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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服饰:美邦服饰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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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服饰:美邦服饰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沐晴 发表于 2021-7-16 00:00:00 浏览:  27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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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资产出售交易对方 住址、通讯地址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 4255号、4287 号独立财务顾问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报告书及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引用数据的真实和完整。
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所对于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草案所述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待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
交易对方声明
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保证如因提供的与本公司相关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美邦服饰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介机构声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于本次交易申请文件的相关信息,分别承诺如下:
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经办人员同意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
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保证其所引用的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援引本所出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法律意见》的相关内容,并对所引述的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审阅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在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上述审计报告、审阅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本公司及经办估值人员同意《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引用本公司出具的估值报告内容,且所引用估值报告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公司声明................................................. 1
交易对方声明............................................... 2
中介机构声明............................................... 3
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3
三、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
四、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4
目 录 ................................................. 5
释 义 ................................................. 9
重大事项提示.............................................. 11
一、本次交易方案 ........................................... 11
二、交易标的及价格初步方案....................................... 11
三、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11
四、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 12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12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2
七、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13
八、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14
九、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17
十、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承诺 ..................................... 18
十一、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 25
十二、标的资产评估和作价情况 ..................................... 25
十三、标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25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 25
重大风险提示.............................................. 32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32
二、其他风险 ............................................. 33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35
一、本次交易的概况........................................... 35
二、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35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36
四、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37
五、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40
六、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 40
七、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且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 40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40
九、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 43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46
一、公司基本情况 ........................................... 46
二、历史沿革 ............................................. 49
三、上市公司最近六十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57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57
五、上市公司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58
六、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的说明................................. 58七、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的说明................................... 58
八、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
重大失信行为情况的说明......................................... 59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60
一、基本情况 ............................................. 60
二、凯泉泵业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产权结构图 ........................... 60
三、凯泉泵业历史沿革情况 ....................................... 61
四、交易对方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 64
五、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企业名目 ................................... 64
六、交易对方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 65
七、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66
八、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66
九、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66
十、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66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67
一、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7
第五节 交易标的估值情况 ....................................... 85
一、本次交易标的估值情况 ....................................... 85
二、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的合理性及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92
三、独立董事对估值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的意
见................................................... 98
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 99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99
二、交易标的 ............................................. 99
三、交易方式 ............................................. 99
四、标的资产估值 ........................................... 99
五、交易价格 ............................................. 99
六、支付方式 ............................................. 99
七、支付流程及过户安排......................................... 99
八、交易标的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100
九、债权、债务处理...........................................100
十、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100
十一、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或解除...................................100
十二、违约责任条款...........................................101
第七节 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103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103
二、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情形的说明...............................................104
三、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105
四、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适用意见第12号》的规定.......105
五、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说明 ...........................105
六、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对本次交易发表的明确意见.............................105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06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106
二、标的资产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112
三、标的公司最近两年的财务状况分析...................................119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
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127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 .........................................129
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简要财务报表 ...................................129
二、上市公司简要备考财务报表 .....................................129
第十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关系.......................................133
一、关联交易预计变化情况 .......................................133
二、本次交易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133
第十一节 本次交易的报批事项与风险因素.................................134
一、本次交易的报批事项.........................................134
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134
三、与标的资产相关风险.........................................136
四、其他风险 .............................................136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138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138
二、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
情况 .................................................138
三、美邦服饰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138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139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 ...140
六、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140
七、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144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草案首次披露之日
起至重组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144
九、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说明.....................................145
十、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146
十一、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149
十二、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 .......................................149
第十三节 独立董事意见 ........................................152
第十四节 中介机构意见 ........................................154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54
二、法律顾问意见 ...........................................155
第十五节 声明与承诺 .......................................定义书签。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定义书签。
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 .....................................定义书签。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定义书签。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163
五、法律顾问声明 .........................................定义书签。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定义书签。
七、资产估值机构声明 .......................................定义书签。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167
一、备查文件 .............................................167
二、文件查阅时间 ...........................................167
三、文件查阅地址 ...........................................167
释 义
在本草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美邦服饰 指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华瑞银行、标的公司 指 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泉泵业、交易对方 指 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凯泉泵业制造公司,凯泉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于凯泉泵业制造 指 2002 年 6 月更名为凯泉集团有限公司,为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
美邦服饰持有的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10%
交易标的、交易资产 指的股份
邦威服饰 指 上海邦威服饰有限公司,已于 2006 年 9 月 14日注销格律评估 指 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美邦服饰实际控制人周成建先生
林凯文 指 凯泉泵业实际控制人
华服投资 指 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瑶集团 指 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
骋宇实业 指 上海骋宇实业有限公司
赣商联合 指 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建桥集团 指 上海建桥(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汉神 指 上海汉神投资有限公司
熊猫机械 指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国大 指 上海国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恒砾物流 指 上海恒砾物流有限公司
众恒信息 指 上海众恒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 凯泉泵业以现金交易方式向美邦服饰收购其持有的华指
组、本次重组 瑞银行 10.10%的股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会 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草案、本草案、本次重大资产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指重组草案、本报告书 告书(草案)》(修订稿)《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预案 指案》
最近两年、报告期、报告期内 指 2019、2020年度最近三年 指 2018、2019、2020 年度估值基准日 指 2020 年 12 月 31日
净利差 指 平均生息资产收益率与平均计息负债成本率之差
净息差 指 银行净利息收入和银行全部生息资产的比值《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凯泉泵业股份转让协议 指(集团)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于 2021 年 4 月26 日签订《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凯泉泵业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指 (集团)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于 2021年 6 月 22 日签订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0 年 12 月 31日为估值基准日出具的“格律沪咨报字(2021)第 005估值报告 指 号”《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报告》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
备考审阅报告 指 希会审字(2021)4427号的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度备考审阅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美邦服饰安永 指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美邦服饰 2020希格玛、希格玛会计师 指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独立财务顾问、中泰证券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所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格式准则第 26 号》 指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暂行规定》 指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128 号文》 指知》
《公司章程》 指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殊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注:本 报告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加总 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草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草案全文,并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
美邦服饰拟以现金交易方式向凯泉泵业出售所持华瑞银行 10.10%股份。
二、交易标的及价格初步方案
根据格律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格律沪咨报字(2021)第 005 号《估值报告》,截至估值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交易标的的估值为 41114.45 万元。参照上述估值并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股份转让价格确定为 1.4 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42420.00 万元。
标的资产在估值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净利润情如
下:
项目 金额
每股净资产(元/股) 1.40
每股净利润(元/股) 0.07
注: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取自其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定价1.4元/股,与标的资产净资产一致。
三、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美邦服饰、华瑞银行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出售 按持股比例计
财务指标 华瑞银行 美邦服饰 占比
比例 算的指标资产总额
4339380.48 10.10% 438277.43 529852.52 82.72%指标净资产指
419047.50 10.10% 42323.80 118025.76 35.86%标营业收入
115773.88 10.10% 11693.16 381903.85 3.06%指标
注 1 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取自其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注 2 美邦服饰的财务数据取自其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如上表所示,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公司本次出售华瑞银行 10.10%的股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对价为现金,依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
四、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
上市公司近 36 个月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华服投资,实际控制人均为周成建。因此,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凯泉泵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业务的影响
美邦服饰的主营业务为服装的设计研发、品牌推广以及终端销售,为纺织服装、服饰业企业。华瑞银行为 2014 年 9 月 26 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2015 年 1 月 27 日经上海银监局批复开业的民营银行,为金融业企业。
本次交易美邦服饰出售华瑞银行 10.10%股份后,将有意剥离与公司主营关联度低的资产,实现公司资源整合的同时聚焦主营业务,加强公司在服饰设计与销售,品牌推广等相关领域的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美邦服饰所持有的华瑞银行 10.10%的股份,该资产不涉及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本次交易前后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更。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可盘活存量资产,并为公司的核心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出售美邦服饰自身股份,也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不会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经希格玛经审计的上市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及希格玛出具的编号为
希会审字(2021)4427 号经审阅的备考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财务指标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数) 变动幅度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资产总额 529852.52 522813.03 -1.33%
负债总额 411826.77 406826.77 -1.21%
所有者权益 118025.76 115986.26 -1.73%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18025.76 115986.26 -1.73%
上升 0.09
资产负债率 77.72% 77.81%个百分点
营业收入 381903.85 381903.85 0.00%
利润总额 -82139.66 -85188.17 3.71%
净利润 -85936.70 -88985.20 3.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5936.70 -88985.20 3.5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4 -0.35 2.94%
七、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一)本次交易方案已经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2021 年 4 月 29 日,凯泉泵业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
(2)2021 年 6 月 22 日,美邦服饰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草案及本次重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备案、批准或核准
(1)美邦服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交易的许可;
(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
本次交易在取得上述决策和审批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方案。上述各项决策和审批能否顺利完成以及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且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履行中国证监会核准程序。根据华瑞银行《公司章程》,本次交易无需经华瑞银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产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法【2013】110 号)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对投资者权益保护作出了适当的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草案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确保本次交易的合法合规公司已聘请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要求的中介机构对本次
交易进行全程辅导。确保本次交易定价、交易实施、资产过户和后续相关事宜等全过程的公平、公允、合规、合理。
(三)交易各方就交易信息真实性的声明与承诺交易各方就交易信息真实性的声明与承诺参见本草案“第十五节 声明与承诺”。
(四)股东大会表决程序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且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公司将对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五)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投票表决,切实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1、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 2020 年审计报告及合并报表数据,以及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6 月出具的希会审字(2021)4427 号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假设本次交易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完成,测算对比本次交易对公司 2020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影响情况如下:
2020年度
项目 变动比例
交易前 交易后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4 -0.35 2.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4 -0.35 2.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4 -0.36 5.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4 -0.36 5.88因此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存在每股收益因本次交易而摊薄的情况。
2、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针对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同时,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剥离非主营业务资产,增强领域竞争力
通过本次资产出售,公司有意剥离与公司服饰业务关联度较低的资产,实现公司资源整合的同时聚焦主营业务,加强公司在服饰设计与销售、品牌推广等相关领域的竞争力。
(2)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长期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正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加以改进,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强化内部审计力度,加强对各业务部门业务开展情况的审计,梳理内控流程,查找流程风险点,评估和分析风险强度,杜绝资金占用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持续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持续修改和完善《公司章程》并相应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将充分听取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体现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长期发展理念。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做的承诺为切实优化投资回报,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定的要求,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当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履行如下承诺,以确保公司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九、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华服投资、实际控制人周成建,就本次重组已出具说明,原则性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将在确保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积极促成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自本次重组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控股股东华服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周成建先生承诺,截至本草案出具日,本人/本公司无减持美邦服饰股份的计划,但鉴于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之日尚不确定,不排除未来出现减持需求并根据减持需求转让公司股份,但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4.99%。
若控股股东华服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周成建先生因上述原因实施股份转让,华服投资及周成建先生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周成建先生/华服投资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周成建先生/华服投资承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1 年 6 月 15 日,美邦服饰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披露控股股东华服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所持公司5025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等股票已于 2021 年 6月 28 日完成过户手续。
针对该次转让美邦服饰股票事项,华服投资出具声明如下:
“2021 年 6 月 10 日,本公司与赖星宇先生、中泰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赖星宇先生转让美邦服饰 5025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美邦服饰股份总数的 2.00%,以偿还本公司在中泰证券部分质押债务、降低股票质押风险。该等股票已于 2021 年 6月 28 日完成过户手续。
鉴于美邦服饰已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就其 2021 年重大资产出售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于 2021 年 4 月27 日发布《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等信息,于2021 年 5 月 26 日就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发布《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在本次股份转让发生时,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已因美邦服饰的公开披露而不属于内幕信息。因此,本公司本次股份转让不构成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此外,在本次股份转让前,《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已披露本公司关于本次
重组实施完毕前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本次股份转让符合本公司所作的承诺。本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美邦服饰发布重大资产出售提示性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承诺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出具的说明及确认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关于重大资产出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
售所提供信息真 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实性、准确性和 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完整性的承诺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最近三年内,本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最近三年内,本公司未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或承担刑事责任,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关于合法合规及
上市公司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
不存在不得参与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等情况。
上市公司重大资 3.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内幕交
产重组情形的承 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
诺函 4.最近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5.本公司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1.本公司合法持有华瑞银行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代持股的情形,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亦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关于资产权属的其他形式的纠纷等影响本次交易的情形。
