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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光: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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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光: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失心疯 发表于 2021-8-19 00:00:00 浏览:  35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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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 新光 公告编号:2021-081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年 8月 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289号),现对关注函中相关事项汇总回复如下:
事项一:请说明你公司与自然人张某的关联关系和业务往来情况,预重整事项截至目前进展、后续流程及推进安排、存在的主要不确定性因素,是否已形成较为明确的预重整方案,并结合你公司控股股东破产重整事项进展情况等,说明可能对你公司重整事项带来的影响。同时,提醒你公司对预重整的后续进展和对你公司的影响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做好充分风险提示。
回复:
公司与自然人张某不存在关联关系。因公司逾期一年未支付某评估公司评估服务费用,该评估公司将债权转让给自然人张某,张某成为公司债权人。
公司于 7月 29日收到法院转发的《预重整申请书》,尚未收到法院对预重整申请的受理决定书,尚未形成明确的预重整方案。若法院受理公司预重整,公司将积极配合推进预重整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控股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破产重整工作仍在进行中,管理人已通过多种方式发布投资人招募公告,但尚未有明确的意向投资人参与新光集团的重整,故新光集团尚未形成明确的重整方案。若新光集团重整失败执行清算,公司将可能无法全额收回其占用资金,无法全额挽回担保损失。
公司预重整事项的不确定性因素主要为:公司目前只收到了预重整申请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债权申报等基础工作尚未开展,公司重整价值尚未确定,重整方案尚未出具,故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预重整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事项二:请你公司说明整体债务重组最新进展情况、今年上半年实现债务重组收益的具体方式、测算过程、确认时点及相应的会计准则依据,是否符合计入当期损益条件,是否及时履行恰当的审议披露义务。
回复:
1、债务重组最新进展情况2021 年以来,公司与部分债权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收到部分违规担保权人的单方不可撤销债务豁免函。2021 年 4 月,公司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达成两笔债务重组协议,截至公告日,其中剩余本金 5.2 亿元贷款和解协议除 633.47 万元未支付外其他和解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剩余本金 3.8亿元贷款的和解协议主要内容为利率下调、免除罚息、调整还款时间等,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2021 年 6 月,公司与上海宝镁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包括现金偿付部分债务、以物抵债后豁免部分债务,截至公告日该和解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2021 年 6 月,公司与南京汐圃园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现金偿付部分债务后豁免剩余债务,2021 年 7 月份和解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2021 年 7 月,在金华中院的主持调解下,公司与方文校达成调解协议,并收到金华中院的民事调解书((2020)浙 07 民初 330 号),截至公告日该调解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2021 年 1 月,公司收到上海宝镁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单方不可撤销债务豁免函,2021年 6 月,公司收到万浩波、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附条件的单方不可撤销债务豁免函。上述债务重组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6 月 25 日、7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公告》、《关于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及收到债务豁免函的的公告》、《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064、073)。
2、债务重组收益计算
(1)《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应用指南: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企业应当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解除了债务人对金融负债的主要责任,但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承诺在合同主要责任方拖欠时进行支付)的,债务人应当以其担保义务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并按支付的价款加上新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之和与原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利得和损失、企业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金融负债合同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2021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债务重组收益 42670.30 万元债务重组的主要方式及损益确定,具
