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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颖电子: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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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颖电子: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涨停播报 发表于 2021-8-13 00:00:00 浏览:  32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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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可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7371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0.0924%。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数量为 35人。
3、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年 8月 18日。
4、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5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7371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 310944802股的 0.0924%,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17年 5 月 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7 年 5 月 25 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3、2017年 5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查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4、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5、2017年 6月 27日,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17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42 人,授予数量 863000 股(不含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120000 股),授予价格为 18.44 元/股。确定 2017年 6月 27日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出具独立意见。
7、根据 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了授予登记事宜,2017 年 7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完成了 2017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股份上市日期为 2017年 7月 21日。
8、2017 年 6 月 27 日,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103947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3.484189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995482股。2017年 7月 31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2018年 6月 12 日,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99859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4.5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1股。2018年 6月22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价格由 18.44 元/股调整为 14.55 元/股,首次授予的数量由 863000 股调整为 1043796 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0000股调整为 145140股。
9、 2018年 6月 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本次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公司《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向上述激励对象按照 11.60元/股授予 52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剩余 93140 股作废。授予日为 2018 年 6 月 25 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事项及授予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名单进行了核实。
10、 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2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715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230984526 股的 0.1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解锁后,2017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数量由 1043796股调整为 786643股。
11、2018年 6月 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四条第 2款的规定,激励对象综合评分分为 A(解锁 100%)、B(解锁 90%)、C(解锁 80%)、D(解锁 50%)、E(解锁 0%)等 5 个等级,其中部分激励对象因 2017年度个人考核等级未达到 A等,只能部分解锁,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783股进行回购注销,其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25847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根据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了 2017年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登记事宜,2018 年 9月 12日,公司完成了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股份上市日期为 2018年 9月 17日。
13、2019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含前述 2017 年度个人考核等级未到达 A等 1人),公司应将其所持 5442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17234 股。
另外,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回购注销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3783 股,尚未实施注销手续。本次调整后,合计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58211 股。其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34918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19年 5月 13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19 年 6 月 13 日,2017 年股权激励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8211股回购注销完成,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数量由 786643 股调整为 728432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2000股。
15、2019年 5月 13日,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2309623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5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1股。2019年 6月 24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价格由 14.55 元/股调整为 12.81 元/股,首次授予的数量由 728432 股调整为 801274 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1.60元/股调整为 10.13元/股,预留授予的数量由 52000股调整为 57200股。
16、2019年 7 月 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0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63178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254058596 股的 0.1036%。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解锁后,2017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数量由 801274 股调整为538096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57200 股。
17、2019年 7月 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四条第 2款的规定,激励对象综合评分分为 A(解锁 100%)、B(解锁 90%)、C(解锁 80%)、D(解锁 50%)、E(解锁 0%)等 5个等级,由于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
第一个解锁期,部分激励对象因 2018 年度个人考核等级未到达 A 等,只能部分解锁,公司拟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895股进行回购注销,其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31027 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1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4400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8、2019年 9 月 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20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254058596 股的 0.005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解锁后,2017 年限制性股票由 57200股调整为 42900股。
19、2019年 11 月 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应将其所持 598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2993股。
另外,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回购注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
第一个解锁期部分限制性股票 4995股,尚未实施注销手续。本次调整后,合计
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0983 股。其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276378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19年 11 月 20日,公司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20年 3月 18日,2017年股权激励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983股回购注销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 41 名,剩余限制性股票为 571113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 39 名,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28213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 2名,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900股。
21、2020年 4月 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应将其所持 3992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年 5月 19 日,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上述议案和公司 2019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2540406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4.8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1股。2020年 6月 2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价格由 12.81 元/股调整为 11.20 元/股,首次授予的数量由 528213 股调整为 581034 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0.13 元/股调整为 8.77 元/股,预留授予的数量由 42900股调整为 47190股。上述激励对象的回购注销股份将由 3992 股调整为 4391股。
2020 年 8 月 4 日,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391 股回购注销完成。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 40 名,剩余限制性股票由 628224 股调整为 623833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 38 名,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81034股调整为 576643股;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 2名,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7190股。
22、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
按照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可
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8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8322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279440368股的 0.103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 2017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解锁后,2017 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576643股调整为 288321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47190股。
23、2020年 9月 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
可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73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279440368 股的 0.0056%。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解锁后,2017 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由 47190股调整为 31460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288321 股。
24、2020 年 11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应将其所持 121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21 年 3 月 15 日,2017 年股权激励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2100股回购注销完成。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 39名,剩余限制性股票为307681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38名,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8321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 1名,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1460股调整为 19360股。
25、2021年 5月 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 27075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上述议案和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2828541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 4.8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
2021年 7月 8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价格由 11.21 元/股调整为 9.75元/股,首次授予的数量由 288321 股调整为 317153 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8.77 元/股调整为 7.53 元/股,预留授予的数量由19360 股调整为 21296 股。上述激励对象的回购注销股份将由 27075 股调整为 29782股。
2021 年 8月 10 日, 2017 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部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9782股回购注销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 36 名,剩余限制性股票由 338449 股调整为 308667 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 35 名,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17153股调整为 287371 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 1名,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296股。
26、 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5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7371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310944802 股的 0.0924%。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解锁后,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数量由 287371 股调整为 0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21296股。
二、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1、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已届满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三、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的规定,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有效期为自首期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计算的 60 个月。其中锁定期 12 个月,锁定期满后 48个月为解锁期。
解锁期内,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分四次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 25%。本计划预留授予的有效期为自预留授予日起计划的 60 个月。其中锁定期 12个月,锁定期满后 48个月为解锁期。解锁期内,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分四次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 25%。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四条第 2 款的规定,激励对象综合评分分为 A(解锁 100%)、B(解锁 90%)、C(解锁 80%)、D(解锁 50%)、E(解锁 0%)等 5 个等级,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自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
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可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 25%。
公司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7年 6月 27日,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为 2017年 7 月 21日,截至目前,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四个锁定期已届满。
2、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第二条的规定,2017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序号 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1)最近 12个月内年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0年度净利润相比 2014年~2016年 净 利 润 平 均 数 的 增 长 率 为
2020年度净利润相比 2014年~2016年净利润平均数的增长
率不低于 175% 233.40%,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注:上述“净利润”指未扣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 注:上述“净利润”指未扣除由本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激 35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到 D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对应解锁比例进行解除限售。激励 (合格)等级以上,满足解除限售对象的当期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的,由公司回购注销。 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涉及的 2017 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 35 名激励对象在第四个解
锁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为 287371股。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1年 8月 18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8737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924%;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25114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808%;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5 名;
4、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如下:
本次解锁前剩余 本次解锁限 本次可解除限售数 本次实际可
姓名 职务 的获授限制性股 制性股票数 量占授予的限制性 上市流通股
票数量(股) 量(股) 股票数量比例 票数量(股)
朱秉濬 董事、副总经理 36222 36222 100% 0核心业务(技术)人员(34人) 251149 251149 100% 251149
合计(35人) 287371 287371 251149
注:根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朱秉濬先生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 75%股份将继续锁定,同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详 细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四、股权结构变动情况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前 变动变动后
类别 减(+、—)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261379 1.37% -251149 4010230 1.29
股权激励股 3912157 1.26% -287371 3624786 1.17
高管锁定股 349222 0.11% 36222 385444 0.1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06683423 98.63% 251149 306934572 98.71
三、股份总数 310944802 100.00% 0 310944802 100.00%特此公告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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