承诺函 2.本公司已经依法履行对华瑞银行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华瑞银行合法存续的情况。
1.最近三年内,本人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关于合法合规及 2.最近三年内,本人未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或承担刑事责任;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上市公司董 不存在不得参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
事、监事及高 上市公司重大资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等情况。
级管理人员 产重组情形的承 3.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内幕交易
诺函 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
4.最近 36 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5.本人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1.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出具的说明及确认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关于重大资产出 2.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
售所提供信息真 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实性、准确性和 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完整性的承诺 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美邦服饰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关于重大资产重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组摊薄即期回报
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的承诺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1.自美邦服饰发布重大资产出售提示性公告之日起至本
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关于股份减持计 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
划的承诺函 事宜有新规定的,本人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3.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及其
他任何类型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未从事任何
关于上市公司独 对美邦服饰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
立性、关联交易、 营业务或活动;并保证将来亦不从事任何对美邦服饰及上市公司控
同业竞争及提供 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
股股东、实际信息真实性、准 2.本人/本公司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控制人
确性和完整性的 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本人/本公司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美邦服饰及其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承诺似的情况,本人/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美邦服饰认为必要时,本人/本公司及相关企业将进行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本人/本公司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产和业务;2)美邦服饰在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本人/本公司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3)如本人/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与美邦服饰及其
子公司因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美邦服饰及其子公司的利益;4)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其他措施。
本人/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赔偿美邦服饰因本人/本公司及相关企业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本承诺函在美邦服饰合法有效存续且本人/本公司作为美邦服饰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二、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证自身并将促使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美邦服饰及其下属子公司外其他企业规范并减少与美邦服饰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本人/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与美邦服饰之间
无法避免或者确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公司、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美邦服饰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美邦服饰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履行相应程序,按照与独立第三方进行交易的交易价格与交易条件与美邦服饰及其
下属子公司进行交易,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美邦服饰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3.不利用自身对美邦服饰的股东地位谋求美邦服饰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不利用自身对美邦服饰的股东地位谋求与美邦服饰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在本人/本公司作为美邦服饰股东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三、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人/本公司及关联方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关联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人/本公司以及关联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如果未来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本人/本公司保证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人/本公司以及关联企业占用的情形;
3、保证上市公司的住所独立于本人/本公司以及关联企业。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三)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本公司以及关联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关联企业兼职;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本公司以及关联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美邦服饰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本人/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本人/本公司以及关联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4.保证尽量减少、避免本人/本公司以及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美邦服饰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1.本人/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出具的说明及确认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
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本公司保证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美邦服饰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最近三年内,本人/本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存在关于合法合规及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不存在不得参与
2.最近三年内,本人/本公司未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或承上市公司重大资
担刑事责任,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产重组情形的承 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诺函 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等情况。
3.本人/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
4.最近 36 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5.本人/本公司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公司无减持美邦服饰股份的计划,但鉴于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之日尚不确定,不排除未来出现减持需求并根据减持需求转让公司股份,但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4.99%。
2.若本人/本公司未来实施股份减持,本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关于股份减持计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划的承诺函息披露义务。
3.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
事宜有新规定的,本人/本公司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4.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承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出具的说明及确认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关于提供信息真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
实性、准确性和 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完整性的承诺 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如因提供的与本公司相关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美邦服饰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凯泉泵
1.在本次交易中,本公司用于支付对价的资金为本公司业(集团)有
合法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均合法合规。美限公司 邦服饰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均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为本公司支付对价提供资金。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中不关于合法合规及 存在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提供抵押、不存在不得参与 质押或其他形式担保的情形。
上市公司重大资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
产重组情形的承 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诺函 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
证券相关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因与证券市场无关的事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
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5.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公开谴责等情形。
6.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于加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所述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1.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美邦服饰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2.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美邦服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聘请的相
关于相关事项的 关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
承诺 其他关系。
3.截至目前,本公司未向美邦服饰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具有参与本次交易及签署相关协议所需的资格,且不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作为合同一方的或对本公司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协议。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出具的说明及确认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关于提供信息真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
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实性、准确性和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完整性的承诺 ,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美邦服饰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上海华瑞银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行股份有限 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公司 2.最近三年内,本公司未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或承担刑事责任,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
关于合法合规及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公开谴责等情况。
不存在不得参与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上市公司重大资 大资产出售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
产重组情形的承 的情形。
诺函 4.最近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5.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十一、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凯泉泵业已与美邦服饰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约定在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凯泉泵业向美邦服饰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 12726 万元,占本次全部交易款项的 30.00%;自本次协议正式生效且美邦服饰收到上述第一笔股份转让款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或 2021 年 8 月 20 日之前(以晚到日前为准),双方进行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自过户完成之日起 5日内或 2021 年 8 月 31 日之前(以晚到日前为准),凯泉泵业向美邦服饰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 8484.00 万元,占本次交易款项的 20.00%,自第二期付款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华瑞银行办理股东变更及公司章程变更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登记程序;华瑞银行就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股东变更以及公
司章程变更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登记程序后,凯泉泵业应在 2021 年 12月 31 日之前向美邦服饰支付第三笔股份转让款合计人民币 8484.00 万元,占本次全部交易款项的 20.00%。2022 年 7 月 1 日之前凯泉泵业向美邦服饰支付第四笔股份转让款合计人民币 12726.00 万元,占本次全部交易款项的 30.00%。
十二、标的资产评估和作价情况
根据格律评估出具的格律沪咨报字(2021)第 005 号《估值报告》,截至估值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交易标的的估值为 41114.45 万元。参照交易标的估值并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股份转让最终的交易价格为 1.4 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42420 万元。
十三、标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不存在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形,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
(一)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说明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应当测算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美邦服饰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告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因此这段区间为 2021 年 3 月 18 日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对上述区间的股价波动情况自查如下:
首次披露日前第 21 首次披露日前第 1个项目 个交易日 2021年 3 交易日(2021年 4月 涨跌幅月 18日 16日)本公司股票收盘价
2.02 2.86 41.58%(元/股)深证成指收盘价
13963.92 13720.74 -1.74%
(399001.SZ)
Wind 服装、服饰与奢侈品指数 2325.46 2434.16 4.67%
(882453.WI)
剔除大盘影响涨跌幅 43.33%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
36.93%涨跌幅
由上述数据可知,公司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超过 20.00%,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就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公司特作出如下提示:
1、根据美邦服饰相关公告、华服投资出具的自查报告及声明承诺文件,本次交易自查范围内的自查对象均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华服投资、林超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外,上市公司及相关法人、自然人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重组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美邦服饰股票的行为。华服投资、林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
2、上述股价异动可能导致相关方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从而导致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潜在风险。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根据《格式准则第 26 号》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止交易前或首次作出决议前(孰早)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相关专业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情况进行自查,并制作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截至重组报告书首次披露之前一日,自查对象买卖美邦服饰股票情况如下:
一、华服投资买卖美邦服饰股票情况华服投资尾号为5989的证券账户
名称 身份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结余股数 交易方向
卖出(协议转华服投资 控股股东 2021-01-13 -50250000 690540205
让)
卖出(协议转华服投资 控股股东 2021-02-02 -54270000 636270205
让)
华服投资系美邦服饰控股股东,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华服投资出具声明如下:
“本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张宇先生转让本公司所持美邦服饰502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以偿还本公司在中泰证券部分质押债务,降低股票质押风险。该次股份转让发生时,有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内幕信息尚未形成,因此不构成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此外,在该次股份转让前,美邦服饰已进行了信息披露;
本公司于2021年2月2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赖星宇先生转让本公司所持美
邦服饰5427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以偿还本公司在中泰证券部分质押债务,降低股票质押风险。该次股份转让发生时,有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内幕信息尚未形成,因此该次股份转让不构成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此外,在该次股份转让前,美邦服饰已进行了信息披露;
根据美邦服饰关于本次交易《交易进程备忘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华服投资出具的自查报告及声明承诺文件,并经访谈华服投资负责人,独立财务顾问、国浩律所认为华服投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
二、林超买卖美邦服饰股票情况股份变动数
名称 身份 交易日期 结余股数 交易方向量
2020-10-27 5000 15000 买入
2020-11-05 5000 20000 买入
2020-12-11 -10000 10000 卖出交易对方执
行董事、总 2020-12-18 5000 15000 买入林超
经理林凯文 2021-01-05 3000 18000 买入之子
2021-01-08 -10000 8000 卖出
2021-01-11 -7000 1000 卖出
2021-04-02 -800 200 卖出
林超系本次交易对方执行董事、总经理林凯文之子,其在2020年10月27日至2021年4月2日期间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林超出具声明如下:
“本人父亲林凯文未向本人透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任何内幕信息。本人在2020年10月27日至2021年4月2日期间买卖美邦服饰股票时,并不知悉美邦服饰本次交易未公开的内幕信息;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美邦服饰股票的行为完全是本人基于
美邦服饰公告等公开信息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判断而进行操作,系独立的个人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也不存在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美邦服饰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在美邦服饰本次交易过程中,除上述已发生买卖股票行为外,本人及直系亲属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美邦服饰股票,未以任何方式将美邦股市本次交易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交易对方执行董事、总经理林凯文针对上述林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出具声明如下:
“本人从未向林超透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任何内幕信息。林超常年进行股票买卖,林超在2020年10月27日至2021年4月2日期间买入美邦服饰股票的行为完全是其基于美邦服饰公告等公开信息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判断而进行操作,系其独立的个人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美邦服饰关于本次交易《交易进程备忘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林超、林凯文出具的自查报告及声明承诺文件并经访谈林超、林凯文,独立财务顾问、国浩律所认为林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
三、其他事项2021年6月15日,美邦服饰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披露控股股东华服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所持公司502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上述股份转让事项已于2021年6月28日交易完成。
针对该次转让美邦服饰股票事项,华服投资出具声明如下:
“2021年6月10日,本公司与赖星宇先生、中泰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赖星宇先生转让美邦服饰502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美邦服饰股份总数的2.00%,以偿还本公司在中泰证券部分质押债务、降低股票质押风险。该等股票已于2021年6月28日完成过户手续。
鉴于美邦服饰已于2021年4月19日就其2021年重大资产出售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于2021年4月27日发布《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等信息,于2021年5月26日就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发布《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在本次股份转让发生时,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已因美邦服饰的公开披露而不属于内幕信息。因此,本公司本次股份转让不构成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此外,在本次股份转让前,《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已披露本公司关于本次重组实施
完毕前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本次股份转让符合本公司所作的承诺。本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美邦服饰关于本次交易《交易进程备忘录》、美邦服饰相关公告、华服投资出具的自查报告及声明承诺文件,并经访谈华服投资负责人,独立财务顾问、国浩律所认为华服投资在2021年6月卖出美邦服饰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
(三)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控制的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等均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
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前述主体不存在《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情况。
(四)美邦服饰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2021 年 3 月 10 日,美邦服饰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股权资产的议案》,与控股子公司上海邦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购信息”)将共同持有的上海模共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共实业”)100%股权出售与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克斯酒业”) 出售金额合计人民币
44800.00 万元。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双方已办理了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登记、备案手续。巴克斯酒业已取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协议双方均正在履行相关义务。美邦服饰已按约定收到巴克斯酒业支付的部分股权转让价款,共计 40320.00 万元。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美邦服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本次拟出售标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华瑞银行 10.10%的股份,在本次交易前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情况。
重大风险提示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公司股价在本次股价敏感重大信息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累计涨幅超过 20%,达到了中国证监会《128 号文》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本次交易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公司与凯泉泵业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若凯泉泵业在该等协议所附条件满足前即终止履行该协议,或者发生违约行为,将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若相关调整导致本次交易无法继续进行,将导致本次交易终止。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公司又计划重新启动重组,则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都可能较本草案中披露的重组方案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及时公告相关工作的进度,以便投资者了解本次交易进程,并作出相应判断。特此提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上述风险。
(二)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
(1)美邦服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交易的许可;
(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且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履行中国证监会核准程序。根据华瑞银行《公司章程》,本次交易无需经华瑞银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在取得上述决策和审批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方案。上述各项决策和审批能否顺利完成以及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因资产出售而带来的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近两年营业收入下降明显,且处于亏损状态。本次交易拟出售华瑞银行10.10%的股份,截至本草案出具日尚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的批准,待本次交易获得批准,最终履行完毕后,将对本次交易履行所属会计期间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收入不会产生直接影响,而由于标的资产产生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有一定比重,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净利润指标会产生一定程度的下浮波动,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市公司业绩波动的风险。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及合并报表数据,假设本次交易于 2020 年年初发生,测算对比本次交易对公司 2020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影响情况如下:
2020年度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4 -0.35 2.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4 -0.35 2.9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0.34 -0.36 5.88%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0.34 -0.36 5.88%益(元/股)摊薄原因主要由于本次交易导致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终止权益法核算,此外处置产生的收益亦对利润表产生影响,因此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存在每股收益因本次交易而摊薄的情况。
二、其他风险
(一)股票市场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波动与多种因素有关,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而且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及汇率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诸多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存在使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的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针对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选择。
(二)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交易对方未能按期付款且产生坏账的风险本次交易对价将采取现金支付的方式进行。尽管交易对方凯泉泵业资信情况及盈利情况良好,且《股份转让合同》已对交易价款支付条款做出了相应约定。
上述情况对交易对方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做出了一定的保障,但仍然存在交易对方未能按期支付的风险。若交易对方未能根据约定按时支付对价,则本次交易存在因交易对方未能根据合约按期支付交易对价,而造成上市公司应收款项增加且发生坏账的风险。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概况
本次交易仅包含一个事项,即美邦服饰拟以现金交易方式向凯泉泵业出售所持华瑞银行 10.10%股份。
二、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美邦服饰经营情况及主营业务盈利情况
美邦服饰系华瑞银行的发起人之一,在本次交易前为华瑞银行的第二大股东。
公司采用产品自主设计、生产外包、直营与加盟销售相结合的经营模式,致力于品牌建设与推广、营销网络建设和供应链管理,组织旗下 Metersbonwe、ME&CITY、Moomoo、ME&CITY KIDS、CH'IN 祺等品牌时尚休闲服饰产品的设计和销售,并通过线下店铺渠道和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自有品牌的推广和相关时尚休闲商品的销售。服装行业主要分为服装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品牌推广、终端销售等环节,公司涉及其中的设计研发、品牌推广以及终端销售环节。
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上市公司的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34.55%、 38.20%以及 44.6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036.16 万元、-82547.29 万元以及-85936.70 万元,盈利能力逐年下降。
(二)标的资产质量
截至 2020 年末,华瑞银行总资产 433.94 亿元,比年初增加 37.67 亿元;实现净利润 2.03 亿元,同比下降 24.21%;本外币存款余额 274.35 亿元,较年初增加 31.41 亿元,增长 12.93%;本外币贷款净额 249.49 亿元,较年初增加 52.83亿元,上升 26.86%。主要监管指标均满足达标要求,其中拨备覆盖率 163.19%,流动性比例 87.69%,资本充足率 13.99%。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泵业(流体设备)行业超大型企业,在国内拥有多个工业园,并拥有完善的销售服务网络,其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供排水、消防供水、工矿企业、污水厂、自来水厂、雨水引水泵站,拥有解决超大型项目个性化设计制造能力。
(四)本次出售的商业逻辑
美邦服饰近年来正处在战略变革关键时期,公司通过出售资产获取一定的流动资金为核心业务发展提供支持,从而进一步聚焦服饰设计与销售领域,提高公司在主营业务相关领域的竞争力。因此,公司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本结构、获取一定的流动资金,拟减少其持有的与主营业务不相关的华瑞银行股份。
凯泉泵业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平稳上升。2019 年、2020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57950.12万元、380114.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15778.77万元、16878.20 万元,经营业绩良好,发展平稳。作为华瑞银行发起人股东之一,凯泉泵业看好标的资产未来发展的情况,拟通过优化公司在金融领域板块的资产配置,作为财务投资者进一步增持华瑞银行的相关股份。凯泉泵业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六、交易对方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已经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2021 年 4 月 29 日,凯泉泵业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
(2)2021 年 6 月 22 日,美邦服饰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草案及本次重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备案、批准或核准
(1)美邦服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交易的许可;
(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
本次交易在取得上述决策和审批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方案。上述各项决策和审批能否顺利完成以及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且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履行中国证监会核准程序。根据华瑞银行《公司章程》,本次交易无需经华瑞银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交易标的
美邦服饰持有的华瑞银行 10.10%的股份,合计 30300.00 万股。
(二)交易方式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为协议转让方式。
(三)标的资产估值