体计算过程详见表 1、表 2表 1 单位:万元序 债务重组具 重组日金融负债 支付的现金 以物抵债资 应缴增值 债务重组收交易对手
号 体方式 账面价值 对价 产账面价值 税 益
华融证券股份有 利率下调、以1 83422.00 15024.19 33641.68 1707.87 33048.26
限公司 物抵债
2016 年 12 月 6 日,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向公司发放贷款 5.5 亿元。
因公司未按期支付利息,2019 年 9 月华融证券向金华中院提起诉讼,法院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与华融证券就一审判决所涉债务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以物抵债、借款利率下调、免除罚息等。截至公告日,除 633.47 万元和解债务尚未履行外其他和解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
表 2 单位:万元截至 2021 年 6序
交易对手 债务重组具体方式 月 30 日确认的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号债务重组收益单方不可撤销债务 《关于公司收到债务豁免函公2021年 1月 18上海宝镁咨询管 豁免函、以物抵债、 告》(2021-007)、《关于签署1 5372.04 日 2021年 6月
理有限公司 现金偿付、豁免部 债务和解协议及收到债务豁免25 日分债务 函的的公告》(2021-064)南京汐圃园商务 《关于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及收现金偿付、豁免部 2021 年 6 月2 信息咨询有限公 4250.00 到债务豁免函的的公告》
分债务 25 日
司 (2021-064)
3 合计 9622.04
2020年 10月,公司与上海宝镁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镁”)的有关违规担保诉讼,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一审判决,判决公司承担 50%的赔偿责任,一审判决所涉债务总金额14372.04 万元。该笔债务是公司为控股股东的违规担保。2020 年下半年,公司与包括上海宝镁在内的多家担保有关当事方进行过多轮谈判,公司意向在降低担保责任比例的基础上妥善解决担保及担保履约事项,但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尚未与之签署正式协议。为了表达诚意,尽快推进履约谈判,2021 年 1 月 12 日,上海宝镁向公司出具单方不可撤销 《债务豁免函》,承诺降低担保比例,仅需公司承担 9000.00万元赔偿责任,其余部分豁免。根据《债务豁免函》,公司赔偿责任由 14372.04万元减少至 9000.00 万元,因此产生重组收益 5372.04 万元。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与上海宝镁达成债务和解协议,和解的主要内容包括以物抵债、部分现金偿付、部分豁免等,截至公告日该和解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
2018 年 4 月,新光集团子公司在向苏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借款 100000.00 万元时,违规加盖公司公章并未经公司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办理了预付账款抵押(出具担保函)。2019 年 3 月,苏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将包括债权在内的所有合同权利转让给南京汐圃园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汐圃园”)。2019年 5月,南京汐圃园向金华中院提起诉讼,法院于 2020年 7月 30日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公司对确认债权的 50%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与南京汐圃园经过反复的沟通协商,于2021 年 6 月 24 日签订了债务和解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以部分现金偿还债务后豁免剩余本息,和解协议约定公司在 2021年 6月 30日前支付完毕 8500万元后,视为清偿本金债务 12750万元,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和解义务并确认了 4250万元的债务重组收益。2021年 7 月份,公司与南京汐圃园和解协议中的和解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并确认相应的债务重组收益。
综上所述,公司上述债务重组是各方真实意愿的表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应用指南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债务重组协议条款约定及履行情况,公司 2021年上半年重组收益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债务重组收益计算金额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
事项三:根据你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 7月 17日,你公司违规担保余额为 15.34亿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 26.65 亿元。请你公司说明前述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进展,你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具体解决措施,新光集团破产重整和你公司预重整事项可能对解决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问题产生的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公司自 2018年发现存在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等违规事项以来,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归还占用资金及解除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控股股东虽积极努力推进重组方案以解决违规事项,但尚未招募到合格投资人,尚未推出具体的措施。公司虽积极努力与违规担保债权人部分达成和解,降低了违规担保余额,但增加了资金占用余额;同时,部分担保责任的强制履行也增加了资金占用余额。公司拟继续推进与债权人协商和解或司法途径降低上述事项产生的损失,余额部分及时向控股股东管理人申报债权。
