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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翰宇药业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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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翰宇药业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年度)

万事如烟 发表于 2021-7-1 00:00:00 浏览:  38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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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翰宇药业 股票代码:300199债券简称:18 翰宇 02 债券代码:112791.SZ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二〇二一年六月重要声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长江保荐”)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公布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江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长江保荐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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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重要声明 ................................................................................................................................................. 2
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 4
第二节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7
第三节 发行人2020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 8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1
第五节 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 13
第六节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5
第七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 16
第八节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7
第九节 负责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8
第十节 其他事项 ................................................................................................................................. 193
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90 号”文件核准,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翰宇药业”)获准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0 亿元公司债券。翰宇药业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情况如下:
一、债券名称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18 翰宇 02、112791。
三、发行主体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发行规模人民币 5 亿元。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第三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 100 元。
七、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八、起息日2018 年 11 月 1 日。
九、付息日4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1 月 1 日,若投资者在第 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1月 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11 月 1 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一、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之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之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二、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三、本期债券发行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6.30%。
十四、担保情况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为本期债券的本
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十五、信用等级5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信用”)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
十六、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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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020 年度,长江保荐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监督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2020 年,长江保荐出具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报告事项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公告,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副总裁辞职1 2020 年 1 月 13 日事项。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2019 年年度业绩预告》,提醒投资者发2 2020 年 2 月 14 日
行人 2019 年度业绩预告亏损。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2019 年年度业绩快报》,提醒投资者关3 2020 年 3 月 6 日
注发行人 2019 年度出现业绩亏损。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2020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提醒投资4 2020 年 4 月 14 日
者关注发行人 2020 年一季度预告业绩下滑。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提醒投资者发行人5 2020 年 5 月 7 日
2019 年度出现业绩亏损。
针对发行人实际回购股份金额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最低回购
6 2020 年 10 月 13 日 金额存在差异而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发
行人董事会出具监管函,提醒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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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 2020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少贵注册资本:91692.70 万元成立日期:2003 年 4 月 2 日上市日期:2011 年 4 月 7 日股票代码:300199股票简称:翰宇药业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园区观盛四路 7 号翰宇创新产业大楼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原料药(按照《药品生产许可证》批准的种类生产)。
二、发行人 2020 年度经营状况翰宇药业主要从事多肽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原料药、制剂、客户定制肽、固体制剂、药品组合包装类产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六大系列。
公司坚持以多肽药品为基础与核心,积极深化在糖尿病、消化、肿瘤和妇产四大治疗领域的战略布局,大力推进合作,积极探索创新商业模式。公司已上市制剂产品主要包括注射用特利加压素、注射用生长抑素、注射用胸腺五肽、注射用胸腺法新、注射用西曲瑞克、注射用缩宫素、醋酸去氨加压素注射液、依替巴肽注射液、卡贝缩宫素注射液、阿托西班注射液等。近年上市产品依替巴肽注射液、卡贝缩宫素注射液、注射用西曲瑞克等经过前期市场推广及8
学术交流活动,逐步获得治疗领域专家认可。报告期内,新冠疫情爆发,全球经济遭受重大打击,同时受新医保执行、医保控费等政策实施影响,对公司制剂产品的销售带来一定冲击,但通过克服不利因素,2020 年公司制剂产品共实现销售收入 63074.2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6.27%。
三、发行人 2020 年度财务状况2020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72172.35 万元,营业利润-57435.5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942.72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799.08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66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32.56%。
发行人 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同比增减
流动资产 104703.31 189278.42 -44.68%
非流动资产 297329.39 283196.43 4.99%
资产总计 402032.71 472474.85 -14.91%
流动负债 109701.13 113572.04 -3.41%
非流动负债 124540.85 135594.13 -8.15%
负债合计 234241.99 249166.17 -5.9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7790.72 223308.68 -24.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63756.63 222820.63 -26.51%
