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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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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3入市 发表于 2021-8-7 00:00:00 浏览:  19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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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2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虹软(南京)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多媒体)放弃杭州九州舜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舜宇产业基金)、深圳市松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杭州登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虹科技)增资的
优先认缴权是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考虑,有利于公司聚焦主营业务;本次南京多媒体放弃舜宇产业基金对登虹科技增资的优先认缴权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董事会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王 慧 王涌天 李青原
2021年 8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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