根据格律评估出具的格律沪咨报字(2021)第 005 号《估值报告》,截至估值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交易标的的估值为 41114.45 万元。
(四)交易价格
格律评估出具的格律沪咨报字(2021)第 005 号《估值报告》载明,通过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进行估值,截至估值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美邦服饰拟进行股份转让涉及的华瑞银行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估值为人民币 407073.75 万元。标的资产占标的公司全部股份的 10.10%,因此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的估值为 41114.45 万元。
参照交易标的估值并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股份转让最终的交易价格为 1.4 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42420 万元。
(五)支付方式
凯泉泵业已与美邦服饰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约定在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凯泉泵业向美邦服饰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 12726 万元,占本次全部交易款项的 30.00%;自本次协议正式生效且美邦服饰收到上述第一笔股份转让款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或 2021 年 8 月 20 日之前(以晚到日前为准),双方进行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自过户完成之日起 5日内或 2021 年 8 月 31 日之前(以晚到日前为准),凯泉泵业向美邦服饰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 8484.00 万元,占本次交易款项的 20.00%,自第二期付款完成后华瑞银行办理股东变更及公司章程变更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登记程序;华瑞银行就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股东变更以及公司章程变更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登记程序后,凯泉泵业应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向美邦服饰支付第三笔股份转让款合计人民币 8484.00 万元,占本次全部交易款项的 20.00%。2022 年 7 月 1 日之前凯泉泵业向美邦服饰支付第四笔股份转让款合计人民币 12726.00 万元,占本次全部交易款项的 30.00%。
(六)交易标的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根据本次交易双方美邦服饰和凯泉泵业,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自交易标的估值基准日 2020年 12 月 31 日起至交割完成日的过渡期间内,交易标的产生的收益或亏损由凯泉泵业所有或承担。
(七)债权、债务处理
双方一致确认,标的资产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继续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
(八)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本次交易不影响美邦服饰、凯泉泵业、华瑞银行与其各自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九)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或解除股份转让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成立;本协议自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生效:
(1)双方的内部有权机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已批准本次交易并同意签署本协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美邦服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无异议;
(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下属机构已出具书面批复通过凯泉泵业股东资格审查并同意本次转让。
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补充或者解除本协议,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的规定和主管政府部门的要求申请审批、核准;本协议的任何有效修改、有效补充协议或文件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日之前,协议各方任何一方如发生可能对本次股份转让有重大影响的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各方,上述重大影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本次股份转让有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具体行政行为或其他法律行为;监管机构的调查、批文、指示。协议各方根据具体情况,可协商变更本协议书。
本协议成立后,因下列原因而终止或解除:
(1)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经协议一方发出书面确认后本协议终止;
(2)协议各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
(3)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其他各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导致本协议终止的情形。
除本协议相关约定外,任何一方均承诺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各方应尽最大努力促成本协议的生效及履行。
(十)违约责任条款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和条件、承诺、声明和保证,或在本协议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有任何虚假、不真实或对事实有隐瞒或重大遗漏,所引起的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则一方有权就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直接损失、损害及所产生的诉讼、索赔等费用、开支要求不履行方或违约方作出赔偿。
转让事宜获得银行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后,因甲方(美邦服饰,下同)原因而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退回乙方(凯泉泵业,下同)已支付的全部股份转让款,并按从乙方支付股份转让款之日起至退回乙方指定账户之日止的资金利息,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退而未退价款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乙方未能按协议第四条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价款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若任意一期付款或数期付
款逾期累计超过 10 个自然日的,甲方除要求乙方支付前述逾期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五、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美邦服饰、华瑞银行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出售 按持股比例计
财务指标 华瑞银行 美邦服饰 占比
比例 算的指标
资产总额指标 4339380.48 10.10% 438277.43 529852.52 82.72%
净资产指标 419047.50 10.10% 42323.80 118025.76 35.86%
营业收入指标 115773.88 10.10% 11693.16 381903.85 3.06%
注 1 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取自其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注 2 美邦服饰的财务数据取自其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如上表所示,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公司本次出售华瑞银行 10.10%的股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对价为现金,依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
六、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草案出具日,本次出售资产的美邦服饰和交易对手凯泉泵业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七、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且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华服投资,实际控制人为周成建。
本次交易后,美邦服饰控股股东仍为华服投资,实际控制人仍为周成建,本次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因此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业务的影响
公司目前在国内休闲服零售业内拥有较强的市场地位,但随着市场的不断细分,来自国内外品牌的竞争压力仍将持续甚至加大,可能导致公司的产品售价降低或销量减少,从而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本次交易处置与主营业务关联度较低的资产,不会对上市公司市场地位产生重大影响。
美邦服饰的主营业务为服装的设计研发、品牌推广以及终端销售,为纺织服装、服饰业企业。华瑞银行为 2014 年 9 月 26 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2015 年 1 月 27 日经上海银监局批复开业的民营银行,为金融业企业。
本次交易美邦服饰出售华瑞银行 10.10%股份后,将有意剥离与公司主营关联度低的资产,实现公司资源整合的同时聚焦主营业务,加强公司在服饰设计与销售,品牌推广等相关领域的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拟出售标的资产,截至本草案出具日尚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的批准,待本次交易获得批准,最终履行完毕后,将对本次交易履行所属会计期间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美邦服饰近年来正处在战略变革关键时期,公司近年来努力提高在主营业务相关领域的竞争力。公司近两年营业收入下降明显,并处于亏损状态。美邦服饰通过出售与主营业务关联度较低的资产,获取一定的流动资金为核心业务发展提供支持,进一步强化公司在主营业务相关领域的竞争力,聚焦服饰设计与销售领域。
拟出售资产所产生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有一定比重,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净利润指标会产生一定程度的下浮波动。由于交易标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直接关系,因此本次交易前后,对上市公司主营收入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实现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本结构、获取一定的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推进和聚焦公司在主营业务相关领域的发展,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对上市公司经营有积极的影响。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出售美邦服饰自身股份,也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不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美邦服饰已按《格式准则第 26 号》要求,编制最近一年的备考财务报表,并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出具希会审字
(2021)4427 号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结合上市公司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数据对比
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的主要数据的影响单位:万元项 目 2020-12-31 2020-12-31备考数据
总资产 529852.52 522813.03
负债总额 411826.77 406826.77
股东权益 118025.76 115986.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18025.76 115986.26
2、合并利润表的主要数据的影响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度 2020年度备考数据
营业收入 381903.85 381903.85
营业利润 -80811.35 -83859.85
利润总额 -82139.66 -85188.17
净利润 -85936.70 -88985.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936.70 -88985.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4 -0.35
(五)本次交易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因此本次交易并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华服投资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周成建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交易对方之间的同业竞争。
(六)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草案出具日,本次出售资产的美邦服饰和交易对方凯泉泵业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1)本次交易前后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前后,本次出售资产的美邦服饰和交易标的凯泉泵业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次交易前后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前,美邦服饰持有华瑞银行 15.00%的股份,为其第二大股东,华瑞银行为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根据公司 2020 年度报告,2019 年、2020 年公司与华瑞银行的交易为:2019 年末存款 47513.44 元,当年收取利息 166.51 元,2020年末存款 47219.48 元,当年收取利息 166.04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过去 12 个月内曾具有该规则规定关联关系的双方仍为关联方,因此交易完成后 12 月内双方交易仍为关联交易。
(七)本次交易完成后形成的关联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会新增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及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九、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内容为出售公司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会因本次重组而发生变动。
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关于公司上市条件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估值机构具有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合理,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估值报告的估值结论合理,估值定价公允。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即华瑞银行 10.10%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不存在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形,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通过本次资产出售,公司有意剥离与公司服饰业务关联度较低的资产,实现公司资源整合的同时聚焦主营业务,加强公司在服饰设计与销售、品牌推广等相关领域的竞争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
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已做到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和机构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不会对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相关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上市公司上述法人治理结构不会因本次重组而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Metersbonwe Fashion&Accessories Co.Ltd
成立日期 2000 年 12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 胡佳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1787408
注册资本 2512500000元
公司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康桥东路 800 号
邮政编码 201315
联系电话 021-38119999
电子邮件 Corporate@metersbonwe.com
公司网站 http://www.metersbonwe.com/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美邦服饰
股票代码 002269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调整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服装制造加工,服装、鞋、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羽绒制品、箱包、玩具、饰品、工艺品、木制品、电子经营范围 设备、五金交电、礼品、建筑材料、纸制品,日用百货,钟表眼镜,化妆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具体育用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从事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附设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休闲服饰的设计和销售,并通过线下店铺渠道和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自有品牌的推广和时尚休闲商品的销售。上市公司是国内休闲服饰零售行业的领导品牌之一,旗下包括 Meters/bonwe、ME&CITY、MooMoo、ME&CITY KIDS、CH'IN 祺等时尚休闲服饰知名品牌。服装行业主要分为服装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品牌推广、终端销售等环节,公司涉及其中的设计研发、品牌推广以及终端销售环节。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上市公司属于“C 制造业”大类下的“C18 纺织服装、服饰业”。
近三年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按照产品类别分类,上市公司主要产品如下表所示:
类别 产品示意男装女装其他产品
按照品牌分类,上市公司的主要产品如下表所示:
品牌 简介 目标消费群 产品示意
不断创新求变,与历史、音乐、潮流等艺16 至 25 岁并向上延
术形态融合,突破服伸,年轻、自我的一饰的有形界限,做真代
正 属于中国创造的国际时尚品牌。
致力于汇集 25-35岁,多元包容、自信独立、ME&CITY 致力为多热爱艺术与时尚的都
元包容、自信独立的市菁英。他们出没于都市菁英,设计兼具都市之间的时髦场可持续高级品质与非所,关注最新时尚趋凡价值感的时装系势,他们善于探索自列。
我与外界,乐于表达与分享。
全新打造的童装品牌,以“舒适童年,1-14 岁全年龄段儿童爱发新生”作为品牌的核心定位
定位于中高档童装,致力于引领都市“潮3-8 岁学龄前后的中童”的新风尚,把国小童际最新潮的设计概念引入童装设计
(三)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的主要数据单位:万元项 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总资产 529852.52 637779.86 720895.23
负债总额 411826.77 433797.85 433125.71
股东权益 118025.76 203982.01 287769.5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18025.76 203982.01 287769.52
2、合并利润表的主要数据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381903.85 546329.20 767736.91
营业利润 -80811.35 -78585.48 5478.86
利润总额 -82139.66 -81960.90 4878.09
净利润 -85936.70 -82547.29 4036.1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936.70 -82547.29 4036.16
3、合并现金流量表的主要数据单位:万元项 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24478.41 11660.81 62191.96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4171.32 -12942.34 -28387.67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31490.76 -7761.35 -35190.3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影响 -31.52 0.00 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215.19 -9042.88 -1386.09
4、主要财务指标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 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资产负债率(合并,%) 77.72 68.02 60.08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4 -0.33 0.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4 -0.33 0.02
流动比率(倍) 0.76 0.92 1.02
速动比率(倍) 0.37 0.44 0.48
二、历史沿革
(一)公司的改制与设立情况
1、上海美邦有限的设立上海美邦有限于 2000 年 12 月 6 日成立,住所为上海市南汇县康桥工业园区康桥东路 12 号地块,法定代表人为周成建。上海美邦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 万元,其中由周成建控股的温州美特斯邦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集团公司)以货币出资 83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3%,上述出资系温州集团公司的自有资金;上海邦威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威服饰”)以货币出资 17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7%。上海新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前述出资进行了审验并于2000 年 11 月 30 日出具了“汇验内字 2000 第 858 号”《验资报告》,确认该等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上海美邦有限设立时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休闲服的制造、加工与销售,设立时从事的主营业务为“美特斯·邦威”品牌系列休闲服的设计及销售。上海美邦有限于 2000 年 12月 6 日取得了上海市工商局南汇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2252006786)。
上海美邦有限成立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温州集团公司 830.00 83.00
2 邦威服饰 170.00 17.00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总计 1000.00 100.00
2、2003 年 1 月第一次增资2003 年 1 月 3 日,上海美邦有限股东会决议将上海美邦有限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1000 万元增加至 5000 万元,其中,温州集团公司以货币增加出资 3320万元,上述出资系温州集团公司的自有资金;邦威服饰以货币增加出资 680 万元。
增资完成后,上海美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温州集团公司 4150.00 83.00
邦威服饰 850.00 17.00
合计 5000.00 100.00
上海汶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前述增资行为进行了审验并于 2003 年 1月 21 日出具了“汶审验[2003]第 004 号”《验资报告》,确认该等新增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上海美邦有限于 2003 年 1 月 22 日取得上海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2252006786)。
3、2003 年 11 月第二次增资2003 年 10 月 20 日,上海美邦有限股东会决议将上海美邦有限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5000 万元增加至 12000 万元,同时增加徐军、姜义、徐卫东、王泉庚及杨鸽鸰 5 名自然人股东,该 5 名自然人股东分别以货币出资 1400 万元,共计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7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上海美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温州集团公司 4150.00 35.00
邦威服饰 850.00 7.00
徐军 1400.00 11.60
姜义 1400.00 11.60
徐卫东 1400.00 11.60
王泉庚 1400.00 11.60
杨鸽鸰 1400.00 11.60
合计 12000.00 100.00
上海中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前述增资行为进行了审验并于 2003 年 11月 13 日出具了“沪惠报验字(2003)第 1994 号”《验资报告》,确认该等新增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上海美邦有限于 2003 年 11 月 19 日取得了上海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2252006786)。
4、2005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2005 年 12 月 1 日,上海美邦有限股东温州集团公司、邦威服饰、徐军、姜义、徐卫东、王泉庚、杨鸽鸰(“出让方”)与周成建、胡佳佳(“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温州集团公司将其所持上海美邦有限 35%的股权作价 4150万元转让给周成建;邦威服饰将其所持上海美邦有限 7%的股权作价 850 万元转
让给周成建;徐军将其所持上海美邦有限 11.6%的股权作价 1400 万元转让给周成建;姜义将其所持上海美邦有限 11.6%的股权作价 1400 万元转让给周成建;
徐卫东将其所持上海美邦有限 11.6%的股权作价 1400 万元转让给周成建;王泉
庚将其所持上海美邦有限 11.6%的股权作价 1400 万元转让给周成建;杨鸽鸰将
其所持上海美邦有限 11.6%的股权中的 1.6%作价 200 万元转让给周成建,10%作价 1200 万元转让给胡佳佳。就上述增资及股权转让事宜,徐卫东、王泉庚、杨鸽鸰、徐军和姜义均通过签署《确认书》对过往实事予以了确认。
2005 年 12 月 28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汇分局核准本次工商变更并下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美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周成建 10800.00 90.00
胡佳佳 1200.00 10.00
合计 12000.00 100.00
5、2006 年 3 月第三次增资2006 年 3 月 23 日,上海美邦有限股东会决议将上海美邦有限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12000 万元增加至 22000 万元,其中,周成建以货币增加出资 9000 万元,胡佳佳以货币增加出资 1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上海美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周成建 19800.00 90.00
胡佳佳 2200.00 10.00
合计 22000.00 100.00
上海华安会计师事务所对前述增资行为进行了审验并于 2006 年 3月 20 日出
具了“沪华安验字(2006)第 1-109 号”《验资报告》,确认该等新增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上海美邦有限于 2006 年 3 月 23 日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汇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2252006786)。
6、2006 年 9 月第四次增资2006 年 9 月 12 日,上海美邦有限股东会决议将上海美邦有限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22000 万元增加至 26000 万元,其中,周成建以货币增加出资 3600 万元,胡佳佳以货币增加出资 400 万元。增资完成后,上海美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周成建 23400.00 90.00
胡佳佳 2600.00 10.00
合计 26000.00 100.00
上海汇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前述增资行为进行了审验并于 2006 年 9月 14 日出具了“汇青会验字(2006)第 9-6 号”《验资报告》,确认该等新增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上海美邦有限于 2006 年 9 月 19 日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汇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2252006786)。
7、2007 年 9 月,周成建以所持上海美邦有限股权对华服投资进行增资暨上海美邦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9 月 14 日,上海美邦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其股东周成建将其所持有的上海美邦有限 90%的股权作价 23400 万元投入华服投资,同意因此而发生的股权转让。同日,周成建与华服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上海美邦有限 90%的股权作价 23400 万元作为周成建认缴华服投资的增资额,由周成建一次性投入华服投资。该等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美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华服投资 23400.00 90.00
胡佳佳 2600.00 10.00
合计 26000.00 100.00上海欧柯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周成建以其持有上海美邦有限股权对
华服投资的增资进行了审验,并于 2007 年 9 月 17 日和 2007 年 9 月 20 日分别出具了“欧验[2007]6018 号”《验资报告》和“欧验[2007]6019 号”《验资报告》。上海美邦有限于 2007 年 9 月 20 日取得上海市工商局南汇分局于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225000206755)。
8、股份公司发起设立2007 年 9 月 18 日,上海美邦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将其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上海美邦有限的全体股东华服投资和胡佳佳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并制定了《公司章程》。根据上海美邦有限股东会决议及《发起人协议》,上海美邦有限以经审计的截至 2007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 412830430 元为基础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4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折股后剩余金额 12830430 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上海美邦有限原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各自在上海美邦有限中的出资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认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其中,华服投资以其持有的上海美邦有限出资份额所对应的净资产 371547387 元认购 360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90%;胡佳佳以其持有的上海美邦有限出资份额所对应的净资产
41283043 元认购 40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0%。
2007 年 9 月 18 日,安永出具“安永华明(2007)验字第 60644982_B0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变更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已由各发起人足额缴纳。
2007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沪工商注名核字第 01200709190287 号),核准公司的名称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以及由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的第一届监事会。
2007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225000206755)。
股份公司设立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华服投资 36000.00 90.00
胡佳佳 4000.00 10.00
合计 40000.00 100.00
9、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2008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及增加股本的议案》。经安永审计,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05632957 元。股东大会同意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采取向老股东送红股的形式进行分配,每 10 股派送红股 5 股,合计送红股 20000 万股。本次送红股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为 60000 万元,股本总额为 60000 万股。安永对上述增资进行了审验,并于 2008 年 3 月 3 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08)验字第 60644982_B01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于 2008年 3 月 6 日取得上海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225000206755)。本次送红股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华服投资 54000.00 90.00
胡佳佳 6000.00 10.00
合计 60000.00 100.00
(二)发行上市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950 号),美邦服饰公开发行 A 股 7000 万股,发行价格 19.76 元/股。2008 年 8 月 28 日,美邦服饰在深交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美邦服饰”,股票代码“002269”。安永华明于 2008 年 8 月 19 日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08]验字第60644982-B02 号),审验截至 2008 年 8 月 19 日,公司收到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33533219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7000 万元,变更后公司累计实收注册资本67000 万元。
公开发行 A 股后,美邦服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华服投资 54000.00 80.60
2 胡佳佳 6000.00 8.95
3 社会公众股东 7000.00 10.45
总计 67000.00 100.00
(三)公司上市后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1、2009 年 10 月,注册资本增加2009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草案》,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67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实际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7 元人民币);同时,用资本公积金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670000000 股增加至 1005000000 股。
2009 年 9 月 29 日,安永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09]验字第60644982-B01 号),确认:截至 2009 年 8 月 1 日,公司已增加注册资本 33500万元,变更后的累计实收注册资本为 100500 万元。
2009 年 10 月 15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工商变更并下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美邦服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华服投资 81000.00 80.60%
2 胡佳佳 9000.00 8.95%
3 社会公众股东 10500.00 10.45%
合计 100500.00 100.00%
2、2014 年 2 月,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册资本增加公司《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014 年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向林海舟、刘毅授予共 60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占目前总股本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股票总数的比的比例
股) 例
林海舟 副总裁 300.00 50.00% 0.30%
刘毅 副总裁 300.00 50.00% 0.30%
合计 600.00 100.00% 0.60%
2014 年 2 月 7 日,美邦服饰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于 2014 年 3 月 3日完成授予登记工作。此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63 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的股票。
2014 年 2 月 21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会验字(2014)第 1801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4 年 2 月 21 日止,公司已收到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共计 69780000 元,其中注册资本 6000000 元,其余 6378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 101100 万元。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成后,美邦服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华服投资 76450.00 75.62%
2 胡佳佳 9000.00 8.90%
3 社会公众股东 15650.00 15.48%
合计 101100.00 100.00%
3、2015 年 6 月,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暨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
