计处理,上述黄金租赁业务对主要会计科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主要科目2023年/2023年末2022年/2022年末
交易性金融负债0.0011367350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345050.001345050.00
其中:交易性金融负债-4809850.004809850.00
衍生金融工具3464800.00-3464800.00
投资收益1345050.000.00
财务费用0.003208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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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期利润总额的影响0.00-1863550.00
(2)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有保证金户的情形(标准化期货产品):
1)建立期货平台账户
公司对于从事衍生金融资产交易需要缴纳保证金的情形,需要通过建立相应的期货经纪公司平台账户,并且于平台账户中预缴存一定的货币资金备用,此时相应账户的款项作为其他应收款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2)建立衍生工具仓位
衍生金融工具实际上是一份权利,在建立仓位时,只需要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和手续费即可。此时,该项权利公允价值未发生变动,成本为保证金。但由于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比较频繁,公司在交易发生当时不进行会计处理,在月末对期货经纪公司出具的月度结算单进行查阅、复核和会计处理。
假设公司2022年12月月中建立某多头仓位,未来购买该产品时的行权价为10元/手,购买了100手,每手占用保证金2元,不考虑交易手续费的影响下,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衍生金融工具—成本 200 (A)
贷:其他应收款 200(A)
3)年底价格变动及核算
当该产品市场价格发生变动,则公司该项期货头寸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假定2022年12月末该产品市场价为9元/手,则会计分录如下: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100 *(9 元/手-10 元/手))(B)
贷: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100(B)
7-1-155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此时,该衍生金融工具成本(200.00(A))大于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100.00(B)),因此报告期期末,该衍生金融工具归类为衍生金融资产,账面
金额为 100.00 元(A-B)。
4)跨年价格变动及核算
假定2023年1月末该产品的市场价为11元/手,则会计分录如下:
借: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200(100*(11 元/手-9 元/手))(C)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C)此时,衍生金融工具成本仍大于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该衍生金融工具归类为衍生金融资产,账面金额为 300.00元(A-B+C)。对于有保证金户的产品,投资平台会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情况要求公司增加保证金(投资成本),因此该类产品的成本与公允价值变动之和始终大于0,因此该类衍生金融工具均属于衍生金融资产。
5)交割平仓
假定2023年2月28日时,该产品时的市场价为12元/手,公司对该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平仓或交割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公允价值变动计算如下:
借: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100(100 *(12 元/手-11 元/手))(D)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D)
结转利润表科目如下: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F=C+D)
贷:投资收益 200(G=F-B)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B)(冲减上期期末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结转资产负债表科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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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其他应收款 400(A+E)
贷:衍生金融工具——成本 200(A)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200(E=-B+C+D)综上,对于该笔交易在2022年和2023年对各类科目影响如下:
单位:元
主要科目2023年末/2023年2022年末/2022年衍生金融资产01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100投资收益2000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300-100*无保证金户的情形(远期交易协议、外汇锁汇合约、延迟定价等非标准化产品)
1)建立账户
公司对于从事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无需缴纳保证金的情形,需要通过建立相应的期货经纪公司平台账户,公司自主决定于平台账户中预缴存一定的货币资金备用,此时相应账户的款项作为其他应收款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2)建立仓位
衍生金融工具实际上是一份权利,在建立仓位时,不需要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只需发生相应的手续费即可。此时,该项权利公允价值未发生变动,成本较小。但由于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比较频繁,与有保证金户的情形一致,公司在交易发生当时不进行会计处理,在月末对期货经纪公司出具的月度结算单进行查阅、复核和会计处理。
假设公司2022年12月月中建立某多头仓位,不考虑交易手续费的影响下未来购买该产品时的行权价为10元/手,购买了100手,由于购买的衍生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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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购买时无价值,因此其当时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0,该金融工具的账面成本也为0。
3)年底价格变动及核算
当该产品市场价格发生变动,则公司该项期货头寸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假定2022年12月末该产品的市场价为9元/手,则会计分录如下: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9-10)*100)(A)
贷: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100((9-10)*100)(A)此时,该衍生金融工具成本为0.00,与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之和小于0,因此期末账面将此产品归类于衍生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为 100.00 元(0+A),其所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100元。
4)跨年价格变动及核算
假定2023年1月末该产品的市场价为11元/手,则会计分录如下:
借: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200((11-9)*100)(B)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 (B)此时,衍生工具成本为 0.00,与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B-A)之和大于 0,因此期末账面将此产品归类于衍生金融资产,账面金额为 100.00 元(B-A)。
5)交割平仓
假定2022年3月31日时,该产品市场价为12元/手,公司对该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平仓或交割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公允价值变动计算:
借: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100(100 *(12 元/手-11 元/手))(C)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C)
结转利润表科目: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D=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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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投资收益 200(E=D-A)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A)(冲减上期期末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结转资产负债表科目:
借:其他应收款 200(F)
贷: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200(F=-A+B+C)综上,对于该笔交易在2022年和2023年对各类科目影响如下:
单位:元
主要科目2023年末/2023年2022年末/2022年衍生金融负债01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100投资收益2000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300-100综上,公司是否缴纳保证金主要对衍生金融资产的成本金额产生影响,公司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和核算无本质差异。公司在报告期期末,根据衍生金融工具的成本与公允价值变动之和是否大于0判断是否为一项资产或负债,从而将期末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划分为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
*锁汇交易
1)交易背景
公司在境外采购矿石原材料过程中,需要以外币进行结算,为避免汇率风险,公司会基于采购合同暂估的的采购金额以及预计的货款结算时间,锁定对应期限的汇率。
2)建立合约
假设公司2022年12月月中签订远期锁汇协议,约定兑换价值100元的外币,在不考虑交易手续费的影响下假设约定未来兑换汇率为外币:本币=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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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购买的远期合约在其购买时无价值,因此其当时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0,该金融工具的账面成本也为0。
3)年底汇率变动及核算
当汇率发生变动,则公司该项远期合约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假定2022年12月末汇率为1:9,则会计分录如下: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10-9)*100)(A)
贷: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100((10-9)*100)(A)此时,该锁汇合约成本为0.00,与其公允价值变动之和小于0,因此期末账面将此产品归类于衍生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为 100.00元(0+A),其所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100元。
4)跨年汇率变动及核算
假定2023年1月末汇率变更为1:11,则会计分录如下:
借: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200((11-9)*100)(B)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 (B)此时,该锁汇合约成本为 0.00,与其公允价值变动(B-A)之和大于 0,因此期末账面将此产品归类于衍生金融资产,账面金额为 100.00 元(B-A)。
5)到期兑换
假定2022年3月31日时,汇率变为1:12,公司需进行外汇兑换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公允价值变动计算:
借: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100(100 *(12-11))(C)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C)
结转利润表科目: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D=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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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投资收益 200(E=D-A)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A)(冲减上期期末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结转资产负债表科目:
借:其他应收款 200(F)
贷: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200(F=-A+B+C)综上,对于该笔交易在2022年和2023年对各类科目影响如下:
单位:元
主要科目2023年末/2023年2022年末/2022年衍生金融负债01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100投资收益2000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300-100
公司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和核算无本质差异,公司在报告期期末,根据衍生金融工具的成本与公允价值变动之和是否大于0判断是否为一项资产或负债,从而将期末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划分为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
*延迟定价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1-19嵌入衍生工具的分拆与计量”相关规定,“对于存在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如果主合同不是一项由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资产,企业需要考虑是否应从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如果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紧密相关,则不需要分拆。企业也可以考虑是否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监管实践发现,企业在与供应商签订大宗商品购买合同时会约定延迟定价条款(如定价机制为装船后第4个月的大宗商品伦敦市场的现货交易价格),
7-1-16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部分公司对延迟定价条款性质的理解及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存在分歧。现就该事项如何适用上述原则的意见如下:
上述延迟定价条款使企业进口贸易中所需支付的金额随着未来所挂钩商品
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属于嵌入衍生工具。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前,延迟定价条款与商品待执行采购合同紧密相关,因而无须拆分;而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后,企业需就该商品确认存货及相关应付账款,延迟定价条款与主合同(应付账款)不紧密相关,应从主合同中拆分并作为衍生工具单独核算,或者将延迟定价条款与主合同(应付账款)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根据该指引,公司与供应商或客户所签订的延迟定价(点价交易)协议在商品控制权转移后,公司即按照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的价格确认存货及相关应付账款,对于后期价格变动作为衍生工具核算,具体会计核算如下:
1)商品控制权转移(交付)时
假定公司与供应商签订购买矿粉原材料合同,约定在商品交付后3个月内,公司可以根据市场价格选定某一时点或区间的价格作为结算价格,在商品所有权发生转移时该原材料的临时价格为100元。商品控制权转移时,不考虑税费影响,公司会进行采购预入库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借:存货100
贷:应付账款100此时,延迟定价条款产生的衍生工具由于价格未发生变动不做会计处理。
2)价格上涨/下跌时
假定在商品交付后的各月末,该原材料价格上涨至150元,则公司确认相应的衍生金融负债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0
贷:衍生金融负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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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原材料价格下跌至50元时,则公司确认相应的衍生金融资产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借:衍生金融资产5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0
3)结算时:
延续(2)中价格上涨的假定,在延迟定价期内,公司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为
120元,则相应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衍生金融负债3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
同时对账面剩余的衍生金融工具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进行结转:
借:衍生金融负债20
贷:应付账款20
借:投资收益2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
3、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因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投资损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193.65-3970.79-2073.0215400.00处置交易性金融负债取得的投资收益
-688.43-1075.43-984.89-1541.87(黄金租赁)
黄金期货合约公允价值变动3228.903795.401975.04-15132.14
合计-653.17-1250.82-1082.87-1274.01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黄金期货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反向,金额差异较小,主要系公司在租入黄金后为了避免价格波动风险会同步建立同等仓位的黄金远期交易(购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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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租入黄金)与黄金远期合约所产生的投资损益、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之和分别为-1274.01万元、-1082.87万元、-1250.82万元
和-653.17万元。该损益形成的主要原因为公司黄金租赁业务所产生的手续费。
报告期各期,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15400.00万元,-2073.02万元、-3970.79万元和-3193.65万元。根据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报告期各期,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构成中,冲减结转上期所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13196.05万元、-2203.95万
元、-130.93万元和3839.86万元,当期期末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2203.95万元、130.93万元、-3839.86万元和-7033.51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193.65-3970.79-2073.0215400.00
其中:结转上期金额3839.86-130.93-2203.9513196.05
当期期末金额-7033.51-3839.86130.932203.95
(1)2020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析
公司签订的黄金租赁协议租赁期间通常为1年以内,因而通常会存在跨年度。2020年度,公司冲减结转上期期末(2019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
13196.05万元,主要系由2019年黄金市场价格整体存在较大幅度上涨引起。
2019年期末,公司仍持有的主要黄金租赁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出租银
租赁时间 约定还金日 租赁价格(元/克) 租赁数量(g) 公允价值变动行
工商2019/1/92020/1/7284.75180000.0010314000.00
工商2019/2/252020/2/21288.91340000.0018067600.00
光大2019/4/172020/4/16279.60536000.0033473200.00
建设2019/5/162020/5/15287.59350000.0019061000.00
建设2019/5/292020/5/28288.50235000.0012584250.00
中行2019/4/42020/4/2282.06410000.0024595900.00
中行2019/6/182020/6/17302.22300000.0011949000.00
工商2019/9/172020/9/9344.40350000.00-82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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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2019/10/152020/10/14340.30219000.00383250.00
农行2019/12/92020/12/7334.60140000.001043000.00
农行2019/12/122020/12/11332.68140000.001311800.00
合计131960500.00
2019 年 12月末,黄金(Au T+D)市场价格为 342.05元/克,上述交易性金
融负债(黄金租赁)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13196.05万元,其于2020年度上述交易结束时公允价值变动结转金额为13196.05万元。
同时,2020年年末,公司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为2203.95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8月,公司从浦发银行租入黄金227公斤,租赁价格为440.00元/克,到期时间为2021年8月;从工商银行租入黄金720公斤,租赁价格为412.5元/克,到期时间为2021年8月。2020年12月末黄金(Au T+D)市场价格为 392.18 元/克(有所下降)。该两笔交易性金融负债(黄金租赁)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227×440000.00+720×412500.00)
-(227+720)×392180.00)=2548.55万元,其于2020年发生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金额为2548.55万元。
(2)2021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析
2021年,公司冲减结转上期期末(2019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203.95万元,2021年年末,公司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为
130.93万元,金额较小,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黄金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小。2021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主要系2020年末租入黄金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形成。
(3)2022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析
2022年度,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3970.79万元,其
中冲减结转上期期末(2021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130.93万元。因此,
2022年,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由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引起。公司于2022年年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为-3839.86万元,主要系由当期的黄金租赁业务规模以及黄金市场的价格波动所致。
7-1-165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2年期末,公司仍持有的主要黄金租赁情况主要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出租租赁价格(元/租赁数量租赁时间约定还金日公允价值变动银行 克) (g)
建设2022年1月2023年1月372.89258000.00-9453120.00
中行2022年2月2023年2月374.20393000.00-13884690.00
工行2022年7月2023年7月376.07250000.00-8365000.00
工行2022年10月2023年10月392.49270000.00-4600800.00
工行2022年11月2023年11月403.56265000.00-1582050.00
中行2022年11月2023年11月407.30230000.00-512900.00
合计-38398560.00
由于黄金价格上涨,2022 年 12 月末,黄金(Au T+D)市场价格为 409.53元/克,上述交易性金融负债(黄金租赁)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3839.86万元。
(4)2023年1-6月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析
2023年1-6月,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3193.65万元,
其中冲减结转上期期末(2022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3839.86万元,公司于2023年6月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为-7033.51万元,主要系由本期黄金价格持续上涨引起。
2023年6月末,公司仍持有的主要黄金租赁情况主要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出租租赁价格(元/租赁数量租赁时间约定还金日公允价值变动银行 克) (g)
工行2022年7月2023年7月376.07250000.00-17985000.00
工行2022年10月2023年10月392.49270000.00-14990400.00
工行2022年11月2023年11月403.56265000.00-11779250.00
中行2022年11月2023年11月407.30230000.00-9363300.00
中行2023年1月2024年1月414.00198000.00-6733980.00
中行2023年2月2024年1月413.40274000.00-9483140.00
合计-70335070.00
7-1-166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由于黄金价格持续上涨,2023 年 6月末,黄金(Au T+D)市场价格为 448.01元/克,上述交易性金融负债(黄金租赁)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7033.51万元。
4、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黄金远期合约除外)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
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
1-6月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2496.86-5423.916106.24-11930.21
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65.71485.06
处置衍生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14108.3854451.63-8335.69-9247.19
合计8388.4849027.72-1363.74-20692.34
(1)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因黄金租赁发生的黄金远期合约除外)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11930.21万元、6106.24万元、-5423.91万
元和22496.86万元。
公司报告期各期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由两方面构成,一为冲销上期末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二为当期期末仍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冲减上期所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分别为-1917.99万元、9839.54万元、3594.26万元和9175.10万元;当期期末仍
持有的衍生工具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10012.22万元、-3733.31
万元、-9018.16万元和13321.76万元。上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当期冲减上期所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之间的差额主要系汇率变动引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
项目2022年2021年2020年
1-6月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2496.86-5423.916106.24-11930.21
7-1-167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其中:结转上期金额9175.103594.269839.54-1917.99
当期期末金额13321.76-9018.16-3733.31-10012.22
*2020年度
2020年度,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由当期期末持有的衍
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2020年度,当期期末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为-10012.22万元,主要系当期铜、银产品价格整体处于上涨趋势以及人民币升值引起。
A.铜、银产品套期保值头寸
2020年11月至12月,公司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建立564手铜期货空头保值头寸,295手银空头保值头寸,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12
合约名交易数方交易价格持仓浮动盈亏金
交易时间成交金额(元)月末结算称量(手)向(元/吨)额(元)价格
2020/11/9 CU2102 78 卖 52181.79 20350900.00 57970.00 -2257400.00
2020/12/2 CU2102 114 卖 57299.82 32660900.00 57970.00 -382000.00
2020/12/3 CU2102 12 卖 57120.00 3427200.00 57970.00 -51000.00
2020/11/9 CU2103 120 卖 52238.17 31342900.00 58010.00 -3463100.00
2020/12/3 CU2103 86 卖 57383.02 24674700.00 58010.00 -269600.00
2020/12/10 CU2103 154 卖 57449.35 44236000.00 58010.00 -431700.00
2020/11/30 AG2106 295 卖 4842.84 21429585.00 5661.00 -3620340.00
合计-10475140.00
2020年11月9日至12月31日,国内市场铜期货价格(连续)由52040.00
