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335|回复: 0

华锦股份: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年度)

[复制链接]

华锦股份: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年度)

威芯hj4936 发表于 2021-6-30 00:00:00 浏览:  33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0 年度)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2021 年 6 月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发布的《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录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4
第二章 发行人 2020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9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13
第四章 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14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5
第六章 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息偿付情况.......................... 16
第七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17
第八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18
第九章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19
第十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20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21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 发行人名称中文名称: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North Huajin Chemical Industries Co.Ltd二、 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2018 年 7 月 13 日,北方华锦集团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和《关于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并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8 年 7 月 30 日,发行人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和《关于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 2018 年 9 月 28 日“证监许可[2018]1571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北方华锦集团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成功发行 25 亿元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8 华锦 01”)。三、 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1、发行主体: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债券全称: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为“18 华锦 01”,债券代码为“112781”。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5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一期发行。最终发行规模为 25 亿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最终发行利率为 4.18%。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披露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10、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
11、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12、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3、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配售。
14、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 3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
16、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7、起息日:2018 年 11 月 21 日。
1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1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若债券持有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1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9、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11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年 11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2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22、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牵头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与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主承销商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2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名称: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盘锦分行银行账户:425010100100083204大额支付行号:30923201521727、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8、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9、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国泰君安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存续期内按照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1、定期提示自本期债券发行成功后,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国泰君安证券每月以邮件形式向发行人发送提请做好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工作的相关函件,要求发行人对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要求、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或者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进行排查。
2、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 年 6 月 30 日,国泰君安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披露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 年度)》
3、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 年 12 月 24 日,国泰君安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对“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的情况”出具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四)》。
第二章 发行人 2020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英文名称:North Huajin Chemical Industries Co.Ltd3、法定代表人:任勇强4、设立日期:1997 年 1 月 23 日5、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6、股票简称:华锦股份7、股票代码:0000598、注册资本:1599442537 元9、实缴资本:1599442537 元10、注册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11、办公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12、邮政编码:12402113、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徐力军14、电话:0427-585574215、传真:0427-585574216、电子邮箱:huajincorp@163.com17、互联网地址:http://www.huajinchem.com/xs.php?classid=31&tid=1041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100279309506B19、所属行业:制造业-石油加工20、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 2020 年度经营情况2020 年,华锦股份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043743.75 万元,利润总额 40309.33万元,净利润 34498.25 万元。
华锦股份近两年经营情况如下:
表:近两年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单位:万元2020 年度 2019 年度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化肥业务 171255.18 5.63% 200264.35 5.06%
石化业务 2639376.91 86.71% 3504882.27 88.49%
精细化工 182732.76 6.00% 206025.18 5.20%
塑料业务 2475.15 0.08% 2684.65 0.07%
其他 47903.73 1.57% 46977.65 1.19%
合计 3043743.75 100.00% 3960834.10 100.00%
表:近两年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单位:万元2020 年度 2019 年度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化肥业务 135437.55 5.08% 144730.75 4.28%
石化业务 2335817.12 87.56% 2998421.83 88.60%
精细化工 145652.09 5.46% 188741.22 5.58%
塑料业务 1677.71 0.06% 2582.76 0.08%
其他 49190.85 1.84% 49748.92 1.47%
合计 2667775.33 100.00% 3384225.48 100.00%
表:近两年营业毛利润构成情况单位:万元2020 年度 2019 年度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化肥业务 35817.63 9.53% 55533.60 9.63%
石化业务 303559.79 80.74% 506460.44 87.83%
精细化工 37080.67 9.86% 17283.96 3.00%
塑料业务 797.44 0.21% 101.89 0.02%
其他 -1287.11 -0.34% -2771.27 -0.48%
合计 375968.41 100.00% 576608.61 100.00%
表:近两年营业毛利率构成情况单位:%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化肥业务 20.91 27.73
石化业务 11.50 14.45
精细化工 20.29 8.39
塑料业务 32.22 3.80
其他 -2.69 -5.90
合计 12.35 14.56
三、发行人 2020 年度财务状况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合计 2789965.24 2935920.23
负债合计 1378771.33 1521306.73
少数股东权益 57611.98 53709.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 1353581.93 1360903.99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3043743.75 3960834.10
营业利润 32000.79 120867.97
利润总额 40309.33 125935.10
净利润 34498.25 104897.6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448.96 99295.55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1463.71 272347.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14.72 -31143.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6079.60 -402593.89
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433.00 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了 1696.71%,主要是由于收回理财形成。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发行人已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国泰君安证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也已按照相关规定签署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 25 亿元,本期债券扣除承销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汇入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25 亿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公司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存量银行借款,募集资金使用实际用途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一致。
第四章 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本期债券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无增信措施。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六章 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本次偿付情况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 2018 年 11 月 21 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1 月 21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1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次公司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23 年 11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2020 年 11 月 21 日如期全额偿付当期债券利息。
二、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较为有效执行了本期债券的相关偿债保障措施。
第七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按时足额偿付了 18 华锦 01 债券的当期利息,按时兑付了20 华锦股份(疫情防控债)SCP001 本金及利息。发行人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指标(合并口径) 2020 年末/2020 年度 2019 年末/2019年度
资产负债率(%) 49.42 51.82
流动比率 1.72 1.47
速动比率 1.07 0.86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4.81 6.44
从短期指标来看,最近两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1.47 和 1.72,速动比率分别为 0.86 和 1.07,报告期内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有所上升,短期偿债能力有所增强。
从长期指标来看,最近两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1.82%和 49.42%,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小幅降低,整体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从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来看,最近两年,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6.44 和 4.81,报告期内,发行人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有所下降。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第八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发行人保证按照本次债券发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次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债券本金。若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包括采取加速清偿或其他可行的救济措施。
发行人承诺按照本期债券基本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利息
及兑付债券本金,如果发行人不能按时支付利息或在本期债券到期时未按时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发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本次债券的后续措施安排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重大对外并购等资本性支出项目暂缓实施;
(3)其他保障还本付息的必要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未发生发行人需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形。
第九章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中诚信证评 2019 年 6 月 20 日出具的《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
报告(2019)》,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 AAA。
2020 年 5 月 29 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华锦股份及 18 华锦 01 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维持华锦股份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8 华锦 01”的信用等级为AAA。
2021 年 6 月 7 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华锦股份及 18 华锦01 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1)》,维持华锦股份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8 华锦 01”的信用等级为AAA。
作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第十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 对外担保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对外担保。
二、 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报告期内,发行人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三、 相关当事人报告期内,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无需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 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年度〉》签章页债券受托管理人:

『 · ·-- -. , . . .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1 23:20 , Processed in 0.173512 second(s), 41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