新光集团破产重整进展缓慢,若其重整成功将对解决公司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有积极影响,若其重整失败可能导致公司无法解决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公司预重整事项尚未推进程序,能否通过预重整解决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问题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事项四:请你公司说明截至目前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含仲裁)类型、相关方、诉讼发生时间、涉案金额、涉及债权债务及担保责任、诉讼进展、资产查封冻结、被列为被执行人的情况,说明是否充分考虑相关预计负债或潜在损失可能对你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的影响,是否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回复:
1、 截至公告日公司涉诉情况表 3:
是否
序 发生 诉讼(仲 涉案金额 形成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诉讼(仲裁)判决 披露
相关方 披露索引
号 日期 裁)类型 (万元) 预计 进展 及影响 执行情况 日期负债巨潮资讯网《关于2021
2019 上海宝镁 签署债务和解协议
企业借 已达成执行和 年 6
1 年4月 投资咨询 14024.45 是 已判决 已执行和解 及收到债务豁免函
贷纠纷 解 月 2528 日 有限公司 的的公告》日
(2021-064)巨潮资讯网《关于2021
2019 上海宝镁 签署债务和解协议
企业借 已达成执行和 年 6
2 年5月 投资咨询 11163.70 是 已判决 已执行和解 及收到债务豁免函
贷纠纷 解 月 2515 日 有限公司 的的公告》日
(2021-064)2021 巨潮资讯网《关于2019
民间借 已达成执行和 年 7 公司重大诉讼的进
3 年1月 方某 8000.00 是 已判决 已执行和解贷纠纷 解 月 21 展公告》
7 日
日 (2021-073)中国华融2018 一审判决重庆华融对 2020 巨潮资讯网《关于资产管理
年 12 合同纠 新光集团应收公司的 年 12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4 股份有限 43450.00 否 已判决 尚未执行
月 29 纷 款项在确定的债权范 月 2 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公司重庆日 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日 告》(2020-087)市分公司
中国东方 一审判决原告对云禾2020 巨潮资讯网《关于2019 资产管理 置业名下的 574 套房
借贷纠 108616.6 年 11 公司二级全资子公
5 年3月 股份有限 是 已判决 产和新光建材城在云 尚未执行
纷 7 月 18 司重大诉讼的进展
15 日 公司江苏 禾置业享有的 100%日 公告》(2020-085)
省分公司 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2019 一审判决公司对集团 2020 巨潮资讯网《关于年 12 民间借 不能偿还部分承担二 年 9 公司重大诉讼的进
6 洪某 15333.70 是 已判决 尚未执行月 29 贷纠纷 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月 29 展公告》日 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日 (2020-073)巨潮资讯网《关于恒丰银行 2021
2019 金融借 一审判决公司全资子 公司全资子公司部
股份有限 一审判决已生 年 4
7 年4月 款合同 32650.19 否 一审判决 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分房产将被司法拍公司杭州 效,正在执行 月 138 日 纠纷 利息及律师费 卖的提示性公告》
分行 日
(2021-028)拍卖被执行人新光建材城坐落于东阳市吴
宁街道新光天地 272拍卖了被执行处不动产,拍卖金华人新光建材城欧景坐落于浙江省金持有东阳新光 2020 巨潮资讯网《关于2019 金融借 中信信托 华市李渔路 1268 号执行案件, 太平洋实业有 年 12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8 年6月 款合同 有限责任 20000.00 否 欧景名城 7幢 101室、无需开庭 限公司 100%的 月 2 重大诉讼的进展公
13 日 纠纷 公司 201 室、301 室、302股权,其余未拍 日 告》(2020-087)室、401 室、402 室的卖成功,本次执房地产,拍卖新光建行程序已终结材城在东阳新光太平洋实业有限公司享有
的 100%股权拍卖被执行人新光建材城坐落于东阳市吴
宁街道新光天地 272拍卖了被执行处不动产,拍卖金华人新光建材城欧景坐落于浙江省金持有东阳新光 2020 巨潮资讯网《关于2019 金融借 中信信托 华市李渔路 1268 号执行案件, 太平洋实业有 年 12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9 年6月 款合同 有限责任 28000.00 否 欧景名城 7幢 101室、无需开庭 限公司 100%的 月 2 重大诉讼的进展公
13 日 纠纷 公司 201 室、301 室、302股权,其余未拍 日 告》(2020-087)室、401 室、402 室的卖成功,本次执房地产,拍卖新光建行程序已终结材城在东阳新光太平洋实业有限公司享有
的 100%股权建设工 中国建筑 2021 巨潮资讯网《关于2019程施工 一局(集 一审已判决,公司提 年 5 全资子公司重大诉10 年7月 21136.21 否 已开庭 二审尚未开庭合同纠 团)有限 起上诉,二审未开庭。 月 18 讼的进展公告》1 日
纷 公司 日 (2021-054)2021 巨潮资讯网《关于2019 金融借 华融证券
年 4 签署债务和解协议
11 年9月 款合同 股份有限 52326.00 是 已调解 已执行和解 尚未结案月 20 的公告》
29 日 纠纷 公司
日 (2021-033)巨潮资讯网《关于南京汐圃 2021
2019 金融借 已达成执行和 签署债务和解协议
园商务信 103727.2 年 6
12 年6月 款合同 是 已判决 已执行和解 解并已履行完 及收到债务豁免函
息咨询有 5 月 2524 日 纠纷 毕 的的公告》
限公司 日
(2021-064)一审判决公司不承担2020 巨潮资讯网《关于2019 深圳玉汇 担保责任,二审判决保证合 年 8 收到违规担保事项
13 年8月 投资有限 15856.87 是 已判决 公司对集团不能偿还 尚未执行
同纠纷 月 28 民事判决书的进展
15 日 公司 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日 公告》(2020-067)赔偿责任已拍卖义乌世茂坐落于义乌市福田街道世
