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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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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赤羽 发表于 2021-7-13 00:00:00 浏览:  29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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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2债券代码:123076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力新材”)于
2021年 07月 12号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年产 3070吨次世代平板显示器及集成电路材料关键原料和研发中试项目” 、“总部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3543.33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设备设施尾款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79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400万新股。截止 2018 年 5 月 21日,公司通过询价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 14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7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864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008301.89 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78631698.11 元。募集资金于 2018年 5月 21日到账,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8年 5月 21日出具了天健验【2018】15-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 调整后使用募集项目名称
号 金额 金金额 资金投资额新建年产3070吨次世代平板显示器及集成电路
1 37470 34895 30643.03材料关键原料和研发中试项目
2 总部研发中心项目 8636 8222 7220.14
3 补充流动资金 7000 7000 -
合计 53106 50117 37863.17
二、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18 年 6 月16 日,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均严格遵照各项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告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2020年 6月 28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均严格遵照各项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 1045.33 万元,大额存单及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 12500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公
1105020329001383494 135.44 募集资金专户司常州天宁支行
新建年产 3070 吨次世代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公
1105020329001383095 905.57 募集资金专户
平板显示器及集成电路材 司常州天宁支行
料关键原料和研发中试项 中国银行常州分行 不适用 6000.00 大额存单
目 招商银行常州分行 51990219158100210 3000.00 结构性存款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公
1105020329001383494 3500.00 结构性存款司常州天宁支行
总部研发中心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公
1105020329001383122 4.32 募集资金专户司常州天宁支行
合计 13545.33
三、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建年产 3070吨次世代平板显示器及集成电路材料关键原料和研发中试项目”和“总部研发中心项目”,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扣除手续费的 节余募集资金
计划投资金 实际投资金
项目名称 利息收入及理 金额
额① 额②
财收益③ ④=①-②+③
新建年产 3070 吨次世代平板显示器及集
30643.03 19168.37 2066.35 13541.01成电路材料关键原料和研发中试项目
总部研发中心项目 7220.14 7220.14 4.32 4.32
合计 37863.17 26388.51 2070.67 13545.33
注: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本次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提前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通过控制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3、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持续进行工艺、建设方案优化,充分利用公司齐全的公用工程配套资源,压缩了部分项目支出。
4、随着近年来宏观投资放缓和国内装备制造水平提升,市场竞争激烈、设备性价比提高,公司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加大了设备、材料招标采购力度,从而降低了采购成本。
5、公司于 2019年 6月 21日收到中央财政资金补助 3391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6、由于目前尚有部分合同尾款或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四、 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 13545.33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设备设施尾款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含支付“新建年产 3070吨次世代平板显示器及集成电路材料关键原料和研发中试项目”尾款)。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与本次项目相关募集资金的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 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1、 董事会审议情况2021 年 0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含支付新建年产 3070吨次世代平板显示器及集成电路材料关键原料和研发中试项目尾款),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审议情况2021 年 0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含支付新建年产 3070吨次世代平板显示器及集成电路材料关键原料和研发中试项目尾款)。
3、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该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含支付新建年产 3070吨次世代平板显示器及集成电路材料关键原料和研发中试项目尾款)。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07 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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