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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新制药: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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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新制药: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月牙儿 发表于 2021-6-5 00:00:00 浏览:  53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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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1-026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月 3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国维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国维先生获聘后,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承诺将于近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
李国维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0-38952013传真:020-38952013邮编:510100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 196 号自编 1-2栋邮箱:nanxin@nucien.com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月 5日
附件:李国维先生简历李国维,1992 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已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李国维先生曾任职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21 年 5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国维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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