茂中心共 161套房地产及新 2021 巨潮资讯网《关于2018 金融借 浙商银行 一审判决公司偿还借
208100.1 光建材城名下 年 8 全资子公司重大诉
14 年8月 款合同 股份有限 是 一审判决 款本金、利息及受理3 坐落于东阳市 月 19 讼的进展公告》
22 日 纠纷 公司 费
吴宁街道黉门 日 (2021-080)商厦及新光天
地共 20 套房地产。后期继续执行。
2021 巨潮资讯网《关于2019 金融借 华融证券
年 4 签署债务和解协议
15 年 11 款合同 股份有限 41417.22 否 已调解 已执行和解 已结案月 20 的公告》
月4日 纠纷 公司
日 (2021-033)查封被执行人
一审判决被告义乌世 义乌世茂中心
茂坐落于义乌市福田 发展有限公司
街道城北路 567、569 位于义乌市福号的不动产折价或者 田街道城北路 2021 巨潮资讯网《关于2020 金融借 廊坊长乐
拍卖、变卖所得价款, 567、569 号的 年 7 全资子公司重大诉16 年1月 款合同 商贸有限 5018.13 是 已开庭对新光集团尚欠借款 房地产(权证号 月 24 讼的进展公告》
3 日 纠纷 公司
本金、利息在最高额 为:浙(2017) 日 (2021-074)本金余额及相应的利 义乌市不动产
息范围内享有第三顺 权第 0011673
位优先受偿 号);查封期限为三年巨潮资讯网《关于2020 2021 公司未履行内部审
年 12 民间借 年 2 批决策程序对外担
17 陈某 4536.70 是 已开庭 尚未判决 尚未执行
月 23 贷纠纷 月 19 保、资金占用等事日 日 项的进展公告》
(2021-017)巨潮资讯网《关于2020 2021 公司未履行内部审
年 12 民间借 年 2 批决策程序对外担
18 刘某 1410.64 是 已开庭 尚未判决 尚未执行
月 23 贷纠纷 月 19 保、资金占用等事日 日 项的进展公告》
(2021-017)20212021 北方国际 巨潮资讯网《关于信托纠 年 5
19 年4月 信托股份 6250.00 否 已开庭 尚未判决 尚未执行 公司重大诉讼的公
纷 月 77 日 有限公司 告》(2021-052)日
2020 证券虚 巨潮资讯网
20 中小股民 97.29 否 已开庭 尚未判决 尚未执行年 12 假陈述 2021 《2020 年年度报告月 31 责任纠 年 4 全文》
日 纷 月 30日已委托律所处理相关仲
应收债 2021 巨潮资讯网
丰盛控股 100000.0 裁事宜,尚21 权涉外 否 尚未仲裁 尚未执行 年 4 《2020 年年度报告有限公司 0 未向仲裁委仲裁 月 30 全文》提出仲裁申日请
841115.1合计5
2、 截至公告日公司资产查封情况表 4:
序号 被查封人 被查封房产 查封期限 执行法院 执行裁定文号 申请查封方
1 义乌世茂中心 义乌市福田街道福田路20号(浙(2017)义乌市不动 2019年2月15日-2022 金华市中级 (2019)浙07民初 方某
发展有限公司 产权第0011671号 年2月14日 人民法院 65号
2 浙江新光建材 东阳市国际建材城(东阳市世贸大道16、18号,东阳 2019年4月23日-2022 金华市中级 (2019)浙07执保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装饰城开发有 国用(2009)第2-1941至2-2140、2-2153至2-2160、 年4月22日 人民法院 41号 有限公司限公司 2-2163至2-2325号;房产证号:东房权证白云字第107779-106102、106105-106142、106164-106744号),共371套。
3 浙江新光建材 东阳市吴宁街道新光天地3幢商铺201-218号、4幢 2019年6月24日至 金华市中级 (2019)浙07 执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装饰城开发有 201-203号、205-213号、215-217号、227-228号、5幢 2022年6月23日 人民法院 402、403号 公司限公司 201-203号、205-213号、215-223号、225-227号、3幢商铺301-303号、305-313号、315-323号、325-329号、4幢301-303号、305-313号、315-323号、325-330号、5幢301-303号、305-313号、315-323号、325-328号、3幢401-403号、405-413号、415-423号、425-429号、4幢401-403号、405-413号、415-423号、425-430号、5幢401-403、405-413号、415-423号、425-428号,3幢501-503号、505-513号、515-523号、525-529号,4幢501-503号、505-513号、515-523号,5幢501-503号、505-510号,3幢602、4幢601号、5幢601号4 金华欧景置业 金华市李渔路1268号欧景名城7幢101室、201室、301 2019年6月25日至 金华市中级 (2019)浙07 执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有限公司 室、302室、401室、402室 2022年6月24日 人民法院 402、403号 公司5 义乌世茂中心 义乌市福田街道世贸中心1幢1单元2002、2801、2802、 2019年7月10日至 金华市中级 (2019)浙07民初 中国建筑一局(集发展有限公司 3001、3201、3301、5101号,1幢2单元701、702、801、 2022年7月9日 人民法院 328号 团)有限公司802、901、902号,共计13套房产6 浙江万厦房地 义乌市稠州北路的房产(53套)、车库(53个)、储藏 2020年11月10日至 金华市中级 (2020)浙07执458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产开发有限公 室(2个),及位于义乌市财富大厦的房产(85套) 2023年11月9日 人民法院 号 公司司
7 义乌世茂中心 义乌市福田街道福田路20号(浙2017义乌市不动产权 2019年11月1日至 金华市中级 (2019)浙07民初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发展有限公司 第0011672号房地产) 2022年10月31日 人民法院 388号 公司
浙江新光建材 东阳国际建材城 C1、C2、D6、D7、D8区,共420套 2020年11月4日至 金华市中级 (2020)浙07执460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装饰城开发有 2023年11月3日 人民法院 号 公司限公司
8 义乌世茂中心 义乌市福田街道世贸中心1幢共26套、2幢共134套住 2020年8月10日至 金华市中级 (2020)浙07执446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发展有限公司 宅和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 2023年8月9日 人民法院 公司
