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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智胜: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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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智胜: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粤港游资 发表于 2021-8-20 00:00:00 浏览:  44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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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29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由董事会秘书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向各位董事及会议参加人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游志胜先生主持,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登载于2021 年 8 月 20 日巨潮资讯网,《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1-031)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登
载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公告编号:2021-032)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其具体内容登载于 2021年 8 月 20 日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银行授信及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和流动资金贷款,明细如下:
1. 向成都银行武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5 亿元(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其中 1 亿元用于 3 年期流动资金贷款,5000 万元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期限1 年。
2.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 亿元(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证、非融资性保函(投标、履约、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期限 1 年。
3. 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世纪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期限 1 年。
4. 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期限 1 年。
5.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芷泉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6000 万元(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审核为准),其中 5000 万元用于 3年期流动资金贷款,1000 万元用于开立保函及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期限 1 年,并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芷泉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5000 万元(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审核为准),期限 3 年。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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