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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欧博: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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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欧博: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岁月如烟 发表于 2021-5-6 00:00:00 浏览:  31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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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一年五月
目录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 16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0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 ........................... 22
议案六: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3
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4
议案八: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 25
议案九: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26
议案十:关于增补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29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 30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31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 32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特别提醒:因会场物业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需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15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
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
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或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年 4月 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5)。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 5月 13日(星期四)11点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218号生物纳米园 C10幢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 JOHN LI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年 5月 13 日至 2021年 5月 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 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五) 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1、审议《关于的议案》;
2、审议《关于的议案》;
3、审议《关于的议案》;
4、审议《关于的议案》;
5、审议《关于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续聘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 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 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 2021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 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七)听取《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八)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九)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十)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十一)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二)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三)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四)签署会议文件
(十五)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年度报告摘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 2021 年 4 月 1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5月 13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对 2020年度董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董事会拟定了《公司董事会 2020年度工作报告》,详情请见附
件一。
本议案已经 2021 年 4月 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一: 《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5月 13日
附件一:
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2020年度,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浩欧博”)董
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了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现将董事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一) 公司经营情况
2020 年,新冠疫情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了较大的影响。面对困难,公司在董事会和
管理层的带领下,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生产,优化流程,促进销售,在保障产品在医院市场的稳定供应情况下,围绕着“创过敏自免全球一线品牌”的总体愿景,落实公司治理合规、管理执行到位、积极落实人才抓手,组织高效产销,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布局新冠疫情发展后期公司的发展方向。
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2185.69 万元,同比下降 14.3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661.76万元,同比下降 11.31%,在管理层的积极努力下,公司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在各季度间呈现逐步恢复趋势。
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带领下,公司积极克服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在产品研发、产业化、质量控制及营销投入及人才抓手方面持续开展了如下工作:
1、产品研发投入进一步加强
公司在产品研发方向上,持续保持在过敏及自免领域的研发投入。2020 年度,公司已申报注册中的的新增 IgE 过敏原有 13 种,已经立项在研的过敏原有 25 种,包括已经取得注册证销售的过敏原和正在注册及立项研发的过敏原合计涵盖 94 种过敏原,包含注册中及在研项目,过敏原单点检测及组合检测可检测的项目将涵盖 111 项过敏检测项目。2020 年度,公司可以应用纳米磁微粒化学发光法检测的已经注册销售的自免项目涵盖 44种及 1 项
PCT(降钙素原)检测试剂,公司在研的自免项目增加 16个项目。
2、研发产品的产业化
2020 年度,公司非常重视研发成果的产业化,所研发的过敏、自免检测产品成功实现
了从研发到规模化生产。公司有 2 个十万级净化生产厂房,完成各类产品的中试和规模化生产,另外建立 1个万级净化生产厂房,完成标准品、质控品等产品的生产。
3、质量控制报告期内,公司从行业和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倡导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理念,从工艺技术流程、生产环境等方面满足精细化规模化生产的要求,通过建立健全并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增强客户满意度。公司编制了《市场监督、警戒和召回管理程序》,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保证产品质量。
公司一直秉持“严格监管,质量第一”的理念,建立起了严谨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设有独立质量部及体系部。质量部和体系部严格按照国家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和
ISO13485 标准的规定建立了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从原料检验、过程控制到成品检验的整
个过程实现全程监控,并通过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及规程等形式贯彻执行。同时,公司也依据相关法规、结合客户需求,编制了《质量手册》、《质量控制程序》等十余个过程控制制度作为公司质量体系日常运行管理的基准文件。
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先进的质量控制设备使给公司能够实现生产环节全流程的监测控制,有效保证产品品质,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纠纷或诉讼。
4、持续增加营销投入,营销及服务效率进一步优化
公司的销售主要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大部分销售通过经销商实现,少部分直接销售给第三方检验机构、各级医院等终端客户。公司主要通过产品、技术的推广进行间接营销,如参加全国性及地区性的医学学术会议、发布公司产品广告等方式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品牌认可度,并举办各类产品推广会、学术研讨会、品牌宣传等营销活动,以协助经销商进行产品宣传、推广、谈判,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增加营销投入,进一步优化营销和服务的效率。
5、持续引进多层次、多方面优秀人才,推出留才育才计划
人才是企业的根基,报告期内,公司采取积极的人才引进政策,围绕公司的长期战略,推出留才育才计划,坚持引进多层次、多方面引进专业人才,为公司夯实根基。
公司同时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对于生产技术、研发技术、质量控制和管理等主要岗位人员,制定了持续的培训机制,鼓励所有员工参加各种技术、法规培训以及学术研讨会议,以提高技术和规范水平。对于核心管理人员制定了核心管理课程培训计划,以保护核心团队的知识储备。
除此之外,公司执行严谨的内部控制制度,从企业战略、文化、供应链、质量、营销、研发、财务、资金、行政、后勤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提升公司整体的管理质量,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控方面,公司始终将疫情防控作为日常重点工作来抓,制订了疫情防控方案,认真落实国家疫情防控要求,特殊时期向员工配发防疫物资,强化外来人员管理,加强厂区办公区域、午餐区域的通风、清洁、消毒工作,保障公司员工疫情期间安全,报告期内公司无人员感染。
6、2020年度公司新获得的主要荣誉
序号 荣誉称号 授予时间 授予单位
1
