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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达: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万邦达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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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达: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万邦达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小韭菜 发表于 2021-4-28 00:00:00 浏览:  40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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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川财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万邦
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万邦达”)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万邦达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2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3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23 元,共募集股款人民币
23699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承销及保荐、审计律师等费用人民币
30448800.00 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339451200.00 元。截至 2016 年
4 月 19 日,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扣除部分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28438800.00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2341461200.00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金额与实际可支配募集资金差额 2010000.00 元为中介服务费,由公司自行支付。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0303 号” 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339451200.00
1、2016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484278239.50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94978600.00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80078463.84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40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0874482.64
募集资金 2016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490990379.30
2、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到期 400000000.00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80807744.08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8003108.37
募集资金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328185743.59
3、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60035269.56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972701.42
募集资金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72123175.45
4、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22137089.95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774044.60
募集资金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51760130.10
5、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2509594.51
加: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 935127.91
募集资金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85663.5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 2015 年 5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和 2015 年 6 月 11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本次所募集资金用于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排水(BOT)、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程(BOT)、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污水处理厂(TOT)4 个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按照投入项目资金和补充流动资金占总募集金额的比例,对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净额 2339451200.00 元进行分配,其中:用于乌兰察布供水、排水、供暖
BOT 项目和污水 TOT 项目的资金的金额为 1659372736.16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的金额为 680078463.84 元,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各项目投入份额占比实际募集资金(按比例调整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
(BOT)项目
765000000.00 24.71% 578078391.52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排水
(BOT)项目
768000000.00 24.81% 580417842.72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
程(BOT)项目
363000000.00 11.72% 274183680.64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污水处理厂(TOT)项目
300000000.00 9.69% 226692821.28
小计 2196000000.00 70.93% 1659372736.16
5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0 29.07% 680078463.84
合计 3096000000.00 100.00% 2339451200.00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公司与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分别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或按规定补充流动资金,不
作其他用途,后续资金根据该项目的建设进展需要分期转入乌兰察布市项目专户管理,账户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开户时间 签订协议时金额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0114014170017200 2011.6.14 200000000.00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
91240154800008655 2016.4.19 2141461050.00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0200004619200326535 2016.4.27 400000000.00
根据公司 2017 年 1 月 1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7 年 2 月 16 日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集宁区人民政府关于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中供热与供水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集政函
[2016]159 号)》要求,考虑到各分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公司在乌兰察布市 PPP 项
目内部进行募集资金调整,将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项目的部分募集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资金 15000.00 万元,调整用于同为乌兰察布市 PPP 募投项目的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
热环保工程(BOT)项目。并将 50000.00 万元结余资金用于增资惠州大亚湾伊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增资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91240154800008655)2016
年 4月 19日收到非公开募集资金 233945.12万元 其中 2016年 5月 5日补充流动
资金 68007.85 万元2016 年 4 月 29 日转入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0114014170017200) 20000.00 万元,2016 年 5月 10日、6月 28 日、7月 18日、
8 月 26 日、9 月 22 日、10 月 25 日、11 月 28 日、12 月 21 日、12 月 28 日、12 月
29 日分别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
40000.00万元、4000.00 万元、5000.00 万元、4000.00万元、5000.00万元、4000.00万元、3000.00 万元、5000.00 万元、2000.00万元、6000.00 万元,
2017 年 1 月 18 日、5 月 19 日、6 月 15 日、6 月 27 日、7 月 26 日、7 月 28 日、8
月 25 日 分 别 转 入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公 主 坟 支 行
(0200004619200326535)4000.00 万元、1500.00 万元 、5000.00 万元、1000.00
万元、1000.00万元、2000.00万元、3000.00 万元;2018年 1月 24日、7月 12
日、9 月 18 日、10 月 27 日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0200004619200326535)5000.00 万元、1000.00 万元、4000.00万元、700.00万元,其中 2018 年 9 月 29 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0200004619200326535)转回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