元/吨上升至57890.00元/吨,单价上升了5850.00元,上涨幅度为11.24%;
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31日,国内市场银期货价格(连续)由4720.00元
/吨上升至5576.00元/吨,单价上升了856.00元,上涨幅度为18.14%。由于铜、银期货市场价格的大幅上涨,公司的空头保值业务产生了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020 年 10 月至 11 月。公司在伦敦金属交易所建立了 505 手 LME Cu 的空
头保值头寸,具体情况及保值头寸所形成的盈亏如下:
7-1-168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20年末
衍生开仓价格开仓数方结算价格持仓盈亏(美折算汇持仓盈亏(人民工具开仓时间(美元/到期日量(吨)向(美元/元)率币元)名称吨)
吨)
LMECu 2020/10/9 1000 6733.00 卖 2021/1/8 7751.19 -1018190.00 6.8941 -7019503.68
LMECu 2020/10/9 500 6750.25 卖 2021/1/8 7751.19 -500470.00 6.8941 -3450290.23
LMECu 2020/10/13 1000 6724.00 卖 2021/1/13 7754.81 -1030810.00 6.8941 -7106507.22
LMECu 2020/10/14 1000 6730.00 卖 2021/1/14 7755.53 -1025530.00 6.8941 -7070106.37
LMECu 2020/10/15 750 6750.10 卖 2021/1/15 7756.25 -754612.50 6.8941 -5202374.04
LMECu 2020/10/15 500 6782.00 卖 2021/1/15 7756.25 -487125.00 6.8941 -3358288.46
LMECu 2020/11/5 1000 6868.00 卖 2021/2/5 7755.24 -887240.00 6.8941 -6116721.28
LMECu 2020/11/9 1000 6966.00 卖 2021/2/9 7757.51 -791510.00 6.8941 -5456749.09
LMECu 2020/10/20 875 6806.25 卖 2021/6/16 7770.25 -843500.00 6.8941 -5815173.35
LMECu 2020/10/20 1000 6852.80 卖 2021/6/16 7770.25 -917450.00 6.8941 -6324992.05
合计-56920705.77
2020年10月9日至12月31日,伦敦铜市场价格由6772.00美元/吨上升
至7819.00美元/吨,单价上涨1047美元/吨,涨幅达15.46%。市场价格的上升使得公司的空头保值头寸形成了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020年12月29日,在伦敦贵金属交易所建立163.2万盎司的白银空头保值头寸,具体情况如下:
开仓
20年末
数量开仓价格衍生工方结算价格持仓盈亏(美换算汇持仓盈亏(人民开仓时间(万(美元/到期日具名称向(美元/元)率币元)盎盎司)
盎司)
司)
LBMAAG 2020/12/29 34.2 24.8013 卖 2021/2/22 26.2858 -507500.38 6.5249 -3311389.23
LBMAAG 2020/12/29 67.2 25.44535 卖 2021/3/18 26.29492 -570615.34 6.5249 -3723208.03
LBMAAG 2020/12/29 61.8 25.21457 卖 2021/4/22 26.30764 -675057.67 6.5249 -4404683.79
合计-11439281.05
2020年末国际白银市场价格一直处于上涨的趋势,因此白银保值业务发生
了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综上,2020年末,公司所持有的上述铜、银期货头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
7-1-169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7883.51万元。
B.外汇锁汇保值头寸公司于2020年12月末持有外汇锁汇保值业务(无保证金形式的衍生工具产品)头寸的交易明细及估值情况如下表:
锁汇金额(美
银行锁汇日期择期开始日到期日交割汇率估值价估值(元)
元)
中行2020090920200104202001205000000.006.92006.55160-1842000.00
中行20200903202012252021012610000000.006.91006.55160-3584000.00
中行2020110920201216202102045000000.006.68006.55800-610000.00
中行2020112420210112202102225000000.006.64306.55800-425000.00
中行2020112420210112202102225000000.006.64406.56770-381500.00
中行2020111920210202202103045000000.006.64556.57340-360500.00
中行20201022202103012021040710000000.006.74906.58690-1621000.00
中行20201023202103012021041210000000.006.76606.58690-1791000.00
交行20201012202101125000000.006.76906.51162-1286896.88
交行20200907202001292021020510000000.006.90796.52033-3875722.50
交行202010122021031910000000.006.80656.54183-2646678.18
中信202009022021020210000000.006.89676.54659-3501094.00
合计93000000.00-20083391.56
2020年9月2日至12月31日,离岸人民币的市场价格由6.8318升值至
6.5027,升值涨幅达5.06%。人民币价格的升值使得公司2022年末持有的上述
外汇保值头寸发生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008.34万元。
综上,公司上述衍生工具业务在2020年末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9891.85万元,使得公司当期期末的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较大。
(2)2021年度
2021年度,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6106.24万元:其中,
公司上期期末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10012.22万元于本
期结转金额为9839.54万元(差异系汇率变动引起);其中,当期期末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3733.31万元,主要系铜产品价格持续上
7-1-170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涨以及人民币升值引起。
*铜产品套期保值头寸
2021年12月14日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建立380手铜期货空头保值头寸,具
体情况如下:
2021年12
合约名交易数方交易价格持仓浮动盈亏金
交易时间成交金额(元)月末结算称量(手)向(元/吨)额(元)价格
2021/12/14 CU2203 80 卖 68580.75 27432300.00 70210.00 -651700.00
2021/12/14 CU2103 300 卖 68707.07 103060600.00 70210.00 -2254400.00
合计-2906100.00
2021年12月14日至12月31日,国内市场铜期货价格(连续)由69190.00
元/吨上升至69940.00元/吨,单价上升了750.00元,上涨幅度为1.08%。由于铜期货市场价格的上涨,公司的空头保值业务发生了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4日在伦敦金属交易所建立下表所述的494手
LME Cu 的空头保值头寸,具体明细及保值头寸所形成的盈亏如下:
21年末
衍生开仓价格开仓数方结算价格持仓盈亏(美换算汇持仓盈亏(人民工具开仓时间(美元/到期日量(吨)向(美元/元)率币元)名称吨)
吨)
LMECu 2021/12/13 4000 9478.50 卖 2022/3/14 9731.50 -1012000.00 6.4474 -6524768.80
LMECu 2021/12/14 2625 9475.00 卖 2022/3/14 9731.50 -673312.50 6.4474 -4341115.01
LMECu 2021/12/13 2750 9500.00 卖 2022/3/16 9731.50 -636625.00 6.4474 -4104576.03
LMECu 2021/12/13 2975 9460.00 卖 2022/3/16 9731.50 -807712.50 6.4474 -5207645.57
合计-20178105.41
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31日,伦敦铜市场价格由9465.00美元/吨上
升至9755.00美元/吨,单价上涨290美元/吨,涨幅达3.06%。市场价格的上涨使得公司的空头保值头寸有所亏损。
*外汇锁汇保值头寸
外汇锁汇保值业务至2021年12月末尚持有的交易明细及估值情况如下表:
7-1-17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银行锁汇日期择期开始日到期日锁汇金额(美元)交割汇率估值价估值
中行2021082520211210202201125000000.006.52206.3671-774500.00
中行2021090120211210202201125000000.006.53026.3671-815500.00
中行2021092220220120202202225000000.006.54406.3913-763500.00
中行2021100820220105202201205000000.006.50106.3695-657500.00
中行2021100820220301202203235000000.006.52806.4171-554500.00
中行2021102220220301202204015000000.006.47756.4045-365000.00
中行2021110120211201202201135000000.006.44006.3671-364500.00
交行2021091520210916202201255000000.006.52796.3612-833500.00
交行2021091520210916202201205000000.006.52636.3612-825500.00
交行2021092220210927202202225000000.006.54596.3612-923500.00
交行2021092220210927202202225000000.006.54406.3612-914000.00
交行2021092720211008202203155000000.006.53856.3612-886500.00
交行2021093020211013202203155000000.006.54586.3612-923000.00
交行2021100820220105202201205000000.006.50076.3609-698752.50
交行2021102220220318202204015000000.006.47756.3925-425133.79
交行2021102220220315202204015000000.006.47386.3911-413253.33
交行2021102620211029202204155000000.006.46936.3612-540500.00
交行2021102920211103202201115000000.006.42946.3612-341000.00
交行2021110420211109202201135000000.006.43096.3612-348500.00
交行2021120120220301202203225000000.006.42076.3851-178121.00
交行2021121020220505202206025000000.006.44736.4135-168990.00
交行2021120720220401202204195000000.006.43336.3987-173242.58
浦发202111252021032120220425200000.006.45396.4171-7360.00
合计120200000.00-12895853.20
2021年8月25日至12月31日,离岸人民币的市场价格由6.4761升值至
6.3526,升值增幅达1.94%。人民币价格的升值使得公司2022年末持有的外汇
保值头寸发生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1289.59万元。
综上,公司上述衍生工具业务在2021年末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3598.01万元。
(3)2022年度
7-1-172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2年度,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5423.91万元,其中
公司上期期末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3733.31万元于本
期结转金额为3594.26万元(差异系汇率变动引起)。同时,当期期末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9018.16万元,主要系铜产品价格在四季度持续上涨以及延期定价引起。
2022 年 10 月 21 日在伦敦金属交易所建立下表所述的 186 手 LME Cu 的空
头保值头寸,具体明细及保值头寸所形成的盈亏如下:
衍生开仓价格期末结算开仓数方持仓盈亏(美换算汇持仓盈亏(人民工具开仓时间(美元/到期日价格(美量(吨)向元)率币元)名称吨)元/吨)
LMECu 2022/10/21 1500 7506.00 卖 2023/3/15 8375.50 -1304250.00 6.7573 -8813208.53
LMECu 2022/10/21 2000 7520.00 卖 2023/3/15 8375.50 -1711000.00 6.7573 -11561740.30
LMECu 2022/10/21 1150 7578.00 卖 2023/3/15 8375.50 -917125.00 6.7573 -6197288.76
合计-26572237.59
2022年10月21日至12月31日,伦敦铜市场价格由7650.50美元/吨上
升至8374.00美元/吨,单价上涨723.50美元/吨,涨幅达9.46%。铜产品市场价格的上升使得公司的上述铜空头保值头寸发生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657.22万元。
此外,由于铜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与 MRI 资源公司、BHP 公司、新加坡托克等供应商签署的合同中包含延期定价(点价交易)条款,使得2022年期末该部分商品延期定价衍生工具产生亏损,具体明细如下:
供应商名称期末余额(元)
MRI 资源公司 -3271586.93
BHP 公司 -7838027.42
新加坡托克-25530793.84
泰克资源公司-6273214.13
美国奥信公司-15640531.83
合计-58554154.15
2022年下半年,铜产品市场价格在经历了3季度的大幅下跌之后,逐渐回
7-1-17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升,使得点价期交易价格均高于商品交付时点价格,从而使得该衍生金融工具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855.42万元。
公司2022年年末所持有的上述铜期货和延迟定价行生工具产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为-8512.64万元。
(4)2023年1-6月
2023年1-6月,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2496.86万元,
其中公司上期期末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9018.16万元
于本期结转金额为9175.10万元(差异系汇率变动引起)。同时,2023年6月末,公司所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为133321.76万元,主要系由铜期货及铜、锌产品延迟定价等原因所致。
2023 年 4 月-6 月,公司在伦敦金属交易所陆续建立了 394 手 LME Cu 的空
头保值头寸,具体开仓明细及保值头寸所形成的盈亏如下:
开仓价格期末结算衍生工开仓数方换算汇持仓盈亏(人民开仓时间(美元/到期日价格(美持仓盈亏(美元)
具名称量(吨)向率币元)吨)元/吨)
LMECu 2023/06/16 1000 8600.00 卖 2023/9/15 8319.00 281000.00 6.9693 1958373.30
LMECu 2023/04/28 2000 8568.00 卖 2023/9/20 8317.00 502000.00 6.9693 3498588.60
LMECu 2023/05/05 2000 8557.00 卖 2023/9/20 8317.00 480000.00 6.9693 3345264.00
LMECu 2023/05/05 4850 8578.50 卖 2023/9/20 8317.00 1268275.00 6.9693 8838988.96
合计17641214.86
2023年4月末至6月末,伦敦铜市场价格由8595.50美元/吨震荡下跌至
8173.00美元/吨,单价下跌422.50美元/吨,涨幅达4.92%。市场价格的下跌
使得公司的空头保值头寸发生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此外,由于铜原材料价格在2023年3-6月期间有所下跌和锌锭市场价格在
2023 年 1-6 月持续下跌在,公司与法国川砂铭公司、BHP 公司、奥尤陶勒盖公
司、上海乐勒实业有限公司、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锌业有限公司等供
应商签署的合同中包含延期定价(点价交易)条款,使得2023年6月末该部分商品延期定价衍生工具形成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1431.8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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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产品
供应商名称期末余额(元)
法国川砂铭公司14537878.51
BHP 公司 14389123.64
奥尤陶勒盖公司11855730.05
合计40782732.20
2023年4-6月,国际市场铜价呈现震荡下跌趋势,使得相应的采购金额的减少,从而使得公司该延迟定价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4078.27万元。
*锌产品
供应商名称期末余额(元)
上海乐勒实业有限公司45846565.23
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19112080.90
陕西锌业有限公司8577080.00
合计73535726.13
2023年上半年,国内锌锭市场价格呈现单边下跌趋势,存在点价期的锌产
品采购会导致采购金额的减少,从而使得公司该延迟定价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7353.57万元。
(2)投资收益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处置衍生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7777.1124633.7111211.20-577.61
处置衍生金融负债取得的投资收益-21885.4929817.92-19546.89-8669.58
合计-14108.3854451.63-8335.69-9247.19报告期内,公司处置衍生金融工具(因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衍生金融工具除外)所产生的投资收益总额分别为-9247.19万元,-8335.69万元,54451.63万元和-14108.38万元。
*2020年
2020年,公司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收益为-9247.19万元,主要系铜产品以
7-1-175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及金产品期货的公允价值变动引起。
2020年,随着宏观经济恢复,大宗商品价格整体上涨,铜、黄金在经历2020年1-3月快速较大幅度下跌后持续上涨。由于铜、黄金价格上涨,使得公司本期铜、黄金期货合约产生的亏损较大,主要情况如下:
铜期货合约开仓平均价平仓平均价交易数开仓平仓
开仓时间格(美元/平仓时间格(美元/投资收益(美元)量(手)方向方向吨)吨)
2020/6/202500卖5995.492020/9/30买6605.00-1523775.00
2020/6/292500卖5963.452020/7/31买6417.65-1135495.00
2020/8/24、
2020/6/29875卖5962.75买6547.14-511343.75
2020/8/27
2020/6/29、2020/9/3、
2020/7/3、5500卖6025.412020/9/4、买6663.73-3510756.25
2020/8/52020/9/29
2020/1/232000买5992.502020/4/20卖5159.95-1665100.00
2020/1/241000买6001.002020/4/22卖5020.00-981000.00
2020/1/272000买5833.002020/4/22卖5111.25-1443500.00
合计-10770970.00黄金期货合约开仓平均价平仓平均价交易数开仓平仓
开仓时间格(元/公平仓时间格(元/公投资收益(元)量(手)方向方向斤)斤)
2020年4-5
2020年3月372卖358916.40买379413.49-7624920.00月
2020年6月
350卖398921.142020年7月买429118.29-10569000.00
-7月合计-18193920.00
公司通过上述铜期货合约合计实现投资收益为1077.10万美元,约合人民
币(2020年美元折算平均汇率为6.8941)-7425.61万元;通过上述黄金期货
合约合计实现投资收益-1819.39万元。
*2021年
2021年,公司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收益为-8335.69万元,主要系铜产品价
格持续上涨使得公司铜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以及由于汇率(美元兑人民币)
7-1-176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持续下跌使得公司外汇锁汇保值业务亏损引起。
2021年,铜产品价格在上半年大幅上涨并在下半年宽幅高位震荡,虽然公
司本期铜产品套期保值期货空头头寸较低,但仍产生较大亏损,主要情况如下:
开开仓平均价平仓平均交易数仓平仓投资收益(美开仓时间格(美元/平仓时间价格(美量(手)方方向元)吨)元/吨)向
2020/11/92000卖6973.002021/2/2买7751.00-1556000.00
2021/1/64575卖7861.932021/7/31买8811.35-4343589.00
2021/11/32000卖9500.002021/11/12买9865.94-731880.00
2021/2/15300卖8388.002021/4/19买9395.00-302100.00
合计-6933576.50
公司通过上述铜期货合约合计实现投资收益为-693.36美元,约合人民币
(2021年美元折算平均汇率为6.4474)-4470.35万元。
此外,公司2021年外汇锁汇保值业务由于年内人民币整体呈现升值趋势,使得公司锁汇业务产生了一定亏损,主要明细如下:
银行名称锁汇金额(美元)交割日期交割汇率即期汇率交割盈亏(元)
中行5000000.002021/1/86.91996.4837-2181000.00
中行5000000.002021/1/116.68006.5022-889000.00
中行10000000.002021/1/116.90996.5022-4077000.00
中信10000000.002021/1/296.89676.4782-4185000.00
交行6000000.002021/2/16.90796.4727-2611200.00
交行4000000.002021/2/36.90796.4669-1764000.00
中行5000000.002021/2/186.64306.4647-891500.00
中行5000000.002021/2/186.64406.4647-896500.00
中行5000000.002021/2/236.64556.4727-864000.00
交行10000000.002021/3/176.80656.5178-2887000.00
中行10000000.002021/4/66.74906.5714-1776000.00
中行10000000.002021/4/66.76606.5714-1946000.00
中行5000000.002021/5/266.54696.4196-636500.00
中行5000000.002021/5/266.53996.4196-601500.00
建行5000000.002021/6/176.52766.4356-460000.00
中行5000000.002021/7/266.59446.4972-486000.00
中行9000000.002021/8/176.59256.4922-902700.00
建行8000000.002021/8/236.59946.4250-1395200.00
7-1-177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行10000000.002021/9/76.51346.4752-382000.00
中行10000000.002021/10/136.53396.4622-717000.00
交行5000000.002021/10/296.54706.4055-707500.00
农行5000000.002021/11/16.55006.4190-655000.00
交行5000000.002021/11/236.54876.3980-753500.00
中行5000000.002021/12/66.53866.3810-788000.00
中行5000000.002021/12/136.55486.3754-897000.00
农行5000000.002021/12/136.52006.3754-723000.00
农行5000000.002021/12/146.53256.3800-762500.00
交行4800000.002021/12/176.53156.3815-720000.00
中行5000000.002021/12/226.57846.3855-964500.00
中行6000000.002021/12/276.51506.3835-789000.00
合计-38309100.00
公司通过上述锁汇合约合计实现投资收益为-3830.91万元.*2022年
2022年,公司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收益为54451.63万元,主要系铜产品和
银产品在本期价格下跌使得铜产品期货和银产品期货的公允价值变动以及原材料延期定价引起。
2022年,铜产品价格经历了2021年的大幅上涨后在2022年上半年高位震荡,并于2022年6-9月期间大幅快速下跌,公司在2022年镍期货青松时间后加大了铜产品的空头保值头寸,使得公司铜期货在铜现货价格下跌过程中实现较大盈利,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数开仓开仓平均价格平仓平仓平均价格投资收益(美开仓时间平仓时间量(手)方向(美元/吨)方向(美元/吨)元)
2022年3月7475卖10509.352022年3月买10232.992065800.75
2022年3月8475卖10666.582022年4月买9877.516687360.00
2022/4/25625卖9888.562022/7/25买7475.001508475.00
2020年4月
14475卖9440.552022年8月买8002.6120814174.75
-7月合计31075810.50
公司通过上述铜期货合约合计实现投资收益为31075810.50美元,约合人民币(2022年美元折算平均汇率为6.7573)20998.86万元。
2022年,银产品整体呈现先跌后涨的走势,公司银期货头寸在2022年上半
7-1-178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年主要以空头为主,在下半年以多头为主,较为准确的判断了白银价格走势,从而使得公司期间银期货合约实现较大盈利,主要情况如下:
开仓平均平仓平均交易数量(盎开仓平仓投资收益(美开仓时间价格(美平仓时间价格(美司)方向方向元)元/盎司)元/盎司)
2022/1/311296766.95买22.392022/2/24卖25.133552739.45
2022/3/101311282.90卖26.252022/3/31买24.771940462.66
2022/4/14643007.00卖25.752022/4/27买23.521435108.03
2022/4/201214680.10卖25.802022/4/25买24.171983807.81
2022/9/281565367.98买18.102022/10/5卖20.821975797.24
2022年11
2022/10/281721822.61买19.58卖21.793809854.25月
2022/11/251077185.46买21.522022/12/5卖23.221834608.41
合计16532377.85
公司通过上述铜期货合约合计实现投资收益为16532377.85美元,约合人民币(2022年美元折算平均汇率为6.7573)11171.42万元。
由于铜价格在2022年7月份左右大幅快速下跌后,在下半年逐渐上涨,白银价格在下半年整体呈上涨趋势,公司与新加坡托克、BHP 公司、美国奥信公司、MRI 资源公司等供应商签署的采购铜精矿、银精矿合同包含延期定价(点价交易)条款,使得公司于2022年期间部分采购合同点价结算产生投资收益9194.31万元,主要明细如下:
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产品2022年投资收益发生额(元)
奥尤陶铜精矿26946812.12
托克投资铜精矿23843175.53
新加坡托克铜精矿、银精矿等22951862.13
IXM S.A. 铜精矿、银精矿等 18201223.33
合计91943073.11
*2023年1-6月
2023年1-6月,公司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收益为-14108.38万元,主要系由
金产品价格上涨使得金产品期货合约公允价值变动以及原材料延期定价引起。
7-1-179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3年1-6月,黄金市场价格持续上涨并突破历史新高,使得公司于上海
期货交易所以及上海黄金交易所建立的金产品期货合约于2023年1-6月实现投
资收益-1714.37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平仓平均价交易数开仓开仓平均价平仓
开仓时间平仓时间格(元/公投资收益(元)量(手)方向格(元/公斤)方向
斤)
2023年1月254卖414164.332023年2月-3月买432768.43-4725440.00
2023年3月264卖436101.362023年5月买447837.27-3098280.00
2023年3月
835卖437289.402023年4月-5月买448451.05-9319980.00
-4月合计-17143700.00
由于黄金、白银等价格持续上涨,公司与新加坡托克、BHP 公司、美国奥信公司、MRI 资源公司等供应商签署的采购合同包含延期定价(点价交易)条款,使得公司于2023年1-6月期间相应的部分采购合同点价结算产生投资收益
-14264.05万元,主要明细如下:
供应商名称主要采购产品2023年1-6月投资收益发生额(元)
新加坡托克铜精矿、银精矿、金精矿、铅精矿-41452492.03
BHP 公司 铜精矿 -36907584.77
美国奥信公司金精矿、银精矿、铅精矿-32325266.35
MRI 资源公司 铜精矿、金精矿 -31955205.50
合计-142640548.65综上,公司衍生金融业务会计处理及财务列报情况,在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期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变动具有合理性。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会文件;
2、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每年度套期保值计划、每一季度套期方案;
3、查阅期货业务部例会纪要;
4、查阅期货业务部人员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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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查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6、获取了公司报告期内各月末存货账面余额及公司期货头寸明细,计算公
司的风险敞口情况和套保比例等指标,比对分析公司期货净头寸与存货规模情况是否存在异常,并核实其原因;
7、获取了公司采购明细表,比对公司期货净头寸规模与报告期内公司采购
规模情况;
8、获取了公司《审计报告》、披露的年度报告和定期报告,查阅公司衍生金
融业务的会计政策,衍生金融业务投资收益列报情况。
9、对公司期货管理部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制度、决策程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因等。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衍生金融业务主要是为了对冲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公司
开展相关业务设置了相应的组织结构、配备了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建立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和决策程序,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2、报告期内,由于公司衍生工具头寸和套期比例存在大幅波动、各类产品
市场价格存在大幅波动,使得公司衍生金融业务的投资收益波动较大。
3、公司黄金租赁业务的套保比例为100%,因而能够完全平抑租赁黄金所面
临的价格上涨风险,黄金远期合约与租入黄金规模相一致,不存在脱离初衷进行高风险期货投资的情形。
4、报告期内,公司铅、铜、金、银期货(或远期合约)净头寸为负时,净
头寸规模均未超过公司存货和在途采购商品的合计数量,净头寸为正时,净头寸规模均远远低于公司各年度的原材料采购规模,因而公司并没有通过套期保值业务对冲和平抑公司面临的所有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在自身业务规模范围内开展各类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净头寸规模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不存在脱离初衷进行高风险期货投资的情形。
7-1-18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5、公司衍生金融业务相关会计处理及财务列报情况,在重大方面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六
6.请申请人说明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其他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
业务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其他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定义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
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
(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
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