2020年度经济贡献突出奖 2021-02 中共苏州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 2020年度成长奖 2021-01 苏州工业园区生物纳米科技园
3 苏州市五一劳动奖状 2020-04 苏州市总工会
4 上市苗圃 2020-06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5 五星级信用企业 2020年度 江苏网信企业信用评价有限公司
(二) 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同时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诚信经营,科学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员及其他负责证券事务相关工作的人员积极参
加了由证券监管部门、协会、第三方机构等组织的工作和业务培训,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二、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依据《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开展工作,认真履职,勤勉尽责。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7 次,召集股东大会 4 次,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情况等事项做出了审议和决策。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3 月 9 日,以现场+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为其母公司担保的议案》共 1项议案;
2020年 3月 25 日,以现场+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公司滚存利润共享的议案》、《关于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17、2018、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计 12项议案;
2020年 4月 26 日,以现场+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总经理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报告及 2020 年 1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经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
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共 13项议案;
2020 年 7 月 2 日,以现场+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 3项议案;2020年 7月 22 日,以现场+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推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推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共 6项议案。
2020年 8月 18 日,以现场+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1-6 月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拟签署新厂房总承包合同及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 3项议案。
2020年 9月 14 日,以现场+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 年 1-6月财务报告的议案》共 1项议案。
2020 年 11 月 19 日,以现场+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 1-9月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的议案》共 2项议案。
(2)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4 月 10 日,以现场+通讯的方式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公司滚存利润共享的议案》、《关于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17、2018、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共 11项议案;2020年 5月 16 日,以现场+通讯的方式召开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 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经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共 10项议案;
2020年 7月 17 日,以现场+通讯的方式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共 3项议案。2020年 9月 3日,以现场+通讯的方式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签署新厂房总承包合同及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共 1 项议案。
(二) 董事履职的情况报告期内,在任董事均以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历次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情况。董事会历次会议上,与会董事均能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做出有效表决。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为公司科学决策和董事会规范运作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三) 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公司相关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公司治理等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重视和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全年累计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0 次,对公司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行使职权,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
格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科学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严谨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阅公司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阅公司 2020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 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2018、2019 年、2020年 1-3月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 1-6月财务报告的议案》(审阅版)、《关于公司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 1-6月财务报告的议案》(审定版)、《关于公司 2020 年 1-9月财务报告的议案》共 8项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确保了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有效控制和监督,维护了全体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2020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高管 2019年度薪酬发放的情况报告》。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内部员工进
行定期培训和全面培养,树立牢固的人才观,努力支持公司快速发展中的人才需求,2020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董事会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关于审核董事长提名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审核总经理提名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审核总经理提名的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审核董事长提名的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共计 5项议案。
(4)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状况和
发展前景进行了充分的关注和分析,增强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战略层面的支持。2020 年度,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阅 2020年公司主要计划投资报告的议案》。
三、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规划
1、 全力保证年度经营指标的完成
2021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坚持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自身建设,围绕加大市场开拓、加快科技创新、加强内控管理、加速项目执行的目标,推动年度各项经营指标的顺利完成。
2、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战略目标,通过对照资本
市场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健全公司内控体系,不断完善和提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管理层的合规运作和科学决策程序;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知识和业务培训,通过各种方式及时传达监管部门的工作精神和理念,切实提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
3、规范信息披露,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信息披露是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监管重点。2021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投资者及时、公平、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及风险因素等重要信息;同时,严格执行《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组织好 2021年投资者关系活动,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严格规范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
2020年是公司发展史上至关重要的一年,实现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成功申报。2021年,公司董事会将紧紧围绕既定的生产经营规划和发展目标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团结全体员工奋发图强,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5月 13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对 2020年度监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公司监事会拟定了《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详情请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 2021 年 4月 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二: 《公司监事会 2020年度工作报告》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 5月 13日