(91240154800008655)2500.00万元。2019 年 1月 17日、1月 28 日、4月 17日、
6 月 24 日、7 月 25 日、8 月 26 日、9 月 27 日、11 月 25 日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2000.00 万元、3000.00 万元、
1400.00万元、600.00 万元、30万元、900 万元、2527.00万元、1010.00万元。
2017年 3月 15 日、6月 19日、9月 18 日、9月 25日分别转入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吉林重庆路支行(222511519018010008282)10000.00万元、5000.00万元、
5000.00万元、2800.00 万元。
2017年 5月 31 日、6月 13日、7月 31 日分别转入中国工商银行惠州滨海支行
(2008022729200156002)5000.00万元、5000.00万元、17200万元,至 7月 31日止增资到位,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2015年 10月 27日子公司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川财证券与交通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重庆路支行(222511519018010008282)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账户中的首次公开发票取得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2017年 4
月 7日子公司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川财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吉林重庆路支行重新签订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0114014170017200 165979.64 活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
支行 91240154800008655 18903.89 活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公主坟支行 0200004619200326535 779.97 活期
合计 185663.50
注: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余额 185663.50 元为募集资金各账户产生的利息扣除手续费的余额,交通银行吉林重庆路支行(222511519018010008282)、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011401417001720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
(9124015480000865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已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2021 年 3 月 30 日、2021 年 4 月 1 日、2021 年 4 月 16 日销户。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394512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509594.51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74825001.4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20000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5.05%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
(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
供水(BOT)项目
是 578078391.52 8078391.52 8463181.30 104.76 8842278.29 不适用 否
2、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
排水(BOT)项目
是 580417842.72 430417842.72 444553584.33 103.28 29873610.24 不适用 否
3、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
环保工程(BOT)项目
是 274183680.64 594183680.64 607432772.24 102.23 46225555.66 不适用 否
4、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污水
处理厂(TOT)项目
是 226692821.28 126692821.28 42270962.14 132467163.33 104.56 不适用 否
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否 680078463.84 680078463.84 680078463.84 100.00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339451200.00 1839451200.00 1872995165.04 84941444.19
1、增资惠州大亚湾伊科思 是 272000000.00 272000000.00 100.00 不适用 否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增资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是 228000000.00 10238632.37 229829836.40 100.80 不适用 否
变更投资项目小计 500000000.00 10238632.37 501829836.40
合计 2339451200.00 2339451200.00 52509594.51 2374825001.44 84941444.19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1.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PPP 项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91240154800008655),2016 年 4 月 19 日收到非公开募集资金 233945.12 万元
其中 2016 年 5 月 5 日补充流动资金 68007.85 万元2016 年 4 月 29 日转入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0114014170017200) 20000.00 万元,2016 年 5 月 10 日、6 月
28 日、7 月 18 日、8 月 26 日、9 月 22 日、10 月 25 日、11 月 28 日、12 月 21 日、12 月 28 日、12 月 29 日分别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0200004619200326535) 40000.00 万元、4000.00 万元、5000.00 万元4000.00 万元、5000.00 万元、4000.00 万元、3000.00 万元、5000.00 万元、2000.00 万元、6000.00
万元,2017 年 1 月 18 日、5 月 19 日、6 月 15 日、6 月 27 日、7 月 26 日、7 月 28 日、8 月 25 日分别 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0200004619200326535)4000.00 万元、1500.00 万元 、5000.00 万元、1000.00 万元、1000.00 万元、2000.00 万元、3000.00 万元;2018 年 1 月 24 日、7 月 12 日、9
月 18 日、10 月 27 日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5000.00 万元、1000.00 万元、4000.00 万元、700.00 万元,其中 2018
年 9 月 29 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0200004619200326535)转回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91240154800008655)2500.00
万元。2019 年 1 月 17 日、1 月 28 日、4 月 17 日、6 月 24 日、7 月 25 日、8 月 26 日、9 月 27 日、11 月 25 日 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0200004619200326535)2000.00 万元、3000.00 万元、1400.00 万元、600.00 万元、30.00 万元、900.00 万元、2527.00 万元、101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119291.67 万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2.增资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17 年 3 月 15 日、6 月 19 日、9 月 18 日、9 月 25 日分别转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重庆路支行
(222511519018010008282)10000.00 万元、5000.00 万元、5000.00 万元、2800.00 万元,9 月 25 日增资到位。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22982.98万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3.增资惠州大亚湾伊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31 日、6 月 13 日、7 月 31 日分别转入中国工商银行惠州滨海支行 2008022729200156002)5000.00
万元、5000.00 万元、17200.00 万元,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止增资到位,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29497.86 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 29497.86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9497.86 万元。该置换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出具大华核字(2016)002846 号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37482.50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8.57 万元,为利息扣除手续费余额。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
市供水(BOT)项目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
市供水(BOT)项目
8078391.52 8463181.30 104.76 8842278.29 不适用 否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
市排水(BOT)项目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
市排水(BOT)项目
430417842.72 444553584.33 103.28 29873610.24 不适用 否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
热环保工程(BOT)项目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
热环保工程(BOT)项目
594183680.64 607432772.24 102.23 46225555.66 不适用 否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污
水处理厂(TOT)项目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污
水处理厂(TOT)项目
126692821.28 42270962.14 132467163.33 104.56 不适用 否增资惠州大亚湾伊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