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
7-1-182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的投资金额)。
2、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规定,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二)报告期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报告期末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二、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
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会计科目列示如下:
科目账面价值(万元)财务性投资(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9070.67-
衍生金融资产55068.57-
其他应收款15578.64-
长期股权投资7117.6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926.11-
合计88761.660.00财务性投资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0.00%
净资产的比例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3年6月30日,公司为了对货币资金进行管理存入固定利率的大额存单,
使得公司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为9070.67万元。公司持有大额存单为了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产品利率为固定利率,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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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衍生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所持有的衍生金融资产全部为公司期末持有的商品期货合约、远期商品合约及延期交易,系由公司开展存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形成,目的是对冲公司部分库存商品、原材料及在产品的价格波动风险,符合公司业务特点,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并非以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为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铅、铜、金、银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效益的影响,符合公司业务特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空头头寸对冲公司相关存货或在途商品面临的市场价格下跌风险,通过多头头寸对冲公司原材料采购面临的市场价格上涨风险。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所形成的衍生金融资产/负债系为了进行风险管理,对冲现货价格波动风险,并非以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不属于收益波动较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因此,公司未将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根据金田股份(601609.SH)于 2023 年 1 月 14 日披露的《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其对于该类金融资产/负债也没有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具体描述如下:
“未指定为套期及非有效套期的期货合约、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和套期工具公允价值主要为公司期末持有的商品期货合约,系由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形成,目的是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符合公司业务特点,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并非以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根据已发行完毕的华菱钢铁(000932.SZ)于 2020 年 9 月 7 日披露的《相关问题的回复(修订稿)》,其对于该类金融资产/负债也没有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具体描述如下: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衍生金融资产347.60万元,主要系子公司开展的钢材、铁矿石套期保值业务。铁矿石是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钢材
7-1-18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是公司主要产品。通过开展钢材、铁矿石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风险,控制经营风险、改善盈利能力。公司上述套期保值业务与主营业务相关,并非为获取投资收益而开展,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根据恒邦股份(002237.SZ)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其对于该类金融资产/负债也没有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具体描述如下:
“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合约旨在主营产品的套期保值,有助于锁定产品交易价格,降低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密切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三)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押金及保证金16357.1619079.0012681.4218067.29
往来款581.841004.29863.873882.35
备用金129.21226.74173.48248.10
其他4036.184998.233674.693931.58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21104.3925308.2617393.4626129.32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期货保证金、单位往来款、备用金等,全部与生产经营相关,不存在拆借资金、委托贷款等情形,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四)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及投资时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被投资主体名称2023-6-30最近投资时点
1 SORBY HILLS 5584.89 2023 年 1 月
2阿鲁科尔沁旗龙钰矿业有限公司0.002005年6月
3济源市泰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转让)201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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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被投资主体名称2023-6-30最近投资时点
4济源市萃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532.782021年9月
合计7117.67《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
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
(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
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
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于对外股权投资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的论证分析如下:
1、SORBY HILLS 和阿鲁科尔沁旗龙钰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 SORBY HILLS 项目 25%权益,持有阿鲁科尔沁旗龙钰矿业有限公司25%股权,该两家公司主要从事铅锌矿采选业务,铅矿为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因而与公司铅冶炼业务密切相关,该两项投资属于为获取产业链上游原料和资源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因此,根据《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
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的规定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目前,SORBY HILLS 项目尚未投产,因此公司与其未发生交易;阿鲁科尔沁旗龙钰矿业有限公司由于近几年处于矿产勘探阶段,公司与其未发生交易,且由于该公司持续亏损,公司对该部分股权所确认的账面价值为0元。未来随着SORBY HILLS 项目和阿鲁科尔沁旗龙钰矿业有限公司的投产,发行人将可能采购该两家公司所生产的矿粉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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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济源市泰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持有济源市泰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0%股权,公司所持济源市泰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账面价值为4679.17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1.11%。该公司属于类金融企业,因此属于财务性投资。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转让子公司济源市泰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其所持济源市泰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0%股权全部转让给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1月25日,公司已经完成转让该小贷公司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
根据《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公司对济源市泰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初始投资发生于2009年,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其追加投资且无任何拟投入计划,本次董事会决议日(2022年5月10日)召开前6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公司对该小贷公司均未发生投资且无投资计划。
因此,在公司将该小贷公司转让前,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规模未将小贷公司规模进行扣除,符合《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
3、济源市萃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济源市萃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19日。公司自济源市萃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认缴其30%股权。萃聚环保主要致力于对有色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含重金属泥、渣、灰的无害化处置和深度回收利用、有色冶炼污酸污水
深度治理回用、有色冶炼烟气尘超低排放治理等相关工作的技术研究、集成开发和对外推广。目前,该公司正在建设有色金属行业污酸处理系统所产工业副产石膏的资源化利用项目,可对有色冶炼生产环节中产生的固废进行无害化处置和深
7-1-187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度回收利用,将有效解决有色冶炼企业固废堆存难题。公司对该公司的投资和合作将有利于公司环保治理水平的提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健康绿色发展,公司此项股权投资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属于有色冶炼企业环保治理方面的投资,属于获取上游技术和产品服务为目的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因此根据《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由于该公司相关项目建设尚未完成,2020年-2022年公司与其尚未发生交易。2023年1-6月,萃聚环保因其项目建设需要向公司子公司河南豫光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采购工艺设备安装工程服务和管网钢构制作安装工程服务,合计采购金额185.80万元(含税),相关工程正在建设服务过程中。
(五)其他权益工具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序
项目2023-6-30最近投资时点号
1河南豫光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21.092010年1月
2北京安泰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614.002010年12月
3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0.002017年1月
4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0.002004年12月
5陕西豫光城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0.002018年5月
6银泰盛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291.022016年8月
7 KIMBERLEY METALS LIMITED 已破产清算 2010 年 4 月
合计1926.11
1、河南豫光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河南豫光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其1%股权。该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进出口贸易业务,公司投资该公司已长达12年时间,其目的系为了在开展对外出口业务中,通过与其他方合作获取更多的出口渠道和客户资源,属于公司为拓展下游销售渠道为目的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以获得投资收益为目的,因此根据《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
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的规定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由于公司与其业务开展过程中相关业务发展
未取得预期效果,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与其未发生交易。
2、北京安泰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安泰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安泰科3.49%股权。安泰科主要为客户提供有色金属行业基础信息、商情发布和报价、企业宣传推广、研究咨询及会议展览等服务,在有色金属产业链中主要为有色金属企业提供相关技术和信息服务。发行人投资该公司长达10年以上时间,其目的系为了应对有色金属行业产品市场价格频繁波动,加强市场行情信息获取能力,从而有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决策,属于公司为获取上游技术信息服务为目的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因此根据《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020年,公司向安泰科采购相关产品及服务发生的采购支出为13万元,其
他期间未发生交易。
3、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
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其主营业务为铅冶炼。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间接持有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7.43%股权,由于该公司长期亏损使得公司所持有该公司股权账面价值为0元。
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其主营业务为铅冶炼。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持有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6.49%股权,由于该公司长期亏损使得公司所持有该公司股权账面价值为0元。
该两家公司的主营业务均为铅冶炼。公司投资于该两家公司系为了拓展公司业务地域范围,在青海、内蒙古等地与其他方合作,提升公司在青海、内蒙古等地的知名度、影响力和区域覆盖,从而拓展公司获取客户资源的渠道,不以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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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为目的,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因此根据《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陕西豫光城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豫光城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其主营业务为废铅蓄电池回收。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陕西豫光城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公司投资陕西豫光城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响应国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相关政策,在陕西区域建设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体系建设,加强公司原料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公司铅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公司投资该公司有利于开展陕西当地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业务,公司对此投资属于获取上游原料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因此根据《
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022年和2023年1-6月,随着陕西豫光城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业务的开展,
公司向其采购废蓄电池金额为132.11万元(含税)和14.38万元(含税)。
5、银泰盛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银泰盛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系公司与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设立。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银泰盛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40%股权。银泰盛鸿定位为以金融工具为载体的综合型贸易服务商,致力于和矿山企业、冶炼厂、生产加工企业建立联系,建立基于贸易、现代物流与仓储、金融、期货的资源整合,将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融为一体的业务模式,为客户与合作伙伴提供购销渠道、风险管理、贸易融资、供应链金融等服务。公司投资该公司主要目的是通过供应链管理,进一步丰富获取原材料和销售客户的渠道资源,公司对此投资属于为丰富有色金属产业链上下游中原材料和销售客户渠道资源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因此根据《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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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由于该公司业务开展未达预期效果,公司于2019年向银泰盛鸿销售铅锭实现销售收入794.95万元,此后未发生交易。
6、KIMBERLEY METALS LIMITED
公司通过设立豫光(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境外矿山投资。2010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与澳大利亚KIMBERLEY METALS LIMITED 签署〈合作协议书〉的议案》。公司认购澳大利亚 KIMBERLEY METALS LIMITED 增发后所发行全部股票的 15%,并以 500万澳元获得 KBL 在西澳库纳纳拉地区 SORBY HILLS 铅银锌矿山项目 25%的权益。公司投资于 KIMBERLEY METALS LIMITED 系为了取得其拥有的 SORBYHILLS 铅银锌矿山项目权益,系公司为了取得 SORBY HILLS 矿山项目 25%的权益份额,取得上游原材料为目的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因此根据《第九
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KIMBERLEY METALS LIMITED 已经破产清算,公司累计损失3155.63万元。
综上,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了公司的公告文件、定期报告、相关科目明细、投资协议等资料,对公司的财务性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
2、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财务性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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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及报告期末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
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2、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持有财务性投资,公司不存在最近一期
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问题七7.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本次发行及公开募集文件是否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规定。
回复: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中与本次发行及公开募集文件相关的条款是否涉及本条款具体内容次发行及公开募集文件
为了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第一条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否定本办法。
可转债在证券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转让、信息披露、转股、赎回与回售等相关活动,适用
第二条本办法。否
本办法所称可转债,是指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本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
证券交易场所应当根据可转债的风险和特点,完善交易规则,防范和抑制过度
第三条否投机。
进行可转债程序化交易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不得影响证券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
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不得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转让。
第四条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的,所转换股票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否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证券交易场所应当根据可转债的特点及正股所属板块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制
第五条定相应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则。证券公司应当充分了解客户,对客户是否符否
合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进行核查和评估,不得接受不符合适当性要求的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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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本条款具体内容次发行及公开募集文件
户参与可转债交易。证券公司应当引导客户理性、规范地参与可转债交易。
证券交易场所应当加强对可转债的风险监测,建立跨正股与可转债的监测机制,并根据可转债的特点制定针对性的监测指标。可转债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时,证
第六条否
券交易场所可以根据业务规则要求发行人进行核查、披露异常波动公告,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也可以根据业务规则采取临时停牌等处置措施。
发生可能对可转债的交易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发行人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场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
(一)《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
(二)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3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第七条否修正转股价格;
(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触发,发行人决定赎回或者不赎回;
(四)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票总额的百分之十;
(五)未转换的可转债总额少于三千万元;
(六)可转债担保人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情况;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
第八条司根据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是
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人股东。
第九条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应当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
第九条第
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是一款正。
第九条第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应当不低于认购邀请书发出前二十否
二款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且不得向下修正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发行可转债后,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的,应当同时调整转股价格。
上市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应当同时约定:
第十条是
(一)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须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持有发行人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前项通过修正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
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赎回条款,规定发行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赎回尚未转股的可转债。
第十一条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回售条款,规定可转债持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是
将所持可转债回售给发行人。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发行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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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本条款具体内容次发行及公开募集文件
发行人在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或者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修正时,应当遵守诚
第十二条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误导投资者或者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荐人应当在持否续督导期内对上述行为予以监督。
在可转债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持续关注赎回条件是否满足,预计可能满足赎
第十三条否
回条件的,应当在赎回条件满足五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发行人应当在赎回条件满足后及时披露,明确说明是否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的,应当披露赎回公告,明确赎回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容,并在赎回期结束后披露赎回结果公告。发行人决定不行使赎回权的,在证券交
第十四条易场所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再次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决定行使或者不行使赎回权否的,还应当充分披露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上述主体应当予以配合。
发行人应当在回售条件满足后披露回售公告,明确回售的期间、程序、价格等
第十五条否内容,并在回售期结束后披露回售结果公告。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人应当为可转债持有人聘请受托管理人,并
第十六条
订立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是
第一款书中约定可转债受托管理事项。
第十六条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可转否
第二款债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应当公平、合理。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应当明确可转债持有人通过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行
第十七条使权利的范围,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决策机制和其他重要事项。是可转债持有人会议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可转债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及时召集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在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可转债
