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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实业: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将被法院强制变卖、变现的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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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实业: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将被法院强制变卖、变现的提示公告

四博叶成老师 发表于 2024-3-30 00:00:00 浏览:  48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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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1证券简称:亚太实业公告编号:2024-015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将被法院强制变卖、变现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第一大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9000000股股份
将被法院依法进行强制变价、变卖、变现。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760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4%,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0股(已将
54760995股股份的表决权全部委托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数
量为477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87.20%,占公司总股本的14.77%;
累计被冻结及标记股份数量为4442729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81.13%,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1885529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34.43%,占公司总股本的5.83%;累计将被强制变价、变卖、变现股份1467729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26.80%,占公司总股本的
4.54%。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兰州市城
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告知函》((2023)甘0102执恢1759号),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或“被执行人”)持有
的公司9000000股股份将被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强制变价、变卖、变现。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将被强制变卖、变现的基本情况是否为本次拟被强
第一大占其所占公司
制变价、变股东名称股东及持股份总股本申请执行人原因
卖、变现股其一致比例比例
份数量(股)行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
兰州亚太交通银行股(2020)甘兰
矿业集团是900000027.97%2.78%份有限公司公强执字第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105号执行证书确定的义务
公司第一大股东亚太矿业及其关联方甘肃亚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兰州万佳
置业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因其他案由一案,甘肃省兰州市兰州公证处做出的(2020)甘兰公强执字第105号执行证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亚太矿业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2020)甘兰公强执字第105号执行证书
确定的义务,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持有的公司9000000股股份进行强制变价、变卖、变现。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强制变卖、变现的情况
除上述将被法院强制变价、变卖、变现事项外,亚太矿业还有5677295股股份将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强制变价、变卖、变现。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可能被强制变卖、变现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114)。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鉴于本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强制变价、变卖、变现事项尚未正式进行,变价、变卖、变现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强制变价、变卖、变现最终成交,经上述程序完成后,将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降低,同时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表决权比例有所降低,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760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4%,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0股(已将
54760995股股份的表决权全部委托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77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87.20%,占公司总股本的14.77%;
累计被冻结及标记股份数量为4442729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81.13%,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1885529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34.43%,占公司总股本的5.83%;累计将被强制变价、变卖、变现股份1467729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26.80%,占公司总股本的
4.54%。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告知函》((2023)甘0102执恢1759号)。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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