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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21-029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基于相关风电场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泰胜风能(嵩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嵩县泰胜”)拟与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天成”)签
订融资租赁协议,并由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为该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尚需华能天成内部项目评审会审议通过。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名称:泰胜风能(嵩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8 年 11 月 26 日住所:嵩县田湖产业园区综合楼 401 室法定代表人:柴嘉斌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持股 70%控股子公司泰胜风能(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胜”)旗下控股子公司。嵩县泰胜股权结构穿透如下:
偿债能力:(合并报表口径,单位: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683286.54 2781752.19
负债总额 455852.62 345075.32
或有事项总额 0 0
净资产 2227433.92 2436676.87
2020 年度 2021 年第一季度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656576.96 -209757.05
净利润 -656576.96 -209757.05
是否审计 是 否
嵩县泰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各项业务开展情况正常,其具有良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本身具有较强的偿还能力。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担保额度为 27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3+12 年(12 年为可选期限,具体期限和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主要的担保措施有:
1、股权质押担保质押标的:公司子公司北京泰胜、嵩县泰胜其他股东洛阳锐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嵩县泰胜的股权。
质押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质权人承担的全部债务。
质押期限:与主债权的租赁期限保持一致(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生效条件: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电费收益权质押担保担保方式:电费收益权质押担保。
质押标的:嵩县泰胜电费收益权。
质押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质权人承担的全部债务。
质押期限:与主债权的租赁期限保持一致(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生效条件: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担保方式: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
抵押标的:嵩县泰胜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抵押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抵押权人承担的全部债务。
抵押期限:与主债权的租赁期限保持一致(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生效条件: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4、保证担保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人: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承担的全部债务。
担保期间:与主债权的租赁期限保持一致(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生效条件: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北京泰胜其他股东北京巨孚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嵩县泰胜其他股东洛阳锐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均按照其持有嵩县泰胜权益的比例,对公司本担保事项进行反担保,担保形式为保证担保。对于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担保的相关协议均尚未签署。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届时签署相关具体协议。
四、 董事会意见公司为嵩县泰胜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相关风电场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有利于嵩县泰胜的风电场项目建设和后续持续经营,符合公司的产业链延伸的发展战略及整体利益。
公司对嵩县泰胜拥有控制权,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北京泰胜其他股东北京巨孚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嵩县泰胜其他股东洛阳锐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均按照其持有嵩县泰胜权益的比例,对公司本担保事项进行反担保,担保形式为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嵩县泰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基于其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公司为嵩县泰胜与华能天成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其拓展融资渠道,满足其相关风电场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嵩县泰胜信誉及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少数股东按照持有嵩县泰胜权益的比例提供反担保,各方担保义务公平对等。本次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嵩县泰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相应担保,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本议案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不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6.7 亿元,其中已包含本次对嵩县泰胜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4.79 亿元,占公司 2020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5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2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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