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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ST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4-007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中,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所涉诉讼案件[(2023)浙0109民初17652号]一审判决全额计提预计负债。经与律师沟通,公司认为该等判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均存在错误,公司已提起二审上诉。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4),前次预计的业绩具体情况如下(未包含相关诉讼事项可能对公司报告期业绩产生的影响):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营业收入65000.00万元–84000.00万元53916.99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65000.00万元–84000.00万元53862.8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3500.00万元–4500.00万元亏损:31982.13万元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亏损:13500.00万元–17500.00万元亏损:33721.70万元净利润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已根据诉讼案件[(2023)浙0109民初17652号]一审判决全额计提预计负债):
本报告期是否进项目上年同期原预计最新预计行修正
65000.00万元–75000.00万元–
营业收入53916.99万元是
84000.00万元85000.00万元
65000.00万元–75000.00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53862.85万元是
84000.00万元85000.00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盈利:3500.00万盈利:2700.00-亏损:
是
股东的净利润元–4500.00万元3500.00万元31982.13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亏损:13500.00万亏损:13500.00万亏损:
否
益后的净利润元–17500.00万元元–17500.00万元33721.70万元
注:*上表中“元”均指人民币。
*“扣除后营业收入”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修正相关数据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就业绩预告修正事项已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1.公司原业绩预告披露后,公司所涉诉讼案件[(2023)浙0109民初17652号]出具一审判决,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3月14日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违规事项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中已充分提示原业绩预告并未包含相关诉讼事项
可能对公司报告期业绩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进展可能导致公司2023年度业绩发生较大变化,存在盈亏性质发生变化的风险。
鉴于上述诉讼进展属于公司2023年年报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公司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
(2023)浙0109民初17652号《民事判决书》全额计提预计负债,预计对公司损益影响为-5882.33万元。经与律师沟通,公司认为该等判决事实认定和法律
适用均存在错误,公司已提起二审上诉。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随着年度审计工作的推进,公司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
充分沟通,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认定对销售合同收入确认条件以及资产减值迹象等事项进行再次分析并适当调整,调整后预计影响公司损益金额约为
4000-5200万元。
3.公司根据参股公司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保人寿”)
未审财务报表数及其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等相关数据,对所持海保人寿6.5%股权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价值进行预估。因海保人寿2023年度审计报告、
第三方评估报告等尚未正式出具,该预估值与最终第三方出具报告的评估值可能
存在一定差异,可能对公司报告期损益产生一定影响。
四、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相关数据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2023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请以该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为准。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各项业务正在稳步推进中。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所涉仲裁案件裁
[(2023)京仲案字第00629号]尚在审理中,公司正在等待审理结果;所涉诉讼
案件[(2023)浙0109民初17652号]一审已判决,公司认为该等判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均存在错误,公司已提起二审上诉。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违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涉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情形尚未消除。若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前相关违规情形尚未消除,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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