2.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 72172.35 61419.15 17.51%
营业利润 -57435.58 -90530.83 36.56%
利润总额 -58823.76 -89131.78 34.00%
净利润 -60929.79 -88479.19 31.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0942.72 -88477.24 31.12%
3.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99.08 10463.66 -54.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846.74 -59599.29 56.6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67.80 -42519.81 83.1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8022.42 -90670.09 69.09%
发行人 2020 年度亏损,主要原因为:
1. 发行人结合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等因素,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购买科信必成自主研发的 21 项口服缓控释制剂品种的药品项目”结项,基于谨慎性考虑,将科信必成部分终止项目费用化处理。
2. 部分客户受海外疫情进一步加剧等因素影响,经营环境出现了恶化,还款能力缺失或不足,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对香港子公司的三大客户改为按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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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90 号”文件核准,翰宇药业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0 亿元公司债券。翰宇药业于 2018 年11 月 1 日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实际发行规模为 5 亿元,发行利率为 6.3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 5 亿元,扣除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9735.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34 万元(系利息收入)。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18 翰宇02”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1、华润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账号:2132010199582000012、华夏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账号:108620000012442153、浙商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账号:584000001012010035626811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华润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浙商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良好,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与募集说明书承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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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一、增信机制本期公司债券采用保证担保方式增信,由深圳高新投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2018 年 7 月 25 日,经深圳高新投决策会审核,同意本次担保;2018 年 8月 6 日,发行人已与深圳高新投签署《担保协议书》,同日,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出具了《担保函》,担保期间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对担保事项予以持续监督。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按计划及时、足额地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苏华成立时间:1994 年 12 月 29 日注册资本:1385210.50 万元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 5016 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 A 座 6801-01
经营范围: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有物业租赁深圳高新投是深圳市政府为解决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而设立的担保机构,也是国内最早设立的专业担保机构之一,深圳高新投股权结构如下:
13
0.25% 25.56% 14.89% 31.12% 11.12% 8.22% 7.08% 1.77%
(二)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20 年度,深圳高新投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12-31/2020 年度 2019-12-31/2019 年度
资产总额 3356585.93 3193578.17
所有者权益 2209512.31 2155836.69
营业收入 278954.43 278716.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7692.00 112167.44
资产负债率 34.17% 32.49%
流动比率 6.03 6.98
速动比率 6.02 6.98
净资产收益率 4.48% 6.92%
注:上述财务数据来源于深圳高新投 2020 年财务报表,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 ÷ 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 ÷ 总资产 ×100%;
(4)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 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 。
二、偿债保障措施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并按照募集说明的要求执行偿债保障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18 翰宇 02”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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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日为 2019 年至2023 年每年的 11 月 1 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1 月 1 日,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2019 年 11 月 1 日,发行人支付 2018 年 1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期间的利息 6.30 元/张(含税)。
2020 年 11 月 1 日,发行人支付 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期间的利息 6.30 元/张(含税)。
15
第七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6
第八节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经联合信用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2019 年 6 月 19 日,联合信用出具《跟踪评级公告》(联合[2019]1121号),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评级展望为“稳定”,“18 翰宇 02”的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2020 年 6 月 18 日,联合信用出具《跟踪评级公告》(联合[2020]1579号),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评级展望为“稳定”,“18 翰宇 02”的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2021 年 6 月 25 日,联合信用出具《跟踪评级公告》(联合[2021]5390号),下调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至 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8 翰宇02”的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17
第九节 负责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20 年度内,发行人董事会秘书为朱文丰先生,未发生变动。
18
第十节 其他事项
2020 年 9 月 2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发行人董事会出具监管函,发行人于 2019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不低于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含 8亿元)的公司股份,在未来择机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决定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截至 2019 年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累计回购股份 33685704 股,累计支付总金额 318638743.58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际回购金额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最低回购金额存在差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针对上述事项提醒公司: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充分评估公司经营、财务、现金流等情况,审慎论证、判断和决策回购股份事项,严格按照回购方案实施回购,非因充分正当事由不得变更或者终止。
长江保荐作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出具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19(此页无正文,为《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之盖章页)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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