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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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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zxj 发表于 2021-4-24 00:00:00 浏览:  33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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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8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向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申请
文件,2021年2月24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
(210288号)。
鉴于公司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中审计基准日为2020年6月30日,审计报告有效期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已超过有效期,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22条有关规定,于2021
年2月25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中止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2021年3月8日公司收
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0288号)。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中介机构已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加期审计、补充尽调等工作,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恢复审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申请文件。
2021年4月23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210288号),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
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的审查。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审查核准,能否获得核准批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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