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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赛格: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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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赛格: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jason 发表于 2021-8-24 00:00:00 浏览:  49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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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 B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的立场,我们作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中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生明先生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生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我们同意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刘生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对《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事前将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告知我们并已出具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关联方侵犯公司利益以及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专此。
独立董事:张波、麦昊天、姚晨航2021年 8 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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