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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制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老虎汇-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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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制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老虎汇-0617

莱莱 发表于 2021-6-18 00:00:00 浏览:  30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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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嘉应制药股票代码:002198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老虎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园路 1002 号 A8 音乐大厦 16 楼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园路 1002 号 A8 音乐大厦 16 楼股份权益变动性质:表决权委托及被动稀释2021 年 6 月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嘉应制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嘉应制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0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23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标的公司/嘉应制药/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指
市公司/目标公司 股票代码:002198信息披露义务人、老虎汇 指 深圳市老虎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购人/新南方医疗投资 指 广东新南方医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 嘉应制药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新南方医疗投资指
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股票的行为新南方医疗投资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152000000股股票,此外,老虎汇拟将所持上市公司合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指 计 572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27%)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新南方医疗投资行使老虎汇与新南方医疗投资于 2021年 6月 17日签署的《表《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决权委托协议》
嘉应制药与新南方医疗投资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签署的
《股份认购协议》 指
《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老虎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园路 1002 号 A8 音乐大厦 16楼
法定代表人 李桂霞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44461301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经营范围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期限 2015-11-30 至 长期
股东及持股比例 冯彪持股 49.50%,高忠霖持股 40.50%,李桂霞持股 10.00%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园路 1002 号 A8 音乐大厦 16楼
(二)老虎汇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老虎汇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冯彪 高忠霖 李桂霞
49.5% 40.5% 10%深圳市老虎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老虎汇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冯彪先生持有老虎汇 49.5%的股权,为老虎汇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冯彪,1971 年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住所地:四川省西充县。
2005 年至 2009 年任东莞市科德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 年至
2016 年任北京东方智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2013年至 2018 年任深圳市东方财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
2014 年至今任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至今任山东瑞金
黄金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 年至今任深圳市财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老虎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15 年至今任深圳市老虎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 年 1 月至今,任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序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号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1 冯彪 男 执行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2 李桂霞 女 总经理 中国 北京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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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2021 年 6 月 17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新南方医疗投资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老虎汇拟将其持有的 572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27%)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收购人行使。
同日,嘉应制药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152000000 股(最终股份认购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将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数未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股份变动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果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义务披露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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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老虎汇持有嘉应制药 57200000 股股份,占嘉应制药总股本的 11.27%。
二、权益变动方式2021 年 6 月 17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新南方医疗投资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老虎汇拟将其持有的 572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27%)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收购人行使。
同日,新南方医疗投资与上市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152000000 股股份(最终股份认购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将从 11.27%下降至 8.67%,表决权比例从 11.27%下降至 0%。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表决权委托协议》
委托方:深圳市老虎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托方:广东新南方医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鉴于:
1.受托方计划通过认购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应制药)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成为嘉应制药的第一大股东;
2.为支持受托方成为嘉应制药第一大股东之后,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最大限度支持嘉应制药业务发展,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将所持有的嘉应制药 57200000 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或“委托股份”) 的表决
权长期、排他性的委托给受托方行使,受托方同意接受委托。
经双方协议一致,就表决权委托事项签署本协议,以兹双方恪守。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委托方不可撤销地授权受托方作为其所持有的标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股份的唯一的、排他代理人。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嘉应制药届时有效的章程行
使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权利(以下简称“委托权利”):
1、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代理人参加嘉应制药股东大会并提出提案;
2、签署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文件;
3、代表股东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4、按照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东所应享有的其他表决权;
