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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唐智控: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胡庆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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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唐智控: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胡庆周)

久遇 发表于 2021-7-26 00:00:00 浏览:  32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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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英唐智控股票代码:300131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胡庆周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南四街 30号******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 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 B座 8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签署日期:2021年 7月 26日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持股计划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英唐智控、上市公司、指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胡庆周《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胡庆周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件号码:110108196810******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南四街 30 号******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 6 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 B 座 8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18135745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6.96%,系英唐智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长、总经理。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在除上市公司外的其他公司任职,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以股份转让价款偿还股票质押融资贷款、降低股票质押的风险并引入战略投资者。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2021年 6月 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终止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胡庆周先生计划在该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 4533936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24%),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方可实施。
除上述减持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个月内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英唐智控的股票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权益变动的方式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11月12日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86685264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8.11%。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 减持 减持数量 减持时间 本次减持 披露索引
称 方式 (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2020 年 1 月 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大宗 2019 年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累交易 12 月 30 计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10000000 日 0.93% 2020-001)
集中 2020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竞价 2020 年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交易 10685264 12 月 3 日 1.00%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4)胡庆周 2020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大宗 2020 年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交易 21000000 12 月 9 日 1.96%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5)2021 年 7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协议 2021 年 7 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转让 45000000 月 26 日 4.21% 告》(公告编号:2021-055)合计 86685264 — 8.11% —注: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的减持时间 2021 年 7 月 26 日为签订《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的日期,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转让过户的最终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及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甘礼清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与成都博康共赢成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与成都博康共赢成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转让其所持公司 45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1%。
自 2019 年 11 月 12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16852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0%。再加上本次拟转让的 450000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将累计减持股票 8668526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11%。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223042719 股,持股比例为20.85%,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136357455 股,占英唐智控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2.7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23042719 20.85% 136357455 12.75%
胡庆周 其中:无限售条 10098963 0.94% 339364 0.03%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2943756 19.91% 136018091 12.72%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是指截至 2019 年 11 月 11 日所持有的股份(扣除当时拟协议转让的股份)。详见 2019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协议转让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了合理的尽职调查和了解。经查询,受让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主体资格及资信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 《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甲方 1(股份转让方):胡庆周甲方 2(股份转让方):甘礼清乙方(股份受让方):成都博康共赢成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甲方 1、甲方 2 合称甲方。
2、本次股份转让及转让价款
(1)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为甲方 1 持有的上市公司 4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甲方 2 持有的上市公司 850 万人民币普通股,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
(2)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8.23 元/股,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44030.5 万元。
3、股份过户与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1)协议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标的
股份转让合规性确认的申请,并应于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文件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2)乙方应于协议签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 1、甲方 2 分别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的 60%,即向甲方 1 支付人民币 22221 万元,向甲方 2 支付人民币 4197.3 万元。剩余 40%的股份转让价款,乙方应在各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标的股份的过户申请手续当日支付给甲方,即向甲方 1 支付人民币 14814 万元,向甲方 2 支付人民币 2798.20 万元。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的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公司股份 1813574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9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 1497250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82.56%。
除此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五、 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况1、胡庆周先生曾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胡庆周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满一年后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承诺尚在严格履行中,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胡庆周自 2020 年 9 月 14 日至2021年 3月 14日期间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3260680股的减持计划。胡庆周先生于 2020 年 12 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31685264股,胡庆周先生于 2020 年 12月 13日出具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承诺,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原计划范围内未减持完的股份在计划减持期间内不再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承诺变更、豁免或承接的情况。
六、 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以股份转让价款偿还股票质押融资贷款、降低股票质押的风险并引入战略投资者。本次协议转让手续办理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公司 13635745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75%。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_胡庆周
2021 年 7月 26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甘礼清与成都博康共赢成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上市公司证券事务部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市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英唐智控 股票代码 300131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胡庆周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田南四街 30号******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否□
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持股数量:223042719股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20.85%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变动数量:-86685264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变动比例:-8.11%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及变动比
变动后持股数量:136357455股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12.75%是□ 否□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备注:除了 2021年 6月 29日披露的减持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英唐智控的股票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是□ 否?司股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是□ 否?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是□ 否?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上市公司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信息披露义务人: _________________胡庆周
2021 年 7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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