市供水(BOT)项目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
272000000.00 272000000.00 100.00 不适用 否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增资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市排水(BOT)项目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污
水处理厂(TOT)项目
228000000.00 10238632.37 229829836.40 100.80 不适用 否
合计 - 1659372736.16 52509594.51 1694746537.60 - 84941444.19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1、 变更原因及变更情况:参见下述“注 1”2、决策程序:2017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7 年 2 月 16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17 年 4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分项目间募集资金额度调整的议案》
3、信息披露情况:内容详见 2017 年 1 月 12 日、2 月 16 日、4 月 2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2017-003 号、
2017-008 号、2017-020 号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调整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1、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分项目间募集资金额度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原计划用于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的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包括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排水(BOT)、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程(BOT)和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污水处理厂(TOT)4 个分项目。根据《集宁区人民政府关于乌兰察布市 PPP项目中供热与供水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集
政函[2016]159号)》要求,考虑到各分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公司在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内部进行募集资金调整,将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项目的部分募集
资金 15000.00 万元,调整用于同为乌兰察布市 PPP 募投项目的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供热环保工程(BOT)项目。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乌兰察布市 PPP项目分项目间募集资金额度调整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2017年 3月 5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根据实际项目的开展及 2017年各主管部门上报的项目实施计划,出具了《研究推进 2017年万邦达 PPP合作项目相关事宜([2017]15 号)》的会议纪要。考虑到各分项目现阶段的具体实施进展,公司在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内部进行募集资金调整,将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
(BOT)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17000.00万元,调整用于同为乌兰察布市 PPP募投项
目的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程(BOT)项目。
2、用于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根据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建设的资金结余情况和公司新业务开展的需要,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本次拟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将 50000 万元结余资金用于增资惠州大亚湾伊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惠州伊科思”)和增资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下文简称“吉林固废”)。变更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原募集资金投资总额项目间额度调整变更募投项目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
(BOT)项目
578078391.52 -320000000.00 -250000000.00 8078391.52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原募集资金投资总额项目间额度调整变更募投项目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2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排水
(BOT)项目
580417842.72 -150000000.00 430417842.72
3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热环保工程
(BOT)项目
274183680.64 320000000.00 594183680.64
4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污水处理厂(TOT)项目
226692821.28 -100000000.00 126692821.28增资惠州大亚湾伊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72000000.00 272000000.00增资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28000000.00 228000000.00
合 计 1659372736.16 1659372736.16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原募投项目整体进展顺利,根据实际情况现阶段存在一定的资金结余,结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提高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当前,新型材料制造行业和固体废物处理行业快速发展,在不影响原募投项目投资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决定推进惠州伊科思 DCPD氢化树脂装置、碳九加氢树脂等装置及吉林固体废物处理项目的后续建设,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对惠州伊科思及吉林固废的增资。本次募集资金的变更将有利于公司加强“综合性环保平台”的建设,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为公司及公司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1、增资惠州大亚湾伊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惠州伊科思主要业务是对碳五、碳九馏分等原料进行深加工,生产高软化点、低色度的耐候性树脂、无色的加氢石油树脂及专用树脂、苯乙烯和溶剂油等石化品。
惠州伊科思目前正在建设碳五/碳九分离及综合利用项目,包括碳五分离装置碳五石油树脂装置、碳九加氢装置等装置,本次增资拟推进 DCPD 氢化树脂装置和碳九加氢树脂装置的后续建设。项目达产后,惠州伊科思可向汽车领域和农药领域提供碳
五树脂、苯乙烯、溶剂油等高端新材料,用于生产汽车粘合剂、高档油漆、涂料、路标漆和农药(乳化剂)等,年产值约为 460000 万元,年毛利约为 119200万元,综合毛利率达到 18.95%。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2016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资惠州大亚湾伊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同时签署了三方《增资协议》。根据《增资协议》,惠州伊科思拟增资 40000 万元,公司将认购其中的 272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惠州伊科思的持股比例将增加到 45%。公司使用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根据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分批次缴清上述协议下认缴的出资额。
2、增资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10 月,公司以现金收购吉林市环境保护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
39.73%的吉林固废股份,对吉林固废的持股比例由 60.27%上升至 100%,其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吉林固废已建成一座 18.5 万立方米填埋场,并拥有 8000 吨/年的物/化处理和 1 万吨/年的焚烧处理能力。为进一步提升吉林固废的固体废物处理能力,公司拟对吉林固废增资,将 228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其增资款项,使用计划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收款单位名称 投入金额 投入占比
1 120 万立方米的填埋场 113000000.00 49.56%
2 处理量达 70 吨/天的回转焚烧炉 90000000.00 39.47%
3 物/化系统升级改造 25000000.00 10.97%
合计 228000000.00 100.00%根据预测,本项目达产后,固体废物处理能力将增至 16.3 万吨/年,其中物/化处理量达到 2 万吨/年,焚烧处理量达到 3.3 万吨/年,固化和安全填埋处理量为 11万吨/年。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万邦达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专户明细账、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并与公司高管及财务相关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访谈等。
六、川财证券对万邦达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万邦达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遵照了募集资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金投资项目计划安排,符合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万邦达编制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保荐机构对万邦达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此页无正文,为《川财证券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杨家麒 朱军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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