5、查阅上市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章程项下的股东其他股份表决权(包括在公司章程经修改后而规定的任何其他的股东表决权,不包括分红权、收益权)、知情权、质询权等合法权利。
(二)本协议项下的表决权委托系全权委托。对嘉应制药的各项议案,受托
方可自行投票行使表决权,且无需由委托方再就具体表决事项分别出具委托书。
二、在委托期间内,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委托方作为嘉应制药股东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仍由委托方承担并履行。
三、受托方在股东大会上对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事项进行表决后,委托方无条件、不可撤销地认可受托方的意见,并在其发表意见、声明、表态等行动上与受托方意见保持一致,不会对受托方所表决的事项提出任何异议和反对。
四、该等标的股份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的送股(含公积金转增股)、因配股产生的获配股份等其表决权亦自动全权委托给受托方。
五、委托权利的行使:
(一)委托方将就嘉应制药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与受托方保持一致的意见, 因此针对具体表决事项,委托方将不再出具具体的《授权委托书》。
(二)委托方将就受托方行使委托权利提供充分的协助,包括在必要时(例如,为满足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审批、登记、备案所需报送文件之要求)及时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如果在本协议期限内的任何时候,本协议项下的委托权利的授予或行
使因法律法规或政府部门的原因无法实现,双方应立即寻求与无法实现的约定最相近的替代方案,并在必要时签署补充协议修改或调整本协议条款,以确保可继续实现本协议之目的。
六、免责与补偿双方确认,在任何情况下,受托方不会因受托行使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权利而被要求对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作出任何经济上的或其他方面的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因任何第三方向其提出诉讼、追讨、仲裁、索赔或政府机关的行政调查、处罚而引起的任何损失。
七、股份减持和减少(一)为确保受托方控制权的稳定,本协议生效后,委托方计划减持股份的,应提前三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受托方。
(二)如因司法拍卖、质押权人行使质权等情形导致本协议项下的委托股份数量减少,或委托方减持部分委托股份的,剩余部分委托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事宜仍按本协议执行。
八、陈述、保证与承诺
(一)委托方陈述、保证与承诺如下:
1、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能够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2、委托方在本协议生效时是嘉应制药的在册股东,授权受托方行使的股东权利上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承诺受托方可以根据本协议及嘉应制药届时有效
的章程完全、充分地行使委托权利;
3、委托方不存在就标的股份委托本协议主体之外的第三方行使本协议约定的权利,本协议生效前存在相关委托的,委托方均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予以完全终止/解除;
4、委托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年内,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嘉应制药的实际控制地位,且未经受托方同意,不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形式增持嘉应制药股份及表决权。
(二)受托方承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嘉应制药届时有效的章程及本协议约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定行使委托权利。
九、违约责任双方同意并确认,如任一方(“违约方”)实质性的违反本协议项下所作的任何一项约定,或实质性地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即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守约方损失。
十、争议解决、诉讼地址
(一)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以及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法律管辖。
(二)任何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均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
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署地(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应当承担因争议解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
(三)双方确认,本协议中双方所列明的住所为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文书、通知、函件、律师函等)均可通过专人送达、特快专递、传真等合法方式向本协议下预留地址进行送达。若无人接收或拒收导致文书被退回的,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预留地址。
十一、效力和期限
(一)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有效期 24 个月。
(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的,应由双方以书面的方式进行确认。
(二)《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
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1、协议主体、签订时间甲方(发行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认购人):广东新南方医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签订时间:2021 年 6 月 17 日2、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认购股份数量
1、乙方拟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拟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152000000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3、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之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甲方本次发行数量将根据募集资金金额和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乙方认购数量亦做相应调整。
4、除非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另有规定,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乙方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原认购的股份数量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原股份总数的比例相应调整。
第二条 认购方式、认购价格、限售期及支付方式
1、认购方式:乙方以人民币现金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
2、认购价格:认购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 5.82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甲方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之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3、限售期:乙方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按照甲方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
本次发行结束后,乙方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由于甲方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若前述锁定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4、支付方式: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乙方按照甲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一次性将股份认购价款
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再将其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5、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登记与上市等事宜:乙方支付认购价款后,甲方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为乙方认购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以使乙方成为标的股票的合法持有人。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具体上市安排待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协商后确定。
6、其他约定:在乙方支付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价款后十五日内,甲方应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将乙方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登记于乙方证
券账户的相关登记手续,并采取必要措施及最大合理努力,尽快完成上述股票登记手续,以使乙方成为认购股份的合法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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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乙方根据实际持有的甲方股份比例享有相应的权利,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第三条 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及本协议;
2、本次交易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批准;
3、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第四条 陈述与保证
1、甲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甲方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的合