浙江新光建材 东阳市吴宁街道新光天地3幢共109套,吴宁街道黉门 2020年9月2日至2023 金华市中级 (2020)浙07执446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装饰城开发有 广场1号商场二层共78套、三层1套、四层2套商业用 年9月1日 人民法院 公司限公司 房和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吴宁街道红椿街、南街共9套,吴宁街道新光天地B区地下一层商铺共34套,吴宁街道黉门商厦地下一层商铺共122套商铺和其分摊
的土地使用权;吴宁街道黉门商厦2幢、3幢共31套,吴宁街道黉门商厦1幢共55套住宅和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
9 浙江新光建材 东阳市白云街道东阳国际建材城A1幢产权证号:东房 2020年11月2日至 金华市中级 (2020)浙07执保 上海国金融资租赁装饰城开发有 权证白云字第104396-104426号 2023年11月2日 人民法院 82号 有限公司限公司
10 东阳云禾置业 东阳市吴宁街道红椿街9套、南街5套、南街中心广场 2019年1月25日至 江苏省高级 (2019)苏民初5号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18套、镇圣街23套、棋盘街19套,共计574套房产。 2022年1月24日 人民法院 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3、截至公告日公司资产冻结情况
(1)股权冻结情况
表 5:
序号 被冻结股权的公司名称 执行法院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持有股权、其 申请冻结方他投资权益的数额
1 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华市中级人民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万元 上海宝镁投资咨询有限
2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开发有限公司 法院 30000 万元 公司
3 浙江新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4 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华市中级人民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万元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
法院 有限公司
5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开发有限公司 金华市中级人民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万元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
法院 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6 东阳市云禾置业有限公司 金华市中级人民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 2000万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
法院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7 江门新会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华市中级人民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490万元 方某
8 兰州七里河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 法院 600万元司
9 兰州永登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万元
10 兰州皋兰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0万元
11 东阳市云禾置业有限公司 金华市中级人民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 2000万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院 有限公司
12 浙江新光凯澜酒店有限公司 金华市中级人民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 1000万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院 有限公司
(2)账户冻结情况
表 6: 单位:元所属公司
序号 开户银行 账户类型 银行账户 实际冻结余额名称基本存款
1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 00605015201010000958 1598.67帐户
2 中国建设银行马鞍山金家庄支行 34001655008050343173 6596.10
3 交通银行马鞍山湖东路支行 345704000018010016947 4288.70
4 新光圆成 中国银行义乌市分行营业部 355872193403 27.28
5 股份有限 招商银行马鞍山分行营业部 555900014310977 36.83一般结算
6 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马鞍山分行营业部 7701014160000146 1980.75账户
7 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慈湖支行 1306020609300004528 0.00
8 中国银行东阳城西支行 374073960504 23.52
9 光大银行马鞍山分行营业部 79460188000075272 10.56
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马鞍山当涂支行 10020154500000112 5.66基本存款
11 中行东阳城西支行 379258336614 1653138.70账户
12 中行东阳城西支行 保证金 379258384965 734.19
13 浙江新光 中行东阳城西支行 保证金 400070279856 451.14建材装饰
14 中行城西支行(红椿名都监管户) 398773816398 2627.59城开发有
15 恒丰银行杭州支行 保证金 857110010126231094 10000.00限公司
16 中国工商银行东阳南街支行 1208040109049412662 1530.67
17 建行东阳开发区支行 33001676346059234567 178.12
18 宁波光大银行 76880188000134528 24.69
19 邮政储蓄银行东阳支行 933002010025700005 3271942.94基本存款
20 农行金华分行 699901040011053 145891.49账户
21 金华欧景 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 1208017019200130166 2012.45
22 置业有限 工行义乌港城支行 1208020019092847921 4.37一般结算
