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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晶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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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晶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莱莱 发表于 2021-7-21 00:00:00 浏览:  26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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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东晶电子股票代码:002199信息披露义务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华金证券融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 128 号 19 层 1902 室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59 号 30 楼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1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权益变动系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资金信托”的管理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将其管理的产品“千石资本-天泽9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的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71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02%)转让给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产品“华金证券融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华金证券融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披露该产品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释义项 - 释义内容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华金证券融汇信息披露义务人、华金证券 指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融汇 321 号资管计划 指 华金证券融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千石创富 指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千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千石资管计划 指 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1号资产管理计划的合称
东晶电子、上市公司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千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石创富持有的上市公司 17100000 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02%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 指告书千石创富与华金证券关于本次股份协议转让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事项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注:本报告中部分数据可能会因四舍五入的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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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 128 号 19 层 1902 室法定代表人:宋卫东注册资本:3450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198231D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代销金融产品,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成立时间:2000 年 09 月 11 日经营期限:2000 年 09 月 11 日至长期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725865580 79.01
2 上海裕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1462322 9.03
3 广州市德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9674135 4.63
4 西上海(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 2.90
5 广东丹尼客鞋业皮具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 1.45
6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 1.45
7 岭南金控三期(深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00 1.45
8 安徽达鑫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997963 0.09
合计 3450000000 100.00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金证券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
长期居 其他国家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住地 或地区居留权
1 宋卫东 男 中国 董事长 上海 无
2 谢伟 男 中国 副董事长 珠海 无
3 杨南昌 男 中国 副董事长 广州 无
4 郭瑾 女 中国 董事 珠海 无
5 李微欢 男 中国 董事 珠海 无
6 Nanxing Yu 女 澳大利亚 董事 上海 是
7 王晋勇 男 中国 独立董事 上海 无
8 刘凤委 男 中国 独立董事 上海 无
9 林采宜 女 中国 独立董事 上海 无
10 吴小亮 女 中国 独立董事 北京 无
11 戴君侠 男 中国 职工董事 上海 无
12 赵丽峰 男 中国 总裁 上海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金证券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
1 ST 森源 002358 5.50%公司
注:华金证券通过“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华金证券纾困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上述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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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向融汇 321 号资管计划委托人提供综合性的资本市场服务以及获取综合性的投资收益而做出的安排。本次权益变动不以谋求对东晶电子的控制权为最终目的。
二、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以其合法管理的资金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2%,拟采取的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以谋求对东晶电子的控制权为最终目的,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增持计划是否实施及其实施时间、实际增持数量、增持金额等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71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0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7 月 19 日,千石创富与华金证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华金证券代表其管理的“华金证券融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
受让千石创富持有的上市公司 171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即千石资本-
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 5700000 股、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 5700000 股、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 57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02%。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华金证- - 17100000 7.02%
券融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需支付的资金总计人民币 138168000 元,上述资金来源于合格投资者,融汇 321 号资管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编码为 SSB054。上述合格投资者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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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华金证券融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主要内容
1、资产管理计划的名称:华金证券融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资产管理计划的类别:权益类单一资产管理计划3、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方式:本计划采用开放式运作,开放期由管理人和投资者书面协商确定,但每周开放日不得超过 3 个工作日。开放期之外的期间均为封闭期。
4、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目标: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尽量追求委托资产的增值,力争为投资者谋求投资回报。
5、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类别及投资比例:
(1)权益类资产:占计划资产总值的 80%(含)-100%;
(2)固定收益类资产:占计划资产总值的 0-20%(不含)。
6、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限:资管计划存续期限为 5 年五、《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7 月 19 日,千石创富与华金证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 转让标的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千
石资本-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17100000 股流通股(即千石资本-
天泽 9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 5700000 股、千石资本-天泽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 5700000 股、千石资本-天泽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 5700000 股),占9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02%(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三) 转让价款
本次股权协议转让的转让价格为 8.08 元/股(本次交易价格不低于协议签署
日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的 100%),转让价款总额为¥138168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捌佰壹拾陆万捌仟元整)。如在协议签署日至股权过户完成日之前,因标的股票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等导致标的股票数量发生变动的,标的股票的股票数量相应调整,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不变。
(四) 转让价款的支付
甲、乙双方应在协议签定后 3 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的申请材料。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标的股份转让申请确认意见书后2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三个账户分别汇入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各¥4605600 元(大写:人民币肆佰陆拾万零伍仟陆佰元整)(按照股份转让价款的 10%计算,共计 13816800 元);在标的股份完成过户手续后 2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三个账户分别汇入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各¥41450400 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壹佰肆拾伍万零肆佰元整 )(按照股份转让价款的 90%计算,共计¥124351200 元)。
(五) 股权过户
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标的股份转让申请确认意见书后的 2 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所有办理该股份转让过户手续所需文件并办理该股份转让过户手续。
(六) 协议生效时间及生效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
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10
七、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中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被冻结、质押的情况。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中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千石创富与华金证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华金证券融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宋卫东
日期:2021 年 7 月 19 日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 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 555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有限公司 号
股票简称 东晶电子 股票代码 002199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华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 128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证券融汇 321 号单册地 号 19 层 1902 室一资产管理计划”)
增加? 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不变,但持股人发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化
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0 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0.00%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生权益变动的股
股份数量:17100000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7.02%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时间:2021 年 7 月 19 日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协议转让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是? 否□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 是? 否□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是□ 否?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16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 否□ 不适用?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是□ 否□ 不适用?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_________(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取得
是□ 否□ 不适用?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17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华金证券融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宋卫东
日期:2021 年 7 月 19 日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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