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48|回复: 0

陕天然气:关于新增与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复制链接]

陕天然气:关于新增与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沐晴 发表于 2021-7-17 00:00:00 浏览:  44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1-032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与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2021年3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1年与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液化”)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31929万元,其中销售天然气金额28167万元,采购调峰气金额2244万元,输送天然气金额1334万元,租赁储气调峰设施金额18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燃公司”)为提高LNG市场竞争力,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经与陕西液化对接,计划自陕西液化采购液化天然气。双方拟签订合同期限为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的液化天然气购销合同,合同预计金额为750万元,其中合同签订日至2021年12月31日预计金额570万元;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预计金额180万元。调整后,公司预计2021年与陕西液化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32499万元,其中销售天然气28167万元,采购调峰气2244万元,采购液化天然气570万元,输送天然气1334万元,租赁储气调峰设施金额184万元。公司与陕西液化形成首次发生液化天然气采购类别的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7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城燃公司在董事会决议范围内签署合同。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刘宏波、陈东生、毕卫、袁军旗、李宁、李冬学、闫禹衡先生回避表决;监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监事张珺女士、邢智勇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同意”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增加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合同签订金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 截至披露日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额或预计金 上年发生额
容 定价原则 生金额额陕西液化
向关联方购买 天然气投 购买液化
市场定价 750 0 0
商品 资发展有 天然气限公司
合计 750 0 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名称 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东路 35 号
法定代表人 毛宗学
注册资本 76500 万元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42.8627%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36.5490%股权比例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12.3529%
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2353%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天然气加工(液化、汽化)、运输、销售;天然气汽车充装;杜瓦瓶充装;天然气应急、储备、事故保障;液化天然气设备加工、制造、销售;
天然气液化、储存、运输、使用相关设备的研发、制造、改造、销售及产业投经营范围 资(仅限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不得代客理财,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燃料油(成品油除外)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2-07-02
营业期限 2012-07-02 至无固定期限
关联关系 同一母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306020 万元,净资产 50374 万元,营业主要财务指标
收入 130299 万元,净利润-183 万元。(经审计)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陕西液化依法存续经营,资产及财务状况总体良好,风险可控,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潜在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城燃公司向陕西液化购买液化天然气定价执行市场定价原则。
(二)关联交易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交易实行“先付款后供气 ”原则,据实结算,城燃公司自接到陕西液化付款通知之日起两日内支付全额气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城燃公司与陕西液化增加采购液化天然气关联交易,符合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采购液化天然气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将会持续进行。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不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业不会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前征求
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全资子公司首次与陕西液化签订液化天然气采购合同是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平、公开、公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提请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应依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前征求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3.该议案审议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年 7 月 17 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三)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四)2021 年度液化天然气购销合同。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17 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17 14:54 , Processed in 0.278002 second(s), 32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