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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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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王员外 发表于 2021-8-12 00:00:00 浏览:  45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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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6 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1年 6 月 15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064 号文注册公开
发行面值不超过 12.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面值不超过 6.00 亿元(含 6.00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不超过 6.00 亿元(含 6.0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6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未进行评级的短债不适用),主体评级为 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758663.99 万元(2021 年 3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28.09%,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11.06%;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96 亿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079.53 万元、40252.95 万元和 57339.40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增信措施:本次债券由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特殊权利条款:(1)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将按照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安排。
9、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3.50%-4.5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8月 16 日(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T-1 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4、本期债券发行人为上市公司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00026.SZ),股票状态正常,不存在业绩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影响发行及上市条件的情形。
15、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本公司/发行人 指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6.00 亿元(含 6.00 亿元)的天
本期债券 指 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最近一期 指 2021 年 1-3 月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簿记建档 指
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工作日 指 每周一到周五(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一、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债券全称: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1 红日 01”,债券代码:“149604”。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12.0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第 1 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6.00 亿元(含 6.00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21 年 8 月 18 日。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付息日: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8 月 18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8 月 18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 年 8 月 18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8 月 18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特殊权利条款:(1)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将按照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安排。
14、增信措施:本次债券由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6、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债券受托管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9、发行方式: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20、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1、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
23、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4、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5、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7、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3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2021 年 8 月 12 日)
T-1 日 网下询价(簿记)
(2021 年 8 月 16 日) 确定票面利率、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 日网下认购起始日
(2021 年 8 月 17 日)网下认购截止日
T+1 日 投资者于当日 15: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
(2021 年 8 月 18 日) 商专用收款账户发行结果公告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3.50%-4.50%,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具体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的票面利率确定方式视发行时深交所相应交易规则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6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 2021 年 8 月 16 日(T-1 日)16:00 前将《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或邮件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拟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 7 条之填写示例);
(7)每一专业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
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投资者应在 2021 年 8 月 16 日(T-1 日)16:00 点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10-59833112/010-59833113/010-83061161;
联系电话:010-83061285。
3、利率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共同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最
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T-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6.00 亿元(含 6.00 亿元),每个专业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 手(100 万元),超过 1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8 月 17 日(T 日)、2021年 8 月 18 日(T+1 日)每日的 9:00-17:00。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专业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投资者,必须在 2021年 8 月 16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拟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专业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专业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配售数量,并向专业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同时签订《认购协议》。拟参与网下认购的专业投资者应在 2021 年 8 月 18 日(T+1 日)16:00 前将以下资料传真或邮件至主承销商处:
(1)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认购协议》;
(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各专业投资者应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T+1 日)17:00 前将《认购协议》正
本(4 份)邮寄或送达至主承销商。
协议送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 36 号邮编:100031认购协议传真:010-65534498认购协议电子邮件:25658375@qq.com联系人:张彦玲联系电话:15801691269。
(六)配售原则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
