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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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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chen 发表于 2021-6-30 00:00:00 浏览:  41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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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1-057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4 号)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29039395 股(发行价每股 18.53 元),募集资金总额 538099989.3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6459909.53元。募集资金于 2017年 7月 18 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01310007 号验资报告。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1、募集资金账户管理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账户所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大运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0 年 1 月 15 日,因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民生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注销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大运村支行银行账户。
截至目前,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变更情况公司着力整合技术和市场资源、加强本地化运营和服务团队建设,并综合考虑项目实施的优先次序对资金使用做出合理安排。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
“新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中原用于投入“智慧乌当”的 15500 万元变更用途用于“江西省大余县智慧亮化路灯节能改造项目”和“宁德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和宁德市政务云计算中心项目”。本次变更项目涉及的总金额为 15500 万元,占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 28.81%,并于 2017年12月25日进行公告。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宜已经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8年 6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新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中原用于投入“智慧即墨经济开发区”的 9000 万元变更用途用于“东南大区新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本次变更项目涉及的总金额为 9000 万元,占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 16.73%。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宜已经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截至2021年5月 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98849396.03元(含利息收入),具体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 699991157 募集资金专户 1275696.0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 708467744 七天通知 97573700.0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98849396.03
四、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新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1、截至 2021 年 5月 31 日募集资金总体情况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538099989.35
减:募集资金投向 460093164.97其中:新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投入 300093164.97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0842571.65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98849396.03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538099989.35 元,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上述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60093164.97 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0842571.65 元,合计结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98849396.03 元。
2、募投项目使用结余情况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 截止日累计投入金 截止日项目投 募集资金专户余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额(万元) 入程度 额(万元)
新一代“网格化+”智
慧城市综合信息服务 37810.00 30009.32 79.37% 9884.94及运营项目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七天存款金额及利息收入等。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新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实际投入 30009.32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884.94 万元。
五、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公司在项目建设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
1、在项目建设中,公司充分考虑整体经济环境、市场需求以及资金的使用效益等因素,引入其他社会资本方融资 78300000.00 元,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款,导致募集资金账户结余 78006824.38 元。截至报告日,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认为无需继续投入后续募集资金。
2、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利息收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0842571.65 元。
六、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余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七、相关审批程序1、董事会审议情况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专项说明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1)第 7848号,认为:公司专项说明已经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修订)》等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结余募集资金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
1、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实公司的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综上,民生证券对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专项说明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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