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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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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玻璃心 发表于 2021-6-10 00:00:00 浏览:  32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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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证券代码:300014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零二一年六月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风险提示
(一)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及投
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特别提示
1、《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为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获得董事会批准后,上述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管理,并认购由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设立的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
股计划 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亿纬锂能 8 号”)。亿纬锂能 8 号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受让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亿纬锂能股票。
3、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数 279 人,其中拟参与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 8 人。
4、本计划(草案)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上限为 4200 万元。
5、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 24 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过户至当期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6、以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上限 4200 万元和 2021 年 6 月 9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99.01 元/股测算,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总和约为 42.42 万股,占公司截至本计划公布之日公司股本总额188846.07 万股的 0.02%,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7、2021 年 3 月 29 日,本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亿纬锂能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含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故本持股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目 录
声 明 ...................................................................................................................... 1
风险提示 ...................................................................................................................... 2
特别提示 ...................................................................................................................... 3
释义 ...................................................................................................................... 7
第一章 总则 .............................................................................................................. 8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8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8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 9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9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9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9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原则、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9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 11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11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11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12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及锁定期限 ................................................ 13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3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限...................................................................... 13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14
一、持有人会议.................................................................................................. 14二、管理委员会.................................................................................................. 15三、持有人.......................................................................................................... 17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18五、资产管理机构.............................................................................................. 18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 ........................................ 20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20二、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20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权益的处置办法.................................................. 20
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 22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22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22
第八章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23
第九章 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 ............................................................ 24
一、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 24二、资产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24三、管理计划业务费用...................................................................................... 24四、税收.............................................................................................................. 24
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 25
第十一章 一致行动关系和关联关系说明 ................................................................ 27
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 27二、与已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关系.............................................................. 27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 ............................................................................................ 29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释义本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亿纬锂能、本公司、公司 指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亿纬锂能股票、公司股票、指 亿纬锂能普通股股票,即亿纬锂能A股标的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指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本草案、本员工持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指
股计划草案 (草案)
持有人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广发资管 指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规范运作指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信披指引第4号》 指——员工持股计划》《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指导意见》 指见》
《公司章程》 指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指法》 管理办法》《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指书》 认购协议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一章 总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指导意见》、《信披指引第 4 号》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1、适逢公司 20 周年,特实施专项激励机制,感恩公司优秀员工过往的工作业绩和奋斗精神,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2、深化公司激励体系,充分调动特定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一)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披指引第 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领取报酬。
(二)持有人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履职满一年以上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任职十五年以上的员工;
3、历年总经理(总裁)特别奖、提名奖及明星员工奖项的获得者;
4、经董事会认定有卓越贡献的其他员工。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其中,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数 279 人。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资金及股票来源、期限及规模、管理模式等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原则、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参加人数、参与对象名单及其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确认。
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上限为 42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份数上限为 4200 万份。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份额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金额为准。
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为公司员工,其中拟参与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
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8 人,认购总份额不超过 118.00 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 2.81%;其他员工认购总份额不超过 4082.00 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 97.19%。
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最高认购份额 占第八期计划总
序号 持有人 职务(万份) 份额的比例
1 刘金成 董事长 14.75 0.35%
2 刘建华 董事、总裁 14.75 0.35%3 王世峰 副总裁 14.75 0.35%
4 李沐芬 副总裁 14.75 0.35%
5 林辉硕 副总裁 14.75 0.35%
6 桑 田 副总裁 14.75 0.35%
7 江 敏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14.75 0.35%8 袁中直 监事 14.75 0.35%
其他员工 4082.00 97.19%
合计 4200.00 100.00%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与人员以及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对应的份数为准。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包括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持有人应当按《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将认购资金一次性足
额转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未按时缴款的,该持有人则丧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利。
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规模上限为 42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
份份额为 1.00 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本计划(草案)获得董事会批准后,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管理,并认购由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设立的亿纬锂能 8 号,亿纬锂能 8 号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受让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亿纬锂能股票。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公司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元/股(含本数),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截至 2021年 5 月 31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 1372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最高成交价为 75.2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1.0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012682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回购的股份均可用于实施本公司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购买价格和定价依据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规模上限 4200 万元,拟以截止 2021 年 5 月 31 日
公司回购股票的平均价格 72.97 元(含交易费用)受让公司已回购的 55.80 万股股票,剩余资金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获得公司股票并持有。
在参考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公司兼顾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合理成本及激励目的,确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价格。该定价具有合理性,且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
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及锁定期限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第八期员工持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 24 个月,自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计算。
2、本期员工持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两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亿纬锂能 8 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限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当期最后一笔买入过户至单一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分别独立计算。
2、亿纬锂能 8 号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