2015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拟以 2014 年 12 月末公司总股本 1011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5 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以盈余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股。同时,因公司 2014 年业绩未达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意回购并注销 2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所涉及的已授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共计 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因在上述限制性股票行权前,公司存在转增股本等情况,经调整,回购并注销 2 名激励对象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 60 万股调整为 150 万股。
201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草案》。
2015 年 6 月 30 日,安永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0644982-B01 号),确认: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美邦服饰的总股本变更为252600.00 万元。
本次变更后,美邦服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华服投资 126800.00 50.20%
2 胡佳佳 22500.00 8.91%
3 社会公众股东 103300.00 40.89%
合计 252600.00 100.00%
4、2017 年 5 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副总裁林海舟先生、刘毅先生辞去在公司担任的相关职务。
201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向上述两名离职对象支付回购价款总计人民币 62802000.00 元,拟将回购注销两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350 万股,回购价格为当初的授予价格(调整后)4.652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52600 万股减少至 251250 万股。
2017 年 3 月 30 日,安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 60644982_B01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此次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完成。
本次变更后,美邦服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华服投资 127248.64 50.65%
2 胡佳佳 22500.00 8.96%
3 社会公众股东 101501.36 40.39%
合计 251250.00 100.00%
三、上市公司最近六十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2015 年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一直为华服投资,实际控制人一直为周成建,上市公司最近 60 个月控制权未发生变动。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的关系
截至本草案出具日,华服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周成建先生直接持有华服投资 70%的股权,并通过祺格实业间接控制华服投资 30%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草案出具日,华服投资持有上市公司 1117716359 股股份,占比44.4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华服投资一直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华服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3528.5714万元
实收资本 33528.5714万元
法定代表人 周成建
股东情况 周成建持股 70.00%,祺格实业持股 30.00%成立日期 2007 年 9 月 6 日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康桥东路 1 号 3号楼 2 层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信息咨询,企业策划,景观经营范围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草案出具日,周成建先生直接持有华服投资 70.00%的股权,并通过祺格实业间接控制华服投资 30.00%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最近60 个月控制权未发生变动。
周成建先生,196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浙江大学 EMBA,上海市浙江商会名誉会长、中国服装协会副会长。周成建先生曾任温州市凯莉莎服装厂总经理、温州市美特斯制衣有限公司董事长、温州美特斯邦威有限公司董事长、上市公司董事长、总裁,现任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五、上市公司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草案出具日,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六、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草案出具日,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及关键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七、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草案出具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
八、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草案出具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情况。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华瑞银行 10.10%的股份转让给凯泉泵业。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
91310000630452482T用代码
成立日期 1996 年 7 月 16 日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 4255号、4287 号主要办公地
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 4255号点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林凯文
泵、给水设备及其电控设备,机电产品制造加工、销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一体化智能泵房、一体化泵闸系统及附属设备、雨水收集设备、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给水排水、冷暖工程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维修,从事机械设备科技领域内技经营范围
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经营本企业自产的机电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及“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自然人林凯文持有凯泉泵业 52.39%的股权,自然人陈素珍持有凯泉泵股权结构
业 20.63%的股权,凯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凯泉泵业 26.98%的股权。
二、凯泉泵业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产权结构图
三、凯泉泵业历史沿革情况
1、1996 年 7 月,公司成立1996 年 7 月,上海凯泉泵业有限责任公司由上海凯泉给水工程有限公司和凯泉泵业制造共同出资申请设立,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林凯文。
公司设立时上海凯泉给水工程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1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00%,凯泉泵业制造以货币出资 3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0.00%。上海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前述出资进行了审验并于 1996 年 7 月 5 日出具了编号
962169《验资报告》,确认该等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上海凯泉泵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经营范围为泵类产品,机电产品的制造销售,给水工程,冷暖通工程服务。
凯泉泵业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凯泉给水工程有限公司 15.00 30.00
2 凯泉泵业制造 35.00 70.00
合计 50.00 100.00
2、1999 年 5 月,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及增资1999 年 5 月 20 日,上海凯泉泵业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决议:同意原股东将全部股权计人民币 50万元转让予林凯文,同意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10万元,由陈素珍以人民币 10 万元出资。
本次转制并增资后,林凯文以股权出资 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3.30%,陈素珍以货币出资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6.70%。上海大公大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前述出资进行了审验并于 1999 年 6 月 18 日出具了上大验字(99)第 48 号
《验资报告》,确认该等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上海凯泉泵业有限责任公司于 1999 年 10 月 10 日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嘉定分局内资企业与私营企业互转通知单(受理(99 字)第 2 号)许可,由内资制转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于 1999 年 11 月 3 日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42019437)。
本次股权转让后,上海凯泉泵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林凯文 50.00 83.30
2 陈素珍 10.00 16.70
合计 60.00 100.00
3、1999 年 11 月,第二次增资1999 年 11 月 4 日,上海凯泉泵业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 60.00 万增加至 6340.00 万元。
林凯文出资由 50.00 万增加至 5540.00 万元,增资 5490.00 万元,其中以上海凯泉给水工程有限公司 56.79%股份作价 2090.00 万元,以凯泉泵业制造 25.60%股权作价 1000.00 万元,以现金出资 2400.00 万元,合计增资 549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林凯文出资占凯泉泵业注册资本的 87.40%。
陈素珍出资由 10 万增加至 800.00 万元,均为现金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陈素珍出资占凯泉泵业注册资本的 12.60%。
上海大公大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并于 1999 年 6 月 28日出具了上大验字(99)第 48-1 号验证报告,确认该等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1999 年 11 月 11 日上海凯泉泵业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出
具的沪名称变核(私)NO:0319991111002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更名为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凯泉泵业于 2001 年 12 月 12 日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2000300)本次增资后,凯泉泵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林凯文 5540.00 87.40
2 陈素珍 800.00 12.60
合计 6340.00 100.00
4、2004 年 5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及第三次增资2004 年 5 月 17 日,凯泉泵业召开股东会并决议:同意林凯文将其持有的股本 3300.00 万元转让给凯泉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林凯文增资 4168.00 万元,其中3400.00 万元以现金增资,其中 768.00 万元以净资产转增资本。同意陈素珍增资1724.00 万元,其中 1620.00 万元以现金增资,其中 124.00 万元以净资产转增资本。
上述事项完成后注册资本由 6340.00 万增加至 12232.00 万元。
上海同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资,并于 2004 年 5 月 17 日出具了同诚会验[2004]第 2-783 号验资报告。
凯泉泵业于 2004 年 5 月 19 日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2000300)本次转让后,凯泉泵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凯泉集团有限公司 3300.00 26.98
2 林凯文 6408.00 52.39
3 陈素珍 2524.00 20.63
合计 12232.00 100.00
5、2019 年 11 月,注册资本变更2019 年 11 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决议,同意原股东按同比例增资,将注册资本由 12232.00 万元增加至 30000.00 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凯泉集团有限公司 8094.00 3300.00 26.98
2 林凯文 15717.00 6408.00 52.39
3 陈素珍 6189.00 2524.00 20.63
合计 30000.00 12232.00 100.00凯泉泵业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获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照编号:00000000201911220005)。
本次调整后至本草案出具日,公司注册资本未发生变更。
四、交易对方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权架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林凯文 52.39%
凯泉集团有限公司 26.98%
陈素珍 20.63%
合计 100.00%
(二)股东情况
1、林凯文林凯文先生,196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 EMBA。
林凯文先生曾任浙江瓯北水泵厂厂长,凯泉泵业制造总经理,上海凯泉给水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凯泉泵业董事长兼总裁。
2、凯泉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凯泉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24145374433W
注册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东瓯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 10182.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林凯文
成立时间 1988 年 6 月 23 日
泵、阀门、鞋、服装、电机电器、模具、电子、交换设备、环保设备、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机械信息咨询。
(2)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林凯文 60.00%
陈素珍 25.00%
林超 15.00%
合计 100.00%
3、陈素珍陈素珍女士,与林凯文先生为夫妻关系,中国国籍。陈素珍女士曾任永嘉县凯泉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凯泉泵业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上海翰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
五、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企业名目
(一)实际控制人林凯文主要持股的其他企业:
注册资本 直接持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所属行业类别(万元) 股比例
泵、阀、整机及上海瓦泽泵业有限公司 3000.00 40.00% 通用设备制造零部件等
电动机、泵、给合肥凯泉电机电泵有限公司 10600.00 25.00% 通用设备制造水设备等泵及其电控设
石家庄凯泉杂质泵有限公司 500.00 10.00% 通用设备制造
备、机电产品等
(二)凯泉泵业下属企业及其所属行业分类情况
注册资本 直接持股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所属行业类别(万元) 比例
沈阳凯泉石化泵 泵及其电控设备、机电产3000.00 96.67% 通用设备制造
有限公司 品等
石家庄凯泉杂质 泵及其电控设备、机电产500.00 90.00% 通用设备制造
泵有限公司 品等合肥凯泉电机电
10600.00 75.00% 电动机、泵、给水设备等 通用设备制造泵有限公司上海瓦泽泵业有
3000.00 60.00% 泵、阀、整机及零部件等 通用设备制造限公司
上海凯泉给水工 管道离心泵制造加工,给3680.00 56.93% 其他制造业
程有限公司 水设备及电控设备等
(三)凯泉泵业主要参股企业
注册资本 直接持股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所属行业类别(万元) 比例
华瑞银行 300000.00 8.15% 银行业 货币银行服务上海凯泉泵业工
1000.00 5.00% 电控柜、泵、给水设备等 建筑安装业程服务有限公司
六、交易对方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
(一)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380114.21 357950.12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万元) 16878.20 15778.77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总资产(万元) 448182.15 360828.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174268.11 157389.91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凯泉泵业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
(二)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凯泉泵业自成立至今深耕排水工程领域,不仅在水泵、给水设备及电控设备的制造生产领域形成了一定的技术储备,也在提供建筑供排水、消防供水、工矿企业、污水厂、自来水厂、雨水引水泵站等排水系统领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拥有解决超大型项目个性化设计制造、项目管理能力。于 2017 年入围全国机械工业百强。凯泉泵业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平稳上升。2019 年、2020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357950.12 万元、380114.2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15778.77万元、16878.20 万元,经营业绩良好,发展平稳。
七、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美邦服饰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凯泉泵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八、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凯泉泵业未向美邦服饰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九、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凯泉泵业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十、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凯泉泵业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1 月 28 日
法定代表人 侯福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3245078523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0000 万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239公司注册地址
号第一层 01、02 单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788 号陆家嘴金主要办公地点
控广场 1号楼 7 层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 B0606H231000001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
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经营范围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科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4339380.48 3962726.09
负债总额(万元) 3920332.98 3563871.59
股东权益(万元) 419047.50 398854.50
注:以上数据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利润表主要数据及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1)利润表主要数据
科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115773.88 99298.99
营业支出(万元) 93608.76 69159.70
营业利润(万元) 22165.12 30139.29
利润总额(万元) 23093.74 31862.57
净利润(万元) 20323.37 26815.72
注 1:以上数据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注 2:以上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未包含非经常性损益。
(2)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净利润(万元) 20323.37 26815.72
代收餐费(万元) 0.01 0.42
业务长款收入(万元) 5.13 0.00
财政补贴收入及奖励(万元) 1028.00 1728.00
其他赔偿收入(万元) 78.05 174.95
营业外收入合计(万元) 1111.19 1903.37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万元) 22.57 0.00
缴纳罚款及滞纳金(万元) 52.03 180.00
慈善捐款(万元) 100.00 0.00
违约金损失(万元) 2.25 0.00
业务短款损失(万元) 5.71 0.00
营业外支出合计(万元) 182.57 180.00
非经常性损益(万元) 928.62 1723.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万元) 19394.75 25092.35
非经常性损益构成如上表,由上表可见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财政补贴收入及奖励构成。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不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不影响华瑞银行的盈利稳定性。
报告期内华瑞银行政府补助构成明细如下: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新设金融机构补贴收入(万元) 1028.00 1683.00
信贷专项奖励补贴收入(万元) 0.00 45.00
财政补贴收入及奖励(万元) 1028.00 1728.00
3、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科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资产负债率 90.34% 89.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84385.40 74788.3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8 0.0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8 0.089
注:以上数据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瑞银行的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发起人)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序号 股东(发起人)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 30.00% 90000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
2 15.00% 45000公司
3 上海骋宇实业有限公司 13.80% 41400
4 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8.15% 24450
5 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8.15% 24450
6 上海建之桥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6.50% 19500
7 上海汉神投资有限公司 4.80% 14400
8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4.80% 14400
9 上海国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80% 14400
10 上海恒砾物流有限公司 2.00% 6000上海众恒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11 2.00% 6000司
合计 100.00% 300000
(四)主营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基本情况华瑞银行是全国首批试点的五家民营银行之一,注册资本三十亿人民币,由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沪上 10 余家民营企业发起。2014 年 9 月 26 日获中国银监会筹建批复,2015 年 1 月 27 日获开业批复,5 月 23 日正式开业。主要业务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总体经营概况截至 2020 年末,华瑞银行总资产 433.94 亿元,比年初增加 37.67 亿元;实现净利润 2.03 亿元,同比下降 24.21%;本外币存款余额 274.35 亿元,较年初增加 31.41 亿元,增长 12.93%;本外币贷款净额 249.49 亿元,较年初增加 52.83亿元,上升 26.86%。主要监管指标均满足达标要求,其中拨备覆盖率 163.19%,流动性比例 87.69%,资本充足率 13.99%。
3、业务发展情况2020 年,华瑞银行聚焦“坚持普惠金融的发展方向,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数字化智慧银行”的战略目标,坚持对公和零售、线上和线下双轮驱动,做强“智慧供应链和航旅金融”特色,通过加快普惠化和数字化,切实提升普惠小微金融服务质量和覆盖面。
2020 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严重冲击全球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央行的一系列逆周期货币政策持续发力,监管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引导银行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有效支持。面对复杂变化的外部环境,在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全体股东、董事会的关心支持下,华瑞银行主动适应经营环境的变化和波动,攻坚克难,进一步聚焦“普惠金融”,进一步推进数字化转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业务规模及经济效益增长
2020 年末,华瑞银行总资产规模为 433.9 亿元,同比增长 9.52%,其中,一般存款余额 274.3 亿元,同比增长 12.93%,日均同比增长 17.86%,贷款余额 255.8亿元,同比增长 26.88%,日均同比增长 16.60%。各项资产负债业务实现稳步增长。同时,得益于数字化转型政策,及有效的增收节支策略,华瑞银行规模也显著增长。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1.58 亿元,同比增长 16.59%;实现拨备前利润 6.03 亿元,同比增长 30.61%。通过积极的成本管控手段进一步压降各项费用,成本收入比同比下降 6.68 个百分点。为有效应对疫情因素带来的风险因素,华瑞银行加大拨备计提和不良核销,同时助力企业纾困,开展减费让利,实现税后净利润 2.03 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24.21%。
(2)业务结构变革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经营需要,华瑞银行从资产端、负债端两方面入手,实现业务结构变革及优化。实现资产普惠化和负债多元化。资产业务普惠化体现为户均规模和久期继续下降。涉信资产户均从年初的 2307万下降到年末的 1728万;
短期业务占比从年初的 76.78%略增至 77.90%,中长期贷款进一步下降。负债结构多元化体现为,对公、零售、同业三类负债多元化合理配置,线上线下负债互补结合。进一步提升“自主获客”、“自主渠道”能力,不断提升负债质量。
(3)应对新冠疫情的机动化经营
华瑞银行把“六保六稳”专项工作作为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首要工作,全力开展客户困难排查,积极开展防疫专项、支小和复工复产再贷款,大力推进落实普惠贷款“两增两控”;同时,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妥善安排应延尽延及减免息等纾困措施,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向单户授信 1000 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放款,给予优惠利率政策,降低防疫企业融资成本。推行“无接触贷款”,精准滴灌小微企业,借助科技手段在疫情期间发挥重要作用。
(4)发力数字普惠,切实将资金注入实体经济的毛细血管和薄弱环节。
2020 年,华瑞银行普惠业务以及数字化业务占比不断提升,差异化特色鲜明的战略业务发展势头良好,普惠金融特色与数字化能力进一步提升,经营结构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步。一是普惠业务占比提升。2020 年末,全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 31.73 亿元,较年初增速 76.08%,比同期各项贷款增速高出 49.20 个百分点。同时,首贷及信用贷占比走在同业前列。二是数字化业务占比提升,数字化业务贷款余额 134.99 亿元,余额较年初增加 74.88 亿元,占比从年初的 26.80%提升到 50.46%。
(5)聚焦双轮驱动,探索金融服务模式创新。
一方面,华瑞银行充分发挥智慧供应链金融线上化、无接触的优势,立足于服务实体和小微客户,不断打磨业务模式,数字化特色不断加强。产品体系进一步完善,开发了瑞 e 仓、瑞 e 险等智慧供应链新产品,加强科技赋能,运用 OCR、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提升供应链业务的风控和效率,智慧供应链贷款累计投放 91.2亿元。“基于人工智能的智慧供应链融资服务”成功入选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沙盒”项目。同时,以服务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为导向,深耕本地高科技产业领域,探索“投贷联动”创新模式,提供科创业务定制金融服务。另一方面,数字零售金融服务于“内循环”和消费升级,通过连接航旅生态,服务航旅消费场景。2020 年,航旅贷新增贷款余额 70 亿,零售客户数超过 500 万户,较 2019 年翻番。2020 年,航旅金融业务荣获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金融创新提名奖和中国人民银行 2020 年度场景金融创新优秀案例奖。
(6)数字风控能力建设
为了更好地服务普惠,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整体质量可控,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方面各大主要风险指标均符合要求,华瑞银行在数字化风控体系建设方面持续发力。一方面,坚定以数字化业务为聚焦点,以风险管理智慧化为指引,在风险识别能力、风险计量体系、风险监测体系、数字风控组织模式上做了大幅度提升。
另一方面,通过大力度的研发投入,基本打牢了数据生态、风险模型与信息系统“三大支柱”。
风控大脑建设初具雏形,特征工场、知识图谱等新系统紧贴风控目标,大数据风控“知识图谱”项目获得 2020 第二届金融科技大会“最佳金融科技大数据应用”奖。
(7)打造科技底座,夯实数字化转型支撑基石。
为满足新时代数字银行体系建设需要,华瑞银行持续加大金融科技领域的投资:
一是初步搭建“云上银行”架构,制定整体系统上云战略架构,推进系统上云。
二是夯实数据治理基础。按照监管要求,全面提升数据质量,依托数据治理支撑数字化运营管理,夯实转型根基。
三是持续加大金融科技投入,2020 年度华瑞银行包括系统研发和委托开发投入在内的金融科技投入总额 1.76 亿元。四是加快数字化核心技术研发。2020年,华瑞银行加快技术研发布局,取得创新知识产权 49 项,数字化核心技术基础进一步夯实。
(五)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拟出售的华瑞银行 10.10%(30300.00 万股)股份权属清晰,美邦服饰对其拥有完整的权利,标的资产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的情形,不存在任何潜在法律权属纠纷;另外,该等股权也不存在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限制情形,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该等股权之情形;
亦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股权类资产,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变更。
(六)最近三年历次交易、增资或改制的估值情况及与本次评估值差异的合理性
通过公开资料查询,自 2018 年起,最近三年华瑞银行未发生增资或股份转让情况。
(七)标的资产历史沿革情况
1、华瑞银行设立情况2014 年 9 月 26 日,华瑞银行获中国银监会筹建批复。2015 年 1 月 27 日,华瑞银行获开业批复,2015 年 1 月 28 日正式成立,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 6 号一、二层 D2 室,法定代表人为凌涛。
华瑞银行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300000 万元,其中由均瑶集团以货币出资9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美邦服饰以货币出资 4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5%;骋宇实业以货币出资 27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凯泉泵业以货币出资 24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15%;赣商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24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15%;上海建桥(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19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5%;上海国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14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8%;熊猫机械以货币出资 14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8%;上海汉神以货币出资 14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8%;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14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8%;德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6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众恒信息以货币出资 6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前述出资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5 年 1月 15 日出具了瑞华
验字(2015)第 31110003 号《验资报告》,确认该等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华
瑞银行设立时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
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5 年 1 月 28 日,华瑞银行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000137673)。
华瑞银行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均瑶集团 90000.00 30.00
2 美邦服饰 45000.00 15.00
3 骋宇实业 27000.00 9.00
4 凯泉泵业 24450.00 8.15
5 赣商联合 24450.00 8.15
6 建桥集团 19500.00 6.50
7 上海国大 14400.00 4.80
8 熊猫机械 14400.00 4.80
9 上海汉神 14400.00 4.80
10 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4400.00 4.80
11 德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 2.00
12 众恒信息 6000.00 2.00
总计 300000.00 100.00
2、华瑞银行的股权演变情况
(1)2016 年 5 月,华瑞银行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4 月 20 日,华瑞银行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华瑞银行 4.8%股权以 144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骋宇实业。各方就前述股权转让签署了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
2016 年 5 月 26 日,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沪银监复[2016]198 号批复文件,核准华瑞银行此次股权变更。
2016 年 5 月 31 日,华瑞银行对上述变更于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华瑞银行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均瑶集团 90000.00 30.00
2 美邦服饰 45000.00 15.00
3 骋宇实业 41400.00 13.80
4 凯泉泵业 24450.00 8.15
5 赣商联合 24450.00 8.15
6 建桥集团 19500.00 6.50
7 上海国大 14400.00 4.80
8 熊猫机械 14400.00 4.80
9 上海汉神 14400.00 4.80
10 德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 2.00
11 众恒信息 6000.00 2.00
总计 300000.00 100.00
(2)2017 年 11 月,华瑞银行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2 月 24 日,华瑞银行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上海恒砾物流有限公司受让德邦控股持有的上海华瑞银行 2%股份的议案》。各方就前述股权转让签署了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后,华瑞银行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均瑶集团 90000.00 30.00
2 美邦服饰 45000.00 15.00
3 骋宇实业 41400.00 13.80
4 凯泉泵业 24450.00 8.15
5 赣商联合 24450.00 8.15
6 建桥集团 19500.00 6.50
7 上海国大 14400.00 4.80
8 熊猫机械 14400.00 4.80
9 上海汉神 14400.00 4.80
10 恒砾物流 6000.00 2.00
11 众恒信息 6000.00 2.00
总计 300000.00 100.00
(3)2018 年 7 月 17 日,华瑞银行股东更名2018 年 7 月 17 日,华瑞银行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股东建桥集团更名为上海建之桥暨章程修订的议案》。2018 年 12 月 28日,华瑞银行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对章程第十八条的股东名称进行了调整。
由上海建桥(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建之桥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存续分立系同一股东名下的股东名称更名。由于建桥集团为华瑞银行发起人之一,因此本次分立及股东更名程序豁免银保监会的审批。