法主体资格,并已取得现阶段所必须的授权或批准,本协议系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甲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甲方的《公司章程》,也不存在与甲方既往已签订的合同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之情形;
(3)甲方最近 36 个月内无重大违法行为,亦无足以妨碍或影响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或有负债事项;
(4)甲方将积极签署并准备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向有
关审批部门办理本次发行的审批手续,并在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次发行事宜后按本协议约定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
2、乙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乙方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的合法主体资格,本协议系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乙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也不存在与乙方既往已签订的协议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声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之情形;
(3)乙方保证其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4)乙方保证本次认购的全部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予转让。
第五条 保密
1、鉴于本协议项下交易可能引起甲方股票价格波动,为避免过早透露、泄露有关信息而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信息未经甲方依法披露前,双方同意并承诺对本协议有关事宜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事宜将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进行。
2、甲、乙双方均应对因本次交易相互了解之有关各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文档资料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除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本次发行聘请的已做
出保密承诺的中介机构调查外,未经对方许可,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途径公开或向任何其他方透露。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补充
1、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和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协议双方同意,如中国证监会要求(包括中国证监会监管政策、规则调整)对认购价格以及本协议的其他内容和/或其他事项进行调整,则由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必要组成部分。
第七条 协议的终止、解除
1、本协议生效后,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终止或解除,在该种情形下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的善后处理由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进行约定。
2、本协议生效后,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本次发行所涉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不能实施,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调整导致本次发行无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法实施、任何一方均有权和有义务及时通知其他方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本协议第五条、第八条、第十条仍然有效。
4、本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如遇以下情形,则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1)未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未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未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批准;
(4)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八条 赔偿责任、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能全面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声明、承诺与保证有任何虚假、不真实、或对事实有隐瞒与重大遗漏、或不履行已作的声明、承诺与保证,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其中:
(1)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原因,导致乙方
最终认购数量与甲方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或本协议约定的数量有差异的,不视为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实际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来调整最终向乙方发行的股份数量。
(2)协议生效后,如乙方在证监会核准文件有效期内不认购或者未足额认购的,应向甲方支付认购价款总额上限 0.5%的违约金。如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其该等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的,乙方应就该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3)若乙方未按甲方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及时足额地将认购资
金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导致延迟支付认购资金,则乙方应自迟延支付之日起按其应付未付认购资金乘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直至认购资金全部缴足。
2、 如果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在守约方向违约方送达书面通知要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求违约方对此等违约行为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此等违约行为仍未获得补救的,守约方还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协议。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担保费、律师费等)。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57200000 股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股份数(股) 权利限制情况 质押/冻结单位东方证券股份有限
57200000 质押
深圳市老 公司
虎汇资产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
57200000 57200000 冻结
管理有限 人民法院
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
57200000 轮候冻结人民法院
57200000 轮候冻结 上海金融法院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之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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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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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表决权委托协议》;
4、《股份认购协议》.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老虎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桂霞
2021 年 6 月 17 日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老虎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桂霞
2021 年 6 月 17 日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
股票简称 嘉应制药 股票代码 002198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深圳市老虎汇资产管理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道科园路 1002 号 A8司
音乐大厦 16 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注:表决权委托、非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A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57200000 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11.27%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A股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 变动数量:0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表决权委托导致表决权比例减少 11.27%,发行新股导致股份稀释至8.67%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是 □ 否 ?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 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不适用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得批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前尚需取得的相关批准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和关于免于新南方医疗投资以要约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议案;
2、本次交易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老虎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桂霞
2021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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