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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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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何娟)

从新开始 发表于 2024-4-2 00:00:00 浏览:  58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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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何娟)
作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3年,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我在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何娟:女,1986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全球网络联席会议秘书处主管、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报告期曾任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的说明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
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应参加独立董事亲自出以通讯方式请假委托董事会次姓名席次数参加次数次数出席次数数何娟11100
(注: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监事换届选举工作。本人为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报告期任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11日,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次数为1次。)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会议前,我仔细地阅读公司提供的各项资料,作好会议准备。会议召开过程中,我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和客观独立的原则,对于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发表意见并履行表决权利。对报告期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我均投出赞成票。
(二)在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中的工作情况本人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相应职务并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职,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述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在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与会计师
1/3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共同推
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四)相关决议发表的独立意见主要事项董事会届时间发表独立意见涉及的主要事项次
九届二十2023-3-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次23《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五)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通过董事会、现场考察等方式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良好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熟悉公司在产品生产、业务发展、市场开拓各方面的情况,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探讨公司未来发展及规划。在此期间,公司积极配合我的工作,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使我能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和重大事项。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积极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并认真审阅,会后仔
细查看披露信息,坚决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
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取相关信息。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报告期,我对公司关联交易、选任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等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做出了全面独立判断,并分别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的关联交易大多数是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我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
本人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在事前阶段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了解交易价格的依据,判断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在审议阶段重点关注审议程序的合规性,特别是在表决环节,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是否按要求进行回避。我认为: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选任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正值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我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则,发表了独立意见。我认为公司选任董事、独立董事的人选资格、提名程序及董事会决策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有关规定。上述人员从业经验丰富,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之职。
2/3(三)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洁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确保所有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均能平等获得公司信息。
(四)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建立了较为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报告等信息披露等相关事项,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并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我的三年任期已届满,我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及公司全体股东的理解、支持与帮助,衷心希望青山纸业蓬勃发展,再铸辉煌。
特此报告!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何娟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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