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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2021-061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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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2021-061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v1

万事如烟 发表于 2021-6-30 00:00:00 浏览:  42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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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翰宇药业”)于近日完成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超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账户的注销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超募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39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0.19元,募集资金总额75475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 30190000.00元及各项发行费用 95342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7150258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以“天健正信验(2011)
综字第15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多肽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多肽药物制剂中试技术平台建设”项目投资31430.00万元,其余资金(超募资金)40072.58万元全部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在平安银行总行营业部离岸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截至2021年6月29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执行。
三、超募资金投注销专项账户的情况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基本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称
设立全资香港子公司 平安银行总行营业部离岸部(美元) OSA11013369207601
翰宇药业(香港)有限
平安银行总行营业部离岸部(港币) OSA11013369207602公司
2、超募资金账户注销基本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全资香港子公司翰宇药业(香港)有限公司项目已经投资完成,满足结项条件,同时公司决定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2021年6月25日,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注销前公司账户余额为0.55港币和1.18美元,账户余额较小,故放弃转回公司基本账户。因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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