附件二:
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2020年度,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
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积极维护了全体股东的权益。
现将监事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6 次,审议事项如下:
2020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2018 年、2019年财务报告及 2020年 1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共
7项议案。
2020年 7月 2日,以现场+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共 1项议案。
2020 年 7 月 22 日,以现场+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共 1项议案。
2020 年 8 月 18 日,以现场+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1-6 月财务报告的议案》(审阅版)。
2020 年 9 月 14 日,以现场+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1-6 月财务报告的议案》(审定版)。
2020 年 11 月 9 日,以现场+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 1-9月财务报告的议案》(审阅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依法经营和合规决策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合法有效。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尽职尽责,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工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核,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其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核了公司 2020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定价公允。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平等、公允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状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 5月 13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财务部门编制了《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20年度的财务决算使用情况进行了汇总与说明。具体情况如下所示:2020年度公司财务决算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基础编制的,合并范围包括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苏州西瑞玛斯化学品有限公司、浩欧博(美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661.76万元;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总
资产为 29641.03万元,归属于公司股东权益为 20638.73万元。
一、经营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 6510.43 万元,同比下降 11.49%;归属于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5661.76万元,同比下降 11.3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31.82%,同比下降 6.86个百分点;每股收益 1.2元,比去年减少 0.15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2185.69 万元,同比下降了 14.38%。主要原因是受新型冠
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前三季度、尤其一季度和二季度出现大量医院停诊、减少诊疗、过敏和自免患者就诊和检测意愿下降的情况,公司业绩大幅下滑。
2、公司发生的营业成本 7640万元,同比下降 7.65%,营业成本降幅和营业收入的降幅基本同步。
3、公司发生的销售费用 5008.07万元,同比下降 8.48%
4、公司发生管理费用 1802.08万元,同比下降 20.42%
5、公司发生财务费用 145.79万元,同比上升 74.77%
6、公司发生研发费用 2413.10万元,同比下降 5.14%。
二、财务状况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29641.03万元,同比增加 4.67%;总负债 9002.30万元,同比减少 32.5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20638.73 万元,同比下降 37.93%;资产负债率
为 30.37%,同比下降 16.79个百分点。资产和负债具体构成如下:
1、总资产构成:①报告期末,流动资产余额 15865.45 万元,占总资产的 53.53%,主要包括:货币资金 5881.51万元、应收账款 2989.85万元、预付账款 540.43万元、其他流动资产 54.15万元。②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11996.58万元,占总资产的 40.47%,同比增加 46.15%,主要为募集资金筹建项目开始建设支付所致。③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报告期末无形资产余额 1128.94万元占总资产的 3.8%。
2、总负债构成:①流动负债 6322.74 万元,占总负债的 70.23%,同比下降 48.55%,主要为归还了短期借款。 ②非流动负债 2679.56 万元,占总负债 29.77%,同比增加
1614.74万元,主要募集资金筹建项目开始建设项目贷款。
三、现金流量
2020年度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 5881.51万元,同比减少 3194.73万元,具
体的现金流量体现为:
1、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22.39 万元,同比减少净流入
1035.1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减幅和主营业务收入减幅保持同步。
2、2020 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03.15 万元,同比增加净流出
127.98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用于支付基建项目等。
3、2020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25.48 万元,同比净流出增加
4470.93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是分红及归还贷款导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5月 13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 2020 年公司经营情况,结合 2020 年度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发展状况、市场
竞争格局等因素对公司影响的分析判断,以及公司经营和发展基础的综合考虑,公司财务部门编制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预算使用计划进行了说明。本预算报告基于公司营销增长策略,仅为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计划,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情况、经营团队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5月 13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其在任期内恪尽职守,做到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2020年度,公司共支付立信总金额为人民币 70万元的报酬,作为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5月 13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6617570.4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7455144.79 元,按照母公司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6745514.48 元,加上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2365399.03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年年度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现金红利 3元(含税),公司总股本为 63058328 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18917498.40元,占公司 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3.41%,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5月 13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的主要用途为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国内信用证开立及国内信用证远期确认付款等。有效期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额度内使用银行信用,除用公司和子公司资产抵押担保外。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事项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协议、借款协议等融资合同,并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5月 13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预计 2021 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用于办理授信业务的担保。
1、担保情形包括: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
2、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
一、具体担保情况
预计对被担保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被担保人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担保金额
1 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9000
2 苏州西瑞玛斯化学品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
合计 10000
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可以在预计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 3月 18日 注册资本 1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MA1MGE7F1R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218号生物纳米园 C8 幢 401室
经营范围
I、II、III 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不含植入类产品),6815 注射穿刺器械,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不含人工晶体和塑形角膜接触镜),
6858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70软件
