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299|回复: 0

天晟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复制链接]

天晟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韶华流年 发表于 2021-7-9 00:00:00 浏览:  29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天晟新材股票代码:300169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剑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桃园公寓**幢**室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508号股权变动性质:减少签署日期:2021-7-9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孙剑。
二、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晟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晟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备查文件………………………………………………………………10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2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孙剑
公司、上市公司、天晟新材 指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剑
姓名 孙剑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40219640816****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桃园公寓**幢**室
通讯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龙锦路508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新西兰永久居留权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自有资金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根据天晟新材 2021年 4月 12日发布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92%)。
除本报告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及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转让其持有的天晟新材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减持前 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持股数量(股) 比例
孙剑 17796900 5.46% 16299200 4.999995%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21.6.28 7.37 510900 0.16
集中竞价 2021.6.29 7.24 366800 0.11
集中竞价 2021.6.30 7.29 122300 0.04孙剑
集中竞价 2021.7.6 7.60 160000 0.05
集中竞价 2021.7.7 8.02 287700 0.09
集中竞价 2021.7.8 8.82 50000 0.02
合计 1497700 0.46
本次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天晟新材股份17796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46%;减持后持有天晟新材股份16299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95%。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剑不再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权利限制情况截至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天晟新材股份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孙剑先生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股东孙剑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92%)。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收到孙剑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孙剑先生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2021 年 1 月 10 日至 2021 年 7 月 9 日,孙剑先生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21.6.28 7.37 510900 0.16
集中竞价 2021.6.29 7.24 366800 0.11
集中竞价 2021.6.30 7.29 122300 0.04孙剑
集中竞价 2021.7.6 7.60 160000 0.05
集中竞价 2021.7.7 8.02 287700 0.09
集中竞价 2021.7.8 8.82 50000 0.02
合计 1497700 0.4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1、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2、联系电话:0519-869290193、联系人:韩庆军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 剑签名:
日期: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常州市龙锦路508号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天晟新材 股票代码 300169信息披露义务人
孙剑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 常州市龙锦路508号名称
增加 □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数量变化
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 □ 否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第一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1779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4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1497700股 变动比例:0.46%持股数量:16299200股 持股比例:4.999995%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时间:2021.6.28-6.30及2021.7.6-7.8及方式
方式:集中竞价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是■ 否□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转让其持
有的天晟新材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不适用■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是 □ 否 □ 不适用■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 剑签名:
日期:________________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26 19:11 , Processed in 0.209629 second(s), 30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