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4)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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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管理。
一、持有人会议1、公司员工在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本计划的持有人,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由全体持有人组成。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2、以下事项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和提前终止;
(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等方式融资时,由资产管
理机构和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4)审议和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5)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6)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7)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8)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3、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程序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召集,其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 5 日发出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会议事由和议题;
(3)会议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4)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方式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4、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1)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负责主持,其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
会主任负责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2)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
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方式采取填写表决票的书面表决方式。
(3)持有人以其所持有的本计划份额行使表决权,每一单位计划份额具有
一票表决权,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4)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
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5)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经出席持有人
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决通过,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6)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人员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
5、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 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会议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 3 个工作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6、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 2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
二、管理委员会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1、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2、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3、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
(2)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3)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员工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利益。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5)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6)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
(8)决策员工持股计划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9)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10)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5、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管理委员会的召集程序管理委员会的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和地点;
(2)会议事由和议题;
(3)会议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4)发出通知的日期。
7、管理委员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1)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2)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3)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4)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
用传真等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5)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
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6)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持有人1、持有人的权利如下:
(1)依照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享有本计划资产的权益;
(2)参加或委派其代理人参加持有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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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2、持有人的义务如下:
(1)按认购员工持股计划金额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款,自行承担与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的投资风险,自负盈亏;
(2)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3)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内,不得要求分配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4)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2021 年 3 月 29 日,本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亿纬锂能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故本持股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 2021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含本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拟定、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实施、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拟定、签署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5)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五、资产管理机构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根据中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管
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认购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而享有亿纬锂能 8 号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3、单一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资产。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持有人权益的处置1、在存续期之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外,持有人所持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在锁定期之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3、持有人所持权益不作变更的情形
(1)职务变更: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2)丧失劳动能力:存续期内,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3)退休:存续期内,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4)死亡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5)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权益的处置办法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若员工持股计划届满时,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具体处置办法由管理委员会与资产管理机构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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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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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资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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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机构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
一、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公司选任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作为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
二、资产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截至本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之日,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资产管理协议及相关协议文件均未签署,最终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管理计划业务费用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税收本资产管理计划和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履行纳税义务。本资产管理计划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相应税款由本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承担,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税务机关的规定,以管理人为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管理人可以在委托资产中列支。本合同履行期间,法律法规发生变更的,按照变更后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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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完成标的股票的过户,按照解锁时点和约定的进度出售所持标的股票,并暂时按照董事会召开日前一日收盘价 99.01 元/股计算,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 1453.03 万元,则 2021 年至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初步测算如下:
股份支付费用
单位:万元总费用 2021 年 2022 年
1453.03 847.60 605.43
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摊销对公司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较小。若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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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并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就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计划推出前征求员工意见的情况,公司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3、本期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等相关文件。
4、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5、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应召开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明确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
6、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并在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或过户至持股计划名下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
7、其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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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一致行动关系和关联关系说明
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刘金成及其直系亲属刘怡青女士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本持股计划构成关联关系,但其自愿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且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其保持独立性。因此,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上述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计划。除上述情况外,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中,董事兼总裁刘建华先生、副总裁王世峰
先生、李沐芬女士、林辉硕先生、桑田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江敏女士、监事袁中直先生,因上述人员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本期持股计划构成关联关系,但其自愿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且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其保持独立性。因此,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上述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计划。除上述情况外,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且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较为分散。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持股比例较低,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如有),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董事、监事均将回避表决。
二、与已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关系
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董事兼总裁刘建华先生、副总裁王世峰先生、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李沐芬女士、林辉硕先生、桑田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江敏女士、监事袁中直先生,上述持有人同时为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鉴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含上述人员)均自愿放弃因参
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因此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上述人员、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2、持有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税负按照有关税务制度规定执行,由持有人承担。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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