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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71 证券简称:上海贝岭 公告编号:临 2021-034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6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8963000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贝岭”)完成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2021 年 3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临 2021-008):公司收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中电人[2021]118号),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则同意上海贝岭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 年 3 月 30 日至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4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临2021-023)。
4、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临 2021-025)。
5、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21-026)。
6、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4 月 28 日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896.30 万股3、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198 人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51 元/股5、股票来源: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公司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参与认购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数量由 9000000 股调整为 8963000 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 703852314 股的 1.27%。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披露的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权益数量 占授予权益总量 占股本总额的比
姓名 职务
(万股) 的比例 例
秦毅 总经理 15.00 1.67% 0.021%
杨琨 副总经理 12.75 1.42% 0.018%
王茁 副总经理 12.00 1.34% 0.017%
佟小丽 财务总监 12.00 1.34% 0.017%
周承捷 董事会秘书 11.25 1.26% 0.016%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
833.30 92.97% 1.181%
(193 人)
合计 896.30 100.00% 1.27%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为限售期。
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三)限制性股票在完成登记之日起满24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第一期、
第二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均为33%,第三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为34%,实际可解除限
售数量应与相应考核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权益数量比例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
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3%解除限售期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
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3%解除限售期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
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4%解除限售期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出具了《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230004 号】,验证截至 2021年 5 月 7 日,公司已收到秦毅等 198 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 67312130.00 元,各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 67312130.00 元,其中:新增股本 8963000 元(捌佰玖拾陆万叁仟元整),新增资本公积(资本溢价)58349130元(伍仟捌佰叁拾肆万玖仟壹佰叁拾元整)。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公司于 2021年 5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成了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8963000 股,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单位:股类 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42800 8963000 132058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99609514 0 699609514
合 计 703852314 8963000 712815314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021年-2025年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118.85 3178.28 2207.14 1074.14 250.14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生效和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230004 号】。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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