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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5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裁郑栩栩先生、董事李丽璇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林瑞波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吴豪先生拟自 2021 年 2月 2 日起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以自有
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总数不低于 4000 万股。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止本公告日,上述 4 名董事增持公司股票计划期限已届满并实施完成,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4123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下午收盘后收到公司董事兼总裁郑栩栩先生、董事李丽璇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林瑞波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吴豪先生《关于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告知函》,上述 4名董事自 2021 年 2月 2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412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
董事兼总裁郑栩栩先生、董事李丽璇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林瑞波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吴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姓名 职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持股情况(截至 2021 年 4月 30 日)持股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持股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郑栩栩 董事、总裁 0 0 10600000 0.4820李丽璇 董事 4382061 0.20 14382061 0.6539
林瑞波 董事、财务总监 4265061 0.19 14265061 0.6486吴豪 董事、董事会秘书 0 0 10630000 0.4833
合计 8647122 0.39 49877122 2.2678
2、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12个月内均未披露增持计划。
3、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6个月内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上述董事拟增持公司股份,具体计划如下: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看好公司向智能制
造战略转型的未来发展前景;为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
3、拟增持股份数量:上述4名董事增持股份数量均各不低于1000万股,合计增持股份总数不低于4000万股。
4、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
5、增持期限: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未来 3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窗
口期不进行增持。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上述 4名董事无论在增持计划期间是否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都将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参加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董事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
交易、敏感期交易及短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兼总裁郑栩栩先生、董事李丽璇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林瑞波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吴豪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已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成。上述 4名董事自 2021 年 2 月 2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412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合计增持金额
6558.29 万元。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增持股数(万股)增持股份占总
股本比例(%)增持金额(万元)郑栩栩
集中竞价 2021 年 2 月 3 日 60 0.0273 98.40
大宗交易 2021年 2 月 24日 1000 0.4547 1680
李丽璇 大宗交易 2021 年 2 月 8 日 1000 0.4547 1500
林瑞波 大宗交易 2021 年 2 月 8 日 1000 0.4547 1500吴豪
集中竞价 2021 年 2 月 4 日 63 0.0286 99.89
大宗交易 2021年 2 月 22日 1000 0.4547 1680
合计 - 4123 1.8747 6558.29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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