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
的原则配售;如遇到在发行利率水平上的投标量超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则按各投资者的投标量占总投标量的比例配售可分配额度,簿记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七)缴款事项
本期债券的获配投资者应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以下簿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划款时应注明专业投资者名称和“21 红日 01”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户名: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账号:17060101040019880大额支付行号:103521006015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21 年 8 月 18 日(T+1 日)16:00 前缴足认购款的专业投资者将
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泉发路西办公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泉发路西法定代表人:姚小青董事会秘书:蓝武军联系人:孙武、吴良军电话:022-59623160-8206传真:022-59675226邮政编码:301700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 36 号法定代表人:余磊项目主办人:张彦玲项目组其他人员:郑瀚电话:010-59833016传真:010-65534498邮政编码:100032(本页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本页无正文,为《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附件一: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投资者名称
通讯地址(邮编)住所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传真经办人身份证号电子邮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账户 户名:
号码 账号:
本单位在此同意并确认,对于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期限:5 年期(利率区间:3.50%-4.50%)(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申购利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购金额(单位:人民 备注率 币万元)
重要提示:
1. 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为:3.50%-4.50%;
2. 申购金额下限为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且应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且不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3.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4. 申购利率按由低到高的顺序填写,申购利率的最小单位为 0.01%;
5. 申购传真专线:010-59833112/010-59833113/010-83061161,咨询电话:010-83061285;
6. 簿记专用邮箱:bjyx1@tfzq.com。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认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真或簿记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有权依据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
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和/或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并取得监管机构同意后(如需),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专业投资者及受益所有人确认函(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的陈述、承诺和保证(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四)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市场变化,导致本期债券合规申购金额不足发行规模,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发行;
8、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附件二:
提示: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时务必传真或邮件本确认函。
专业投资者及受益所有人确认函
一、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交易所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 )中勾选(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4.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 )5.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不低于100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6.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
低于 50 万元的个人投资者,且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确认函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1★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
协会标准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是( )否( )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1个人投资者不得认购交易所规定的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债券信用评级在 AAA 以下(不含 AAA)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不包括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
发〔2017〕235 号文)》等法律规定要求,本机构受益所有人2为:请在( )、□中勾选
( )1.受政府控制的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实际控制人( )2.非政府控制的公司法人(按顺序依次判定):□直接或间接拥有 25%公司股权或者表决权的自然人 □通过人事、财务等方式对公司进行控制的自然人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3.理财产品、定向资管计划、集合资管计划、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按顺序依次判定):□拥有 25%权益份额或者其他对产品/计划控制的自然人 □投资经理/投资主办/项目负责人/直接操作管理产品、计划的自然人( )4.基金产品(按顺序依次判定):□拥有 25%权益份额或者其他对基金控制的自然人 □基金经理或者直接操作管理基金产品的自然人
( )5.信托产品:□委托人 □受托人 □受益人 □其他对信托实施最终有效控制的自然人
( )6.合伙企业(按顺序依次判定):□超过 25%合伙权益的自然人 □参照公司类标准判定 □普通合伙人或者合伙事务执行人
受益所有人信息情况如下:

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证件有效期 地址号三、根据《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9〕115 号)和《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19〕821号)的要求,主承销商在发行结束后应当对以下事项进行充分核查,请投资者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1、投资者是否受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委托代为认购本期债券:是()/否();
2、投资者是否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是()/否()。
机构名称: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2 个人投资者无需填写本项。
附件三:
提示: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时务必传真或邮件本陈述、承诺和保证。
专业投资者的陈述、承诺和保证一、 本单位依法具有购买本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承诺认购总金额的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资格,有权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本《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且,在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批准、核准、同意、决议和内部批准。
二、 本单位用于认购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资金来源合法,不违反本期债券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 本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项下的全部申购资金系从本单位或者本单位所管理产品的银行账户划出。
四、 本单位保证并确认,本单位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五、 本单位已经完全了解和接受《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简称“发行公告”)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确认该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单位具有约束力,承诺按照申购配售说明的要求填写本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六、 本单位同意并确认,本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经发出,即对本单
位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销或撤回。
七、 本单位同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簿记管理人向本单位发出的《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承诺。
八、 本单位理解并接受,本单位如果获得配售,则本单位即有义务按照配售
