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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高新: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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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高新: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扬少 发表于 2021-8-17 00:00:00 浏览:  53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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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1-053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通知于2021年8月10日以书面、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万涛先生、辛豪先生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董事均参与表决。
董事会认为《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8月16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69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281.45万份,行权价格为12.55元/股。
详见公司于 2021年 8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年 8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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