(八)主要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12673.95 416391.10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251019.83 81602.43
拆出资金 202000.00 132000.00
买入返售资产 0.00 0.00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0.00 0.00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982.46 3924.32
债券投资 0.00 0.00
其他债券投资 0.00 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0.00 0.00
发放贷款和垫款 2494911.93 1966620.22
其他应收款 0.00 0.00
其他投资 0.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0.00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2798.53 42381.21
持有至到期投资 730860.49 1010664.43
应收款项类投资 104283.23 214110.06
固定资产 3972.62 3059.11
使用权资产 0.00 0.00
在建工程 1310.88 924.08
无形资产 23804.57 20005.81
抵债资产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685.19 13080.91
其他资产 49076.79 57962.42
其他流动资产 0.00 0.00
资产总计 4339380.48 3962726.09
1、主要固定资产
(1)主要固定资产概况
华瑞银行主要固定资产为办公设备及电子设备,未持有房产、土地不动产权,也不存在固定资产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2)固定资产明细情况(成新率=净值/原值):
固定资产净
项目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累计折旧(万元) 成新率(%)值(万元)
电子设备 8113.94 4380.27 3733.67 46.02
交通工具 234.85 209.95 24.90 10.60
机器设备 131.89 49.12 82.77 62.76
办公设备及其他 450.99 319.71 131.28 29.11
总计 8931.67 4959.06 3972.62 44.48
2、主要无形资产
(1)主要无形资产概况
华瑞银行无形资产主要为经营使用的软件,未持有专利、土地使用权等,也不存在无形资产权利受限的情形。
(2)无形资产明细
无形资产原值 成新率
项目 累计摊销(万元) 无形资产净值(万元)(万元) (%)
软件及其他 33311.97 9507.39 23804.57 71.46
总计 33311.97 9507.39 23804.57 71.46
3、发放贷款和垫款
(1)发放贷款和垫款概况
发放贷款和垫款 2020 年相比 2019 年增长 26.86%,主要系 2020 年个人贷款和垫款较 2019 年增长 176.13%,详情见下表: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个人贷款和垫款
联合贷款 301877.72 270785.07
其他消费贷款 772736.68 75336.60
其他经营贷款 38466.94 56984.58
小计 1113081.34 403106.26
企业贷款和垫款 0.00 0.00
普通贷款 888983.22 988011.73
贸易融资 502574.16 537674.58
贴现 53707.66 90756.73
小计 1445265.04 1616443.04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558346.38 2019549.30
2020 年个人贷款和垫款较 2019 年显著增长,主要得益于华瑞银行 2020 年实施“聚焦公司、零售业务”双轮驱动战略,积极拓展个人业务,促使个人贷款的规模和占比均实现大幅提升。
(2)发放贷款和垫款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信用贷款 1724181.96 969531.53
保证贷款 313870.83 344338.10
附担保物贷款 466585.92 614922.93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其中:抵押贷款 167158.29 254744.64质押贷款 299427.63 360178.29
贴现 53707.66 90756.73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558346.38 2019549.30
减:贷款损失准备 -63434.45 -52929.08其中:个别方式评估 -5993.14 -8935.40组合方式评估 -57441.31 -43993.68
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 2494911.93 1966620.22
4、持有至到期投资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政府债券 308352.57 366637.46
金融机构债券 366947.88 576022.34
公司债券 56121.25 68684.63
减: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561.21 -68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净额 730860.49 1010664.43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瑞银行有面值人民币 314000000.00 元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在与中央银行签订借款协议时用作资产出质抵押(2019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01000000.00 元)。
华瑞银行持有至到期投资 2020 年较 2019 年减少 27.69%,主要系持有的金融机构债权减少所致。
5、应收款项类投资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信托及其他受益权 116134.30 227310.55
减: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准备 -11851.07 -13200.50
应收款项类投资净额 104283.23 214110.06
信托及其他受益权系购买的信托受益权、资产管理计划等,该等产品的投资方向主要为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作为资金受托管理人运作的收回金额确定的信托贷款或资产管理计划等。
(九)主要负债情况
最近两年华瑞银行的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向中央银行借款 42904.11 1900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402542.54 460837.06
拆入资金 215076.96 104757.51
交易性金融负债 0.00 0.00
卖出回购款项 0.00 0.00
客户存款 0.00 0.00
吸收存款 2743493.00 2429427.74
应付职工薪酬 9804.74 8470.51
应交税费 7044.33 2582.32
其他应付款 0.00 0.00
租赁负债 0.00 0.00
预计负债 0.00 0.00
应付债券 361224.23 469307.49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0 0.00
递延收益 0.00 0.00
其他负债 138243.07 69488.96
其他流动负债 0.00 0.00
负债合计 3920332.98 3563871.59主要负债情况分析
1、吸收存款华瑞银行 2020 年末吸收存款较 2019 年末上升 12.93%,主要系个人定期存款增长 60.99%,详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20年增长率活期存款
公司 719171.08 814767.03 -11.73%
个人 6651.33 5133.76 29.56%
小计 725822.41 819900.79 -11.47%定期存款
公司 979848.80 966336.50 1.40%
个人 975738.51 606100.33 60.99%
小计 1955587.32 1572436.83 24.37%
存入保证金 62083.27 37090.11 67.38%
合计 2743493.00 2429427.74 12.93%
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华瑞银行 2020 年末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较 2019 年末下降 12.65%,主要系境内同业存放款项降低导致,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20年增长率
境内同业存放款项 377500.01 458200.07 -17.61%境内其他金融机构存
25042.53 2637.00 849.66%放款项
合计 402542.54 460837.06 -12.65%
3、或有事项表外项目名称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变动百分比
开出保函(万元,%) 35583.12 36778.97 -3.25%开出信用证(万元,%) 0.00 10000.00 -100.00%银行承兑汇票(万488351.81 423000.42 15.45%元,%)不可撤销的贷款承诺
2300.00 5890.00 -60.95%(万元,%)合计 526234.93 475669.39 10.63%
华瑞银行表外项目2020年较2019年上升约10.63%,主要系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较2019年增长15.45%,但开出的信用证、不可撤销的贷款承诺显著降低所致。
(十)交易标的为股权的说明
1、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截至本草案出具之日,美邦服饰合法持有华瑞银行 15.00%的股份,并已按华瑞银行公司章程的约定缴纳出资。华瑞银行设立及历次变更均依法办理了登记或备案,其历次股权变动不存在瑕疵或争议。
美邦服饰持有的华瑞银行股权不存在被质押、扣押、冻结、司法查封或拍卖、托管、设定信托、被依法限制表决权,或其他使股东权利行使和转让受到限制或禁止的情形,不存在委托持股情形,上市公司基于该等股权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法律障碍,该等股权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华瑞银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转让前置条件情况
根据华瑞银行公司章程第 29 条的规定,除第一大发起人股东外的本行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时,转让方应就其股份转让事项书面通知第一大发起人股东并征求其同意。第一大发起人股东应当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九十日(下称“通知期”)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
在同等条件下,第一大发起人股东有权自行或指定他人优先购买转让方转让的本行股份。第一大发起人股东或其指定人士(下称“购买方”)优先购买的,应当在通知期内向转让方发出优先购买的书面通知。非经第二大发起人股东同意,
除第一大发起人股东外任一购买方购买后所持本行股份的数量应当低于第二大发起人股东的持股数量。
第一大发起人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九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一大发起人股东不同意转让,且未按照本条第二款约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亦视为同意转让。
根据均瑶集团出具的《关于放弃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优先购买权的通知》,均瑶集团已放弃对拟转让股份的优先购买权,亦放弃指定相关人士优先购买拟转让股份的权利。
(十一)涉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资源类权利的说明
本次交易为美邦服饰转让华瑞银行 10.10%的股份,不涉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资源权利。
(十二)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说明
本次交易为美邦服饰转让华瑞银行 10.10%的股份,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十三)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说明
截至本草案出具日,华瑞银行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说明。
(十四)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前后,华瑞银行债权债务关系保持不变,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转移或安排,原由华瑞银行承担的债权债务在交割日后仍然由华瑞银行承担。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标的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情况
(1)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根据华瑞银行公开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为:2018 年 9 月 21 日华瑞银行因与光大浸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之《上海浸鑫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争议事宜,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判决光大浸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向华瑞银行支付投资本金、投资收益等合计人民币 45237.00 万元。2018 年 9月 20 日华瑞银行就同一事项,以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为被告,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上海金融法院受理了华瑞银行的财产保全申请,查封部分光大资本银行账户并冻结部分投资资产。目前仲裁纠纷案件仲裁院已裁决光大浸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支付华瑞银行投资本金 4 亿元及投资收益(按 8.2%/年计算)。民事诉讼案件一审判决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华瑞银行投资本金 4亿元及投资收益(按 8.2%/年计算)。
上述重大诉讼、仲裁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实质性影响。
(2)行政处罚情况
2020 年 11 月,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出具沪税三罚〔2020〕12 号,处罚 5.00 万元;
2020 年 8 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保监局出具沪银保监银罚决字
(2020)11 号,处罚 40.00 万元;
2019 年 5 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33 号,处罚 80.00 万元;
2019 年 5 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32 号,处罚 50.00 万元;
2019 年 5 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31 号,处罚 50.00 万元;
2018 年 7 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出具上海银罚字〔2018〕4 号,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 3.00 万元。
上述行政处罚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实质性影响。
2、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理。
3、标的资产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4、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中涉及本次交易的相关规定第 28 条 本行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受让本行股份的,应当具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向商业银行投资入股的主体资格。
第 29 条 除第一大发起人股东外的本行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时,转让方应就其股份转让事项书面通知第一大发起人股东并征求其同意。第一大发起人股东应当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九十日(下称“通知期”)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
在同等条件下,第一大发起人股东有权自行或指定他人优先购买转让方转让的本行股份。第一大发起人股东或其指定人士(下称“购买方”)优先购买的,应当在通知期内向转让方发出优先购买的书面通知。非经第二大发起人股东同意,
除第一大发起人股东外任一购买方购买后所持本行股份的数量应当低于第二大发起人股东的持股数量。
第一大发起人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九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一大发起人股东不同意转让,且未按照本条第二款约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亦视为同意转让。
第 30 条 因司法判决、仲裁裁决、强制执行、赠与、承继等非转让方式导致持有本行股份或增持本行股份的,且所持本行股份数量达到或超过本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的,因前述任何非转让原因所持有(或增持)的本行股份(以下简称“该股份”),均应于前述非转让情形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照本章程第 29条的规定进行转让。在转让完成前,股东对持有的该股份不享有表决权,且该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第 31 条 凡本行股东发生变更并达到下述任一情形的,应向本行董事会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股东持有或合并持有本行股份总额达到百分之五;
(二)变更持有本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三)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 33 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行股份,自本行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但持有股份比例达到或超过本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的发起人,自本行成立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所持的本行股份。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本行申报所持有的本行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分别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行股份。
第 34 条 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本行股东发生变更后,本行应将变更后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将股份变动的情况及时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提出核准申请或进行报告、备案。
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股东将所持本行股份出质后,本行应及时将出质股份、质权人的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五节 交易标的估值情况
一、本次交易标的估值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格律评估出具的格律沪咨报字(2021)第 005 号《估值报告》,截至估值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交易标的的估值为 41114.45 万元。参照上述估值并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股份转让价格确定为 1.4 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42420.00 万元。
本次估值采用资产基础法、市场法进行。考虑市场法采用净资产价值比率(P/B)进行估值,银行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存在折价现象,资产基础法以审计报告净资产审定数作为估值,因此采用两种方法平均值作为最终估值更加能够合理的反映华瑞银行的真实估值。截至估值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瑞银行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为人民币 407073.75 万元,较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419047.50 万元,减值 11973.75 万元,减值率 2.86%。标的资产占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的 10.10%,因此标的资产估值结果为 41114.45 万元。
(二)估值增减值分析
本次全部权益价值在满足全部假设和限制条件下,估值为人民币 407073.75万元,较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419047.50 万元,减值 11973.75 万元,减值率 2.86%。
不存在标的资产估值增值或减值较高的情形。
(三)本次估值方法的选择
根据估值目的、估值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各种估值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估值选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对估值对象进行估值。
估值方法确定的理由如下:
1)在估值基准日审计的报表的基础上,华瑞银行的资产及负债范围明确,可通过收集的审计报告、明细账进行估值,因此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估值。
2)国内近期股权交易中,商业银行的股权交易的案例较多,本次估值的是华瑞银行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市场法不需要进行控制权和流动性折扣的修正,更适用于本次的估值目的和估值对象,故选用交易案例法进行估值。
1、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进行估值的方法。
2、市场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企业价值的具体方法。
这种方式一般首先选择与估值对象处于同行业的企业在近期内已完成的股
权交易案例,然后通过交易案例的交易对价和交易股比,计算出交易案例中可比企业整体市场价值。再选择可比交易案例的一个或几个收益性或资产类参数,如净利润、EBIT,EBITDA、销售收入或净资产等作为“分析参数”,最后计算可比交易案例的标的公司的市场价值与所选择分析参数之间的比例关系——称之
为比率乘数,选择上述一个或多个比率乘数应用到企业的相应的分析参数中从而得到企业的市场价值。但上述比率乘数在应用到企业相应分析参数中前还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以反映对比公司与企业之间的差异。对于金融企业中的商业银行,资本金对公司规模有重要的影响,本次以市净率(P/B)作为价值比率对股权价值进行估值。
(四)对估值有重要影响的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假设所有待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待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值。
(2)公开市场假设:假设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假设华瑞银行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在可预见的将来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
2、特殊假设
(1)本次估值以本估值报告所列明的特定估值目的为基本假设前提;
(2)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利率、汇
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
(3)华瑞银行和委托人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4)估值范围未考虑委托人及华瑞银行提供资料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五)重要估值参数说明本次估值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估值。
资产基础法估值参数如下:
资产基础法以标的公司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进行估值。
因涉及银行保密性,无法对具体科目明细进行核查验证,资产基础法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1)第 P02915 号)的净资产审定数 419047.50 万元作为估值结论。
市场法估值参数如下:
1、具体模型市场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企业价值的具体方法。
市场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估值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估值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一般选取市净率(PB)、市盈率(PE)、市销率(PS)、价值-EBITDA 比率(EV/EBITDA),据此计算目标公司股权价值。
就金融企业而言,价值比率通常选择市盈率(PE)、市净率(PB)、企业价值与折旧息税前利润比率(EV/EBITA)、企业价值与税后经营收益比率
(EV/NOIAT)等。在上述四个指标中,企业价值与折旧息税前利润比率
(EV/EBITA)、企业价值与税后经营收益比率(EV/NOIAT)侧重企业整体价值的判断;而市盈率(PE)、市净率(PB)侧重股东权益价值的判断,以合理确定估值对象的价值为目的,适合选取市盈率(PE)、市净率(PB)作为价值比率。
由于我国对于银行企业实行资本监管,资本是在充分考虑了银行企业资产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损失和变现损失基础上,对银行企业净资产进行风险调整的综合性监管指标,用于衡量银行企业的偿付能力,故资本对于银行企业来说至关重要,最终确定本次估值采用市净率(PB)指标来对其市场价值进行估算。
估值公式为:
目标公司股权价值=目标公司PB×目标公司账面净资产其中:目标公司PB=修正后可比公司PB的加权平均值=∑(可比公司PB×可比公司PB修正系数)
可比公司PB修正系数=∑影响因素Ai的调整系数
影响因素Ai的调整系数=目标公司系数/可比公司系数。基本估值思路如下:
A、分析估值对象涉及的企业的基本状况。主要包括其所在的行业、经营范围、规模、财务状况等。
B、确定可比上市公司。参考企业应在营运上和财务上与估值对象涉及的企业具有相似的特征,这是选择参考企业的基本原则。
C、分析、比较估值对象涉及的企业和可比企业的主要财务指标。主要包括资产规模、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成长能力等多方面的财务指标。
D、对可比企业选择适当的价值乘数,并采用适当的方法对其进行修正、调整,进而估算出估值对象涉及的企业的价值乘数。
E、根据估值对象涉及的企业的价值乘数,在考虑缺乏市场流通性折扣的基础上,最终确定评估对象涉及的企业的股权价值。
2、价值比率的选取及理由就金融企业而言,价值比率通常选择市盈率(PE)、市净率(PB)、企业价值与折旧息税前利润比率(EV/EBITA)、企业价值与税后经营收益比率
(EV/NOIAT)等。在上述四个指标中,企业价值与折旧息税前利润比率
(EV/EBITA)、企业价值与税后经营收益比率(EV/NOIAT)侧重企业整体价值的判断;而市盈率(PE)、市净率(PB)侧重股东权益价值的判断,以合理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为目的,适合选取市盈率(PE)、市净率(PB)作为价值比率。本次评估未选取市盈率作为价值比率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
一方面,银行是周期性行业,其收益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货币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相应的市盈率波动也较大。同时,近年经济下行对银行业的影响较大,特别是在资产减值损失方面,近几年计提比例较大,直接影响净利润。考虑到市盈率指标对于近年银行业波动性较大等原因,未选择其作为价值比率;
另一方面,银行在损益表中作为支出提取的减值拨备直接影响盈利水平,从而影响市盈率。减值拨备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管理层的风险偏好,稳健的银行可能会在界定贷款质量上更谨慎一些,在拨备上更保守一些,而另一些银行则可能相反。由于银行间减值拨备的提取有一定程度的差异,因而净利润指标不能较好地反映当年的业绩。
由于我国对于银行企业实行资本监管,资本是在充分考虑了银行企业资产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损失和变现损失基础上,对银行净资产进行风险调整的综合性监管指标,用于衡量银行资本充足性,故资本对于银行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同时,净资产作为累积的存量,当年减值拨备对净资产的影响远远小于对当年利润的影响。因此,本次估值对象最终确定采用市净率(PB)指标来对其市场价值进行估算。
市净率(PB 比率):指可公开交易证券的每股市场价格与其每股账面价值的比率,即市净率(PB)=(P/BV)即:每股市价(P)/每股净资产。
3、可比对象的选取原则本次可比对象选择主要参考了定价基准日、标的公司市场定位、转让方式因素。最终选取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金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为可比公司。
(1)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金城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定价基准日分别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3月 1 日,与本次交易时间较近具有可比性。
(2)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金城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的交易均为非关联方协议转让,与本次交易方式相同。
(3)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未非上市城市商业银行,天津金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瑞银行同为民营银行。上述可比银行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华瑞银行具有市场定位上的可比性。基于上述可比公司,选择适当的价值乘数,并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考虑经营规模、盈利能力、风险指标等因素对其进行修正、调整。对于金融企业中的商业银行,资本金对公司规模有重要的影响,本次以市净率(P/B)为价值比率对股权价值进行估值。
4、市场法下可比对象的估值具体情况、调整因素
(1)市场法选取的交易案例如下:
项目内容 案例 1 案例 2 案例 3
标的企业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天津金城银行股份有
司 司 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0年 11月 17日 2009年 07月 27日 2015年 04月 16日
卖方企业 大生(福建)农业有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 深圳满孚盛晟贸易有
限公司 限公司 限公司
买方企业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 给陕西正天建设有限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有限公司
报表日 2019/12/31 2019/12/31 2020/3/31
交易类型 股权转让,非关联 转让,非关联 转让,非关联交易状态 完成 完成 完成
交易金额(万元) 101780 4608 128149
交易比例 5.65% 0.300% 30.000%
100%估值(万元) 1801422.30 1536000.00 427164.00
注册资本(投前) 240736.72 564141.73 300000.00
每股交易价格 7.48 2.72 1.42报表日营业收入(万 954900.00 758395.20 13442.00元)
报表日净利润(万元) 188120.00 175184.67 1162.60
报表日净资产(万元) 2472560.00 1648362.40 349436.10
报表日总资产(万元) 36335160.00 28773748.62 3114205.70
每股净资产(元) 10.27 2.92 1.16
市净率 0.73 0.93 1.23
(2)调整因素
项目 内容 指标 可比案例 1 可比案例 2 可比案例 3
九江银行股份 长安银行股份 天津金城银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 作价目的 股权转让,非关 转让,非关联 转让,非关联联
交易时间 以报表日 沪深 300指数 2019/12/31 2019/12/31 2020/3/31
为准 PB
个别因素 经营规模 净资产(万元) 2472560.00 1648362.40 349436.10营业收入(万 954900.00 758395.20 13442.00元)
盈利能力 总资产收益率 0.52% 0.61% 0.55%
销售净利率 19.70% 23.10% 23.09%
风险指标 资产负债率 93.20% 94.27% 88.78%
交易案例比较法中主要考虑三大调整因素:交易方式、交易时间及个别因素。
由于交易方式、条件等差异情况,可能会影响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因此需要对交易方式进行调整;
交易时间可能与基准日相距时间较长,需要进行时间因素调整。时间因素参考市场相关价格指数(沪深 300 指数 PB);
个别因素系由于被估值单位与可比公司之间存在经营规模、盈利能力的差异,以及公司风险指标不同等,因此需要进行调整。
由于本次采用的市场法为交易案例比较法,故不适用流动性折扣测算的考虑。
标的公司市场法估值结论为 395100 万元,资产基础法估值结论为419047.50 万元,两种方法差异为 23947.50 万元。
市场法是参照现行公开交易案例数据分析判断模拟估算的结果,根据华瑞银行所处的行业特点,本次采用净资产价值比率(P/B)进行估值,首先选取可比交易案例,其次对可比交易案例中的标的公司经营规模、盈利能力等指标进行修正,然后得出综合 P/B 为 0.94,再用该比率测算得出华瑞银行经营性资产的估值,最后加回非经营性净资产得出华瑞银行股权估值为 395100 万元,减值额 23947.50 万元,减值率 5.7%。
因涉及银行保密性,无法对具体科目明细进行核查验证,资产基础法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1)第 P02915 号)的净资产审定数 419047.50 万元作为估值结论。
(六)标的资产评估增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全部权益价值在满足全部假设和限制条件下,估值为人民币 407073.75万元,较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419047.50 万元,减值 11973.75 万元,减值率 2.86%。
减值原因系采用市净率和资产基础法估值,银行行业平均市净率低于 1 倍,不存在标的资产估值增值或减值较高的情形。
(七)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估值机构报告内容的情况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的定价以具备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估值机构出具的估
值报告为定价依据,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对估值的特殊处理、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本次估值不存在特殊处理、也不存在对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九)估值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本次估值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之间未发生对估值结果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二、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的合理性及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一)资产估值机构的独立性、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
1、估值机构的独立性本公司聘请格律评估承担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估值工作,对华瑞银行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估值;公司与格律评估签署了相关协议,选聘程序合法、合规。
格律评估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从事估值工作的业务经验。格律评估及其估值人员与公司、标的公司之间除正常业务往来关系外,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2、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上述估值报告的估值假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反映了估值对象的实际情况,估值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本次估值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估值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估值机构在估值过程中,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估值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结合此次估值目的和估值对象特点,本次估值主要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进行了估值;估值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重要估值参数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估值方法选用恰当,估值结论合理,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相关性一致。
4、估值定价的公允性本次估值中估值机构实际估值的资产范围与委托估值的资产范围一致,运用符合市场惯例且符合本次合并实际情况的分析方法,对本次合并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分析。本次估值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估值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估值程序,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所选用的估值方法合理,参照数据、资料可靠,估值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估值基准日估值对象的实际状况,估值定价合理、公允,本次交易的估值定价具备公允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聘请的估值机构具有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合理,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估值报告的估值结论合理,估值定价公允。
(二)结合报告期及未来财务预测的相关情况(包括各产品产销量、销售价格、毛利率、净利润等)、所处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及经营情况等,详细说明评估或估值依据的合理性。如果未来预测与报告期财务情况差异较大的,应当分析说明差异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1、报告期标的公司的主要经营情况2019、2020 年华瑞银行净利润分别为 26815.72 万元、20323.37 万元。2020年净利润相对较低,主要原因系为应对疫情、夯实基础,2020 年计提的其他资产减值损失较 2019 年显著增加。此外华瑞银行的营业收入主要由利息净收入形成,2020年华瑞银行利息净收入增加了 40443.96万元,主要原因系华瑞银行 2020年个人贷款及垫款占比上升,同时华瑞银行 2020 年吸收个人存款增加,负债成本降低。
2020 年,华瑞银行净利差为 2.82%,净息差为 3.23%,同比分别上升 0.65和 0.69 个百分点。2020 年,华瑞银行本年利息收入为 25.36 亿元,较上年增长6.02 亿元,增长 31.17%,本年利息支出 12.15 亿元,较上年增长 1.98 亿元,增幅 19.48%。
2、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华瑞银行为首批试点的五家民营银行,于 2014 年 9 月 26 日获银保监会批复筹建,2015 年 1 月 27 日批复开业。民营银行的设立是打破商业银行国有垄断,实现金融多元化、增加金融系统活力、提高银行经营效率的重要举措。华瑞银行作为首批试点的五家民营银行,稳抓国家设立民营银行的初衷,将民营企业灵活、高效的基因注入到银行的运营管理中。
华瑞银行自成立以来主动追求数字化发展战略,积极打造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重点着力发展数字化智慧银行建设、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数字化风控体系建设,并以此奠定了华瑞银行的业务核心竞争力。
3、行业发展趋势近年来,我国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得到加强,银行业总体保持稳健运行。随着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双循环”战略出台及资本市场不断加大的改革力度,在可预见的将来国内市场将持续孵化出越来越多的小微企业,因此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将成为未来银行业的发展痛点。银行业逐渐信息化、数据化,实现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业的深度融合,是未来的大势所趋。
4、本次交易估值定价的合理性
