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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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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chen 发表于 2024-2-22 00:00:00 浏览:  40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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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074证券简称:华平股份公告编号:202402-006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
拟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2%;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3.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6元/股,回购均价为3.30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
3865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第十
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未在下列期间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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