23 公司 中行金华双龙支行 367573123935 0.78账户
24 中行金华婺城支行 374067934061 95.54
25 光大银行金华分行 79680188000148446 85942.12基本存款
26 工行义乌港城支行 1208020009092636656 3920324.92账户
27 中行义乌分行 358458353877 17667.32
28 义乌世茂 工行义乌市民广场支行 1208020619200145745 353119.12
29 中心发展 农行义乌分行 19645101040015478 15.57一般结算
30 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义乌分行 299000605018010234961 478358.61账户
31 建行义乌青口支行 33050167625700000142 1464000.81
3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义乌开发区支行 53020154800000062 23.03
33 浦发银行义乌江东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53030078801200000305 132259.62
浙江万厦 基本存款
34 工行义乌港城支行 1208020909123456797 2891966.17
房地产开 账户
35 发有限公 中行义乌分行 359758353187 34.11
36 司 中行义乌福田支行 371473096367 3.52
37 浙商银行义乌分行 一般结算 3387020010120100058878 29096.53
38 建行义乌青口支行 账户 33050167625700000156 44.42
3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义乌开发区支行 53020155000000026 27.78
40 恒丰银行义乌分行 857910010122200164 1355.67
合计 14477440.06
4、截至 2021年 7月 31日公司预计负债计提情况表 7: 单位:万元序 累计计提 预计负债
被担保方 担保权人 担保金额 计提预计负债相关依据 备注
号 担保损失 余额
2019 年度,公司对该项违规担保计提了 2.7 亿元预计负债。该项违规担保是以子公司的房产所做的第三顺位抵押担保,该笔担保仅为资产抵押担保,未涉及无限连带责任,公司承担责任仅以该抵押资产新光控股 为限,2020 年度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13 号-或廊坊长乐商 违规1 集团有限 86644.08 25360.90 25360.90 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对该项违规担保按照抵押资贸有限公司 担保
公司 产在 2020 年末账面成本价值减去第一顺位、第二顺位抵押权 9.6 亿后的余值作为赔付金额,因此 2020年度冲回 574.87 万元。2021 年 1-7 月份冲回 1064.23万元,2021 年 7 月 31 日预计负债余额为 25360.90万元。
2019 年 5 月,公司因该担保被诉讼,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13 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参考法律顾问意见,基于谨慎性原则,2019 年度计提 3 亿上海希宝 南京汐圃园 元预计负债。2020 年 7 月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违规
2 实业有限 商务信息咨 100000.00 80216.67 0.00 决,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根据一审判决担保
公司 询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补提担保损失 50216.67 万元。2021 年 6月 24 日公司与南京汐圃园达成债务和解协议并支
付 1.65 亿元和解执行款,该和解执行款 1.65 亿元计入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
2019 年 12 月,金华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和赔偿责任,因此 2019 年度公司对该案件未计提预计负债;对方提起上诉,2020 年 8 月,浙江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要求公司新光控股
深圳玉汇投 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提起上诉,2020 年 12 月, 违规3 集团有限 13739.33 11725.07资有限公司 11725.07 最高院作出驳回公司再审申请的裁定;公司依据《企 担保公司业会计准则 13 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及法院二审判决,2020 年度计提了 10754.15 万元预计负债;
2021 年 1-7 月公司根据判决书对主债务利息增加的
50%计提了 970.92 万元担保损失。
法院于 2020 年 9 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对新光集团不能偿还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公新光控股
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13 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 违规
4 集团有限 洪瞬在 12000.00 7666.85 7666.85
定及法院一审判决,2020 年度计提了 7666.85 万元 担保公司预计负债。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1 年 6月,省高院做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法院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定该担保属于共同借款,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2019 年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3 号-或有事项》、法院判决计提预计负债 10672 万元;公司不服一审
判决提起上诉,2020 年 8 月,浙江省高院作出裁定:
一审判决基本事实认定不清,撤销金华市中院做出新光控股 的(2019)浙 07 民初 65 号民事判决,发回金华中违规
5 集团有限 方文校 8000.00 4000.00 3500.00 院重审;公司根据发回重审情况及对案件的评估判担保公司 断,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计提的预计负债做了相应的冲回处理2020 年末预计负债余额为 4000 万元;在
