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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独立意见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
独立意见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在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回瑶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事项进行了
认真的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青航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苏州宝捷会山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符合公司投资发展需要,本次投资事项遵循各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投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投资事项。
(以下无正文)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独立意见(此页无正文,为《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罗党论 张乐忠 董 皞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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