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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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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稳稳的 发表于 2021-7-17 00:00:00 浏览:  23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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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汇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号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肖杨、邹爱君购买其持有的重庆云兴网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兴网晟”)36.40%股权,同时拟向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云兴网晟 36.40%股权。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已在《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中详细披露,且重组预案已对该等审批事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除将标的公司股权质押给深圳市前海汇金天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之外,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云兴网晟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公司,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
3、本次交易完成后,云兴网晟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完成后,云兴网晟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本次交易不会新增公司持续性的关联交易,亦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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