(1)估值可比对象的合理性如上所述,华瑞银行作为首批设立的五家民营银行,其业务特点和市场定位都不同于传统的国有大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有很多相似性。即整体经营规模较国有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小,经营范围具有很强的地域性,主要服务所在地中小企业及当地居民。
本次估值选取的三家交易案例可比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金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与华瑞银行性质相似的区域性经营银行。三个案例的定价基准日也与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接近,且都为非关联方协议转让。
因此本次估值对象的选择合理。
(2)估值方法合理性
除本次交易选取的三家可比银行交易外,申华控股(600653)2018 年 10月出售持有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熊猫金控(600599)2018 年 12 月
出售持有的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陕国投 A(000563)2018 年 12 月购
入海航旅游集团持有的长安银行股份有限股份公司股权;绿地控股(600606)
2016 年 12月出售上海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均采用市净率法进行估值。
此外考虑到我国对于银行企业实行资本监管,资本是在充分考虑了银行企业资产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损失和变现损失基础上,对银行净资产进行风险调整的综合性监管指标,用于衡量银行资本充足性,故资本对于银行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同时,净资产作为累积的存量,当年减值拨备对净资产的影响远远小于对当年利润的影响。因此本次估值选择了市净率作为估值指标。
因此本次估值方法合理,符合标的公司所在行业特点。
(3)估值结果合理
本次估值结果市净率 0.97,与我国 A 股主要上市银行以 2020 年 12 月 31日为基准日的市净率均值 0.98 相比没有显著差异。
综上本次交易定价合理,交易定价基于上述估值结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相比估值结果略有上浮,定价公允。
(三)结合交易标的经营模式,分析报告期变动频繁且影响较大的指标(如成本、价格、销量、毛利率等方面)对估值的影响,并进行敏感性分析。
本次交易估值主要采用市净率估值法,该方法下对估值结果影响最大的指标为净资产。华瑞银行 2020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显示,2019 年-2020 年其净资产分别为 398854.50 万元、419047.50 万元,对标的公司净资产进行敏感性分析,经营性净资产每增加 1.00%估值结果减少 235.02 元,经营性净资产每减少 1.00%,估值结果增加 243.84 元。
(四)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美邦服饰所持有的华瑞银行 10.10%股份,美邦服饰将其分类为长期股权投资在财务报表中列示及核算。华瑞银行业务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存在协同效应,业务相关性较低。
(五)本次定价交易的公允性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的定价以具备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估值机构出具的估
值报告为定价依据,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估值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估值。其中资产基础法以标的公司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进行估值;市场法为在确定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金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可比公司后,选择适当的价值乘数,并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考虑经营规模、盈利能力、风险指标等因素对其进行修正、调整。对于金融企业中的商业银行,资本金对公司规模有重要的影响,本次以市净率(P/B)为价值比率对股权价值进行估值。
本次全部权益价值在满足全部假设和限制条件下,标的资产价格为人民币407073.75 万元,较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419047.50 万元,减值 11973.75 万元,减值率 2.86%。不存在标的资产估值增值或减值较高的情形。
本次估值市净率与 A 股主要上市商业银行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
市净率对比如下: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 市净率PB
002142.SZ 宁波银行 2.48
601187.SH 厦门银行 2.28
600036.SH 招商银行 1.92
600926.SH 杭州银行 1.68
000001.SZ 平安银行 1.37
600901.SH 江苏租赁 1.37
002948.SZ 青岛银行 1.21
601128.SH 常熟银行 1.20
002958.SZ 青农商行 1.16
601860.SH 紫金银行 1.12
002936.SZ 郑州银行 1.09
601838.SH 成都银行 1.08
002839.SZ 张家港行 1.08
601009.SH 南京银行 1.05
600928.SH 西安银行 1.05
600908.SH 无锡银行 1.02
601577.SH 长沙银行 0.94
002966.SZ 苏州银行 0.92
601166.SH 兴业银行 0.89
601658.SH 邮储银行 0.84
002807.SZ 江阴银行 0.82
603323.SH 苏农银行 0.79
601916.SH 浙商银行 0.78
601997.SH 贵阳银行 0.75
601939.SH 建设银行 0.75
600919.SH 江苏银行 0.73
601398.SH 工商银行 0.72
601229.SH 上海银行 0.71
601818.SH 光大银行 0.68
601288.SH 农业银行 0.63
601077.SH 渝农商行 0.58
600000.SH 浦发银行 0.58
601998.SH 中信银行 0.57
601988.SH 中国银行 0.57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 市净率PB
601169.SH 北京银行 0.54
600016.SH 民生银行 0.51
601328.SH 交通银行 0.48
600015.SH 华夏银行 0.46
平均值 0.98
本次交易估值结果的PB 0.97
因此本次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明显偏离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情况。
(六)估值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本次估值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之间未发生对估值结果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七)本次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的差异情况
根据格律评估出具的格律沪咨报字(2021)第 005 号《估值报告》,截至估值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交易标的的估值为 41114.45 万元。
参照上述估值结果并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股份转让最终的交易价格为 1.4 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42420 万元。
本次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不存在显著差异。
三、独立董事对估值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的意见
估值机构实际估值的资产范围与委托估值的资产范围一致,运用符合市场惯例且符合本次交易实际情况的分析方法,对本次交易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分析。本次估值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估值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估值程序,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所选用的估值方法合理,参照数据、资料可靠,估值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估值基准日估值对象的实际状况,估值定价合理、公允,本次交易的估值定价具备公允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本次交易的出让方:美邦服饰,受让方:凯泉泵业。双方于 2021 年 4 月 26日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交易标的
美邦服饰持有的华瑞银行 10.10%的股份,合计 30300.00 万股。
三、交易方式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为协议转让方式。
四、标的资产估值
根据格律评估出具的格律沪咨报字(2021)第 005 号《估值报告》,截至估值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交易标的的估值为 41114.45 万元。
五、交易价格
参照交易标的估值并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股份转让最终的交易价格为 1.4 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42420 万元。
六、支付方式
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进行分期付款。
七、支付流程及过户安排
凯泉泵业已与美邦服饰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约定在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凯泉泵业向美邦服饰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 12726 万元,占本次全部交易款项的 30.00%;自本次协议正式生效且美邦服饰收到上述第一笔股份转让款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或 2021 年 8 月 20 日之前(以晚到日前为准),双方进行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自过户完成之日起 5日内或 2021 年 8 月 31 日之前(以晚到日前为准),凯泉泵业向美邦服饰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合计人民币 8484.00 万元,占本次交易款项的 20.00%,自第二期付款完成后华瑞银行办理股东变更及公司章程变更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登记程序;华瑞银行就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股东变更以及公司章程变更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登记程序后,凯泉泵业应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向美邦服饰支付第三笔股份转让款合计人民币 8484.00 万元,占本次全部交易款项的 20.00%。2022 年 7 月 1 日之前凯泉泵业向美邦服饰支付第四笔股份转让款合计人民币 12726.00 万元,占本次全部交易款项的 30.00%。
八、交易标的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根据本次交易双方美邦服饰和凯泉泵业,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自交易标的估值基准日 2020年 12 月 31 日起至交割完成日的过渡期间内,交易标的产生的收益或亏损由凯泉泵业所有或承担。
九、债权、债务处理
双方一致确认,标的资产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继续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
十、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本次交易不影响美邦服饰、凯泉泵业、华瑞银行与其各自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十一、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成立;本协
议自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生效:
(1) 双方的内部有权机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已批准本次交易并同意签署本协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美邦服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无异议;
(3)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下属机构已出具书面批复通过凯泉泵业股东资格审查并同意本次转让。
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补充或者解除本协议,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的规定和主管政府部门的要求申请审批、核准;本协议的任何有效修改、有效补充协议或文件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日之前,协议各方任何一方如发生可能对本次股份转让有重大影响的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各方,上述重大影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本次股份转让有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具体行政行为或其他法律行为;监管机构的调查、批文、指示。协议各方根据具体情况,可协商变更本协议书。
本协议成立后,因下列原因而终止或解除:
(1)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经协议一方发出书面确认后本协议终止;
(2)协议各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
(3)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其他各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导致本协议终止的情形。
除本协议相关约定外,任何一方均承诺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各方应尽最大努力促成本协议的生效及履行。
十二、违约责任条款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和条件、承诺、声明和保证,或在本协议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有任何虚假、不真实或对事实有隐瞒或重大遗漏,所引起的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则一方方有权就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直接损失、损害及所产生的诉讼、索赔等费用、开支要求不履行方或违约方作出赔偿。
转让事宜获得银行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后,因甲方(美邦服饰,下同)原因而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退回乙方(凯泉泵业,下同)已支付的全部股份转让款,并按从乙方支付股份转让款之日起至退回乙方指定账户之日止的资金利息,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退而未退价款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乙方未能按协议第四条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价款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若任意一期付款或数期付
款逾期累计超过 10 个自然日的,甲方除要求乙方支付前述逾期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第七节 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内容为出售公司持有的华瑞银行 10.10%股份,不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会因本次重组而发生变动。
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关于公司上市条件的规定。
(三)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聘请的估值机构具有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合理,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估值报告的估值结论合理,估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即华瑞银行 10.10%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持股的情形,不存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不存在质押、冻结、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亦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的纠纷影响本次交易的情形。
本公司已依法履行对华瑞银行的出资义务,不存在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其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华瑞银行合法存续的情况。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通过本次资产出售,公司有意剥离与公司服饰业务关联度较低的资产,实现公司资源整合的同时聚焦主营业务,加强公司在服饰设计与销售、品牌推广等相关领域的竞争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
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已做到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和机构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不会对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相关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上市公司上述法人治理结构不会因本次重组而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控制的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等均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
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前述主体不存在《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情形。
三、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本次交易为资产出售,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规定。
四、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适用意见第12 号》的规定
本次交易为资产出售,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及《适用意见第 12 号》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说明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华服投资,实际控制人为周成建。本次交易后,美邦服饰的实际控制人为周成建。本次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因此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六、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对本次交易发表的明确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中泰证券作为美邦服饰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发表意见: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交易尚待取得美邦服饰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银保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由于《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只能依据华瑞银行公开披露的文件及华瑞银行提供的有限资料进行尽职调查,在履行尽职调查程序时有所受限。除交易标的部分的相关内容之外,上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重组报告书披露的内容与格式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容和格式准则第 26 号》的相关要求。(二)律师意见经核查,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实质性条件。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美邦服饰董事会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状况以及备考财务报告的财务数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进行了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一)资产负债分析
1、资产结构及其变化分析2019 年末、2020 年末,公司各类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312592.05 59.00% 397855.26 62.38%
非流动资产 217260.47 41.00% 239924.60 37.62%
资产总计 529852.52 100.00% 637779.86 100.00%
2019 年末、2020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637779.86 万元、529852.52万元,2020 年资产总额下降 16.92%,主要为流动资产中存货库存商品的下降和货币资金的减少所致。从资产结构来看,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62.38%、59.00%,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37.62%,41.00%,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的配置结构基本稳定。
(1)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2019 年末、2020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8134.82 5.80% 37512.29 9.43%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87764.40 28.08% 93268.20 23.44%
预付款项 10438.78 3.34% 16763.58 4.21%
其他应收款 22788.75 7.29% 16679.79 4.19%
存货 159036.85 50.88% 205254.68 51.59%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400.67 1.41% 20827.93 5.24%
其他流动资产 10027.79 3.21% 7548.79 1.90%
流动资产总计 312592.05 100.00% 397855.26 100.00%
2019 年末、2020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397855.26 万元、312592.05万元。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应收账款、存货构成,上述科目合计占比 75.03%、78.95%。
①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93268.20 万元、87764.40 万元,分别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总额的 23.44%和 28.08%。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来自加盟商,其运营绩效和财务能力将直接影响其应收账款的偿还。2020 年较 2019 年应收账款减少 5503.80 万元系由于公司业绩下滑,经营规模减少所致。
②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05254.68 万元、159036.85 万元,分别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总额的 51.59%和 50.88%。公司 2020 年加大力度消化存量货品,通过整合多种销售渠道,合理匹配商品资源,提升销售效率。截至 2020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上年末下降 22.52%,1 年以内存货账面价值 99636.09 万元,占比 62.98%,1 年以上存货占比下降 5 个百分点,存货结构有所改善。
(2)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2019 年末、2020 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应收款 7710.61 3.55% 15624.46 6.51%
长期股权投资 62857.13 28.93% 59828.18 24.94%
投资性房地产 26522.02 12.21% 28930.80 12.06%
固定资产 106642.31 49.09% 110573.07 46.09%
在建工程 70.08 0.03% 343.49 0.14%
使用权资产 0.00 0.00% 0.00 0.00%
无形资产 3206.55 1.48% 3707.02 1.55%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待摊费用 9468.21 4.36% 16563.32 6.90%
递延所得税资产 0.00 0.00% 3570.69 1.49%
其他非流动资产 783.57 0.36% 783.57 0.33%
非流动资产合计 217260.47 100.00% 239924.60 100.00%
2019 年末、2020 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239924.60 万元和217260.47 万元。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上述科目合计占比分别为 71.02%、78.02%。
①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10573.07 万元和 106642.31万元,分别占期末非流动资产总额的 46.09%及 49.09%。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为稳定,主要为公司自有房屋及建筑物。
②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59828.18 万元和62857.13 万元,分别占期末非流动资产总额的 24.94%及 28.93%。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持有的华瑞银行的 15%的股份,以权益法进行核算。
③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6522.02 万元和28930.80 万元。2018 年,公司部分自有物业对外出租,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寿命为 40-50 年,预计净残值率为 5%,年折旧率为 1.9%-2.38%。
2、负债结构及其变化分析单位:万元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411826.77 100.00 433797.85 100.00
非流动负债 - - - -
负债总计 411826.77 100.00 433797.85 100.00
从负债结构来看,2019 年末、2020 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 100.00%、100.00%。
从构成上看,公司负债全部系流动负债,主要系公司为服饰设计、销售企业,不进行服饰生产,因此需要垫付各类供应商大量短期款项,导致流动负债比例较高。
(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2019 年末、2020 年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34622.56 32.69% 117800.00 27.16%
应付票据 47680.16 11.58% 98279.39 22.66%
应付账款 116285.71 28.24% 124870.96 28.79%
预收款项 1430.29 0.35% 7540.59 1.74%
合同负债 6117.56 1.49% 0.00 0.00%
应付职工薪酬 11693.33 2.84% 8604.32 1.98%
应交税费 19805.15 4.81% 14403.69 3.32%
其他应付款 68210.32 16.56% 62298.90 14.36%
其他流动负债 5981.69 1.45% 0.0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411826.77 100.00% 433797.85 100.00%
2019 年末、2020 年末,公司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433797.85 万元、411826.77万元。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形成,上述科目占各期短期负债比例分别为 92.96%及 89.07%。
① 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 98279.39 万元和 47680.16万元,分别占期末流动负债总额的 22.66%及 11.58%。公司应付票据较年初下降51.49%,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已开具的应付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② 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24870.96 万元和 116285.71万元,分别占期末流动负债总额的 28.79%及 28.24%。公司应付账款报告期各期账面价值较为稳定,主要为应付成衣供应商采购款。
③ 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17800.00 万元和 134622.56万元,分别占期末流动负债总额的 27.16%及 32.69%。公司短期借款以抵押借款及票据贴现借款组成,公司抵押借款是以美邦服饰所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抵押形成的借款。票据贴现借款是以公司应收票据贴现获得的借款,2020 年相较 2019 年有所上升。
④ 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62298.90 万元和 68210.32万元,分别占期末流动负债总额的 14.36%及 16.56%。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押金及质保金、预提租金及预提水电、运输等费用等。
(2)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公司近两年无非流动负债。
3、偿债能力分析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流动比率 0.76 0.92
速动比率 0.37 0.44
资产负债率(合并,%) 77.72 68.02财务费用(万元) 7740.04 9006.77
利息支出(万元) 7353.89 7823.66
息税前利润(万元) -53089.72 -52174.30
2019 年末、2020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92、0.76,速动比率分别为0.44、0.37,EBIT 分别为-52174.30 万元、-53089.72 万元。公司速动比率显著低于流动比率,主要系存货余额较高,由此导致公司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利润表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 2019年
一、营业总收入 381903.85 546329.20
其中:营业收入 381903.85 546329.20二、营业总成本 426172.66 587943.90
其中:营业成本 249959.16 337608.00税金及附加 1365.20 2866.36
销售费用 146928.45 212819.72
管理费用 13324.26 14751.71
研发费用 6855.56 10891.33
项目 2020年 2019年
财务费用 7740.04 9006.77
其中:利息费用 7353.89 7823.66减:利息收入 180.63 205.96加:其他收益 2319.75 2761.70投资净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048.51 4271.3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048.51 4022.36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0173.09 -31425.6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1057.63 -13013.1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80.07 434.9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0811.35 -78585.48
加:营业外收入 222.24 751.16减:营业外支出 1550.55 4126.58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2139.66 -81960.90
减:所得税 3797.03 586.38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5936.70 -82547.2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5936.70 -82547.29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85936.70 -82547.29以“-”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9.56 24.64
七、综合收益总额 -85956.25 -82522.64
(一)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
-85956.25 -82522.64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0.3400 -0.3300
稀释每股收益 -0.3400 -0.3300
1、营业收入变动分析2019 年度、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46329.20 万元和 381903.85 万元。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了 20.10%,主要系:
2019 年度,因春夏新品上市延期、“双 11”期间对存量商品加大变现力度以及计提资产减值等原因,收入下降明显,公司出现亏损。2020 年春节前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公司经营影响较为严重,公司主要直营店铺主要布局在一、二线城市,是受疫情冲击的重灾区,截至 2020 年末,相应影响尚未完全消散,公司线下客流仍未恢复至疫情前水平。另外公司为应对疫情对销售的影响,对直营店铺进行全面梳理,关闭了部分预估未来无法盈利的店铺,缩减了营业面积,同时,加盟市场也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部分加盟商经营压力增大选择关闭了难以持续经营的店铺。以上,都导致 2020 年度整体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同期下滑。
2、利润变动分析2019 年度、2020 年度公司月均净利润分别为:-6878.94 万元、-7161.39 万元。公司净利润逐年下滑主要原因系:
2020 年度新冠疫情爆发,使公司经营业绩受到严重影响,公司为提升库存商品动销率,加速资金回笼,对存货商品进行折价销售,2020 年度毛利率较 2019年度下降 3.93 个百分点。同时,公司虽受新冠疫情影响严重,但仍需继续承担相关运营人力费用支出及店铺租赁费用等支出。另外,由于受疫情影响,2020年部分加盟客户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公司为信用良好的加盟商加大扶持力度,这也使得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有所增加,根据新实行的会计准则以及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应收账款预计信用损失会随账龄变长而也会增加,综上所述,2020 年公司利润受到较大负面影响。
(三)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2021 年 3 月 10 日,美邦服饰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股权资产的议案》,与控股子公司上海邦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购信息”)将共同持有的上海模共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共实业”)100%股权出售与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克斯酒业”) 出售金额合计人民币
44800.00 万元。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双方已办理了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登记、备案手续。巴克斯酒业已取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协议双方均正在履行相关义务。美邦服饰已按约定收到巴克斯酒业支付的部分股权转让价款,共计 40320.00 万元。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重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标的资产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为华瑞银行 10.10%股份。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华瑞银行所属行业为“6621 商业银行服务”。
(一)标的资产行业特点
1、行业管理体制目前,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商业银行的主要监管机构。中国银保监会负责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而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负责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
除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外,中国的商业银行还接受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财政部、国资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审计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及中国保监会等。国内银行业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等。近年来,为适应银行业的迅猛发展,加强银行重点领域风险管控,我国已逐步建立了“以风险为本、合规监管并重”的科学监管体系,确定了“准确分类——充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持续监管思路。
2、行业概况近年来,我国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得到加强,银行业总体保持稳健运行。
(1)银行业资产和负债规模稳步增长
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 2020 年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总额为 319.7 万亿元,同比增长 10.10%。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负债 293.10万亿元,同比增长 10.20%。
(2)信贷资产质量总体平稳
根据银保监会 2020 年四季度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显示,截至 2020 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 2.7 万亿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0.29 万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 1.84%,较 2020 年末保持稳定。
(3)风险抵御能力较强
根据银保监会 2020 年四季度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显示,2020 年商业银行实现净利润 1.94 万亿元,同比增长-2.7%;平均资产利润率为0.77%,平均资本利润率 9.48%,盈利能力较强。2020 年年末,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为 5 万亿元,拨备覆盖率为 184.5%,贷款拨备率为 3.39%,资本充足率为 14.7%,处于国际同业良好水平。
(4)流动性水平稳健
根据银保监会 2020 年四季度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显示,2020 年末,商业银行流动性比例为 58.41%,较 2019 年末上升-0.05 个百分点;
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 2.29%,较 2019 年末有所下降。
3、行业内主要企业及竞争格局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体系呈现多元化的竞争格局。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邮储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城市商业银行、住房储蓄银行、民营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外资法人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