第十八条是
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
第十九条是
式以及可转债发生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当事人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监管措施;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证第二十条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否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可转债的发行活动,适用中国证监会有关发行的相关规定。在并购重组活动中
第二十一
发行的可转债适用本办法,其重组报告书、财务顾问适用本办法关于募集说明否条
书、保荐人的要求;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对于本办法施行日以前已经核准注册发行或者尚未核准注册但发行申请已被受否
条理的可转债,其募集说明书、重组报告书的内容要求按照本办法施行日以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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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本条款具体内容次发行及公开募集文件规则执行
第二十三本办法自2021年1月31日起施行否条
二、是否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规定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律师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逐条查阅,并对涉及本次发行及公开募集文件相关的条款与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了逐项比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本次发行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人股东。”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限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因此,本次发行及公开募集文件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应当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具体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因此,本次发行及公开募集文件符合
7-1-195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可转债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的募集文件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发行可转债后,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的,应当同时调整转股价格。
上市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应当同时约定:
(一)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须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持有发行人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前项通过修正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司对于转股价格调整、转股价格修正相关事项约定如下:
1、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了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7-1-196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2、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了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并同时约定:
(1)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须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持有发行人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2)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前项通过修正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
综上,本次发行及公开募集文件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的募集文件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赎回条款,规定发行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赎回尚未转股的可转债。
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回售条款,规定可转债持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可转债回售给发行人。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发行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司对于赎回条款、回售条款相关事项约定如下:
1、赎回条款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了赎回条款,规定了发行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
7-1-197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和价格赎回尚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回售条款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了回售条款,规定债券持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债券回售给上市公司,并同时约定“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实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综上,本次发行及公开募集文件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五)本次发行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人应当为可转债持有人聘请受托管理人,并订立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可转债受托管理事项。”发行人已与华英证券签署了《受托管理协议》,聘任华英证券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华英证券的监督。华英证券接受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委托,行使受托管理职责。任何债券持有人一经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者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次可转债,即视为同意华英证券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且视为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约定,并受该协议之约束。因此,本次发行及公开募集文件符合《可转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六)本次发行的募集文件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的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应当公平、合理。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应当明确可转债持有人通过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决策机制和其他重要事项。可转债持有人会议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可转债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7-1-198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及时召集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在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可转债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该《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公平、合理,明确了可转债持有人通过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决策机制和其他重要事项。
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发
行人为本次可转债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了应当及时召集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的情形。在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可转债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综上,本次发行及公开募集文件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的规定。
(七)本次发行的募集文件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以及可转债发生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之“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之“(六)违约事项及争议解决机制”中约定了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违约责
任及其承担方式以及可转债发生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符合《可转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及公开募集文件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规定。
7-1-199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问题八
8.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最近36个月受到的金额在1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包括相关行政处罚的具体事由、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其理由,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2)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管最近36个月是否受到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12个
月是否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管是否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最近36个月受到的金额在1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包括相关行
政处罚的具体事由、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其理由,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受到金额在1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共有1笔,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并经《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4.23”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同意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通过召开事故总结会、安全教育培训会、安全隐患排查等方式完成了整改。公司已按期缴纳罚款。
根据济源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安监罚[2020]1号),该事故认定为“一般违法行为”。因此,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或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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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管最近36个月是否受到过证监会行政处
罚或最近12个月是否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管是否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经核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未受到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未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律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济源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安监罚[2020]1号)文件以及《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4.23”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2、查阅发行人关于“4.23”事故的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安全培训总结
报告等整改资料;
3、查阅发行人行政处罚缴款凭证;
4、查阅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所属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
5、查阅济源市公安局济水派出所出具的关于发行人董事、监高、高级管理
人员《无犯罪证明》;
6、查阅发行人最近36个月内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7、查询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上海交易所网站。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
1、最近36个月,发行人无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了
1起金额在1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该事项为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已整改完毕。该项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或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符
7-1-20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2、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未受到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未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发行人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问题九
9.根据申报文件,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管,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是,在本次可转债认购前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已发行可转债的计划或者安排,若无,请出具承诺并披露。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管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总数(股)
1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9.61%322799737
2济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89%75152132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份董事会成员构成
1赵金刚董事长男1968年
2任文艺副董事长男1967年
3李新战董事男1971年
4陈荣良董事男1982年
5张安邦董事男1968年
6孔祥征董事男1967年
7吕文栋独立董事男1967年
8郑远民独立董事男1966年
7-1-202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序号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份
9郑登津独立董事男1990年
监事会成员构成
1李文利监事会主席女1968年
2陈伟杰监事男1987年
3孙兴雷监事男1975年
4李向前职工代表监事男1972年
5姜彦林职工代表监事男1971年
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1李新战总经理男1971年
2苗红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男1966年
3王拥军副总经理男1969年
4翟居付副总经理男1969年
5商保中采购总监男1963年
6李晓东销售总监男1974年
7李卫锋总工程师男1965年
8李慧玲董事会秘书女1974年
注: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李文利、商保中于2024年1月离职。
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张小国先生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董事职务。经公司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安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一致。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杨安国先生因到达法
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经公司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董事任职条件和选聘程序审核,同意选举赵金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期限一致。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
7-1-20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上述主体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是,在本次可转债认购前后
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已发行可转债的计划或者安排,若无,请出具承诺并披露
(一)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自上市以来,未发行可转债。
1、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参与本次认购,承诺内容具体如下:
“1、本公司将按可转债发行首日直接持有豫光金铅的股份比例,同比例认购本次可转债。
2、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前6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减持豫光金铅股票的情形。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亦不存在减持豫光金铅股票的计划或安排。
3、若本公司成功认购豫光金铅本次可转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交易的相关规定,自本公司认购本次可转债之日起前6个月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6个内,本公司不实施减持豫光金铅股份或可转债的行为或有其它相关计划、安排。
4、本公司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公司违反
上述承诺,本公司因此所得收益全部归豫光金铅所有,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若给豫光金铅和其它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济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济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视情况参与本次认购,并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7-1-20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1、本公司尚未确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后期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
2、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前6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减持豫光金铅股票的情形。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亦不存在减持豫光金铅股票的计划或安排。
3、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6个月内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公司将不参
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4、若本公司成功认购豫光金铅本次可转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交易的相关规定,自本公司认购本次可转债之日起前6个月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6个内,本公司不实施减持豫光金铅股份或可转债的行为或有其它相关计划、安排。
5、本公司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公司违反
上述承诺,本公司因此所得收益全部归豫光金铅所有,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若给豫光金铅和其它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票,并承诺不参与本次认购:“本人承诺不参与认购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认购的承诺情况,已在《募集说明》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五、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披露,内容如下: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参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认购”。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律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7-1-205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1、查阅中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名册》(截至2023年8月31)
以及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2、查阅5%以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相关承诺函;
3、查阅本反馈回复之日前6个月内发行人公开披露的文件;
4、查阅《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
1、发行人控股股东豫光集团承诺同比例认购本次可转债。在本次可转债认
购前后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况或安排;
2、除控股股东外,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为济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已
出具相关承诺: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6个月内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公司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若本公司成功认购豫光金铅本次可转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交易的相关规定,自本公司认购本次可转债之日起前6个月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6个内,本公司不实施减持豫光金铅股份或可转债的行为或有其它相关计划、安排;
3、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人员未持有发行人股票且承诺不参与本次认购,并已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
问题十
10.根据申请材料:(1)公司控股股东豫光集团拟引入投资者以增资方式进行混改,其于2021年12月28日在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正式披露其增资信息公告进行挂牌交易,公开征集投资者。若本次混改完成,济源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豫光集团的股权比例将由100%变更为43.5%,可能将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2)豫光集团持有公司29.61%股份,且其股份存在质押情形。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相关增资和挂牌交易的背景和进展情况,对本次可转债申请的影响;(2)结合股权质押的原因及合理性、质押资金具体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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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股价变动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较大的平仓风险,是否可能影响控制权稳定。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相关增资和挂牌交易的背景和进展情况,对本次可转债申请的影响
(一)相关增资和挂牌交易的背景和进展情况2015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要求对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随着国资国企业改革的政策体系逐步形成,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国务院国资委多次明确要求“全面推进国企业改革 1+N 文件落地见效”、“深入推进综合性改革,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实质性突破”、“提升国资国企改革综合成效”。
近年来,中央第三批和第四批混改试点、区域性国资国企业综合改革试点、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科改示范行动”相继启动实施。河南省内已启动、推进和完成多家国企混改工作。
豫光集团所处行业为完全竞争领域,市场竞争激烈,引入投资者,是济源示范区充分竞争领域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步伐的重要探索,符合国资国企改革的精神。
根据《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相关内容:“豫光集团本次将新增注册资本56492.46127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由目前的
43494.19584万元人民币增加至99986.65711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由新增投资方认购,新增投资方占增资企业增资后的股权比例为56.50%”,本次增资完成后,济源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豫光集团的股权比例将由100%变更为
43.50%。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方案》业已取得济源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等主管部门批复,并按照《企业国
7-1-207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挂牌征求意向性投资者。
2021年12月27日,济源国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就豫光集团进场挂牌交易事
项出具了济资运[2021]46号批复。豫光集团于2021年12月28日~2022年4月
25日期间,进行了第1次信息公示。第1次信息公示到期后,豫光集团进行了
第2次信息公示,挂牌信息发布期间为2022年5月23日~2022年11月28日(包括延长时间)。
截至2023年9月14日前,共有1家意向投资方河南裕金高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交了申请材料,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目前,该投资方与豫光集团及其现股东就《增资协议》相关内容进行充分协商谈判,尚未签署《增资协议》。
2023年9月14日,公司发布公告收到豫光集团通知:决定依法依规终结本
次豫光集团增资项目交易事宜。相关增资和挂牌交易事项已终止。
(二)对本次可转债申请的影响
若本次混改完成,济源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豫光集团的股权比例将由
100%变更为43.5%,将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再融资时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属于发行条件规范的内容。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可能会给本次公开发行带来不确定性。为消除该不确定性,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济源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豫光集团进行混改不影响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的说明》:“…支持豫光股份借助证券市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将要求拟引入的投资者同意并认可豫光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全部相关工作,全力支持豫光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因此,若发生实际控制人变化,不构成本次可转债申请的障碍。
7-1-208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三)对上市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1、豫光集团本次混改方案的目的
根据《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方案》,豫光集团本次混改的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部署及要求,通过引入合适投资者,激发公司的市场活力,做强、做大、做优国有资本,实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效率提升,进一步促进公司发展壮大。因此,豫光集团本次混改的目的并非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从而对豫光集团及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活动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2、豫光集团本次混改的原则和底线
根据《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方案》,豫光集团本次混改的底线之一为“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做大做强企业主业,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豫光集团本次混改将“做大做强企业主业,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作为本次进行混改的原则和底线予以明确,从而对于豫光集团及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保障管理团队的稳定措施
