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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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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枫叶 发表于 2021-6-26 00:00:00 浏览:  36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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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编号:2021-078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3日通过专人送出、邮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健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电站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全资公司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升电力”)拟与湖北岚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岚风”)签署《宁海新电-光伏项目股转协议》、《五莲京科-光伏项目股转协议》、《铜鼓铜升-光伏项目股转协议》,日升电力拟将其持有的宁海新电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海新电”)、五莲京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莲京科”)、铜鼓县铜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鼓铜升”)100%股权转让给湖北岚风,本次的交易总价为 57921.08万元,其中宁海新电 51749.64 万元,五莲京科 4693.68 万元,铜鼓铜升 1477.76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宁海新电、五莲京科、铜鼓铜升的股权。
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霍佳震、陈柳、吴瑛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 司 同 日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东方日升关于转让电站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审议议案等具体事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方日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1)。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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