的销售、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业务(按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的租赁及相关售后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总资产 7848.65万人民币 总负债 7568.6万人民币
营业收入 12714.29万人民币 净资产 280.05万人民币
扣非后净利润 209.37万人民币 净利润 223.23万人民币
股权机构 公司 100%控股 重大或有事项 无
一、
2、苏州西瑞玛斯化学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 5月 22日 注册资本 1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339115480C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218号生物纳米园 C10幢经营范围
生物、化学原料的研发、销售医疗器械及本公司研发产品,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与本公司研发产品的同类商品及医疗器械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总资产 85.88万人民币 总负债 43.83万人民币
营业收入 185.03万人民币 净资产 42.05万人民币
扣非后净利润 -0.64万人民币 净利润 -0.55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 公司 100%控股 重大或有事项 无
三、注:以上披露数据为 2020 年度数据,报表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所涉及公司、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5月 13日
议案十:
关于增补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柳乐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监事会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柳乐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新任监事就任前,柳乐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
为保障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4月 1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宋风霞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宋风霞女士,198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景德镇陶瓷学院法学专业。2013 年 9 月至今任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经理。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5月 13日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 2021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如下:
1、 董事及高管:JOHN LI 、王凯、李淑宏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按照其在公司
担任的职务领取工资,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2、 董事非高管:周俊峰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工资,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3、 高管:张合文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工资。
4、 独立董事:徐达民、李超宏、陆骄领取独董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
民币 4万元。
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董事、高管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5月 13日
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公司 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监事焦海云、柳乐、马飞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工资,不再额外领取监事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 5月 13日
听取事项: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度,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范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工作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包括:徐达民先生,李超宏先生、陆骄先生。
具体个人情况如下:
徐达民,男,196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1980 年 9 月至 1984 年 7 月就读国防科技大学自动控制专业(本科),1984 年 9 月至 1987
年 7 月就读上海理工大学系统工程(硕士)曾任上海蓝波高电压技术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力易得工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力易得格林利工具(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科诺牧业设备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超宏,男,1981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后学历,1999
年 9 月至 2003 年 7 月就读吉林大学应用物理专业(本科),2003 年 9 月至 2007 年 9 月就
读中科院光电所 光学工程(硕士),2007 年 9 月至 2010 年 6 月就读美国休斯顿大学德州医学中心眼底成像(博士)。曾任美国休斯敦大学视光学院眼科医疗仪器研发工程师、苏
州六六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顾问、工程师。2011 年 6 月至今担任苏州微清医疗器械有限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陆骄,男,198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任苏州明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金光集团内审经理,2009 年至2020 年担任苏州君和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审计经理,2020 年至今担任苏州
东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2019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股东大会 4 次。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的情况本年应参加董事会的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徐达民 8 8 0 0 0 否 4
李超宏 8 8 0 0 0 否 4
陆骄 8 8 0 0 0 否 4此外,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其中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委员,我们参加了各自任期内的专业委员会会议。
我们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资料,认真了解议案背景资料,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客观、负责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我们对 2020 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同意票,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二)现场考察情况
2020 年度,我们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展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 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 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为我们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要求,我们对 2020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按程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本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发生因关联交易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担保金额
(人民币:万
元)担保发生日
期(协议签署日)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浩欧博 公司本部 浩欧博销售 全资子公司 500 2019/6/28 2019/6/28 2020/6/27
浩欧博 公司本部 浩欧博销售 全资子公司 500 2019/12/12 2019/12/12 2020/12/11
浩欧博 公司本部 浩欧博销售 全资子公司 1000 2019/7/30 2019/7/30 2020/7/29
浩欧博 公司本部 浩欧博销售 全资子公司 500 2019/12/10 2019/12/10 2020/12/9
浩欧博 公司本部 浩欧博销售 全资子公司 500 2020/1/2 2020/1/2 2021/1/2
浩欧博 公司本部 浩欧博销售 全资子公司 1000 2020/8/7 2020/8/7 2021/8/6
浩欧博 公司本部 浩欧博销售 全资子公司 1000 2020/8/11 2020/8/11 2021/6/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投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年薪分配方案合理,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 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0 年,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事项。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信息披露执行情况的情形。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稳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 公司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开展工作,认真履职,勤勉尽责。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7 次,召集股东大会 4 次,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情况等事项做出了审议和决策,持续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为公司科学决策和董事会规范运作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 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1 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权利与义务,进一步加强与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利用我们的专业优势,为推动公司业务转型发挥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徐达民、李超宏、陆骄
2021年 5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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