根据《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方案》,意向投资方应当承诺:“保持豫光集团现有管理团队的稳定,保持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队伍稳定,相关稳定措施应在《增资协议》中作具体约定。”因此,豫光集团作为豫光金铅的控股股东,豫光集团的管理团队稳定将有利于保障发行人未来日常经营管理决策连续性和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企业员工的稳定措施
根据《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方案》,意向投资方应当承诺:“(1)混改后的企业应当承接豫光集团所有在册员工……(2)……在企业完成改制的三年内,除因违反企业制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外,企业不制定裁员计划,不大规模裁员”。因此,豫光集团本次混改约定的企业员工稳定措施有利于保障豫光集团及公司的健康持续稳定经营,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
7-1-209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大不利影响。
5、意向投资方的股权转让限制
根据《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方案》,意向投资方应当承诺:“关于股权持有时间,意向投资方需签订协议,约定5年之内不得将所持有豫光集团股权对外转让。”因此,本次混改完成后,意向投资方在5年内不得对外转让,避免股权频繁变动规避本次增资扩股方案的相关要求,从而对于豫光集团及公司在未来5年内保持按照现有增资方案所约定的相关约定持续稳定经营,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其他措施
除上述措施外,《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方案》要求意向投资者承诺:“(1)豫光集团、豫光金铅、豫光锌业注册地在济源市不变。(2)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转移豫光集团及豫光集团在济源的利润和税收。(3)豫光集团总部及上市公司资产不离开济源,支持豫光集团及济源地区经济发展。(4)保持豫光集团现有管理团队的稳定,保持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队伍稳定。(5)增资后保持豫光集团财务管理和核算的独立性…”等。上述要求能够保障豫光集团及公司在现有生产经营场所连续稳定经营和日常经营活动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豫光集团本次混改的增资扩股方案相关要求能够保障豫光集团及公司的经营战略与管理团队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豫光集团本次混改的增资扩股已经终止。
二、结合股权质押的原因及合理性、质押资金具体用途、约定的质权实现情
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股价变动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较大的平仓风险,是否可能影响控制权稳定
(一)股权质押的原因及合理性、质押资金具体用途
截至2023年6月末,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322799737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29.61%。豫光集团已合计质押公司100000000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0.98%,占公司总股本的9.17%,具体情况如下:
7-1-210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质押权人融资金额(亿元)质押到期日预警比例平仓比例国泰君安证券股
22023年10月20日180%160%
份有限公司
上述股份质押的主要原因系豫光集团为满足自身资金需求,同时希望通过股权质押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寻求多元化资金支持业务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并非以股票转让或控制权转让为目的,具有商业合理性。
(二)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豫光集团(甲方)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中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况如下:
项目具体条款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甲方违约时,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处
质权实现的条件置相应质押标的证券并优先受偿,亦有权要求甲方筹措资金立即购回交易并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债务追偿。
第四十九条规定:甲方违约后,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维护
乙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交易系统进行违约处置;
(二)通过质押证券处置过户进行违约处置;
质权实现的方式(三)协议转让质押标的证券;
(四)要求甲方筹措资金立即购回交易并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债务追偿;
(五)要求甲方提供担保等其他增信措施;
(六)通过仲裁、诉讼、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或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等其他方式维护乙方权利。
发生下列情形的,甲方未按约定提前购回的,视为甲方违约:
(一)交易风险事件
1、甲方交易履约保障比例连续四个交易日低于警戒比例的。该情
形一旦发生,即使后续甲方交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超过警戒比例,乙方仍有权要求甲方提前购回全部或部分交易。
2、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利息,且甲乙双方未就延期支付利息达成一致的。
约定质权实现的3、甲方持股质押比例(指甲方作为出质人出质的标的证券数量占主要情形甲方持有的全部标的证券数量的比例)超过约定比例的。
4、在待购回期间内,甲方、甲方一致行动人、标的证券发生减持限制或新增减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或其一致行动人新任或离任标的证券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甲方成为标的证券上
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或大股东一致行动人;甲方及/或其一致
行动人作出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份计划、不减持股份、减持价格限制等股份卖出限制的承诺或者行为),无论该等变化是甲方主动作出还是被动导致。乙方对该等发生或新增减持限制情形书面同意的除外。
7-1-21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项目具体条款的主要内容
5、在待购回期间内,标的证券从无限售条件股份变为有限售条件股份,或有限售条件股份延长了限售期或新增其他限售条件的,无论该等变化是甲方主动作出还是被动导致。乙方对该等变化书面同意的除外。
6、标的证券为有限售条件股份的,甲方或其一致行动人未按照法
律法规、交易所、上市公司或乙方的要求,及时履行包括但不限于缴纳相关税款等义务,当解除限售条件满足时,甲方未能排除有关限售条件解除的障碍,未及时要求上市公司办理相应质押标的证券的解除限售手续。
7、标的证券为深交所证券的,待购回期间,甲方或其一致行动人
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对外转出或使用其承诺托管在乙方交易席位的可转让额度导致全部或部分标的证券的股份状态变更为不可卖出的;标
的证券为上交所证券的,因甲方或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导致全部或部分标的证券的股份状态变更为不可卖出的。
8、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未通过中国结算派发的股东权益
以及采用场外现金分红或收益结转份额分红的,乙方要求甲方一并予以质押或提供担保,但甲方未能按期履行的。
9、甲方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对融入资金进行使用或未提供融
资用途证明文件的。
10、甲方违背本协议约定的相关通知义务的。
11、因甲方或其一致行动人未完成对标的证券上市公司或任何第三
方业绩承诺而需要进行业绩补偿的。
(二)融资人风险事件
l、甲方或其配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一控制主体、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甲方作为担保方(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等或其他具有担保作用的措施)所担保的主体发生以下情
形之一的:
(1)申请交易资格,签署本协议、《交易协议书》、补充协议(如有)、承诺函(如有)、其他协议文本或业务往来中提供的任何信息、陈述、保证、承诺以及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资信证明、资产证明材料)存在虚假成分、隐瞒或遗漏的。
(2)违反与乙方签署或向乙方提交的本协议、《交易协议书》、补
充协议(如有)、承诺函(如有)、其他协议文本等书面文件项下的债
务、义务、责任的履行或陈述、声明、保证、义务和承诺事项。
(3)待有的标的证券、证券账户、资金账户、银行账户、房产、股权或其他资产、账户被有权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标记或者采取
强制执行、账户限制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扣划、禁止交易、禁止转出)的。
(4)存在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企业、被限制消费人员、被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认定为违法违规失信主体等情形之一的。
(5)在与乙方或其关联方的其他业务中发生违约或被要求提前偿还债务的。
7-1-212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项目具体条款的主要内容
(6)初始交易完成后发生民间借贷行为的(指向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直接进行的资金融通,向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进行的借贷除外,下同)。
(7)初始交易完成后发生其他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借款、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融资融券、融资租赁、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收益互换、各种债券、各种票据等)逾期、违约或被要求提前偿还的情形的。
(8)存在乙方认为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还款能力的重大资产处置、免除他人债务;发生出售、转移、转让、赠与、质押或抵押资产等情形之一的。
(9)发生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履约能力的纠纷、立案调查、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2、甲方为机构投资者时,除适用前述交易风险事件、融资人风险事件外,甲方或其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同一控制主体、甲方作为担保方(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等或其他具有担保作用的措施)所担保的主体发生如下情形
之一的:
(1)初始交易完成后,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高于70%且较上一期同比增加超过30%(如:上一期资产负债率为50%,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85%)。
(2)初始交易完成后,未经乙方同意,新增对外担保(指为他人提供的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留置以及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方式等)致使担保累计金额超过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净资产的50%。
(3)初始交易完成后,信用评级公司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或相关债券评级下调或评级展望下调。
(4)变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之一的。
(5)分立、合并、清算、重组、被撤销、申请破产或被申请破产、解散、停业、歇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6)离异或发生离婚诉讼、重大疾病、重大事故、失联、被采取
强制措施、监禁或羁押的、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甲方为个人投资者时,除适用前述交易风险事件、融资人风险事件外,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
离异或离婚诉讼纠纷、重大疾病、重大事故、失联、被采取强制措
施、监禁或羁押的、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其他可能对甲方履约能力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或甲方还款意愿
出现问题的情形。
(三)标的证券风险事项
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上市公司发生如下情形之一,但尚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
1、初始交易完成后,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较上一期资产负债率上升并高于70%的。(如:上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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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具体条款的主要内容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为75%)。
2、初始交易完成后,新增对外担保(指上市公司对他人的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留置以及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方式等)致使担
保累计金额超过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净资产的50%的。
3、初始交易完成后,发生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
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情形的。
4、初始交易完成后,发生民间借贷行为的。
5、存在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企业、被限制消费人员、被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认定为违法违规失信主体等情形之一的。
6、初始交易完成后,发生其他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借款、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融资融券、融资租赁、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收益互换、各种债券、各种票据等)逾期、违约或被要求提前偿还的情形的。
7、未履行公开承诺。
8、信用评级公司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或相关债券评级下调或评级展望下调。
9、待购回期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包括追溯重述后)披露的年
度报告或临时公告出现如下任一情形的:
(1)净利润(指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包括少数股东损益金额,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为负值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同比下降超过50%;
(2)营业收入低于2亿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3)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4)会计师未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出具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0、初始交易完成后,发生如下任一情形的:
(1)连续5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5元人民币/股;
(2)连续5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市值均低于10亿元人民币;
(3)连续5个交易日股东人数均少于2000人;
(4)连续20个交易日的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
(5)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6)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7)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
(8)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
(9)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
(10)收到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
11、资产收购或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的。
12、标的证券上市公司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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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具体条款的主要内容
(1)发生重大纠纷、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2)被监管机构、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立案稽查及/或立案调查;
(3)被行政机关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
业、暂扣许可证、暂扣执照、暂扣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4)标的证券上市公司及子公司证券账户、资金账户、银行账户、房产、股权或其他资产或账户被有权机关司法查封、扣押、冻结、标记或者采取强制执行、账户限制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扣划、禁止交易、禁止转出)的;
(5)发生影响标的证券价值的其他重大事件。
13、标的证券上市公司发生权证发行、债转股、公司缩股、公司分
立、合并、要约收购、重组等。
14、其他不利于标的证券上市公司业务发展、资本结构及财产状况的事件。
双方对本条约定的事项有特殊承诺或约定的,以特殊承诺或约定为准。发生本条情形的,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提前购回全部或部分交易外,亦有权单方调整甲方购回利率。
此外,甲乙双方确认,本条系乙方在特定事项发生时享有的权利,不构成乙方的义务。乙方未行使该等权利不视为乙方违约或弃权,该等行为不妨碍乙方进一步行使本协议约定的一切相关权利。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之日,未发生质权人按上述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要求豫光集团购回全部或部分股份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项目
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总资产2508512.412347300.712109033.83
净资产530426.40520779.72473688.77
营业收入4644768.304283223.603022705.62
净利润42616.8950922.3541927.34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120149.0589106.89166220.25
注:数据系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所殊普通合伙)审计。
7-1-215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从上表可知,豫光集团近3年的总资产分别约为211亿元、235亿元、251亿元,净资产分别约为47亿元、52亿元、53亿元。营业收入分别约为302亿元、
428亿元、464亿元,净利润分别约为4.2亿元、5.1亿元、4.3亿元。经营性现
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62亿元、8.91亿元、1.2亿元。
从财务数据来看,豫光集团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持续增长,经营状况良好。
质押融资额占豫光集团2022年末净资产比例为3.77%,占比较小。近两年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均能覆盖其融资额。
豫光集团除持有公司股权外,还拥有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甘洛县尔呷地吉铅锌矿业有限公司、济源市新纪元矿业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等多家股权投资。豫光集团可通过自有资金、资产处置变现、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进行资金筹措,具有较强的债务清偿能力。
同时,豫光集团所持有的未质押股份市值形成了一定的安全垫。截至2023年8月末,豫光集团持有公司222799737股未质押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9.02%。以2023年8月31日的公司收盘价7.16元/股计算,市值约为15.95亿元,未质押股份市值形成了一定的安全垫。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共计34560.69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37910.34万元的91.16%。豫光集团可从公司处持续获取现金分红。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披露了《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在公司持续盈利的情况下,预期豫光集团从公司处可获取得持续的分红收益。
(四)股价变动情况
自2022年始,公司股价走势情况如下图所示:
7-1-216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3年8月2日,公司股价达到今年最高点的8.37元/股。2022年4月27日,公司股价下行至最低点的4.33元/股。其后,公司股价持续向上攀升。公司股价的上升,将进一步降低豫光集团股权质押被处置的风险。
综上所述,公司控股股东豫光集团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债务清偿能力,不存较大的平仓风险,不存在因平仓风险而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律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询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查阅豫光集团混改相关披露的信息;
2、查阅《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制经济的意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国企混改相关法律法规;
3、查阅济源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豫光集团进行混改不影响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的说明》、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及
济源国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混改的批复或会议纪要、河南中原产权交易
有限公司出具的《终结决定书》、《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终结公司增资项目的通知》;
4、查阅发行人《公司章程》、“三会文件”、披露的混改相关公告;
5、查阅豫光集团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6、查阅发行人自2022年以来的股票价格走势;
7、查阅中登公司出具的《受限股份名单》(截至2023.8.31);
8、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等网站;
9、查阅豫光集团近三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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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
1、豫光集团混改是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国务院国资委推进国企改革的背景下,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挂牌交易。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相关增资和挂牌交易事项已终止,对本次可转债申请的影响已消除。
2、豫光集团股权质押的资金主要用于满足自身资金需求,其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清偿能力,不存在较大的平仓风险,不会因平仓风险而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
问题十一
11.根据申请材料,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铅、铜冶炼,产出电解铅和阴极铜,
同时对黄金、白银、锌、硫酸等有价金属和有价元素进行综合回收。豫光集团控制的公司中部分业务范围包含矿产品销售、铅加工销售等。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控股股东和实控人控制的企业及其实际经营业务,是否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情况,是否构成同业竞争及相应解决情况,本次募投实施后是否新增同业竞争;(2)已做出的关于避免或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情
况及是否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四)项规定情形;(3)申请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是否具备日常经营及本次募投所需的资质许可,是否在有效期内。
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7-1-218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一、控股股东和实控人控制的企业及其实际经营业务,是否存在相同或相似
业务情况,是否构成同业竞争及相应解决情况,本次募投实施后是否新增同业竞争
(一)控股股东和实控人控制的企业及其实际经营业务,是否存在相同或
相似业务情况,是否构成同业竞争及相应解决情况
1、实际控制人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其直接投资的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业务范围济源国有资
资本管理、股权投资、企业资产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基础设施建设
1本运营有限
与经营;建材批发、零售(不含石子、沙);房屋出租与维护。
公司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旅游业务;河道采砂;保税物流中心经营;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济源投资集
2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
团有限公司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环境保护监测;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养老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
济源市文化文化旅游项目的开发;旅游和文化产品的开发;旅游服务设施的开发
3旅游投资集
与经营;旅游地产的开发及旅游融资;文化产业园的经营管理。
团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农济源新愚公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农村民间工艺及制
4城乡发展有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限公司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建设工程施工。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以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第17号》的要求,对同业竞争的判断原则:同业是指竞争方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国资局控制的其它企业主要从事水利、农业、城建、旅游等方面的投资、经营,均不涉足铅、铜冶炼行业,不存在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不构成同业竞争。
2022年10月14日,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国资局出具了《声明及承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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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其目前投资的企业与公司之前不存在同业竞争,亦承诺在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情况。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四)项“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4条:“上市公司与本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所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该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的规定,公司与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国资局控制的其它企业之间不存在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交叉任职情况,故而公司与之不构成关联方。由此,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国资局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公司与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国资局控制的其它企业在财务决策和经营管理上皆独立进行,不会因同受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国资局实际控制而损害公司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它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2、控股股东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实际经营的业务为投资控股管理及有色金属贸易。
除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外,豫光集团控制的其它企业经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业务范围判断标准
1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锌冶炼及副产品说明2
2济源市新纪元矿业有限公司矿山的勘探与投资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3济源市五龙口温泉度假有限公司餐饮、住宿、游泳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铅锌矿探矿、采矿、洗
4甘洛县尔呷地吉铅锌矿业有限公司说明1
选、销售铝型材及铝制品销售;
5济源奔月铝业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铝型材及铝制品生产加
6济源鑫光铝业有限公司工销售;铝合金门窗制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作安装
7济源豫光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8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锌冶炼及副产品说明2
铅锌矿产资源开采,选
