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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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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平淡 发表于 2024-1-17 00:00:00 浏览:  68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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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76证券简称:甘化科工公告编号:2024-04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剩余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及2024年1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上述回购股份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应全部或部分予以注销。鉴于公司目前暂无实施新一期股权激励的具体计划,且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剩余回购股份存续时间即将期满三年,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时间安排等因素,公司将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的回购股份4482462股全部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42631734股变更为
143814927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42631734元变更为43814927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如下: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3月1日,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甘化路62
号甘化大厦3楼证券事务部
3.联系人:沈峰、龚健鹏
4.联系电话:0750-3277651传真:0750-3277666
26.电子邮箱:gdganhua@126.com
7.邮政编码:529030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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