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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隆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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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隆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枫叶 发表于 2021-8-27 00:00:00 浏览:  40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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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 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1年 6月 30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1年 6月 30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二、关于聘任喻明振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财务总监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阅喻明振女士的个人履历等材料,喻明振女士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喻明振女士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均能够胜任财务总监的职责要求。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喻明振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此页无正文,为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
侯巧铭:
刘晓晶:
李 卓:
2021 年 8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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