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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度-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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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度-2023年度)

股神大亨 发表于 2021-4-23 00:00:00 浏览:  63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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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度-2023年度)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明确的股东权益回
报,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加强利润
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度-2023年度)》(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情况、战略发展规划、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及股东意愿等因素,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充分听取和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股东回报具体规划
1、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
2、利润分配周期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及盈利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配的具体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在按规定弥补亏损、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有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的情况下,全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为负时不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
4、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况,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者公司发展阶段属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盈利情
况、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提出、拟定,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
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机制
公司董事会每三年审阅一次本规划,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进行及时、合理的修订,确保规划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如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外部经营环
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而需调整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确实有必要对《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在公司董事会制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方案的30日前,公司董事会将发布提示性公告,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投资者对本次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的意见,董事会经过详细论证后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方案,需征得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附则
1、本规划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及时修订本规划,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3、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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