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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发展: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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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发展: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春风桃李花开日 发表于 2021-7-30 00:00:00 浏览:  40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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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57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嘉华
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或“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
份 7325611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6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732558141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9.99959%,占公司总股本的35.66%。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496234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9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995873910 股,占其合计持股数的 86.63%,占公司总股本的 48.48%。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押及质押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接到控股股东嘉华控股的告知函,获悉其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解质押,并于同日进行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 本次股份解质押的基本情况
嘉华控股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将其持有的 732558141 股股份质押给国都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质押的质押起始日为 2016 年 8 月 25 日,初始到期日为2020 年 8 月 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8)。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3 日、2020 年 11 月 18 日接到嘉华控股对上述股份办理质押延期的告知函,嘉华控股上述质押股份最终的延期到期日为 2021 年 8 月 2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8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及 2020 年 11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
嘉华控股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对上述质押股份进行了解质押。
股东名称 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股) 732558141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9.99959%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5.66%
解质时间 2021 年 7 月 28 日
持股数量(股) 732561141
持股比例 35.6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注)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注)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注) 0
注:上表中剩余被质押股份情况不含同日新增质押股份 732558141 股。
2、说明本次解质股份是否用于后续质押及其具体情况嘉华控股本次解质股份 732558141 股,已于同日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 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 是否补充 质押占其所持 质押占公司总股 质押融资资金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名称 股股东 数(股) 限售股 质押 股份比例 本比例 用途
嘉华 2021 年 7 月 2024 年 8 月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是 732558141 否 否 99.99959% 35.66% 补充流动资金
控股 28 日 2 日 司北京分行
合计 / 732558141 / / / / / 99.99959% 35.66% /
3.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解质押及 本次解质押及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质押前累计质 质押后累计质 已质押股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未质押股
比例 本比例
押数量(股) 押数量(股)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嘉华控股 732561141 35.66% 732558141 732558141 99.99959% 35.66% 0 0 0 0
万通控股 417062289 20.30% 263315769 263315769 63.14% 12.82% 0 0 0 0
合计 1149623430 55.97% 995873910 995873910 86.63% 48.48% 0 0 0 0
注:嘉华控股因本次解质押和质押同时办理,在解质押 732558141 股(质权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将 732558141 股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到期的质押股份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 对应融资余额
股东名称 质押到期时间数量(股) 比例 本比例 (元)
万通控股 2022 年 6 月 30 日 100000000 23.98% 4.87% 300000000
2.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 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4.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正常业务经营收益、投资收益、股票红利及其他收益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
5. 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东大街 9 号 A 座 5279 室
法定代表人 王忆会
成立时间 1996 年 5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19257.49 万人民币物业管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信息咨询;项目投资;投资管
经营范围 理;资产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技术推广;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销售文化用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体育运动项目经营。(“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项 目(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26503.89 919773.87
负债总额 1443269.79 760196.21
银行贷款总额 718721.43 392201.64
流动负债总额 781934.73 407994.56
资产净额 383234.10 159577.66
营业收入 161049.64 0.00
净利润 -59914.70 4015.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1719.42 6078.83
注:上表数据为非合并口径。
(3)控股股东偿债能力指标:
重大 债务逾期或
资产负 流动 速动 现金/流动 可利用的融资 对外担保
或有 违约记录及
债率 比率 比率 负债比率 渠道及授信额度 (万元)
负债 其对应金额39.22 亿(银行及82.65% 42.46% 42.46% 0.11% 无 无 12208金融机构授信)
(4)控股股东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控股股东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金额,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控股股东没有发行过债券。
(5)控股股东应结合自身资金实力、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等,分
析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控股股东经营状况良好,长期与国内多家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较多,有充足的偿债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
6. 控股股东与公司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关联交易 2 次,累计交易金额 1357303 元,具体情况如下:
涉及金额
关联交易方 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元)
万通控股 日常关联交易 服务费 193200北京合力万盛国际体育发展有
日常关联交易 写字楼租金 1164103
限公司(嘉华控股之子公司)
合计 1357303
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单次交易金额及累计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过去 12 个月内,除上述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未发生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7. 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本次股票质押业务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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