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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要求,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屈文洲先生、何淑懿女士、张云燕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形成意见如下:
经核查屈文洲先生、何淑懿女士、张云燕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司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其在2023年度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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