法院主持调解下,2021 年 7 月份公司与方文校达成调解协议,并收到金华中院民事调解书((2020)浙 07 民初 330 号),截至公告日公司已支付 500 万元和解执行款,该和解执行款 500 万元计入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
法院于 2020 年 10 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对新光集团不能偿还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13 号-或有事项》的有关
规定及法院一审判决,2020 年度计提了 14372.04新光控股 上海宝镁咨万元预计负债。2021 年 1 月公司收到上海宝镁单方 违规6 集团有限 询管理有限 25153.42 14372.04 8287.52
不可撤销债务豁免函,公司承担 9000 万元债务其 担保公司 公司
余债务本息豁免,2021 年 6 月公司与上海宝镁达成债务和解协议,截至公告日已累计支付 712.48 万元和解执行款,该和解执行款 712.48 万元计入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
新光控股
该两起违规担保对方已起诉,截至公告日法院已开 违规7 集团有限 陈康达 3000.00 1500.00 1500.00庭尚未判决。2020 年末,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担保公司13 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公司其他违规担保判例,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担保本金 50%计提相应的担保损失。
浙江新光违规
8 饰品股份 刘齐群 1000.00 500.00 500.00担保有限公司违规
9 虞云新 刘齐群 2000.00 1000.00 1000.00担保新光控股
上海洪皓贸 违规
10 集团有限 491 245.50 245.50
易有限公司 担保公司
新光控股 该六笔违规担保对方尚未起诉,2020 年末,公司依违规
11 集团有限 范永明 10000.00 5000.00 5000.00 据《企业会计准则 13 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并担保
公司 参照其他违规担保判例,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担保本金 50%计提相应的担保损失。 违规12 周晓光 肖丐和 4000.00 2000.00 2000.00担保违规
13 周晓光 万浩波 3000.00 1500.00 1500.00担保新光控股违规
14 集团有限 陆桂珍 1240.00 620.00 620.00担保公司
2019 年 3 月,该资产管理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2019 年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3 号-或有事项》、《物权法》、主债务人新光集团财务状况、对该担保计提预计负债 44894.10 万元,计提金额按照云禾置业包括商誉在内的抵押资产在
合并层面账面价值确认。2020 年 11 月,法院作出新光控股 中国东方资
一审判决公司未上诉。公司的该笔担保仅为资产抵 合规15 集团有限 产管理股份 95000.00 44700.90
44700.90 押担保,未涉及无限连带责任,公司承担责任仅以 担保公司 有限公司该抵押资产为限。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13 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对该项担保按照抵押资产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层面账面成本价值作为赔付金额,2020 年度冲回 121.64 万元。2021 年 1-7 月份冲回 71.56 万元,2021 年 7月 31 日预计负债余额为 44700.90 万元
按《企业会计准则 13 号-或有事项》、法院一审判决,2019 年度计提担保损失金额 71059.58 万元,建德新越 2020 年度增加 12362.41 万元系主债务利息增加公
华融证券股 合规
16 置业有限 52000.00 5133.47 司预计担保损失增加所致。2021 年 4 月公司与华融份有限公司 83422.00 担保
公司 证券达成债务和解协议,通过以房抵债、部分现金履行偿还债务,2021 年 7 月 31 日预计负债余额为5133.47 万元。
按《企业会计准则 13 号-或有事项》、法院一审判决,2019 年度计提担保损失金额为 229379.75 万元;
2020 年度增加 31496.01 万元系主债务利息增加及
计提 759.77 万元诉讼费,公司预计担保损失增加所致;2020 年 11 月金华中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了公司子公司义乌世茂名下坐落于义乌
市福田街道世贸中心的 20 套房产,扣除相关税费后,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浙商银行执行款 9472.41 万新光控股
浙商银行股 元,该执行款 9472.41 万元发放给浙商银行后,计 合规17 集团有限 190000.00 276688.72 171731.06
份有限公司 入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同时 担保公司
因以房抵债减少了对浙商银行的预计负债金额,2020 年末预计负债余额为 251403.35 万元。2021 年1-7 月份因主债务利息增加导致预计负债增加
15528.05 万元,同时因法拍世茂 141 套房产及建材城 20 套房产偿还浙商银行债务 94440.57 万元及支
付诉讼费 1044.68 万元减少了对浙商银行的预计负债金额,该执行款 94440.57 万元发放给浙商银行后,计入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
合计 607267.83 560518.65 290471.27
表 3中序号 4:2017年 12月,新光集团与中国华融资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签署 6.6亿元的融资合同,同时,新光集团与中国华融资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签署协议,新光集团将应收本公司 4.345亿元债权质押给对方。2018年 1、2月公司将应付新光集团债务分两次偿还完毕,但是未支付至指定账户。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传票等资料,中国华融资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要求公司在应付账款 4.345 亿元范围内履行付款义务。2020 年 11月 11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重庆华融对新光集团应收公司的款项在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依据法院判决,该事项不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标准,因此公司尚未确认预计负债。
