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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溢光电: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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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溢光电: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追梦人 发表于 2024-2-19 00:00:00 浏览:  65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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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38证券简称:清溢光电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以邮
件、电话及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唐英敏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92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按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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