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股票代码:000027
债券简称:18深能 01 债券代码:112713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1 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最后交易日:2021年 5月 21日
? 债权登记日:2021年 5月 21日? 债券摘牌日:2021年 5月 24日(因 2021 年 5月 23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债券付息日:2021年 5月 24日(因 2021 年 5月 23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凡在 2021 年 5 月 21 日(含当日)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
派发的本金及利息;2021 年 5 月 21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
由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
发行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因 2021 年 5 月
23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开始支付自 2020年 5月 23日
至 2021 年 5 月 22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同时本期债券投资人已全部选择回售,因此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因 2021 年 5 月 23 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全额进行兑付。根据《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18深能 01”,债券代码为“112713”。
(三)发行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发行总额:人民币 20亿元。
(五)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4.80%,在存续期前 3 年保持不变。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发行人行使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将票面利率调整至 1.00%。由于投资者已全部回售,本期债券将全额兑付并摘牌。
(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七)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5 月 23 日至 2023 年 5 月
22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5
月 23日至 2021年 5月 22日。
(八)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9年至 2023年每年的 5月 23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年至 2021年每年的 5月 23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九)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3 年 5 月 23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5 月23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十一)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二)信用等级: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评
级为 AAA级,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 AAA。
二、本期最后交易日、债权登记日、债券摘牌日及本息兑付日
(一) 最后交易日:2021年 5月 21日
(二) 债权登记日:2021年 5月 21日(三) 债券摘牌日:2021 年 5 月 24 日(因 2021 年 5 月 23 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四) 本息兑付日:2021 年 5 月 24 日(因 2021 年 5 月 23 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三、本期债券付息及兑付方案按照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80%。每 10 张“18
深能 01”(面值人民币 1000元)实际派发利息人民币 48.00元(含税)。扣税
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8.40元,本息兑付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038.4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8.00 元,本息兑付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048.00元。
四、本期债券付息兑付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全部“18深能 01”公司债券持有人。凡在 2021年 5月 21日(含当日)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2021 年 5 月 21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
五、本期债券付息兑付方法本公司已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本息兑付。
在本次付息兑付日 2 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制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摘牌安排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因 2021 年 5 月 23 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摘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9〕63号),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
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七、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率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中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 2018年 11月 7日起至 2021年 11月 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其他债券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投资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本次付息兑付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亚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北塔楼 9 层、29-31
层、34-41层
联系电话:0755-83684138
邮政编码:518033
(二)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一航,徐超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天圆祥泰大厦 15层
联系电话:010-88027168
邮政编码:100029
(三)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部门:发行人业务部
联系电话:0755-21899306特此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5月 19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