表 3中序号 7、8、9、15:为公司自身债务,公司已根据贷款合同确认了相应的负债并计提了应付利息;
表 3中序号 10:关于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已判决,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二审尚未开庭,公司已根据工程预决算情况暂估了相应的应付工程款;
表 3 中序号 19:关于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托纠纷案,截至公告日已开庭尚未判决,与该或有事项相关的预计负债金额无法合理估计,该事项不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标准,因此公司尚未确认预计负债。
表 3 中序号 20:关于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结中小股民诉讼案,截至公告日已开庭尚未判决,与该或有事项相关的预计负债金额无法合理估计,该事项不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标准,因此公司尚未确认预计负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充分考虑相关预计负债或潜在损失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经公司自查,查阅到 2020年 8 月 25 日及 2021 年 5月 31 日发布的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系公司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经过积极协商,公司已于 2021年 4月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目前和解程序正在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4月 20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经自查,公司持有的子公司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5000 万股权及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4020 万股权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申请冻结方为上海宝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但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相关冻结材料,故未列入表 5 当中。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就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资产查封冻结等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前期相关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事项五:根据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9 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今年以来公司股价波动是否与公司基本面变化相符,是否与行业变动趋势相一致,如否,请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经核实,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存在大额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未解除,公司陷入债务违约困境并导致资产及银行账户大量被查封、冻结且尚未解除,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双主业分属房地产及机械制造(专用设备)类子行业,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今年以来公司股价波动较大,与公司基本面及行业变动趋势不一致。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公司存在较大退市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事项六: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回复:
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控股股东正在实施破产重整,但尚未形成重整方案,若重整成功,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计划对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事项七:根据本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回复:
公司近期未现场接待机构或个人投资者到公司调研,投资者通过电话或“互动易”平台咨询有关问题,公司按规范要求回复,未违反公平披露原则。
公司控股股东招募投资人过程中,部分拟投资人向公司核实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情况,公司均与其签署《保密协议》。在接待过程及提供资料方面,公司均未违反公平披露原则。
事项八:核查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回复:
经自查,除公司董事长存在增持公司股票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6 日、4 月 19 日、7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及《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031、070)),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未发现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未发现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8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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