根据银保监会对外披露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名单显示,截至 2020 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共 4601 家,即银保监会批准持牌经营的总行级机构有 4601 家。
其中,开发性金融机构 1 家、政策性银行 2 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 6 家、邮储银行 1 家、股份制商业银行 12 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5 家、城市商业银行 133 家、住房储蓄银行 1 家、民营银行 19 家、农村商业银行 1539 家、农村合作银行 27家、农村信用社 641 家、村镇银行 1637 家、贷款公司 13 家、农村资金互助社41 家、外资法人银行 41 家、信托公司 68 家、金融租赁公司 71 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256 家、汽车金融公司 25 家、消费金融公司 27 家、货币经纪公司 5 家、其他金融机构 31 家。
大型商业银行在我国银行体系中仍占据主导地位,截至 2020 年末,大型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为 128.4 万亿元,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 40.2%。
我国的六家大型商业银行,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均已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近年来,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农村金融机构保持稳健的增长势头,在我国银行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截至 2020 年末,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为 57.8 万亿元,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 18.1%。截至 2020 年末,城市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为 41.07 万亿元,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 12.8%。截至 2020 年末,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总额为 41.56 万亿元,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 13%。
4、行业利润水平及发展趋势报告期内,我国商业银行主要盈利指标如下:
指标 2020年 2019年
净利润(万亿元) 1.94 2.00
资产利润率 0.77% 0.87%
资本利润率 9.48% 10.96%
净息差 2.10% 2.2%
注:数据来源,银保监会,银行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银行业的持续发展与宏观经济形势的情况紧密相关,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速度从高速增长转为平稳增长,经济的“新常态”不仅影响银行业的外部经营环境,也促进了银行业内部的转型与变革。随着商业银行市场化运作机制的逐步形成和金融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不断推进。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业的净息差、资产利润率及资本利润率等指标有所下降。
5、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① 宏观经济保持平稳增长
银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核心产业之一。中国经济持续稳步增长,国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推动了中国银行业的高速发展。
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和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的有关精神,我国经济结构加快调整,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我国经济未来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重要基础,也为我国银行业的持续稳健发展创造了良好外部环境。
② 居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日益增加近年来,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的迅速增长和富裕人群的不断扩大,催生了除传统个人金融业务外的新型财富管理市场。商业银行开始向中高端客户提供个性化和专业的财富管理服务。
随着中国居民收入水平的上升,消费结构升级以及消费模式的转变,个人房屋贷款、银行卡等消费金融产品以及个人理财服务将成为商业银行业务的重要增长点。国内居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的日益增加,将在未来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快速发展。
(2)不利因素
① 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竞争日益激烈
随着商业银行市场化运作机制的逐步形成和金融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利率市场化成为中国金融改革的重要环节。近年来,为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市场化程度,中国监管部门加快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目前,中国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下限限制、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上限限制和票据贴现利率管制已全面放开,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此外,银行理财业务发展迅速,金融机构开始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存款利率市场化进程日益深入。
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商业银行存贷款利差空间可能会缩小,从而压缩商业银行的利润空间,加大银行业竞争压力。同时,利率市场化推进过程中利率的变动会更加频繁,这也加大了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的难度。
② 传统银行业受互联网金融的冲击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传统银行业正在加快业务产品创新和经营模式转型。
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也使银行业的竞争环境发生明显变化。
随着新型网络技术的出现和互联网思维在银行业的运用,现有市场格局将会被打破,金融产品可能不再局限于传统银行业所经营的形式。在互联网金融的新趋势下,互联网平台利用服务和技术削弱银行与用户之间的联系,分流商业银行的一部分销售渠道。虽然商业银行也积极谋求转型和业务创新,增强用户体验,以期改变同质化的业务形态和单一的盈利模式,但是互联网公司、电商平台、网络贷款平台等外部机构向商业银行的渗透,仍可能对传统银行业务带来较大的冲击。
6、行业准入政策为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维护金融秩序,我国对商业银行设置了较为严格的市场准入标准和审批程序。
《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的设立作出了明确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且必须有符合规定的最低实缴资本,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商业银行变更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所在地、调整业务范围、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等行为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此外,中国银保监会对商业银行境内外分支机构的新设和变更、新业务的审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等市场准入都有较为严格的审慎性规定。
(二)标的公司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1、核心竞争力华瑞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如下:
(1)坚持普惠金融的发展方向,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数字化智慧银行
坚持对公和零售、线上和线下双轮驱动,做强“智慧供应链和航旅金融”特色,通过加快普惠化和数字化,切实提升普惠小微金融服务质量和覆盖面。
(2)聚焦双轮驱动,探索金融服务模式创新一方面,公司业务充分发挥智慧供应链金融线上化、无接触的优势,立足于服务实体和小微客户,不断打磨业务模式,数字化特色不断加强。以科技赋能产品,完成智慧供应链贷款累计投放 91.2 亿元,同时积极探索服务上海科创中心的业务模式,探索“投贷联动”模式,为科创企业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以科技赋能管理,基于人工智能的智慧供应链融资服务”成功入选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沙盒”项目。。
另一方面,数字零售金融服务于“内循环”和消费升级,通过连接航旅生态,服务航旅消费场景,实现航旅贷翻番,并荣获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金融创新提名奖和中国人民银行 2020 年度场景金融创新优秀案例奖。
(3)数字化风控体系
华瑞银行坚定以数字化业务为聚焦点,以风险管理智慧化为指引,在风险识别能力、风险计量体系、风险监测体系、数字风控组织模式上做了大幅度提升。
另外,通过大力度的研发投入,基本打牢了数据生态、风险模型与信息系统“三大支柱”。风控大脑建设初具雏形,特征工场、知识图谱等新系统紧贴风控目标,大数据风控“知识图谱”项目获得 2020 第二届金融科技大会“最佳金融科技大数据应用”奖。
(4)构建数字化银行体系
打造科技底座,夯实数字化转型支撑基石。加大金融科技投入及数字化核心技术研发,夯实数据治理基础,全面提升数据质量,为华瑞银行“云上银行”战略架构的搭建提供坚实基础,同时稳步推进华瑞银行数字化银行体系的建设。
2、行业地位华瑞银行是全国首批试点的五家民营银行之一,注册资本三十亿人民币,由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沪上 10 余家民营企业发起。成立以来华瑞银行业务迅猛发展,截止 2020 年末华瑞银行总资产 433.94 亿元,比年初增加 37.67亿元;实现净利润 2.03 亿元,同比下降 24.21%;本外币存款余额 274.35 亿元,较年初增加 31.41 亿元,增长 12.93%;本外币贷款净额 249.49 亿元,较年初增加 52.83 亿元,上升 26.86%。主要监管指标均满足达标要求,其中拨备覆盖率163.19%,流动性比例 87.69%,资本充足率 13.99%。
近年来华瑞银行多次获得各类奖项:
荣获 2020 年“浦东杯”长三角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大赛最佳三等奖;
荣获上海市 2019 年金融创新成果提名奖
荣获 2020 年第二届金融科技大会“最佳金融科技大数据应用”奖
荣获 2020 年“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工作“优秀组织奖”。
最近三年华瑞银行的资产总额及负债总额占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
及负债总额的比例如下表:
单位:万元31/12/2020 31/12/2019 31/12/2018
项目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 (%)
资产总额 4339380.50 0.01 3962726.10 0.01 3626094.30 0.01
负债总额 3920333.00 0.01 3563871.60 0.01 3254219.80 0.01
三、标的公司最近两年的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12673.95 416391.10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251019.83 81602.43
拆出资金 202000.00 132000.00
买入返售资产 0.00 0.0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3982.46 3924.32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 0.00 0.00
其他债券投资 0.00 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0.00 0.00
发放贷款和垫款 2494911.93 1966620.22
其他应收款 0.00 0.00
其他投资 0.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0.00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2798.53 42381.21
持有至到期投资 730860.49 1010664.43
应收款项类投资 104283.23 214110.06
固定资产 3972.62 3059.11
使用权资产 0.00 0.00
在建工程 1310.88 924.08
无形资产 23804.57 20005.81
抵债资产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685.19 13080.91
其他资产 49076.79 57962.42
其他流动资产 0.00 0.00
资产总计 4339380.48 3962726.09
2、主要资产情况分析
(1)发放贷款和垫款
① 发放贷款和垫款概况
发放贷款和垫款 2020 年相比 2019 年增长 26.86%,主要系 2020 年个人贷款和垫款较 2019 年增长 176.13%,系 2020 年该行聚焦公司、零售业务双轮驱动,积极转变业务结果所致。详情见下表:
单位:万元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个人贷款和垫款 - -
联合贷款 301877.72 270785.07
其他消费贷款 772736.68 75336.60
其他经营贷款 38466.94 56984.58
小计 1113081.34 403106.26
企业贷款和垫款 0.00 0.00
普通贷款 888983.22 988011.73
贸易融资 502574.16 537674.58
贴现 53707.66 90756.73
小计 1445265.04 1616443.04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558346.38 2019549.30
② 发放贷款和垫款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贷款 1724181.96 969531.53
保证贷款 313870.83 344338.10
附担保物贷款 466585.92 614922.93
其中:抵押贷款 167158.29 254744.64质押贷款 299427.63 360178.29
贴现 53707.66 90756.73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558346.38 2019549.30
减:贷款损失准备 -63434.45 -52929.08其中:个别方式评估 -5993.14 -8935.40组合方式评估 -57441.31 -43993.68
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 2494911.93 1966620.22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万元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政府债券 308352.57 366637.46
金融机构债券 366947.88 576022.34
公司债券 56121.25 68684.63
减: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
-561.21 -680.00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净额 730860.49 1010664.43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瑞银行有面值人民币 314000000.00 元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在与中央银行签订借款协议时用作资产出质抵押(2019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01000000.00 元)。
华瑞银行持有至到期投资 2020 年较 2019 年减少 27.69%,主要系持有的金融机构债权减少所致。
(二)负债结构分析
1、负债构成情况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向中央银行借款 42904.11 1900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402542.54 460837.06
拆入资金 215076.96 104757.51
交易性金融负债 0.00 0.00
卖出回购款项 0.00 0.00
客户存款 0.00 0.00
吸收存款 2743493.00 2429427.74
应付职工薪酬 9804.74 8470.51
应交税费 7044.33 2582.32
其他应付款 0.00 0.00
租赁负债 0.00 0.00
预计负债 0.00 0.00
应付债券 361224.23 469307.49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0 0.00
递延收益 0.00 0.00
其他负债 138243.07 69488.96
其他流动负债 0.00 0.00
负债合计 3920332.98 3563871.59
2、主要负债情况分析
(1)吸收存款
2020 年末吸收存款较 2019 年末上升 12.93%,主要系个人定期存款增长,详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20年增长率活期存款
公司 719171.08 814767.03 -11.73%
个人 6651.33 5133.76 29.56%
小计 725822.41 819900.79 -11.47%定期存款
公司 979848.80 966336.50 1.40%
个人 975738.51 606100.33 60.99%
小计 1955587.32 1572436.83 24.37%
存入保证金 62083.27 37090.11 67.38%
合计 2743493.00 2429427.74 12.93%
(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020 年末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较 2019 年末下降 12.65%,主要系境内同业存放款项降低导致,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2020年增长率
境内同业存放款项 377500.01 458200.07 -17.61%
境内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5042.53 2637.00 849.66%
合计 402542.54 460837.06 -12.65%
(三)偿债能力分析
根据华瑞银行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2019 年、2020 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9.93%、90.34%,未出现异常波动。
(四)最近一年末投资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华瑞银行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类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982.46
其中:金融机构债券 3982.4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2798.53
其中:基金 42798.53应收款项类投资 104283.23
其中:信托及其他受益权 116134.30减: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准备 -11851.07
持有至到期投资 730860.49
其中:政府债券 308352.57其中:金融机构债权 366947.88其中: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56121.25长期股权投资 0.00
合计 881924.71
(五)盈利能力分析
1、根据华瑞银行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最近两年的利润表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 115773.88 99298.99
利息净收入 132096.34 91652.38
利息收入 253550.38 193302.92
利息支出 121454.04 101650.55
手续费及佣金净(支出)/收入 -17995.93 2960.57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6473.29 16883.17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4469.22 13922.60
投资收益 1450.67 4608.5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8.14 77.50
其他收益 164.66 0.00
二、营业支出 93608.76 69159.70
税金及附加 1233.36 911.37
业务及管理费 55171.85 53944.58
信用减值损失 0.00 0.00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37203.55 14303.75
其他业务成本 0.00 0.00
三、营业利润 22165.12 30139.29
加:营业外收入 1111.19 1903.37减:营业外支出 182.57 180.00四、利润总额 23093.74 31862.67
减:所得税费用 2770.37 5046.95五、净利润 20323.37 26815.72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2032 3.37 26815.72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30.37 164.28
七、综合收益总额 20193.00 26980.00
2、利息净收入2019、2020 年华瑞银行净利润分别为 26815.72 万元、20323.37 万元。2020年净利润相对较低,主要原因系为应对疫情、夯实基础,2020 年计提的其他资产减值损失较 2019 年显著增加。此外华瑞银行的营业收入主要由利息净收入形成,2020年华瑞银行利息净收入增加了 40443.96万元,主要原因系华瑞银行 2020年个人贷款及垫款占比上升,同时华瑞银行 2020 年吸收个人存款增加,负债成本降低。
2020 年,华瑞银行净利差为 2.82%,净息差为 3.23%,同比分别上升 0.65和 0.69 个百分点。2020 年,华瑞银行本年利息收入为 25.36 亿元,较上年增长6.02 亿元,增长 31.17%,本年利息支出 12.15 亿元,较上年增长 1.98 亿元,增幅 19.48%。
华瑞银行报告期主要生息资产、负债及收益率、成本率情况如下:
2020年 2019年
项目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率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率
平均余额 平均余额
支出 /成本率 支出 /成本率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万元) 2125955.18 192920.65 9.07% 1823299.06 130629.91 7.16%
金融投资(万元)(注 2) 1100450.92 38678.19 3.51% 1083944.81 44698.69 4.12%
同业资产(万元)(注 3) 514554.97 17462.31 3.39% 383241.87 13386.55 3.49%
存放央行款项(万元) 345542.10 4489.24 1.30% 324670.09 4587.77 1.41%
生息资产(万元)合计(注 1) 4086503.16 253550.39 6.20% 3615155.83 193302.92 5.35%负债
吸收存款(万元) 2648974.17 90522.75 3.42% 2247597.90 67855.03 3.02%
己发行债务证券(万元) 333172.13 11982.24 3.60% 499112.33 17723.53 3.55%
向央行借款(万元) 40637.87 827.12 2.04% 37071.23 1025.35 2.77%
同业负债(万元)(注 4) 563301.50 18121.93 3.22% 415262.28 15046.63 3.62%
计息负债合计(万元)(注 1) 3586085.67 121454.05 3.39% 3199043.74 101650.55 3.18%
利息净收入(万元) 132096.34 91652.38
净利差(万元)(注 5) 2.82% 2.17%
净利息收益率(万元)(注 6) 3.23% 2.54%
注:1、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平均余额为年日均余额;
2、2020年度金融投资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应收款类投资;
3、同业资产包括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同业负债包括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和其他;
5、按总生息资产的平均收益率和总计息负债的平均成本率的差额计算;
6、按利息净收入除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年化计算。
3、其他非利息收益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 2019年 同比变动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7995.90 2960.60 -707.85%
投资净收益/(损失) 1450.70 4608.50 -68.52%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 58.10 77.50 -25.03%
其他收益 164.70 0.00 100.00%
合计 -16322.40 7646.60 -313.46%
2020年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80亿元,较上年减少 2.10亿元,减幅 707.85%,主要原因是本年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增加,其中增加最多的是渠道和结算手续费支出;2020 年其他收益为个税返还收入。
4、业务及管理费用华瑞银行积极应对疫情的不利影响,采取有效措施节流节支,通过积极的成本管控手段保障支持业务发展费用,严控并压缩各类管理费用。2020 年华瑞银行职工薪酬、租赁费用较同比均有不同程度的压降,增长的费用项目主要为折旧摊销费、联合贷款服务费、其他业务服务费用。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 2019年 同比变动
职工薪酬 24876.00 26857.40 -7.38%
租赁费 3558.00 4310.40 -17.46%
折旧与摊销费 5091.10 4378.80 16.27%
联合贷款服务费 11717.80 9816.40 19.37%
其他业务费用 9928.90 8581.50 15.70%
合计 55171.90 53944.60 2.28%
5、资产减值损失为有效应对疫情因素带来的资产质量下行压力,华瑞银行夯实拨备计提,加大不良核销的力度,2020 年资产减值损失为 3.72 亿,同比增长 160.10%。
单位:万元项目 2020年 2019年 同比变动
发放贷款和垫款 36042.70 10296.80 250.04%
应收款项类投资 1279.60 4226.90 -69.73%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8.80 -220.00 46.01%
合计 37203.60 14303.70 160.10%
(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截至 2020 年末,华瑞银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0.02 亿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21.92 亿元,增长 57.51%。
2020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4 亿元,较上年减少 15.92 亿元,主要由于客户贷款和垫款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36 亿元,较上年增加 60.81 亿元,主要由于投资支付的现金流出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12.01 亿元,较上年减少 7.33 亿元,主要由于发行同业存单业务现金流入减少。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本次出售的标的资产为华瑞银行 10.10%的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保留原有业务,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盘活存量资产,优化业务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集中财力做大做强主业,盘活存量资产,契合上市公司优化业务结构、加快业务升级的战略方向,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减少关联度低的银行资产,集中资源与财力发展和优化主营业务,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推动业务转型,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具有积极的影响。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上市公司出具了《备考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影响如下:
财务指标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数) 变动幅度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资产总额 529852.52 522813.03 -1.33%
负债总额 411826.77 406826.77 -1.21%
所有者权益 118025.76 115986.26 -1.73%归属于母公司的所
118025.76 115986.26 -1.73%有者权益
上升0.09个百
资产负债率 77.72% 77.81%分点
营业收入 381903.85 381903.85 0.00%
利润总额 -82139.66 -85188.17 3.71%
净利润 -85936.70 -88985.20 3.5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85936.70 -88985.20 3.55%者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34 -0.35 2.94%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备考合并口径下总资产减少了-1.33%,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减少了 1.73%。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会产生资本性支出。
3、本次交易对员工安置方案的影响本次交易不涉及员工安置方案。
4、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较大影响。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简要财务报表
根据德师报(审)字(21)第 P02915 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披露标的资产的简要会计信息如下:
(一)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 目 2020-12-31 2019-12-31
总资产 4339380.48 3962726.09
负债总额 3920332.98 3563871.59
股东权益 419047.50 398854.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419047.50 398854.50
(二)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15773.88 99298.99
营业利润 22165.12 30139.29
利润总额 23093.74 31862.67
净利润 20323.37 26815.7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323.37 26815.72
(三)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84385.40 74788.32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423634.64 -184435.58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120065.50 -46790.6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影响 0.00 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9183.74 -156437.89
二、上市公司简要备考财务报表
上市公司自行编制了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并经希格玛会计师审阅,出具了希会审字(2021)4427 号审阅报告。
(一)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备考合并,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以下假设基础编制: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为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而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方案能够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鉴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特殊编制目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不包括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并且仅列报和披露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信息。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本次合并中的交易成本及中介费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华瑞股份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已经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处置。
2、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讲解的相关规定,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具体如下: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以经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20年度华瑞银行年度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1)第 P02915 号)、根据格律评估针对本次交易出具的估值报告(格律沪咨报字(2021)第 005 号)及经希格玛
会计师审计的 2020 年度美邦服饰年度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21)3636 号)编制。
鉴于本次交易尚未实施,公司尚未实际处置华瑞银行股份,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假设华瑞银行股份在 2020 年 1月 1 日已经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处置,在此基础上考虑股份转让投资收益等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由于实际处置华瑞银行股权时对方将以现金进行支付,备考报告未对计入其他应收款的股权处置款计提坏账准备。
(二)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资产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134.82
应收账款 87764.40
资产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预付款项 10438.78
其他应收款 58073.05
存货 159036.8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400.67
其他流动资产 10027.79
流动资产合计 347876.35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7710.6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533.33
投资性房地产 26522.02
固定资产 106642.31
在建工程 70.08
无形资产 3206.55
长期待摊费用 9468.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783.5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4936.67
资产总计 522813.0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4622.56
应付票据 47680.16
应付账款 116285.71
预收款项 1430.29
合同负债 6117.56
应付职工薪酬 11693.33
应交税费 19805.15
其他应付款 63210.32
其他流动负债 5981.69
流动负债合计 406826.77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
负债合计 406826.77
股东权益:
股本 251250.00
资本公积 16147.35
其他综合收益 1003.53
盈余公积 52340.91
未分配利润 -204755.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15986.26
股东权益合计 115986.2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522813.03
(三)备考合并利润表
项 目 2020年
一、营业总收入 381903.85
其中:营业收入 381903.85二、营业总成本 426172.66
其中:营业成本 249959.16税金及附加 1365.20
销售费用 146928.45
管理费用 13324.26
研发费用 6855.56
财务费用 7740.04
其中:利息费用 7353.89利息收入 180.63
加:其他收益 2319.75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1057.6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0173.0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80.0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3859.85
加:营业外收入 222.24减:营业外支出 1550.55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5188.17
减:所得税费用 3797.03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8985.2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8985.20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8985.20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89.46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89.46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87995.75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87995.75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5
第十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交易预计变化情况
(一)与交易对手方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出售资产的美邦服饰和购买资产的凯泉泵业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交易。交易后,双方仍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关联交易。
(二)与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美邦服饰持有华瑞银行 15.00%的股份,为第二大股东,华瑞银行为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根据公司 2020 年度报告,2019 年、2020 年公司与华瑞银行的交易为:2019 年末存款 47513.44 元,当年收取利息 166.51 元,2020年末存款 47219.48 元,当年收取利息 166.04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过去 12 个月内曾具有该规则规定关联关系的双方仍为关联方,因此交易完成后 12 月内双方交易仍为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因此本次交易并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华服投资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周成建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交易对方之间的同业竞争。
第十一节 本次交易的报批事项与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的报批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已经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2021 年 4 月 29 日,凯泉泵业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
(2)2021 年 6 月 22 日,美邦服饰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草案及本次重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备案、批准或核准
(1)美邦服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交易的许可;
(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