9甘肃洛坝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说明1矿;金属矿石销售
7-1-220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序号名称业务范围判断标准
10徽县星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及投资管理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11云浮星辰矿业有限公司铅锌矿、铜矿资源开采说明1
铅、锌、银矿开采、加
12甘肃中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说明1
工、销售
香精、香料、植物提取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植物生化有限公
13物生产、销售、房地产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司开发经营
14甘肃宝徽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15两当西山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林木林苗培育和销售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经济林、用材林种植、
16甘肃金普香银杏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加工、销售
17徽县福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清洁服务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18徽县金源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住宿,会议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19济源市锦华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20济源豫光防腐安装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21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热镀锌产品加工、制造、
22河南豫光热镀锌有限公司说明2
销售
23济源市豫光冶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矿产品销售;有色金属、
24河南豫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贵金属、化工原料、化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工产品销售
金属材料、矿产品、机
25豫光(成都)科技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电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
26豫光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供应链管理服务;非居
27成都豫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有色金属、稀有金属、
28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贵金属、化工原料、化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工产品、矿产品销售
29江西省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属矿石销售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锌合金材料的研发、生
30济源中豫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说明2
产、销售及深加工
金属矿石,金属材料销
31豫光(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硝酸银材料的制造、销
32济源市佰银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33腾冲县恒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铅锌矿石的采选与销售说明1
34陇南洛坝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商贸流通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7-1-22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序号名称业务范围判断标准选矿;金属矿石销售;
35陇南海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产品不同国内贸易代理。
农产品的生产、销售、
36甘肃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加工、运输、贮藏及其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他相关服务
37腾冲县佳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石洗选说明1
38甘洛尔呷地吉贸易有限公司商品贸易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39上海豫锌实业有限公司商品贸易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作为豫光集团的控股股东济源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股权类投资与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建材贸易,其控制的其它企业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主营业务判断标准
1济源市沁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物业服务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2济源市民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养老机构投资、建设与管理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济源市济水苑物业管理有限公
3物业管理;物业服务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济源市迎宾楼后勤服务有限公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会议
4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司服务;房屋租赁服务济源市贵宾楼后勤服务有限公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会议
5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司服务
百货、办公用品、文体用品
6济源一中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销售测绘相关服务;工程造价咨
7济源北斗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询与管理会议服务;餐饮管理;文教
8济源黄河绿洲实业有限公司咨询与服务;旅游开发项目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策划咨询;
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城市济源市清源后勤综合管理有限
9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物业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公司管理与服务;
职业中介服务;劳务派遣;
济源市润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
10建筑劳务分包;建筑劳务外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公司包
11济源市开源物业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会议
12济源市明法实业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服务
13济源市煤气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运营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济源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
14城乡规划编制服务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15济源纳米产业园有限公司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服务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7-1-222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序号名称主营业务判断标准
16河南国信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安保服务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河南华豫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物业、园区、会议管理与服
17所属行业、产品不同司务;建材贸易
18河南再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研发与销售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19济源市粮业有限公司粮食收购与供应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河南金泓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
20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21济源市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济源市城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建筑工程施工;工程技术与
22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公司设计服务
普通公路、桥梁、隧道的设
23济源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计、监理、施工济源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
24水资源开发利用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公司
25河南迈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所属行业、产品不同
说明1:
上表中,共有6家企业所经营业务中涉及了铅矿或铜矿的勘探、开采、加工与销售中的至少一项,其行业分类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主营业务行业分类
1甘洛县尔呷地吉铅锌矿业有限公司铅锌矿探矿、采矿、洗选、销售
铅锌矿产资源开采,选矿;金属
2甘肃洛坝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矿石销售
3 云浮星辰矿业有限公司 铅锌矿、铜矿资源开采 B 09 有色金
属矿采选业
4甘肃中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铅、锌、银矿开采、加工、销售
5腾冲县恒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铅锌矿石的采选与销售
6腾冲县佳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铅矿、锌矿的洗选
C 32 有色金本公司铅矿与铜矿的冶炼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注:“行业分类”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年修订版)确定。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以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第17号》的要求,对同业竞争的判断原则:同业是指竞争方从事与发行人主营
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公司主营业务为铅矿与铜矿的冶炼,与上述6家企业所属行业为上、下游关系,因而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7-1-22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说明2:
上表中,共有 4 家企业行业分类为“C3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或者产品中存在与公司销售存在类似产品的情况,其行业细分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主营业务行业分类
1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锌冶炼及副产品 C3212 铅锌冶炼
2 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锌冶炼及副产品 C3212 铅锌冶炼
C3360 金属表面处
3河南豫光热镀锌有限公司热镀锌产品加工、制造、销售
理及热处理加工
济源中豫金属新材料有限公 锌合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 C3240 有色金属合
4
司售及深加工金制造
本公司 铅矿与铜矿的冶炼 C3212 铅锌冶炼
注:热镀锌也叫热浸锌或热浸镀锌,是将除锈后的钢件浸入高温锌液中,使钢构件表面附着锌层,从而起到防腐的目的。
河南豫光热镀锌有限公司、济源中豫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年修订版)行业分类中与公司不属于同一个行业,产品差异较大,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锌冶炼,而公司主营业务为铅、铜冶炼,二者之间主营业务存在明显差异,不构成同业竞争,具体原因如下:
(1)主营业务原材料存在明显差异。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所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锌矿粉(锌元素品位较高的矿粉),而公司所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铅精矿、铜精矿(铅、铜品位较高的矿粉)。
(2)主营业务产品存在明显差异。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产品主要为对锌矿进行冶炼生产的锌锭产品。而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铅锭、阴极铜、黄金、白银等。
(3)公司主要从事铅、铜冶炼,主要产品为铅锭、阴极铜、黄金、白银等,而上述两家公司主要从事锌冶炼,主要产品为锌锭。在对矿粉原料进行冶炼过程中,由于铅矿、铜矿、锌矿等各类矿粉原料均含有硫元素,冶炼环节中会产生含硫废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7-1-22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GB25466-2010)等法律法规,从事冶炼的企业必须对工业尾气中的硫、硝等元素进行脱硫、脱硝措施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因此,作为冶炼企业,对工业尾气进行处理并生产硫酸产品属于行业普遍现象,主要系公司为了满足环保相关要求和规范运营的必然选择,属于冶炼行业的尾气回收副产品。硫酸产品在全国各个区域均有公开市场报价,公司及上述两家单位销售硫酸在参考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产品性能和及时处置的要求与客户协商定价,定价机制公允。同时,报告期各期,公司硫酸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0.18%、0.98%、
0.99%和0.16%,占比非常小,不属于公司主要产品,对公司的业务收入不构成
重大影响,对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4)上述两家公司的产品与公司副产品中均涉及锌相关产品。上述两家公
司的主营业务产品主要为锌锭产品,公司锌系列产品主要为氧化锌产品。由于公司所使用的原材料铅精矿、铜精矿等矿粉中含有部分锌元素,在铅、铜冶炼过程中会形成副产品氧化锌(冶炼过程中形成的含锌量较高的灰、渣)等。为了避免同业竞争,公司对副产品氧化锌不进行进一步冶炼,而是主要销售给上述两家公司,由其进行后续加工为锌锭产品。公司所销售的氧化锌系列产品与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锌锭产品差异较大,不构成同业竞争。而且,报告期各期,公司锌系列产品的收入占公司的主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1%、2.06%、2.11%和
1.77%,占比很小,不构成公司的主要产品,对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因此,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虽然与公司属于同一个细分行业,因环境保护政策、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等原因导致与公司副产品存在相同或相似情况。但是,该两家公司的主营业务与主要产品为锌矿的冶炼与锌锭产品,与公司所从事的铅、铜冶炼主营业务以及形成的铅锭、阴极铜、黄金、白银等主要产品存在明显差异,不构成竞争关系。
综上所述,控股股东和实控人控制的企业及其实际经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本次募投实施后是否新增同业竞争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1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7-1-225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41791.2337600.00
2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材料项目10875.108300.00
3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4914.003900.00
4补充流动资金21200.0021200.00
合计78780.3371000.00
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材料项目”均为公司现有产品延伸项目。公司自身拥有生产新型电接触材料的银锭等主要原材料。上述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后,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种类,提高产品附加值。
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是公司扩大再生铅产能,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的重要措施。
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公司光伏发电自用,充分利用公司厂房屋顶,积极响应国家“碳中和、碳达峰”目标,利用清洁再生能源降低用电成本,保障电力供应,一定程度降低公司生产经营能耗。
本次募投项目均系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规划,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均未从事再生铅、铜、银相关产品冶炼及深加工业务,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二、已做出的关于避免或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情况及是否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情形;
(一)已做出的关于避免或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情况及是否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2001年,公司控股股东豫光集团出具了《承诺函》:
“1、于2001年1月1日与股份公司签订《委托经营协议》,将子公司济源市三废利用实验厂委托股份公司经营;
2、于2001年3月15日与股份公司签订《项目收购协议书》,拟在股份公司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由股份公司收购集团公司正在建设的铅冶炼烟气(尘)综合治理技改项目。
7-1-226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承诺今后不再开展、拓展与股份公司实际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不新设实际构成同业竞争业务的子公司或附属企业”。
2002年7月5日,豫光集团将其所属的济源市三废利用实验厂向社会公开出售,与公司签订《委托经营协议》终止执行。
2002年12月15日,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完成了对豫光集团在建工程“铅冶炼烟气(尘)综合治理技改项目”的收购。
2010年,公司控股股东豫光集团就避免同业竞争作出承诺:
“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发行人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2022年,公司控股股东豫光集团就避免同业竞争作出承诺:
“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发行人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不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将不促使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有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活动,不使得该公司持有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上述承诺中,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已履行完毕,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正常履行中,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情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如下:“第十一条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四)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之日,除“(一)已做出的关于避免或解决同业竞争承
7-1-227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诺的履行情况及是否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回复中列述的关于避免或解决同业竞
争承诺外,公司、控股股东最近12个月内所作出的其它重要公开承诺情况如下表所示:
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
*加强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持续接受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检查。公司将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断提升自身盈利能力
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加快募投项目产品市场推广及综合服务市场的能力,应对行业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
同时,积极把握行业内的业务机会以使公司保持稳定发展,保证公司长期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
*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
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严格执行公司既定的分红政策,保证公司股东的利益回报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
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期间间隔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2022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3号)
7-1-228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
同时,公司制定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股东回报进行了合理规划。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注重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努力强化股东回报,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1)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控股股东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
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
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
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1、本公司将按可转债发行首日直接持有豫光金
铅的股份比例,同比例认购本次可转债。
2、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前6个月内,本公司不存
在减持豫光金铅股票的情形。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亦不存在减持豫光金铅股票的计划或安排。
3、若本公司成功认购豫光金铅本次可转债,本
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
控股股东认购承诺司股票及可转债交易的相关规定,自本公司认购本次可转债之日起前6个月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
6个内,本公司不实施减持豫光金铅股份或可转债
的行为或有其它相关计划、安排。
4、本公司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因此所得收益全部归豫光金铅所有,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给豫光金铅和其它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控股股东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函(1)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
7-1-229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
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无法
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本公司将对因前述行为而给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的损失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控股股东股权分置改革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三、申请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是否具备日常经营及本次募投所需的
资质许可,是否在有效期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业务与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业务涉及业务资质资质有效期
2020年12月22日至2023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年12月21日
2023年9月18日至2028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9月20日
主要从事铅、铜冶
2020年12月19日至2025炼,产出电解铅和《排污许可证》年12月18日阴极铜产品。同时,
2023年9月7日至2028
1豫光金铅对黄金、白银、锌、《排污许可证》
年9月6日硫酸等有价金属和
2023年8月23日至2028
有价元素进行综合《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年8月23日回收
2021年8月9日至2024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年8月8日
2022年6月26日至2026
《气瓶充装许可证》年6月25日
7-1-230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业务涉及业务资质资质有效期
2021年10月11日至2025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年10月10日《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
2013年12月1日起证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2020年12月17日至2023案证明》年12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期货业务2022年8月25日至2024许可证》年8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2015年5月22日起,长注册登记证书》期有效《可提供标准银锭企业认定证
2006年8月18日起书》《可提供标准金锭企业认定证
2007年1月18日起书》
《LBMA 银认证证书》 2014 年 4 月 4 日起
豫光金铅(北京)
2投资与贸易无需特殊经营资质-
科技有限公司济源市豫金废旧有
3色金属回收有限公有色金属贸易无需特殊经营资质-

2018年12月17日至2023
《排污许可证》江西源丰有色金属年12月16日
4废铅蓄电池拆解
有限公司2021年1月13日至2024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年1月12日豫光(澳大利亚)
5投资与贸易无需特殊经营资质-
有限责任公司豫光(香港)国际
6投资与贸易无需特殊经营资质-
有限公司河南豫光冶金机械2021年10月19日至2024
7冶金机械制造《安全生产许可证》
制造有限公司年10月19日
河南豫光合金有限铅合金的生产、销
8无需特殊经营资质-
公司售
济源豫金靶材科技新型材料的研发、2023年8月9日至2028
9《排污许可证》
有限公司生产与销售年8月8日济源豫光炉业科技
10耐火材料的贸易无需特殊经营资质-
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豫光金铅国际2020年5月11日起,长
11贸易《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人备案》
贸易有限公司期有效河南国之信检测检2018年12月17日至2024
12产品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验技术有限公司年12月16日
7-1-23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业务涉及业务资质资质有效期
2023年8月10日至2026
《安全生产许可证》年8月10日济源豫光有色冶金工程设计;工程承2018年11月20日至2023
13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包年11月20日司
2020年3月10日至2025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年3月10日豫光国际贸易有限
14贸易无需特殊经营资质-
公司郑州豫光再生资源2023年1月1日至2024
15废铅蓄电池回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有限公司年12月31日湖南省圣恒再生资2021年6月9日至2024
16废铅蓄电池回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源有限公司年6月8日驻马店豫光城矿再
17未开展经营--
生资源有限公司运城豫光城矿再生2023年3月17日至2024
18废铅蓄电池回收《废铅蓄电池收贮点备案表》
资源有限公司年12月31日临汾豫光城矿环保《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铅蓄2023年1月18日至2024
19废铅蓄电池回收科技有限公司电池)》收贮单位备案表》年12月31日洛阳豫光城市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
20商品贸易《废铅蓄电池收贮点备案表》
生资源有限公司31日
注:报告期内,湖南省圣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公司。2023年9月,公司将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全部出让,不再是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具备日常经营所需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
本次募投项目需要的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需要资质情况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
1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公司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排污许可证》
2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材料项目豫金靶材《排污许可证》
通过第三方招标建设,无需豫光金
3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公司
