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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安控: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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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安控: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1)

稳稳的 发表于 2021-8-12 00:00:00 浏览:  26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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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ST 安控 股票代码:300370债券简称:16 安控债 债券代码:112460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债券受托管理人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八月重要声明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西部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一、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2016年9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132号文核准,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5月25日更名为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发行人”或“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二、本次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发行条款
1、发行主体: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债券简称为“16安控债”,债券代码为“112460”。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为 3亿元。
4、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票面年利率为 4.3%。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前 3年固定不变。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年票面利率为前 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其存续期后 2年固定不变。如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两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的第三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本次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三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次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发行人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8、票面金额:每一张债券票面金额 100 元。
9、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0、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发行方式为一次发行;本次债券将采取网下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 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设立专项银行账户,专项账户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3、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年 10月 24日。
14、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1个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
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至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15、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年每年的 10 月 24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年至 2019 年每年的10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计息期限:本次债券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10月 24日至 2021 年 10月 2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10 月24日至 2019年 10 月 23日。
17、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0 月 24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0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8、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9、债券形式:本次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BB,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21、担保情况:本次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西部证券担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4、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5、募集资金用途:本公司拟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含下属子公司)银行借款及补充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
26、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 BB,没有达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二章 本次公司债券回售情况根据《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回售条款,发行人分别于 2019 年 9月 18日、2019 年 9 月 19 日、2019 年 9 月 20 日披露了《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 安控债”票面利率调整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46)、《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 安控债”票面利率调整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47)和《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 安控债”票面利率调整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48),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在本次债券的第 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 2年票面利率至 7.50%。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6安控债”的回售数量为 2947720 张,回售金额为 307447196.00 元(含利息),本次债券回售实施后剩余债券托管数量为 52280 张,债券余额为 5228000.00 元。
第三章 本次债券重大事项发行人分别于于2021年8月6日、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预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3)、《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4),公司于2021年8月5日收到宜宾中院作出的(2021)川15破申19号《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预重整管理人,预重整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法院决定公司预重整的概述
(一)背景概况公司于 2021年 5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披露了公司债权人沧州华云运通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向宜宾中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重整程序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如果能通过重整程序妥善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公司将重新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为提升公司重整工作效率,提高重整成功率,尽快有效化解公司债务危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及债权人合法权益,公司拟向宜宾中院申请预重整,并于2021年 6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7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24)。
受托管理人已分别于 2021年 6月 9日、6月 29日公告上述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二)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情况
宜宾中院于 2021 年 8月 5日作出(2021)川 15破申 19号《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主要由宜宾市叙州区政府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等组成)为预重整管理人。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自《决定书》作出之日起计算。
二、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宜宾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将有利于公司提前启动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评估工作等各项重整工作,公司将与广大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相关方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
三、风险提示
1、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宜宾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预重整工作,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法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最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截至目前,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全力做好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债权申报
公司债权人应于 2021年 9月 10日前向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预重整管理人提供线上申报、邮寄申报、现场申报三种申报方式供债权人选择,债权人仅需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即可,无需重复申报。为保障债权人权益并提高债权申报的效率,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需要,鼓励债权人采用线上申报等非现场方式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网址、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申报债权网址:https://www.casecloud.com.cn;
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安达街 1 号凯尔顿豪庭酒店 10 层债权申报室;
联系人:毛律师、郑律师;
联系电话:19382359220、19382359290。
五、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宜宾中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不代表最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截至目前,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仍存在不确定性。
如后续宜宾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预重整期间已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无需再另行申报债权,预重整期间预重整管理人和债权人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的审查和确认在正式重整程序中仍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预重整期间拟定的预重整方案与重整程序中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的基
本内容一致的,有关债权人、出资人对预重整方案的书面同意视为对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同意,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重整计划草案对预重整方案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并对有关权利人产生不利影响的,或者与有关权利人重大利益相关的,受到影响的权利人有权对重整计划草案重新表决;
(二)预重整方案表决前公司隐瞒重要信息、披露虚假信息,或者预重整方
案表决后出现重大变化,影响权利人表决的,相应权利人有权对重整计划草案重新表决。
如预重整期间需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西部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西部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
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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