本次交易在取得上述决策和审批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方案。上述各项决策和审批能否顺利完成以及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且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履行中国证监会核准程序。根据华瑞银行《公司章程》,本次交易无需经华瑞银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公司股价在本次股价敏感重大信息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累计涨幅超过 20%,达到了中国证监会《128 号文》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本次交易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公司与凯泉泵业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若凯泉泵业在该等协议所附条件满足前即终止履行该协议,或者发生违约行为,将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若相关调整导致本次交易无法继续进行,将导致本次交易终止。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本公司又计划重新启动重组,则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都可能较本草案中披露的重组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本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及时公告相关工作的进度,以便投资者了解本次交易进程,并作出相应判断。特此提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上述风险。
(二)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
(1)美邦服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交易的许可;
(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且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履行中国证监会核准程序。根据华瑞银行《公司章程》,本次交易无需经华瑞银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在取得上述决策和审批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方案。上述各项决策和审批能否顺利完成以及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因资产出售而带来的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近两年营业收入下降明显,且处于亏损状态。本次交易拟出售华瑞银行10.10%的股份,截至本草案出具日尚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的批准,待本次交易获得批准,最终履行完毕后,将对本次交易履行所属会计期间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收入不会产生直接影响,而由于标的资产产生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有一定比重,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净利润指标会产生一定程度的下浮波动,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市公司业绩波动的风险。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根据公司 2020年审计报告及合并报表数据,假设本次交易于 2020年初发生,测算对比本次交易对公司 2020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股收益影响情况如下:
2020年度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4 -0.35 2.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4 -0.35 2.9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34 -0.36 5.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34 -0.36 5.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因此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存在每股收益因本次交易而摊薄的情况。
(五)债权债务转移风险
交易双方一致确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本次交易不存在债权债务转移的风险。
三、与标的资产相关风险
美邦服饰拥有的资产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质押、权利担保或其他受限制的情形。但在本次交易实施前,如果标的公司的股份出现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出售的其他情形,将会对本次交易的实施构成不利影响和风险。
四、其他风险
(一)股票市场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波动与多种因素有关,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而且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及汇率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诸多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存在使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的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针对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选择。
(二)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交易对方未能按期付款且产生坏账的风险本次交易对价将采取现金支付的方式进行。尽管交易对方凯泉泵业资信情况及盈利情况良好,且《股份转让合同》已对交易价款支付条款做出了相应约定。
上述情况对交易对方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做出了一定的保障,但仍然存在交易对方未能按期支付的风险。若交易对方未能根据约定按时支付对价,则本次交易存在因交易对方未能根据合约按期支付交易对价,而造成上市公司应收款项增加且发生坏账的风险。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违规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会新增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及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担保产生影响。
二、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
美邦服饰系华瑞银行的发起人之一,在本次交易前为华瑞银行的第二大股东。
公司采用产品自主设计、生产外包、直营与加盟销售相结合的经营模式,致力于品牌建设与推广、营销网络建设和供应链管理,组织旗下 Metersbonwe、ME&CITY、Moomoo、ME&CITY KIDS、CH'IN 祺等品牌时尚休闲服饰产品的设计和销售,并通过线下店铺渠道和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自有品牌的推广和相关时尚休闲商品的销售。
服装行业主要分为服装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品牌推广、终端销售等环节,公司涉及其中的设计研发、品牌推广以及终端销售环节。
美邦服饰为盘活存量资产,获取一定的流动资金为核心业务发展提供支持,进一步强化公司在主营业务相关领域的竞争力,拟减少其持有的与主营业务不相关的华瑞银行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负债结构合理,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
三、美邦服饰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2021 年 3 月 10 日,美邦服饰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股权资产的议案》,与控股子公司上海邦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购信息”)将共同持有的上海模共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共实业”)100%股权出售与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克斯酒业”) 出售金额合计人民币
44800.00 万元。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双方已办理了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登记、备案手续。巴克斯酒业已取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协议双方均正在履行相关义务。美邦服饰已按约定收到巴克斯酒业支付的部分股权转让价款,共计 40320.00 万元。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美邦服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本次拟出售标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华瑞银行 10.10%的股份。在本次交易前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邦服饰”或“本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将持有的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银行”)10.10%的股份转让给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泉泵业”)。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针对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本公司现作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上市公司上述法人治理结构不会因本次重组而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持续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持续修改和完善《公司章程》并相应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将充分听取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体现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长期发展理念。
六、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根据《格式准则第 26 号》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止交易前或首次作出决议前(孰早)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相关专业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情况进行自查,并制作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截至重组报告书首次披露之前一日,自查对象买卖美邦服饰股票情况如下:
一、华服投资买卖美邦服饰股票情况华服投资尾号为5989的证券账户
名称 身份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 结余股数 交易方向
卖出(协议转华服投资 控股股东 2021-01-13 -50250000 690540205
让)
卖出(协议转华服投资 控股股东 2021-02-02 -54270000 636270205
让)
华服投资系美邦服饰控股股东,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华服投资出具声明如下:
“本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张宇先生转让本公司所持美邦服饰502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以偿还本公司在中泰证券部分质押债务,降低股票质押风险。该次股份转让发生时,有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内幕信息尚未形成,因此不构成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此外,在该次股份转让前,美邦服饰已进行了信息披露;
本公司于2021年2月2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赖星宇先生转让本公司所持美
邦服饰5427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以偿还本公司在中泰证券部分质押债务,降低股票质押风险。该次股份转让发生时,有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内幕信息尚未形成,因此该次股份转让不构成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此外,在该次股份转让前,美邦服饰已进行了信息披露;
综上所述,上述本公司买卖美邦服饰股票行为均发生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产生前,均不构成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本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美邦服饰关于本次交易《交易进程备忘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华服投资出具的自查报告及声明承诺文件,并经访谈华服投资负责人,独立财务顾问、国浩律所认为华服投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
二、林超买卖美邦服饰股票情况股份变动数
名称 身份 交易日期 结余股数 交易方向量
2020-10-27 5000 15000 买入
交易对方执 2020-11-05 5000 20000 买入
行董事、总林超 2020-12-11 -10000 10000 卖出经理林凯文
之子 2020-12-18 5000 15000 买入
2021-01-05 3000 18000 买入
2021-01-08 -10000 8000 卖出
2021-01-11 -7000 1000 卖出
2021-04-02 -800 200 卖出
林超系本次交易对方执行董事、总经理林凯文之子,其在2020年10月27日至2021年4月2日期间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林超出具声明如下:
“本人父亲林凯文未向本人透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任何内幕信息。本人在2020年10月27日至2021年4月2日期间买卖美邦服饰股票时,并不知悉美邦服饰本次交易未公开的内幕信息;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美邦服饰股票的行为完全是本人基于
美邦服饰公告等公开信息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判断而进行操作,系独立的个人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也不存在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美邦服饰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在美邦服饰本次交易过程中,除上述已发生买卖股票行为外,本人及直系亲属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美邦服饰股票,未以任何方式将美邦股市本次交易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交易对方执行董事、总经理林凯文针对上述林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出具声明如下:
“本人从未向林超透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任何内幕信息。林超常年进行股票买卖,林超在2020年10月27日至2021年4月2日期间买入美邦服饰股票的行为完全是其基于美邦服饰公告等公开信息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判断而进行操作,系其独立的个人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美邦服饰关于本次交易《交易进程备忘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林超、林凯文出具的自查报告及声明承诺文件并经访谈林超、林凯文,独立财务顾问、国浩律所认为林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
三、其他事项2021年6月15日,美邦服饰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披露控股股东华服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所持公司502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等股票已于2021年6月28日完成过户手续。
针对该次转让美邦服饰股票事项,华服投资出具声明如下:
“2021年6月10日,本公司与赖星宇先生、中泰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赖星宇先生转让美邦服饰502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美邦服饰股份总数的2.00%,以偿还本公司在中泰证券部分质押债务、降低股票质押风险。该等股票已于2021年6月28日完成过户手续。
鉴于美邦服饰已于2021年4月19日就其2021年重大资产出售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于2021年4月27日发布《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等信息,于2021年5月26日就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发布《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在本次股份转让发生时,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已因美邦服饰的公开披露而不属于内幕信息。因此,本公司本次股份转让不构成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此外,在本次股份转让前,《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已披露本公司关于本次重组实施
完毕前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本次股份转让符合本公司所作的承诺。本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美邦服饰关于本次交易《交易进程备忘录》、美邦服饰相关公告、华服投资出具的自查报告及声明承诺文件,并经访谈华服投资负责人,独立财务顾问、国浩律所认为华服投资在2021年6月卖出美邦服饰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
七、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华服投资、实际控制人周成建,就本次重组已出具说明,原则性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将在确保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积极促成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草案首次披露之日起至重组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控股股东华服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周成建先生承诺,截至本草案出具日,本人/本公司无减持美邦服饰股份的计划,但鉴于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之日尚不确定,不排除未来出现减持需求并根据减持需求转让公司股份,但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4.99%。
若控股股东华服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周成建先生因上述原因实施股份转让,华服投资及周成建先生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周成建先生/华服投资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周成建先生/华服投资承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1 年 6 月 15 日,美邦服饰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披露控股股东华服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所持公司5025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等股票已于 2021 年 6月 28 日完成过户手续。
针对该次转让美邦服饰股票事项,华服投资出具声明如下:
“2021 年 6 月 10 日,本公司与赖星宇先生、中泰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赖星宇先生转让美邦服饰 5025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美邦服饰股份总数的 2.00%,以偿还本公司在中泰证券部分质押债务、降低股票质押风险。该等股票已于 2021 年 6月 28 日完成过户手续。
鉴于美邦服饰已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就其 2021 年重大资产出售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于 2021 年 4 月27 日发布《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等信息,于2021 年 5 月 26 日就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发布《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在本次股份转让发生时,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已因美邦服饰的公开披露而不属于内幕信息。因此,本公司本次股份转让不构成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此外,在本次股份转让前,《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已披露本公司关于本次
重组实施完毕前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本次股份转让符合本公司所作的承诺。本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美邦服饰发布重大资产出售提示性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说明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应当测算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美邦服饰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告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因此这段区间为 2021 年 3 月 18 日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对上述区间的股价波动情况自查如下:
首次披露日前第 21 首次披露日前第 1个项目 个交易日 2021年 3 交易日(2021年 4月 涨跌幅月 18日 16日)本公司股票收盘价
2.02 2.86 41.58%(元/股)深证成指收盘价
13963.92 13720.74 -1.74%
(399001.SZ)
Wind 服装、服饰与奢侈品指数 2325.46 2434.16 4.67%
(882453.WI)
剔除大盘影响涨跌幅 43.33%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
36.93%涨跌幅
由上述数据可知,公司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超过 20.00%,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就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公司特作出如下提示:
1、根据美邦服饰相关公告、华服投资出具的自查报告及声明承诺文件,本次交易自查范围内的自查对象均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华服投资、林超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外,上市公司及相关法人、自然人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重组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美邦服饰股票的行为。华服投资、林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
2、上述股价异动可能导致相关方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从而导致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潜在风险。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产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法【2013】110 号)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对投资者权益保护作出了适当的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草案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确保本次交易的合法合规公司已聘请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中介机构对本次
交易进行全程辅导。确保本次交易定价、交易实施、资产过户和后续相关事宜等全过程的公平、公允、合规、合理。
(三)交易各方就交易信息真实性的声明与承诺
本部分见本草案公司声明、交易对方声明。
(四)股东大会及网络投票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股东可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五)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1、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 2020 年审计报告及合并报表数据,以及经希格玛审阅的希会审字
(2021)4427 号备考审阅报告,假设本次交易于报告期期初发生,测算对比本次交
易对公司 2020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影响情况
如下:
2020年度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比例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4 -0.35 2.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4 -0.35 2.9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34 -0.36 5.88%
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34 -0.36 5.88%
股收益(元/股)因此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存在每股收益因本次交易而摊薄的情况。
2、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针对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同时,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减持非主营业务资产,增强领域竞争力
通过本次资产出售,公司有意剥离与公司服饰业务关联度较低的资产,实现公司资源整合的同时聚焦主营业务,加强公司在服饰设计与销售、品牌推广等相关领域的竞争力。
(2)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长期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正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加以改进,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强化内部审计力度,加强对各业务部门业务开展情况的审计,梳理内控流程,查找流程风险点,评估和分析风险强度,杜绝资金占用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持续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持续修改和完善《公司章程》并相应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将充分听取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体现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长期发展理念。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做的承诺为切实优化投资回报,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定的要求,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当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履行如下承诺,以确保公司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十一、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本次交易涉及《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
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十二、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峰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联系电话:86-531-68889038传真:86-53-68889001经办人员:刘炎、蒲唯栗、栗夏、李传冲
(二)专项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负责人:李强住所: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7 楼接待中心联系电话:021 52341668传真:021 52341670 / 021 52433323经办人员:张泽传、陈艳
(三)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吕桦、曹爱民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电话:029-8827 5921经办人员:刘一锋、胡笳妮
(四)资产估值机构
机构名称: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锋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088 号 3 楼联系电话:021 6283 5035经办人员:张锋、陆佳骏
第十三节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就此编制了《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草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等相关材料后,经审慎分析,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条件。
2、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交易涉及的《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草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在取得必要的批准、授权和同意后即可实施。
5、公司已聘请估值机构对拟出售的标的资产进行估值,本次估值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该等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与公司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该等机构出具的估值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
6、估值机构设定的估值假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反映了估值对象的实际情况,估值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7、估值机构实际估值的资产范围与委托估值的资产范围一致,运用符合市场惯例且符合本次交易实际情况的分析方法,对本次交易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本次估值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估值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估值程序,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所选用的估值方法合理,参照数据、资料可靠,估值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估值基准日估值对象的实际状况,估值定价合理、公允,本次交易的估值定价具备公允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估值机构对标的资产出具的估值报告为基础,经各方协商确定,并已综合考虑了多方面的影响因素,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9、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董事会审议和披露重大资产出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0、本次交易方案及交易各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议案及就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安排,并同意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及其他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公司进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第十四节 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重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2、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3、本次重组价格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估值机构的估值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重要估值参数取值合理,定价公平、合理。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重组涉及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方法选择适当,结论公允、合理,有效地保证了交易价格的公平性;
4、本次拟出售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5、本次重组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本次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6、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公司治理机制仍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7、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重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8、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9、本次交易中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明确约定了对价支付安排和资产交割安排,本次资产交付安排不存在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交付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的重大风险,相关违约责任切实有效;
10、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实质条件。
二、法律顾问意见
国浩律所经核查后认为: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的各方均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根据现
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交易各方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目前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所取得的批
准和授权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美邦服饰股东大会的批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下属机构对本次交易的许可后方可实施。
四、本次交易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已经各方有效签署,协议的形式、
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该等协议将自各方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得到满足后生效,对交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实质条件。
六、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被冻结、
扣押、查封或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形,标的资产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标的资产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在本次交易所涉《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且相关先决条件满足后,各方依据协议的约定办理资产过户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七、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转移问题,亦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
八、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美邦服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相
关承诺保证减少与规范未来与美邦服饰及其子公司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情形,上述承诺的履行能够减少关联方与美邦服饰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并保证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保护美邦服饰及其子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美邦服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相关承诺保证避免同业竞争,上述承诺的履行能够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独立性,有利于避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产生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九、美邦服饰已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合法、有效,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协议、事项或安排。美邦服饰应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具备相关的资格。
十一、在上市公司首次披露重组事项前 6 个月至本次交易之重组报告书首次
披露前一日,除华服投资、林超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外,上市公司及其他相关法人、自然人不存在买卖美邦服饰股票的行为。华服投资、林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二)关于本次交易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合同;
(四)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希会审字
(2021)4427 号的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备考审阅报告;
(五)标的公司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
(六)法律意见书;
(七)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八)本次交易各方出具的承诺。
二、文件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三、文件查阅地址
上市公司: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康桥东路 800 号联系电话:021-38119999传真:021-63372000联系人:张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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