铅具备特殊资质
4补充流动资金-无需特殊资质上表中,公司已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五条规定,“新
7-1-232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本次需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募投项目目前处于建设阶段,尚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未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现阶段暂无需办理排污许可证。本次需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编制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取得了相应级别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在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及环保主管部门环评批复意见的情况下,后续办理排污许可证不存在法律障碍。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律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豫光集团及其控制公司的营业执照、发行人营业执照;
2、查阅发行人出具的豫光集团及其控制公司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说明;
3、查阅豫光集团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合并范围);
4、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以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7号》等法律法规;
5、查阅发行人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查阅发行人、控股股东出具的重要承诺函;查阅发行人的定期报告、融
资申请文件;
7、查阅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业务质资。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
1、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其控
制的其它企业不因此形成关联关系而导致构成同业竞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其
7-1-23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形,亦不构成同业竞争。
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2、控股股东已做出的关于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已履行完毕。发行人、控股股
东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3、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具备日常经营及本次募投所需的资质许可,且均在有效期内。
问题十二
12.根据申请材料,公司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企业豫光锌业、豫光
集团提供担保的情形。请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按照《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7相关要求进行核查及信息披露。
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对《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7要求的核查
(一)形成对外担保的原因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豫光集团一直以来积极支持公司发展,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需要适时对公司进行融资支持,且长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本着互利共赢、协同发展的原则,公司与豫光集团签订了互保协议,形成了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决策程序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第一大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第一大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7-1-23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与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本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三)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董事或股东是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回避表决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中,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关联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表决
本项议案时回避表决。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中,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关联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表决
本项议案时回避表决。
公司在审议本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四)对外担保总额或单项担保的数额是否超过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为
20亿元人民币,截至2023年6月末,担保余额为2.82亿元,占2023年6月末的总资产、净资产比例分别为1.84%、6.12%,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发布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5)、《关于与第一大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为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
7-1-235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2021年5月14日,公司发布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2022年3月31日,公司发布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4)、《关于与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为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1)。
2022年4月23日,公司发布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本担保事项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是否按照规定在年度报告中对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2022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中,
独立董事对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度公司的对外担保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相关禁止性规定的情形,全体董事能够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2023年3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中,
独立董事对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度公司的对外担保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相关禁止性规定的情形,全体董事能够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七)是否提供反担保
根据公司(乙方)与豫光集团(甲方)签订的《互保框架协议》相关约定,豫光集团提供了反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鉴于乙方系上市公司且甲方为乙方控股股东,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1年度期间为乙方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均无需乙方提供反担保,乙方在2021年度期间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默认甲方以连
7-1-236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带责任保证的方式自动生成为乙方提供的反担保,无需另行签订反担保协议”。
2、“鉴于乙方系上市公司且甲方为乙方控股股东,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2-2023年度期间为乙方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均无需乙方
提供反担保,乙方在2022-2023年度期间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默认甲方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自动生成为乙方提供的反担保,无需另行签订反担保协议”。
(八)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的影响
本着互利共赢、协同发展的原则,公司与豫光集团签订了互保框架协议。其中:豫光集团为公司提供77亿元额度担保;公司为豫光集团提供20亿元额度担保。
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为豫光集团实际担保金额余额2.82亿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23年6月末总资产、净资产比例分别为1.84%、6.12%,占比较小。同时,豫光集团2022年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分别为2508512.41万元、530426.40万元、42616.89万元,经营情况良好。对豫光集团的担保,不会直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已履行了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及时披露的义务,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担保金额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对对外担保发表了明确意见,豫光集团已提供反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会直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信息披露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上市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发行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担保行为,履行必要的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对于前述担保事项对方未提供反担保的,发行人应当披露原因并向投资者揭示风险”,本事项被担保方已提供反担保,故无需作特别风险披露。但是,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募集说明书》之“第三节风险因素”之“三、财
7-1-237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务风险”之“(二)对外担保”已作了如下信息披露:
“公司与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互保协议等文件。其中,公司为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为20亿元,豫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为77亿元。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已实际为豫光集团和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82亿元,豫光集团及其子公司已实际为公司(含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7.97亿元。此次互保授权期限两年,即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如担保对象未能履约,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对外担保的风险”。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律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对外担保事项相关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与投票记录及公
告文件;
2、查阅发行人与豫光集团签署的《互保框架协议》;
3、查阅《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查阅豫光集团2021年度、2022年度《审计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
发行人已履行了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及时披露的义务,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担保金额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对对外担保发表了明确意见,豫光集团已提供反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会直接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1-238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问题十三
13.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冶炼渣处理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和含锌废渣项目所
在地地上建筑物尚未取得权属证书。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存在不能继续使用或者被处罚的风险,相关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2)上市公司及控股和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是否持有储备住宅或商业用地,是否存在独立或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情况,募集资金是否投向房地产开发项目。
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存在不能
继续使用或者被处罚的风险,相关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之日,公司已取得冶炼渣处理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和含锌废渣项目所在地地上建筑物权属证书,不存在不能继续使用或者被处罚的风险。
二、上市公司及控股和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是
否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是否持有储备住宅或商业用地,是否存在独立或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情况,募集资金是否投向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上市公司及控股和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贵金属冶炼;金银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期货业务;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
贸易经纪;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控股和参股(包含其它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情况如下:
1、控股公司
7-1-239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投资管理;销售计算机、电子产
品、机械设备、非金属矿石、金属矿石、金属材料、文化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五金、交电、建
筑材料、日用品、工艺品、家用电器;投资咨询。(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
1豫光金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
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济源市豫金废旧有色金属回收有限公
2废旧蓄电池、矿灯、铅、铜、废渣回收销售。

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废旧蓄电池、矿灯、银、锌、铝、铅、铜、废渣的处理及经营;合金、铅膏、塑料本企业自产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国
3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内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4豫光(澳大利亚)有限责任公司贸易、投资。
5豫光(香港)国际有限公司贸易、投资。
冶金成套设备、环保设备、冶金非标设备技
术开发、生产及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承
6河南豫光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包施工;设备维修;钢结构安装工程承包施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合金铅生产及销售;铅、铜、铝、锌、锡、
锑、硒、钙及其合金、纳米氧化锌、有色金
7河南豫光合金有限公司属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废旧有色金属回收。(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溅射靶材、有色金属及合金的型材制品、复
8济源豫金靶材科技有限公司合材料、粉体材料的研发;有色金属废料回收;自营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炉窑修砌,耐火材料销售,炉窑修砌技术开9济源豫光炉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发。(以上经营凡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取得许可证前不得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
10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金银
饰品、珠宝首饰、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
7-1-240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
子产品、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木材、钢材、
办公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的批发、零售,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环境、金属与合金、矿产品、能源产品检测11河南国之信检测检验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和相关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有色金属冶炼专业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环保专业建设工程
项目的设计业务;规划咨询、编制项目建议
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
济源豫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告、资金申请报告、评估咨询;有色冶炼行
12
司业金属、非金属及环保装备研发、生产、销售;有色冶金及环保技术开发、转让、咨询、
系统运行技术服务;工程承包、项目管理与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贸易、金属材料、矿
13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产品等采购、销售。
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
14郑州豫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旧金属);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装卸搬运;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
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池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含金属);
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环境技术
咨询服务;收集、贮存、处理、处置生活污泥;收集、贮存 HW31(900-052-31)(限废
15湖南省圣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铅蓄电池);动力电池回收技术开发及梯次利
用研究;废旧塑料的收购;电池、环保设备的销售;废旧塑料、塑胶原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收集、贮存:废旧铅蓄电池(不得从事拆解、生产加工);销售:蓄电池、电动车配件。(涉
16驻马店豫光城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17运城豫光城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塑料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环境保护专
7-1-24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
用设备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装卸搬运;建筑材料销售;电池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危险废物经营:收集、贮存:废旧铅蓄电池(不得从
18临汾豫光城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事拆解、生产、加工);销售:蓄电池、电动车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
属);再生资源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
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
电池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
脂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环保咨询服务;环境
19洛阳豫光城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
销售;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2、参股公司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环保咨询;环保项目治理;环保技术研发及推广;
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及总承包;环保设备制造;
1济源市萃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及利用;固体废物处置及利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矿产资源开发、选矿、开采。一
2阿鲁科尔沁旗龙钰矿业有限公司
般经营项目:矿产资源勘探、购销。
3 澳大利亚 Sorby Hills 矿山项目 矿山开发。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序号项目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咨询服务;
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
1河南豫光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信息咨询;市场调查;企业营销咨询;计算
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2北京安泰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为企事业提供劳务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利用 www.metalchina.com 、
www.atk.com.cn(www.antaike.com)网站发
7-1-242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序号项目经营范围布网络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认证服务;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认证服务、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铅冶炼(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相关许可经营)、销售。铅副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的冶炼、加工及销售(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相关许可经营)。铅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物料(不含危险废物)的销售。贵金属冶炼(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相关许可经营)、销售。贵金属副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的冶炼、加工及销售(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相关许可经营)。有色金属、矿产品(国家有
3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专项规定的除外)、石墨电极购销。焦沫、焦粒、煤炭购销(以上三项经营项目根据政府通告,煤炭现货交易至北郊煤炭市场经营)。
硫酸生产及销售(有效期至2020-09-21)。余热蒸汽销售。硫酸锌生产(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相关许可经营)及销售(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相关许可经营)。代收水电费。房屋、土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铅冶炼加工及相关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商品4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商品或禁止的除外)。
一般项目: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设
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维护;仓储物流服务管理;企业
管理咨询;废旧铅酸蓄电池、废旧电路板、
5陕西豫光城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HW08 废矿物油、含矿物油废物、HW06 废
有机溶剂、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4-06)(危险化学品除外)的收集、贮存、转运;固体废物治理。
供应链管理,矿产品、金属材料及金银制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贸易信息咨询,商
6银泰盛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不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
7-1-24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二)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
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
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公司均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不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三)是否持有储备住宅或商业用地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共拥有28宗土地。其中:26宗土地用途为“工业”;2宗土地用途为“商业”,系公司外购房产所致,不属于公司为了储备住宅和商业用地而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2 M证号面积座落位置济源市济水大街132号紫罗兰家园2
豫(2020)济源市不动产权第0001961号188.08
号楼101-201铺济源市济水大街132号紫罗兰家园2
豫(2020)济源市不动产权第0001962号140.28
号楼102-202铺公司向河南迪益置业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上述两项房产并于2020年5月22日办理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该房屋总层数为14层,公司所购房产在1~2层。公司将其对外出租。
上述2宗土地系公司外购房产因“两证合一,地随房走”所致,不属于公司为了储备住宅和商业用地而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公司不存在直接购买住宅或商业用地的情况,亦不存在购买住宅或商业用地后自行开发、建设而持有住宅或商业房产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均为工业用途。公司参股公司亦未持有储备住宅或商业用地。
7-1-24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据此,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公司未持有储备住宅或商业用地。
(四)是否存在独立或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公司不存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收入,不存在独立或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是否投向房地产开发项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1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41791.2337600.00
2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材料项目10875.108300.00
3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4914.003900.00
4补充流动资金21200.0021200.00
合计78780.3371000.00
由上表可知,本次募投项目均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密切相关或相辅,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
公司已出具《关于不存在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情况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均不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均无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资质及能力,亦不存在住宅房地产或商业地产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参股公司不存在持有储备住宅或商业用地的情况,不存在独立或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情况;
三、本公司不会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方式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或变
相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亦不会通过其它方式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流入房地产开发领域”。
