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500|回复: 0

虹软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复制链接]

虹软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小韭菜 发表于 2021-5-19 00:00:00 浏览:  50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
-./01234'(+ 20205678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软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对虹软科技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就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进行了明确,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案。2020年度,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2020年度,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不定期回访等方式,对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需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
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
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2020年度,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
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2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健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荐机构督促虹软科技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控制度并规范运行。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督促虹软科技严格执行信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
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
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2020年度,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3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0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
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
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七十一
条、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相关情况。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
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2020年度,虹软科技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16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
2020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工作函》,就上市公司子公司延长承诺履行期限事
项提出监管要求,保荐代表人已督促公司合理构架公司业务,尽快完成转让上海多媒体股权的承诺,保障中小股东的分红权益。
+"-./0-123456789:;)*无。
DEAB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F"GHIJKL6MNOP9QRS
2020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度 2019年度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 683186583.37 564477015.80 21.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1459074.40 210366613.34 19.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96421908.89 166247423.02 18.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865818.35 208944320.64 -38.80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本期末比上年同
期末增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694956073.63 2499261460.32 7.83
总资产 3007394121.07 2748582105.32 9.42
2020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度 2019年度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2 0.55 12.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2 0.55 12.7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每股收益(元/股)
0.48 0.44 9.09
10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度 2019年度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70 12.67
减少 2.97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8 10.01
减少 2.43个百分点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7.98 34.75
增加 3.23个百分点
2020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21.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19.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18.15%,主要原因为:(1)公司在智能手机客户的产品渗透率稳步提升,智能手机视觉解决方案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本期实现营业收入
59901.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25%;(2)智能驾驶业务本期发展较快,实
现营业收入 6592.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987.33万元,增长 310.61%;(3)公司本期对联营企业登虹科技确认的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为-141.84万元,而上年同期为-2514.31万元,投资损失大幅减少;(4)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银行理财收益 4725.84万元,上年同期为 1106.33万元,银行理财收益大幅增加。
2、2020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38.80%,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对研发的投入及材料采购支出增加所致。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 2.97个百分点、2.43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 2019年 7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4600万股收到募集资金导致公司净资产大幅增加所致。
4、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上年同期增加 3.23个百分点,主要系:(1)
公司持续强化研发实力,在巩固智能手机视觉人工智能算法领导地位的同时,特别加大了对智能驾驶以及智能手机屏下相关技术的研发资源投入;(2)为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在原有基本薪酬制度基础上,完善了中长期薪酬考核体系,在 2020 年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相应优化了公司业绩考核及奖11金计提机制。因此,公司于 2020 年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和考核奖金费用,增加期间费用 3409.06万元,其中研发费用增加 2534.85万元。
T"UVWXY6MZ)*
公司专注于计算机视觉领域,为行业提供算法授权及系统解决方案,是全球领先的计算机视觉人工智能企业。公司始终致力于计算机视觉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在全球范围内为智能手机、智能汽车、AIoT 等智能设备提供一站式计算机视觉技术解决方案。
2020年度,公司在人才、技术积累、产业链深度合作、客户及品牌方面继续
保持竞争优势,构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2020年度,公司在充分发挥自己在智能手机视觉算法产品线比较丰富和领先的优势的同时,积极拓展智能深度摄像解决方案(TOF 3D)、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案等手机业务和车载视觉产品市场。此外,公司 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资本实力及融资渠道方面的优势。
综上,2020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4]^MZ9\4_`
公司不断探索视觉领域的前沿技术,于 2020 年内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公司
2020年度研发投入 25947.4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7.98%,同比增加 3.23个百分点。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相较于 2019年末,公司净增发明专利 20项、软件著作权 12项、PCT国际专利 11项。
a"bcdJ_`efghijklm!n不适用。
o"pqrs6tu)*9efQE
12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虹软科技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截至 2020年 1月 1日) 1198188858.77
减:发行费用(以自筹资金支付)(注 1) 4117694.34
减:印花税(以自筹资金支付)(注 1) 318870.00
减: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65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截至 2020年 1月 1日) 1191102294.43
减:募投项目支出(注 2) 303223289.61
减:手续费 2655.13
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净额) 910000000.00
加:现金管理收益 31900892.22
加:利息收入 1642735.48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850000.00
募资专户结余金额(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 13269977.39
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910000000.00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注 3) 923269977.39
注 1: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将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4117694.34 元、印花税
318870.00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
注 2:本年募投项目支出金额包含本年实际投入金额 24553.83 万元及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5768.50万元,公司于 2020年 3月 20日将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金额 5768.5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
注 3: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923269977.39元,其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余额为 910000000.00元。
虹软科技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
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v"wxxy"z{w|3"}A"~A0??R3?6#x"
??"??9?#)*
13
公司控股股东 HomeRun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 持有公司 118698800股股份,2020年度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公司实际控制人 Hui Deng(邓晖)通过 HomeRun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
控制公司 29.2362%的股份,Hui Deng(邓晖)配偶 Liuhong Yang通过 HKR GlobalLimited 控制公司 4.8264%的股份,两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公
司 34.0625%的股份,Hui Deng(邓晖)通过 Arcergate Company Limited间接持有公
司 0.2994%的股份,因此 Hui Deng(邓晖)及其配偶 Liuhong Yang合计持有发行人
34.3619%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0年度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 Xiangxin Bi 先生通过 Arcergate
Company Limited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750.02万股股份;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兼
首席技术官王进先生通过杭州虹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虹力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虹力)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1048.30
万股股份;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营销官徐坚先生通过杭州虹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虹力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469.84万股股份;公司董事
孔晓明先生通过北京华泰新产业成长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泰新产
业)和深圳市华泰瑞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泰瑞麟)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22.42万股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文燕女士通过杭州虹力和杭
州虹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虹义)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54.31万股股份;公司监事余翼丰女士通过杭州虹义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6.47万股股份;公司监事范天荣先生通过杭州虹义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1.72 万股股份;公
司董事会秘书蒿惠美女士通过杭州虹力和杭州虹义间接持有虹软科技 100.43 万股股份。
2020年度,公司董事孔晓明先生间接持有虹软科技的股份增加 17.01万股,增加原因系 2020 年华泰新产业及华泰瑞麟上层股东股权结构调整、华泰新产业及华泰瑞麟减持虹软科技股份共同所致。除董事孔晓明先生间接持股数发生变化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股数均未发生增减变动。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14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v!"????????-./????42??6??AB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6-8 07:59 , Processed in 0.727480 second(s), 51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