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并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要求及时提交有关原件。如果本投资者未能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本投资者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投资者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九、 本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使用的已在申购配售说明中作出定义的词语,具有申购配售说明规定的含义。
十、 本投资者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
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机构名称: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重要声明: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提示: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购意向函时务必传真或邮件本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
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
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三、信用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部门的审批或注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持有的债券。
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其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
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
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九、利率风险: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偿付风险:虽然本公司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如果
出现不可控因素如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经济政策和资本市场状况等发生变化,导致本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则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本息到期时的按期偿付,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十一、信用评级变化风险: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表示本期债券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仍有可能由于种种原因,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或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发生负面变化,将对本期债券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担保风险:本期债券由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虽然担保人目前的资信情况良好、代偿能力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担保人的代偿能力仍有可能发生不利变化,这可能会影响担保人对本期债券履行其应承担的担保责任的能力。
十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及余额较大且周转率较低风险
2018-2020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73998.29 万元、203406.03 万元和266856.91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44.47%、47.02%和 46.70%;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56 次/年、2.65 次/年和 2.76 次/年。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存在对流动资金形成占用的风险,若公司不能有效控制应收账款规模并提升周转率水平,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下降的风险
2018-2020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8819.48 万元、21610.38万元和 19666.19 万元。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现下降趋势,公司主营业务板块销售回款有周期性特点,回款时间在半年左右,未来若随着主营业务板块营业收入的增加,应收账款占用了公司的现金流,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
3.流动负债占比较大的风险
2018-2020 年末,公司的流动负债分别为 83684.82 万元、123262.60 万元和 234001.45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 92.20%、90.89%和 83.94%,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重虽逐年下降,但比重仍较高,若不能有效的调整负债结构,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
4.未分配利润较高的风险
2018-2020 年末,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分别为 273906.28 万元、308104.15 万元和344234.02 万元,在所有者权益中占比分别为 41.65%、43.58%和 46.57%。公司的未分配利润金额较大,在所有者权益中占比较高,若未来公司大量分配利润,将减少公司的净资产,提高公司的资产负债比率,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5.期间费用增加的风险
2018-2020 年度,公司的期间费用分别为 232450.45 万元、270527.37 万元和 290292.8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55.03%、54.07%和 44.74%,期间费用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近三年扩大生产规模所带来的费用增加所致。期间费用占比较高,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程度的成本压力,可能会对公司今后的利润增速产生一定的影响。
6.商誉计提减值风险
2018-2020 年末,发行人商誉分别为 91887.76 万元、79917.80 万元和 79917.80 万元,分别占非流动资产比例为 25.73%、19.49%和 17.90%,发行人商誉主要由收购的超思电子和展望药业形成。近几年,由于外部环境及国家医疗政策的变化,销售增长率存在不确定性情况,商誉可能存在减值的风险。若未来未达经营预期,存在进一步产生商誉计提减值风险,可能会对发行人未来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7.股权质押风险
截至 2020 年末,第一大股东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22.24%的股份,持股数量为 667997417 股,其中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数量的 36.50%;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7.11%的股份,持股数量为 213743224 股,其中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数量的99.77%。若未来公司股东股权质押规模继续增长,当宏观经济下行,公司的股价产生波动,公司股东质押公司股权的行为将可能会使公司股价波动幅度加剧,进而给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带来一定的波动性加剧风险。
十四、经营风险:
1.所处行业风险过高
医药产品具有高技术、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新药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因此存在较大的新产品开发和审批风险。新药注册需经过临床前研究工作、临床研究审批及临床 I、II、III 期研究、生产试验及生产审批等阶段,如果未能通过新药注册审批,将导致新药研发失败,从而影响到公司前期研发投入的回收和公司效益的实现。如果公司推出的新药不能适应市场需求或不被市场接受,可能导致公司研发成本上升,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构成不利影响。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供应不足的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板块中成品药及中药配方颗粒占比较大,中药材是发行人最重要、占比最高的原材料。受市场供求、种植面积增减、气候变化、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近年中药材价格波动较大,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可能会直接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同时中药材品种繁多,对生长环境的要求差异较大,产地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产量、灾害、市场供求等因素的变化都可能影响中药材的供应量。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发行人存在不能足额采购满足生产所需要的中药材甚至断货的风险。
3.新品研发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科研能力是公司核心竞争力之一,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投入,公司目前有多个药品处在前期研究至申报生产的不同阶段,药品研发大投入、长周期、高风险的特点决定研发期间的重大决策偏差和技术失误会对新品最终成果产生负面影响,同时新药审评缓慢没有明显好转,创新药进入市场存在一定难度。
4.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如遇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公司管理层无法履行职责等事项,可能造成公司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行等,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5.市场竞争激烈血必净注射液是目前国内唯一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治疗脓毒症和多脏器功能
失常综合征的国家二类新药。公司拥有该药物的发明专利,专利保护期为 20 年。血必净注射液入选“三药三方”名单,临床救治效果显著,市场覆盖率逐年上升,具备较强的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力。但随着我国卫生医药领域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外大型制药企业的替代性药品可能会进入脓毒症临床用药市场,使公司市场竞争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
