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朱炫相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于志立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徐宁先生、杨晓印先生、张所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孙洁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聘任李亿伦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高卫东、朱勤、宋海涛2021 年 6月 10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