综上所述,公司已取得冶炼渣处理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和含锌废渣项目所在地地上建筑物权属证书,不存在能继续使用或者被处罚的风险;公司及控股、参股
7-1-245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无需取得地产开发、经营资质,亦未持有储备住宅或商业用地,不存在独立或联合开房地产项目的情况,募集资金不存在投向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情况。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律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冶炼渣处理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和含锌废渣项目所在地地上
建筑物新取得的权属证书;
2、查阅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公司的《营业执照》;
3、查阅发行人及其控股公司持有的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
所有权证、不动产出租协议;
4、查阅发行人的《审计报告》、定期报告,参股公司的《审计报告》或财务
报表等资料;查阅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乌拉特后旗瑞峰
铅冶炼有限公司破产的《民事裁定书》(内0825民破1号);
5、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渠道,查询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公司的工商经营范围;
6、通过“国务院部门服务窗口”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之“企业资质查询”窗口,查询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公司是否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
7、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8、查阅发行人出具的《关于不存在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情况说明》。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
1、该地上建筑物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不存在不能继续使用或被处罚的风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发行人及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未从
7-1-246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无需取得地产开发、经营资质,亦未持有储备住宅或商业用地,不存在独立或联合开房地产项目的情况,募集资金不存在投向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情况。
问题十四
14.请发行人针对下列事项进行说明,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
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1)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
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3)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如是,是否符合《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装机明显冗余、火电利用小时数偏低地区,除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扩)建自备电厂项目”的要求。(4)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5)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
申请人是否履行应履行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6)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位于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如是,是否拟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7)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取得排污许可证,如是,是否已经取得,如未取得,请说明目前的办理进展、后续取得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是否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况。(8)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
录(2017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9)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
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
7-1-247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10)申请人最近36个月是否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
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公司主要从事铅、铜冶炼,产出电解铅和阴极铜,同时对黄金、白银、锌、硫酸等有价金属和有价元素进行综合回收。公司本次募投生产项目为: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材料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代码为 C32)。该行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公司未被列入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2年第56号,公司被列入《2020年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属于铅冶炼行业能效“领跑者”。公司不属于国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的企业。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对应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情况
及国家产业政策情况如下:
所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序号项目名称对应国家产业政策
录》(2019年本)项目《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关于加快废鼓励类项目:第九大类、有再生铅闭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色金属3、高效、节能、
1合生产线环资[2022]109号)等文件中提出:“促进再生低污染、规模化再生资源回
项目资源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收与综合利用范化、清洁化利用”。
7-1-248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所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序号项目名称对应国家产业政策
录》(2019年本)项目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优先发展技术领域》
年产200鼓励类项目:第九大类、有
(2010年)划定了应优先发展的141个高技
吨新型电色金属5、交通运输、高
2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银基电接触材料在电接触
接触材料端制造及其他领域有色金
功能复合材料中占主导地位,其属于新材料技项目属新材料术领域的高性能金属材料。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要求严格控制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消
鼓励类项目:第四大类、电分布式光耗,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特别指出要“加力4、缺水地区单机60万
3伏发电项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加快推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机组目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和“加强绿色低碳电站建设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到2025年、2030年和206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
到20%左右、25%左右和80%以上。
补充流动
4不适用不适用
资金
从上表可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项目均属于鼓励类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一)本次募投项目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
根据公司已经提交并完成备案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募投项目能源消耗情况如下:
年用电总量(万折算标准煤总序号建设地址募投项目名称千瓦时)额(吨)河南省济源产城
1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1245.983492.41
融合示范区河南省济源产城
2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材料项目399.6491.68
融合示范区
7-1-249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年用电总量(万折算标准煤总序号建设地址募投项目名称千瓦时)额(吨)河南省济源产城
3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融合示范区
4-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印发的《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能源消费双控是指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具体而言,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设定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对重点用能单位分解能耗双控目标,开展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强度比2020年下降13.5%。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29号),到2025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以上,能源消费总量合理增长,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8.38万吨、0.49万吨、11.68万吨、4.57万吨。
本次募投项目对所在地节能目标的影响情况如下:
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项目增加值能耗对河南省能耗强度的影响比例为-0.005%,n≤0.1,说明项目对河南省“十四五”期间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增加值能耗对济源市能耗强度的影响比例为-0.388%,n≤0.1,说明对济源市“十四五”期间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
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材料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源消耗量较小,均属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项目,对所在地节能目标的影响较小。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不涉及对所在地节能目标的影响评价。
综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满足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
(二)本次募投项目已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第
7-1-250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五条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管理权限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第六条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公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再单独进行审查。”根据《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职责权限,按照项目能源消费量和项目管理权限确定。(一)国家审批或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二)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足5000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三)其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足5000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权限由市级发展改革委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对新建用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四)由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分类参照上述第一、二款规定,进行节能审查。(五)转报上一级节能审查机关的项目,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不再进行节能审查。”第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节能审查机关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项目;(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行业目录内的项目。”根据发行人已经取得的节能审查意见,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节能审查备案情况如下: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节能审查意见审查机关再生铅闭合生《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再生铅闭合生济源市发展改革
1产线项目产线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济发统能评和统计局
7-1-251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节能审查意见审查机关[2022]2号)年产200吨新型《关于对济源豫金靶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济源市发展改革
2电接触材料项新型电接触材料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和统计局目分布式光伏发
3--
电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属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无需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
三、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如是,是否符合《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装机明显冗余、火电利用小时数偏低地区,除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扩)建自备电厂项目”的要求。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为: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材料
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涉及到的建筑工程仅有生产车间的改造,未新建自备燃煤电厂,本次募投项目用电由所属区域供电网提供。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的情形。
四、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
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情况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备案情况环评批复/备案《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再
再生铅闭合生产《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1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环境影
线项目(2019-419001-32-03-026662)响报告书的批复》(豫环审[2020]16号)
7-1-252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备案情况环评批复/备案《济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济源豫金靶材科技有限公司年
年产200吨新型《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2产200吨新型电接触材料项目
电接触材料项目(2101-419001-04-01-223138)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济环评审[2021]067号)豫光玉川厂区分《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布式光伏发电项
(2106-419001-04-01-496868)202141900100000155)目
3
豫光柿槟厂区分《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布式光伏发电项
(2106-419001-04-01-625114)202141900100000156)目
4补充流动资金--综上,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已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
(二)募投项目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根据《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4年本)》,压延加工项目、含锌废渣湿法回收有价金属项目、不属于省级审批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其他建设项目和按照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其他建设项目(县级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除外)由省辖市审批;按照规定只需填报环境
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项目除外)由县级审批。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有3个建设项目需获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其中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由省级审批,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材料项目由省辖市审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仅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县级审批。
1、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二十九、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第64项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21;...”中,属于应编制报告书的为“全部(利用单质金属混配重熔生产合金的除外)”;属于应编制报告
表的为“其他”;登记表一栏无登记管理要求项。
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7-1-25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版)》中规定的应编制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由省级审批。本项目已取得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豫环审[2020]16号)。
2、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材料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第77项...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389”中,属于应编制报告书的为“铅蓄电池制造;太阳能电池片生产;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属于应编制报告表的为“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登记表一栏无登记管理要求项。
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材料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版)》中规定的应编制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由省辖市级审批。本项目已取得济源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济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济源豫金靶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济环评审[2021]067号)。
3、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第90项...太阳能发电4416(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中,属于应编制报告书的为“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的陆上风力发电”;属于应编制报告表的为“陆地利用地热、太阳能热等发电;地面集中光伏电站(总容量大于6000千瓦,且接入电压等级不小于10千伏);其他风力发电”;属于应编制登记表的为“其他光伏发电”。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
中规定的应编制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由县级审批。本项目中豫光玉川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取得《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141900100000155);豫光柿槟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取得《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
202141900100000156)。
4、补充流动资金
7-1-25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无需履行环境影响评价。
综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已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五、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申请人是否履行应履行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
本次募投项目的生产过程中主要消耗的能源为电,未直接使用煤炭,不存在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不适用《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的规定。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无需履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
六、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位于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
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如是,是否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项目位置如下所示:
是否位于序号建设项目名称项目位置禁燃区
1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河南省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玉川产业集聚区否
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河南省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
2否
材料项目区
3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河南省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玉川产业集聚区否
4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济源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11月29日发布的《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禁煤区范围的通知》,公司在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玉川产业集聚区与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的募投项目均不在高污染禁燃区内。
7-1-255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不在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不存在使用高污染燃料的情形。
七、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取得排污许可证,如是,是否已经取得,如未取得,请说明目前的办理进展、后续取得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是否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的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中的部分项目需取得排污许可证
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规定:“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登记管理。”、“本名录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划分行业类别。”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对应的行业类别及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如下:
序号建设项目名称行业类别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属于该行业类别中需要重点管理的“铜、二十七、有色金属冶炼和压
再生铅闭合生铅锌、镍钴、锡、锑、铝、镁、汞、钛
1延加工业32第75项常用产线项目等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铜、再生有色金属冶炼321铝和再生铅冶炼)”
年产200吨新型二十七、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属于该行业类别中需要简化管理的“其
2电接触材料项延加工业32第78项有色他”目金属合金制造324
三十九、电力、热力生产和分布式光伏发
3供应业44第95项电力生不属于该行业类别中需要管理的范围
电项目产441
4补充流动资金--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中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材料项目需取得排污许可证,其余项目无需取得排污许可证。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五条规定,“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本次需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募投项目目前处于建设阶段,尚
7-1-256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未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现阶段暂无需办理排污许可证。
本次需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编制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取得了相应级别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在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及环保主管部门环评批复意见的情况下,后续办理排污许可证不存在法律障碍。
(二)不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况《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1)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2)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经批准排放污染物;
(3)被依法撤销、注销、吊销排污许可证后排放污染物;
(4)依法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本次募投项目目前处于建设阶段,尚未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无需办理排污许可证,不存在《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部分项目需取得相应的排污许可证,现阶段暂无需办理,后续取得不存在法律障碍,不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的情况。
八、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
(2017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本次募投项目中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生产的产品为再生铅,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材料项目生产的产品为银镍电触头材料和银锡电触头材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生产的产品为电力能源。
7-1-257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经对比《“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年版)》、《环境保护综合
名录(2021年版)》中认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本次募投项目生产
的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年版)》、《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九、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募
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7-1-258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反馈意见的回复
(一)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
单位:万元类产生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环保措施与污染物匹配情况投入金额别的主要环节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二
级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破碎环节的废气由风机洗涤塔处GBZ2-2002(槽面以上两米空间内硫酸雾浓度理;低温熔铸车间废气通过设置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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