6.药品质量与安全风险近年来,由于药品安全引发的不良反应事故受到全社会的密切关注。公司在医药分销、医药零售及其它业务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能面临赔偿或产品召回责任,虽然公司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药品上游生产厂商进行追索,但追偿金额和时间无法确定,也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公司声誉。为避免出现药品安全问题,公司严格遵守医药行业的相关管理规范。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发生过重大药品安全问题,但由于药品不良反应的成因较为复杂,且部分药品的不良反应需经过较长时间后才会显现,因此在客观上公司仍存在一定的药品安全风险。目前,在社会上仍存在一定数量的假冒药品,其中不乏假冒发行人产品的假药。长期以来公司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打击假药生产、销售的活动,但假冒药品问题尚未得到根本处理,公司存在一定的由假冒药品引发的声誉风险。
7.药品降价风险
现阶段医药行业受政策性影响较大,如医保控费、医保支付改革、招标降价、取消政府定价等,最终药品交易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行业内各企业竞争将更加激烈,使公司面临药品降价风险。
8.海外业务不确定性风险
发行人海外业务面临较大不确定性,一方面中美贸易战给超思电子和原料药出口业务带来持续影响,会降低超思电子和原料药出口业务的价格竞争力;另一方面人民币升值给超思电子和原料药出口业务带来持续的经营压力,会降低超思电子和原料药出口业务的价格竞争力,若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海外业务的不确定性,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9.互联网医疗领域快速发展风险
互联网医疗领域自 2018 年出台总领性政策到规范管理办法以及具体的指导意见,目前已推进发展至快车道,正是以互联网医院为主的 2.0 时代向以“三医联动”为核心的 3.0 时代迈进。随着互联网医疗纳入医保支付体系、处方外流加速推进、DRGs 技术+医疗大数据应用,都将促使“互联网+”医疗、慢病、医养结合的行业方向更加清晰,若公司不能紧跟行业动态,将降低发行人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影响公司的总体盈利水平。
10.专利到期风险
发行人部分重要产品专利已到期或即将到期,若不能重新申请专利保护,将会使发行人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的总体盈利能力。
十五、管理风险:
1.内部控制风险
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对控制与防范企业重大风险、严重管理舞弊及重要流程错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不可预见因素,对发行人资金运作、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均提出了较高要求,因此一旦内控制度难以及时、全面的覆盖,将对发行人的经营和管理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2.资产规模扩张和管理跨度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资产规模扩张迅速,截至 2020 年末,其下属子公司企业规模不一,在地域分布上也较为分散,且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中药材种植、筛选、销售、技术咨询服务;生物医药技术开发、咨询、转让;经营健康管理、服务咨询;医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一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批发零售等多个领域,管理跨度相对较大,增加了实施有效管控的难度。随着整个医药行业高速发展,各子公司在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处的市场环境日趋复杂多变,竞争日趋剧烈,面临的各种风险也越来越大,从而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若发行人未能有效加强子公司管理、降低子公司经营风险、提高盈利能力,有可能对其持续稳定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3.人才管理风险
发行人近年业务快速扩张,资产规模迅速扩大,在此过程中公司对各类中高级人才需求也随之增加,而且对人才质量、数量和资质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之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在吸引人才方面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发行人若无法以合理的成本保留及招聘合适的管理与技术人才,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发行人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发行人的法人及高层任职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但如果发生突发事件,可能会导致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出现缺位,暂时无法履行其决策、监督和协调等职责,从而影响发行人治理结构,因此需要关注发行人因突发事件导致的公司治理风险。
十六、政策风险:
1.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风险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国家将通过加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财政补贴力度等措施促进供需双方改革。这对公司是重要的历史机遇和挑战,如果公司药品不能进入国家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等相关市场准入范围,则难以分享医改带来的成果,甚至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2.药品限价风险
近年来政府为缓解居民对药品费用的过重负担、维持医疗保险体系资金平衡,持续下调药品指导价。2009 年 10 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307 种药物中的 296 种药物的零售指导价,约有 45%的品种价格下调,平均降价约 12%。公司医药流通及药品生产业务已受到政府限价的影响,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不排除存在国家继续扩大降价药品范围的可能性,从而影响医药生产企业的盈利能力,公司也存在受国家药品限价政策变化,从而影响利润的风险。
3.医保目录变化的风险
对于药品生产企业而言,产品是否纳入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至关重要,因为全国基本医疗保险计划下购买纳入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的符合资格的参与者可向社会医
疗保险基金申请报销,最多可报销医保目录所载药品的全额费用,因此医院经常为病人订购目录所载的药品。相关政府部门根据治疗需要、使用频率、效果及价格等因素筛选药品列入目录,同时会不时审阅目录并修订纳入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品种。发行人部分产品纳入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因此如果部分现有重要医疗产品被剔出医保目录,或日后发行人推出的新产品未能纳入目录,将可能使发行人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4.新药审批不确定性风险
药品作为具有特殊属性的商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与使用者自身的健康和疾病治疗息息相关。世界各国对新药的上市流通都实行较为严格的审查制度。在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 28 号)的规范下,国家药监局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的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目前,我国对批准新药的临床试验、新药生产以及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和仿制药的上市审批均已建立相关的审批程序,并且对于新药的评审和审批日趋严格。随着新药获批难度的加大和疾病复杂程度的提高,新药研发的难度增加。未来,若国家药监局的新药审批要求更加严格、新药审批的节奏放缓或相关政策发生较大改变,将影响发行人新药研发投入及药品注册申报进度,进而影响发行人的业务开展和营业收入。
5.“三医联动”、“两票制”等医改政策导致的经营风险随着医药、医疗、医保三医联动改革的持续推进,两票制等行业政策的相继试点落地,给医药医疗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与挑战。上述政策对于药品市场的供求关系和医药企业产销状况、营销模式、市场格局等都具有重要影响,医药市场的竞争将可能进一步加剧,制药企业将可能面临成本增加、毛利率降低的局面。受两票制的影响,公司商业收入短期增速将会放缓。如果公司不能根据行业政策、业务模式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并快速适应市场需求,将可能对于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机构名称: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声明及提示:以下示例中的利率和金额均为虚设,不含有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投资人向簿记室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时不必传真或邮件本填报说明。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填报说明
1.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申购利率应
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2. 申购利率应在簿记建档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申购利率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3. 认购示例: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3.50 10000
3.55 10000
3.60 10000
就上述认购,当该品种发行的票面利率:
高于或等于 3.60%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30000 万元;
高于或等于 3.55%时,但低于 3.60%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20000 万元;
高于或等于 3.50%,但低于 3.55%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0 万元。
低于 3.50%时,该认购无效。
4. 投资人必须以传真方式或邮件发至指定邮箱参与本次簿记建档过程,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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