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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运业:关于所属分公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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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运业:关于所属分公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进展公告

夜尽天明 发表于 2021-6-5 00:00:00 浏览:  28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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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1-028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分公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5 月 14 日 16 时 40 分许,在 G42 沪蓉高速 1767km+600m 处(南充高坪段),一辆重型货车与小轿车相撞后,冲破中央隔离护栏,冲入对向车道,与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绵阳分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公司”)所属客车相撞。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所属分公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近日,绵阳公司收到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五支队二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 5185021202100000042 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事故经过及事故原因
(一)事故经过
2021 年 5 月 14 日下午,一辆重型货车由南部县往广安市方向行驶。16 时40分许,重型货车行驶至 G42沪蓉高速 1767km+600m(成都至广安方向)路段时,先后碰撞一辆小型轿车和一辆小型面包车,后越过中央隔离带冲入对向车道,与绵阳公司所属川 B44579 号客车相撞,造成 6 人当场死亡,28 人不同程度受伤,四车及路产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原因
1.主要原因
重型货车驾驶员长期长时间驾驶车辆,身体未得到充分休息,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次要原因
小型轿车从匝道进入高速公路过程中,与小型面包车相遇后,两车驾驶员操作不当、持续降低车速,均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二、事故责任认定
(一)重型货车驾驶员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小型轿车驾驶员和小型面包车驾驶员共同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二)其他当事人不承担此次事故责任。
三、其他事项该事故未对公司及绵阳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此次事故的后续处置工作及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持续跟进该事故进展情况,并及时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五支队二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 5185021202100000042号)。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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